-
来自地区类芝麻团 推荐于
在香港,法律上支票等同现金。若发票人发票时自知无力负担票款之清偿(如已遭拒绝往来),仍诈称其有能力,使受款人或其他执票人陷於错误而支付对价,因而受有损失,即该当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之诈欺罪嫌,得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惟签发支票後,始因财力恶化致未能支付票款,因发票人未施用诈术,故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负担清偿票款之责。
香港可以直接给内地公司开支票?
难道不能?我能确定的话,也不来提问了啊...
不能,香港也算境外了。需要外汇批文的
那在香港开空头支票是否违法呢?
不违法。不过银行会对对方有罚金。
当然违法,严重的话属于犯罪行为,你们可以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