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保险办理手续以后回家休养和单位办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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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养期间回家可以吗,回家后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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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家在本地的,可以回家休养;家在外地的,因为需要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协议医疗机构复诊,一般不可以回家休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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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要回家休养,怎么计算回家期间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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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伤的赔偿数额有其具体的计算标准的,详情建议您电话联系我们。
工伤住院期间春节回家办回家休养可办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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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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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标准详见2;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
在出工伤半月后,用工单位要求工伤人员回家休养,该怎么算理赔尝
赔偿项目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标准详见2;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根据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本单位没有标准的按30元/天计算;残疾辅助具费:按需确定;工伤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不得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享受伤残待遇;住院期间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生活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按本人工资计算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本人工资计算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文支付):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在出工伤半月后,用工单位要求工伤人员回家休养,该怎么算理赔尝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
赔偿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标准详见2;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工伤休息没有规定必须在家。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一般没有了,报伤残鉴定如果你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那么,工伤认定后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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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后单位安排休息又停发工资怎么办
我在某搅拌站做机电工作制作工具柜时,被切割机割伤左脚,造成左脚拇指骨破碎性粉粹性骨折,韧带损伤,单位未依法缴纳保险,所以我找单位索要工伤证明书,后在医疗期去申请了工伤认定,单位知道消息后在我医疗期结束回单位报到时,以我伤未完全好关心为由,让我回家继续休息(有视频证据)。并且立即停发了我的工资(从受工伤那月至今的工资包括中秋节福利,住院营养补贴护理费等,至今未再收到单位半毛钱)。多次询问有关领导都说是由于我自己去申报了工伤所以工资暂停发放。大约拖了3个月后,单位领导通知我去协商工伤的问题:.单位意见是赔付我15000元,补发3个月工资,然后就事情算完结了。也就是说双方签字后单位也可以开除我,我也可以走人。我不同意,公司领导看我不同意就耍横,就说只有医疗期有医生的假条才能算工资,他自己就没有说让我回去休息的话。我立即要求马上上班,并且需要书面通知以便有凭据。领导说我现在口头通知你上班,不出书面通知,我等半天,就自己回去了。回去后又发短信要求书面通知后上班,要求受工伤后的工资,但至今没有回复。我想请教下,等工伤鉴定书下来后我可以主张医疗期结束到至今的工资吗?或者我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急等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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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鉴定后,然后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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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假期间是否还有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
工伤休假期间是否还有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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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组织工伤职工疗养。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出院后可以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进行休养,没有法律规定要组织疗养。但对一些特殊的伤情,有康复价值的,经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到协议康复机构进行医疗康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康复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七条康复对象是指因工伤(含职业病,下同)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具有康复价值,需要进行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的职工。第八条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人工伤康复对象范围:(一)尚在工伤医疗期内但伤病情相对稳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二)工伤医疗期满后被鉴定为达到伤残等级,经康复检查并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三)其他符合《广东省工伤康复介入标准》情形的。康复价值判定按照《广东省工伤康复介入标准》执行。《广东省工伤康复介入标准》另行制订。第九条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社会化管理的工伤职工,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也可列入康复对象范围。第十条康复对象的确认程序如下:(一)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包括工伤医疗期内或者工伤医疗终结期后的)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提交工伤医疗和相关检查资料。(二)确认:在收齐申请材料后十五日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的相关伤(病)情诊断治疗证明及检查报告,依据《广东省工伤康复介入标准》进行康复对象确认,并将确认结论书面告知申请工伤康复的单位和个人。与原工伤发生时所在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不再进行康复对象确认。根据各地工伤康复工作开展情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康复对象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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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伤残的,没有赔偿!也没有补偿!但是工伤期间,员工应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也就是可以领到工伤工资。
厂方购买了工伤保险、在休养期间的工资谁付?工伤赔偿金下来后、要扣除厂方在休养期间支付的工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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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不能扣你的相关赔偿费用!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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