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国有企业职工内部集资集资3万多元买了85平米的房子,现在单位土地全部卖掉了,我们能向单位要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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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增城要奔“3”破“4”!什么规划竟有如此大的胃口?
来源:广州南沙发布、广州增城发布 &&发布时间:
&&&&&&& 眼光,对于买房置业真的很重要。&&&&&&&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现在这句话安在哪个区域来说,都不为过。&&&&&&& 而高速运转的、,就更不用说了,目前,都已经开始出现了向3万迈进的趋势。&&&&&&& 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从规划上着手,看看这两个区域,有何底气叫价3万!南沙先来说南沙。可以说,最近南沙出镜率比较高,近期连续两次周六日大型开盘都集中在南沙,且价格基本上都接近3万/平!目前,南沙在售的众多新盘中在2万/平以上比比皆是较高的也即将突破3万/平?&&&&&&& 在楼市冷淡的大环境之下,相比于增城会随着限购升级而降温的趋势而言,南沙反而有种逆势而上的势头。&&&&&&& 不得不说,对南沙,大家看的是“未来”。因为对于一个新区来说,都是规划先行,利好消息对楼市的刺激是最明显的。这个区域不曾平静过,一直都暗潮汹涌,低调行事,但却不容忽视。&&&&&&& 提到南沙,只说四个关键词就足够:国际金融岛、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高速地铁!&&&&&&& 下面,来看看南沙可以多牛逼。&&&&&&& 这里,是中国的智慧口岸,每天有超过3万个集装箱在这里吞吐,流转着来自全球的货物。头个国际金融岛11月18日上午,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4届全球年会在广州开幕。本届年会主题为“大湾区建设:新动力、新增长、新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7年起,国际金融论坛将永远落户广州,并在南沙建设永远会址。&&&&&& 南沙开发区管委会联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等机构共同设立总规模300亿元的“南沙母基金”,将在南沙横沥打造全国头个国际金融岛。并拟将其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广州坐标,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助力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力。大湾区几何中心&&&&&&&南沙的标签很多,近年来,广州提及的“城市副中心”有很多个,但南沙是少有一个被写入《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通知》中的,将推进南沙新区核心功能组团建设。精心规划建设南沙港、、南沙湾、蕉门河中心区等7个自贸区功能区块,共计方公里。&&&&&&& 南沙,既是自贸区、广州副中心、一等别新区,也位于广东的省会城市,既有城市功能,又有创新的动力。如下图显示,以南沙港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方圆100公里内聚集全国最活跃的城市群,且汇集五大国际机场,道路四通八达。难怪有人说,南沙是“缩小版”的大湾区。自由贸易港&&&&&&& 鉴于此地理优势,南沙得天独厚的条件与生俱来。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从自由贸易区到自由贸易港,虽然一字之差,但带给地方发展经济及民生的推动力决非这么简单。&&&&&&& 有评论称:“自由贸易港,对广州(南沙)来说,是实现弯道超车的好机会。”&&&&&&& 10月19日,在广东代表团开放日上,广东省委副书记、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南沙自贸区作为广东省对外开放门户枢纽,要按照报告提出的“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求,在新的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建设南沙自由贸易港,推进南沙开发建设取得新的突破,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示范区。&&&&&&& 南沙自贸区的建设需要追溯到2015年,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广州南沙新区挂牌成立。&&&&&&& 挂牌两年多以来,南沙的成绩喜人。自贸区挂牌以来,新设企业34558家,超挂牌前历年注册企业总数的2倍;已集聚87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和103家总部型企业,以融资租赁、跨境电商、汽车平行进口、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业态迅猛发展。