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后报案,理赔办了一半又找到车被撞肇事者不赔偿,我该怎么

被撞了我还得替肇事者索赔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我又没有责任,为啥要赔他钱?”几天前,成都车主张先生遭遇了一起被别人的车撞,却还要赔钱给对方的尴尬事;而更令张先生恼火的是,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但因为自己买了交强险,却还要替肇事者“奔波”索取400元无责赔偿。  事件回放  不理解 无责还要奔波索赔  几天前,张先生驾车时与一辆强行并线的车发生剐蹭,经交警判定,张先生无责,对方负全责。定损后张先生的车损为300元,对方车损为800元。正等着对方赔钱修车的张先生却被对方保险公司告知,由于自己的车在7月1日之后投保了交强险,因此要赔给对方400元。这让张先生很不理解。  那为什么对方有责任却只赔了300元呢?原来,对方车主投保的商业三者险还没有到期,按照三者险的赔付原则,只需按事故认定损失赔300元即可。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在赔偿原则上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6万元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自交强险实施以来,像张先生这样无责也进行赔付的客户已有过几例,客户大多认为这一规定很不合理,难以理解,导致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遇到很多困难。  车主说法  真麻烦 理赔要跑两家  记者还了解到,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后,理赔程序的增加也是让车主颇为头疼的问题。  根据交强险理赔程序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查勘现场、为事故定损,在对方车辆修理后,从自己投保的公司为其领取赔偿,这一程序对事故中的无责方同样适用。这意味着一位被撞的车主还得为肇事者索赔。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目前交强险制度在执行中颇不合理的地方。  “原来商业险判对方全责的话,我什么都不用管,只管修车就行了,现在还要我的保险公司赔他钱,手续太繁琐。”张先生告诉记者。  而更令车主感到麻烦的是,由于一次车祸往往涉及两家保险公司,一次车祸,车主可能要“跑”两家保险公司才能得到赔款。  公司应对  干脆无责“通赔”  针对交通事故中无责方须为肇事者“奔波”索取400元无责赔偿的尴尬,昨日有北京媒体报道,为简化交强险无责赔付手续,人保等5家财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已签订了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协议,即投保人可以在这5家公司实现无责“通赔”。该机制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这也是保险公司首次跨公司范围进行理赔。当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投保交强险无责方只须提供有关索赔资料,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之后由事故涉及的双方公司进行结算。  昨日,记者致电大地保险、平安保险等多家财险公司,多家公司表示,对于交强险全城通赔一事,目前成都还没有类似的做法。  大地保险四川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林钢元告诉记者,这或许是大地保险北京分公司与其他几家公司的提议,并非总公司的部署,四川分公司这边并不知情。人保、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联合的在川机构也称并不知情。  记者昨日还就此咨询了四川保险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听说北京保险公司的做法,但这是企业行为,成都这边是否效仿,有待各公司协商。  虽然如此,但本地部分保险公司已表示出强烈支持。中华保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牟德胜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合作需要几家公司共同来完成,“如果他们愿意,我们肯定是大力支持。”  而大地保险林钢元也表示,“简化理赔程序对车主是好事,大地保险也会全力支持。”  新京报 本报记者 刘锋 杨斌,衡量驾驶人员是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带您了解相关知识,教您遇到交通问题如何依法处理。此外,需要提醒的是,酒驾、毒驾、超速等均属于违法行为,当发生事故时,不仅仅是判定事故责任归属的问题,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被撞了我还得替肇事者索赔/y/jt/228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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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出车祸后肇事者逃逸 理赔款打折
□文 陈植 图 解宝升  上周三,有位赵先生致电《保险周刊》,诉说他遭遇车祸时,肇事车主却逃逸了,但保险公司却以此为理由,要减扣他的理赔款。他很想知道保险公司为何这么做。
  本期《车险顾问》就解答这类找不到第三者交通事故的理赔事宜,希望广大车主都能关注车险条款内容,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读者倾诉
  被扣“冤枉钱”
  “我的汽车被撞了,肇事车主却逃逸了,可保险公司反而要扣我许多理赔款,我想来想去,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赵先生狠狠吸了一口烟,指着理赔单据说,“肇事车主逃逸是他的过错,保险公司为何要以此为借口,减扣我的理赔款?”
  原来,上周三,赵先生驾车路经一条十字路口时,迎面和一辆相撞,赵先生急忙下车查看摩托车主的伤势,不料摩托车主突然从地上爬起,二话不说,逃跑了。
  “当时我追不上他,又担心汽车受损严重,赶紧向保险公司与交警报案。”赵先生回忆说,“我完全遵守汽车出险报案理赔的合法流程,可腿长在肇事车主身上,他要逃走,我想拦也拦不住。”他的确也想不到,正是这位肇事车主的逃走,使保险公司“节约”了一笔理赔款。
  “定损员与交警迅速赶到出事现场,经过交警仔细核查,发现这辆摩托车是辆改装车,怪不得他要逃走。”赵先生叹了口气,苦笑着说,“但他这一逃,害得我的理赔款打了折。”
  第二天,赵先生便拿着定损单据前往保险公司索赔。“原本定损单写着汽车修理费用是1400元,而交警也认定我承担事故无责,我本以为我能够全额领取理赔款,可保险公司却以找不到第三者事故为理由,少给我420元。他们还说,保险公司规定对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要减扣30%理赔款。”赵先生疑惑地说,“可当时明明有一辆摩托车撞上了我的汽车,事故现场痕迹都说明这是起双车碰撞事故,难道就因为肇事车主不见了,保险公司就能认定这是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减扣理赔款吗?”
