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定点医疗机构构的违规处罚有哪些

  由于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未招标采购未备案药品、允许医务人员非注册地行医等原因,包括北京王府井医院在内的北京10家定点医疗机构被处以解除医保协议、中断医保协议6个月、黄牌警示等处罚。

  《法制晚报》记者上午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在涉及违规的10家医院中,北京王府井医院因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被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罚款、吊销许可证。市医保中心将自2016年8月15日解除与北京王府井医院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追回违规费用。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2016年8月15日(含)以后在北京王府井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此外,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新材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新材医院)、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城建第四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城建第四医院)、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六里桥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门诊部四家机构,给予中断执行协议6个月的处理,并追回违规费用。中断执行协议自2016年8月22日生效。

  另外,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昌平区十三陵温馨老年公寓门诊部两家机构被黄牌警示并追回违规费用,黄牌警示自2016年8月15日生效。

  房山区中医医院、长辛店街道杜家坎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三家机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追回违规费用。

  其他9家违规医院具体查处问题

  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存在允许医务人员非注册地行医、违反物价规定收费等问题;昌平区十三陵温馨老年公寓门诊部存在申报项目与实际发生项目不符、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

  房山区中医医院、长辛店街道杜家坎社区卫生服务站、昌平区东小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通苑二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违反医保、医政、物价管理规定等问题。

  4家中断医保协议6个月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新材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新材医院)存在违反卫生、医保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使用未招标采购未备案药品,未因病施治,未履行实名制就医有关规定核实参保人员身份等问题。

  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城建第四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城建第四医院)在黄牌警示期间,存在允许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为患者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单、多张处方医师签章与实际接诊医师信息不符、未按规定摆放黄牌警示标牌等问题。

  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六里桥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药品管理混乱等问题,且未吸取教训,在随后对其进行的检查中,仍存在未因病施治、随意开药等问题。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门诊部曾于2011年7月18日被予以黄牌警示,今年在对其进行的检查中,发现存在允许医务人员非注册地行医,以及药品管理混乱、违反物价规定收费等问题。(耿学清)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大兴区弘福达养老服务中心医务室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称,北京市及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监控及专项检查,发现北京太申祥和中医医院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

其中,北京太申祥和中医医院存在门诊理疗申报与实际不符、药品管理混乱等问题;北京市大兴区弘福达养老服务中心医务室存在申报与实际不符、部分治疗项目无治疗记录等问题;北京九华医院存在未履行实名制就医有关规定核实参保人员身份等问题;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翠林敬老院医务室、北京市大兴区虹枫老年护养院医务室存在违反医政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市大兴区弘福达养老服务中心医务室、北京太申祥和中医医院中断执行协议6个月的处理,并追回违规费用,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2018年9月3日(含)以后在北京市大兴区弘福达养老服务中心医务室、北京太申祥和中医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北京九华医院黄牌警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翠林敬老院医务室、北京市大兴区虹枫老年护养院医务室全市通报批评,并追回违规费用。

北京市人社局在通报中表示,北京太申祥和中医医院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形象。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珍惜定点医疗机构荣誉,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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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协和医院、同仁医院、人民医院、友谊医院、宣武医院、北医三院、积水潭医院、北大一院、朝阳医院、健宫医院和良乡医院,共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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