据报道显示,今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5%,增速连续14个季度保持全市名列前茅。&&&&&&& 南沙还是没什么人,到处都在。诚然,如火如荼的工地、拔地而起的大楼并没有马上使这里聚集人气,但不可否认,未来可期,至少这两年来,金洲附近人气旺了许多。高速地铁&&&&&& & “要想富,先修路。”南沙的市政配套建设正在逐步完善,随着轨道交通的快速延伸,南沙的发展也在不断加速。按照十三五规划的内容,到2020年,南沙内部要推进以下道路建设。&&&&&&& 对外,则是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 &10月31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地铁广场站,举行了广州地铁18号线、22号线开工誓师大会,标志着广州地铁18号线、22号线正式动工建设。&&&&&&& &这两条地铁的开工及建设,意味着南沙与市区的沟通联系跨出巨大的一步。到2020年,随着时速高达180km/h的高速地铁的完工,南沙将实现半小时直达市中心的目标,而南沙远离市区交通不便的硬伤也得以改善。此外,为了加强南沙内部区域联系,4号线与18号线接驳线建设方案研究已启动招标,接驳线起于蕉门、终于横沥,拟于12月底完成报告的初稿编制。海陆空联动发展,南沙的航空建设也快速迈进。南沙通用机场项目拟选址大岗镇,主要用于保障珠三角及港澳地区、中南地区公务飞行,兼顾航空飞行培训、航空旅游及通勤飞行等飞行活动,同时也向社会提供紧急救援、通航作业飞行等保障服务。当然,南沙的建设不止于此,单单是十三五规划中提及的建设内容,总投资额就超过536.39亿元。1、推动南沙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南沙港区四期码头,推进深水航道拓宽工程,建设南沙邮轮母港,建设江海联运码头和沙仔岛近洋码头,建设南沙港铁路。2、推动南沙新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南沙区与周边地区以交通网络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深茂铁路、广高速、番莞高速、南沙至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加快商务机场前期工作。实现半小时直达中心城区,半小时到达、、中山、等邻近城市,1小时到达珠三角其他主要城市。3、推动南沙新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有效对接港澳地区和广州中心城区功能。建设港澳独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将招生范围扩大至在南沙新区工作且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子女。&&&&&&& &此外,今年8月,广州成为全国头个获批“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一线城市。10月,《广州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对八大核心领域的发展路径和布局、核心区块导向均有规划。全市11个区合计分布了72个产业区块,南沙区占11个,在各区中位列第2!&&&&&&&& 看到这里,可以说南沙真的非常牛逼了,也不得不说,上3万还是有自己的底气在。&&&&&&& 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秤了。值不值,就看个人眼光了。增城而增城,在各板块当中,新塘一直是价格标杆。我们不妨先看看目前增城部分楼盘的报价情况。&&&&&&& 目前,区域均价接近“2”字头的情况下,在售楼盘主流价格已去到了2.1-2.5万/平左右。&&&&&&& 而这当中,价格较高的已经开始触摸“3”字头。据销售介绍,目前翡翠绿洲90-100平的尾盘在售,主流价格在28000元/平,和朝向好的单位对外报价29000元/平了。面粉价2.3万/平,面包价能低吗?而当我们再回头看看今年3月刚拍出增城地价新高的永宁街006号地块:楼面价23962元/平!而同样的,005号地块与007号地块,楼面价也已经都是2.2万-2.3万/平了。&&&&&&& 什么概念?面粉价已经是2.3万,面包价还能是2字头吗?&&&&&&& 而且开发商碧桂园说了,这块地,接下来是要做区域较高端的产品,未来楼价上“4”头都算是保守估计。&&&&&&& 增城,从接棒番禺的刚需天堂,一步一个阶梯:2008年至2009年,是6字头;2010年到2012年是7字头,,是8字头,前两年还是9字头,而去年均价刚迈入万元关口。&&&&&&& 现在,放眼望去,再看看地价,奔“3”破“4”,很快就到了!&&&&&&& 最近一年,增城房价攀升,除了整体市场的因素外,跟它在交通、教育、总部经济等方面和各项重大利好有关。&&&&&&& 最近,官方放出了一张增城区轨道交通(国铁、城际铁路、地铁)线路示意图,制作时间是日,我的看法是,这张图泄露了“天机”!▲增城最新轨道交通线路图看不清楚?▼小编给你列出来!认真细看并与5月份的版本对比,里面面满满都是惊喜和内容!未来增城规划了:7条地铁线路、6条国家铁路及站场,5条城际轨道,而且隐藏着很多久未释放的讯息。再多3条地铁,北部真要崛起了!