  “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难道是对人不对事?就因为肇事车主溜了,保险公司就要减扣受害车主的理赔款。难道车主以后报案时,还要多留心眼,防止肇事车主逃跑,那么车主报案也太累了。”赵先生反问道,“听说交强险能无责理赔400元修车费,可是现在肇事车主一逃,他拿不到400元,我的正当保险权益也受损了啊!”
  理赔争议
  理赔标准对人不对事?
  笔者依据赵先生所提供的理赔资料,走访相关保险公司。一位理赔专家说,保险公司按照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的理赔标准,给付赵先生理赔款,是合情合理的。
  假如肇事车主没有逃逸,赵先生的修车费用应该由肇事车主保险公司承担理赔,可现在由于肇事车主逃逸,赵先生的保险公司不得不承担部分理赔款。
  “其实赵先生的保险公司也是受害者。如果肇事车主不逃逸,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无责理赔,只需给付400元,但现在保险公司要支付给赵先生980元。”这位理赔专家说,“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设定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的理赔条款,那么赵先生作为事故无责方,得向肇事车主全额索赔,但肇事车主丢车逃逸,赵先生找不到肇事车主,就可能拿不到理赔款。”
  但赵先生仍愤愤地说,事故现场痕迹都表明这是一起双车碰撞事故,而且交警也认定我属于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为何不能按照双车碰撞事故的理赔条款给予理赔?这样我就能得到全额理赔。可现在保险公司说这是起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就要少给我30%理赔款。
  这位理赔专家解答说,双车碰撞事故发生后,交警与保险公司需要听取双方车主的事故描述过程,事故双方车主都有义务共同配合交警部门判定车主各自事故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仅仅听取一位车主单方面描述事故过程,车主事故责任判定可能会不清晰。毕竟极少数当事车主为减轻自身事故责任,虚构一些事故原因或刻意编造事故发生过程,得到更多的理赔款。
  而且事故双方车主都义务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保险公司与定损员确定事故损失额与事故责任,而一位车主擅自逃逸,故意不配合交警与定损员判定事故责任,使理赔流程有缺陷,保险公司也不得不设定30%免赔率,避免一些虚构事故的过程,多领理赔款的现象发生。
  赵先生苦笑着说:“你觉得我会虚构事故过程,多领理赔款吗?我明明是受害者!又是事故无责方,凭什么就因为肇事车主溜了,害得我少拿理赔款,我咽不下这口气。”
  但保险公司依旧给付赵先生980元理赔款。赵先生无奈地说,“其实他也知道保险公司多掏理赔款,但他不明白,因为肇事车主逃逸,令事故受害方保险公司要多掏一笔理赔款,而受害车主却要少领一笔应得的修车款,却让肇事车主与肇事车主保险公司逃避理赔责任,难道保险公司就不能针对这类现象给予一个使受害车主满意的理赔方案吗?”
  众说纷纭
  交强险无责理赔便宜“改装车”?
  车险专家说起一个有趣的理赔争议点,假如肇事摩托车主没有逃逸,由于赵先生已购买交强险,保险公司得按照交强险无责理赔规定,给予肇事车主400元修车费。可肇事车主驾驶的是一辆改装摩托车,按照原先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保险公司对改装汽车是不作理赔的,除非这辆改装车通过交通部门的年检,并由保险公司重新批改车险手续。
  于是交强险的实施,使原本得不到理赔的改装车肇事车主,只要愿承担事故全责,就能得到最高400元的修车费用。交强险的无责理赔特点,反而便宜了“改装车”。
  目前交强险对于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的具体理赔细则尚未推出,通常保险公司应该会参照原先车险理赔规则。“其实无论车险条款如何改变,保险公司都要按照保险理赔原则办事,该赔的一定赔,不该赔的也不会赔,而且保险公司要与车主加强沟通,尽量协商解决一些理赔分歧,给车主提供更优质的车险服务。”这位车险专家总结说。
  免赔率能不能低点?
  笔者随机采访数位车主,询问他们对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的理赔方法是否合理。一位刘先生说,其实判定一起的理赔标准,应该依据事故实际状况。即使当事车主已无故逃逸,但只要事故现场痕迹仍清晰表明这是一起双车事故,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车主事故责任界定作为理赔依据。即使保险公司仍要按照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给予理赔,但事故免赔率比较高,他希望保险公司能适当降低这类事故的免赔率,给予无辜车主更多理赔权益。
  而谢先生则持不同意见,他觉得事故的举证流程需要两位当事车主都各自描述事故发生过程,这样举证才能客观全面。只听取一位车主解释而判定这起事故责任,有点牵强。毕竟极少数车主为获取更多理赔款,可能会虚构某些事故原因,减轻原先他应当承担的事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针对找不到第三者事故设定免赔率,是合理的,但是免赔率不宜过高,要更多维护受害车主的理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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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后逃逸我报警后找到肇事者交警应多长时间处理完毕
我的车被撞后,肇事者逃逸。我的车被撞后,肇事者逃逸我报警后根据目击者提供线索找到了肇事者。后来协商私了,答应我修好车按照发票给我补偿。现在我修完车了,发票给交警了。现在我修完车了,发票给交警了可是交警迟迟没把修车钱要回来,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说出门了等等。我该怎么办?交警处理是否有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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