在原来已经建设或规划落实的4条地铁基础上,增城未来将规划多3条地铁。7条地铁线路包括:13号线(在建,日通车)21号线(在建,日通车)16号线(规划已落实)23号线(规划已落实)19号线(规划)14号线(规划)16号线北延长线(规划)6条国铁与此前公布的并别太多差别分别是▼广深铁路(新塘站、江龙货站、石龙货站,现状)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增城货运站,在建)广汕客专(新塘站、增城站,2017年7月动工)赣深客运至松山湖增城联络线(增城站,规划)广州铁路枢纽东北客车联络线(增城站,规划)赣深客专增城支线(增城站,规划)▲增城轨道交通线路图新旧对比最为关键的5条城际来了这次真的北部真的等到了!5条城际分别是▼穗莞深城际新塘至白云机场段(在建,预计2018年通车)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城际黑道(在建)北部快速轨道(规划)清从增莞快速轨道(规划)白云机场-第2机场联络线(规划)都看不明白?不要紧,我们把规划图拆成几个部分,直接划核心,保证你了解增城未来将要如何发展。正果派潭和小楼 正果才是真命天子?一直以来,很多人都在抱怨,增城只会发展荔城和新塘,这几年甚至朱村和石滩等地也要通地铁高铁,北部反而被忽视了。但是在之前我们公布的文章,北部明显看到了希望。▲北部轨道交通线路图如上图所示,北部三镇迎来较大的机遇是:规划了3条城际+1条地铁。其中:1北部快速轨道(规划)以北部为中心,经福和、中新较后与镇龙做枢纽中转,这与之前公开招标的思路一致,目的是为优化增城城市空间结构,支持增城北部地区发展,加强增城北部地区与广州中心区的快速联系。同时,北部快速轨道远期还可能要延伸至汕头。增城区北部快速轨道规划方案已公开招标▼2白云机场-第2机场联络线(规划)这条线路的名字本身就很有意思了,是从正果到白云机场的联络线。北部快速轨道和白云机场-第2机场联络线示意图▼3清从增莞快速轨道(规划)以北部为中心,南至石滩增城站,北至从化清远,目的应该是加强从东莞经增城,往从化和清远的快速联系。4地铁16号线北延线(规划)固名思义,这是在规划已经确定的16号线的基础上,从富鹏北延至增城北部正果,加强中部和南部新塘的联系。地铁16号线北延线示意图▼&&&&&& 相信如果有足够细心的人会发现,这3条城际加1条地铁,都汇集于一处:正果!&&&&&&& 所以之前大家一直在猜的正果大项目是不是就是呼之欲出了,更何况前面还有一条规划的城际为:白云机场-第2机场联络线。(大家自己去分辨吧,一切以官方公布为准)&&&&&&& 细思之下,一旦确定正果,对北部是不是会有更大的拉动效应呢!中部荔城和石滩,加速对接广州荔城和石滩最等待的肯定是明年地铁21号线通车和7月份已经动工的广汕高铁,以增城广场站和广汕高铁增城站辐射广州城区以及东莞深圳惠州等地。但你可能不知道,中南部的高速和快速路一点都不慢,从下面一张图你就能看得出来。不提年底即将通车的北三环高速,同期还规划了广汕公路北绕线,东部快速和知识城快速,这是都是改善中部地区出行的重要通道。1广汕路外绕线(增城区北环建设工程)路线与此前曝光的一样,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增城区荔城西环路建设工程、增城区光辉大桥建设工程、增城区荔枝坳隧道工程计划按照PPP模式融资建设,项目起点为荔新公路谢屋村,终点在华立学院东侧,接广汕公路和荔三公路,全长约27.2Km,途经石滩、朱村、荔城和增江共四个镇街。▲广汕路北绕线项目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放线2东部快线,预计2018年动工路线从北三环荔新立交至广惠西延线(凤凰山隧道),此前公布的招标信息为高速公路将连通增城和天河核心区域。其主线起于北三环高速增城段,经仙村、宁西、永和等镇,往西跨越广汕公路、北部快线、北二环、广河高速、华南快速路等,终点与白云四线对接。全长48.32公里,按全线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建造,车速每小时100公里。据增城政府官网公布,项目计划2018年动工,其中增城境内约18km,黄埔境内约16km。3知识城快线从广汕公路北环线荔城街起,经朱村中新,至广河高速,路线几乎与广汕公路平行。而在增城政府官网上,有写着一条广增快线的规划,计划2018年动工,增城境内约25km,如无意外应该与知识城快线一致!西南部,新塘变身超级宇宙中心9月份版本的修改,获利较大的除了北部,新塘肯定也分得较大的一份蛋糕。除了即将通车的地铁13号线,规划已落实的16号线和23号线,城际部分有穗莞深城际和新白广城际,最令人惊喜的是,规划中的19号线和14号线同样也把终点设在了新塘站。&&&&&&& 这意味着,新塘站所在的东部交通枢纽将变身坐拥4地铁(13号线、16号线、19号线和14号线)+2城际(穗莞深城际和新白广城际)+2国铁(广深铁路和广汕高铁)的超级宇宙中心。中国头个TOD:年均1.6亿客流,200米+高楼!不得不再次提及凯达尔枢纽国际广场(ITC)这个中国TOD代表作,由一栋高260米46层的主塔楼(西塔)、一栋高200米36层的副塔楼(东塔)、4层地下室以及8层裙楼组成,广州东部枢纽上盖标杆,汇集广深、广汕、京九三条高铁,穗莞深、琶洲支线两条城轨以及广州地铁13、16号线8大轨道,坐拥日均45万客流,年均吸纳1.6亿客流,远超任何单一商圈数据。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凯达尔旁边,未来还有两幢200米+的高楼要建成,分别是保利320米的国际金融广场和新世界240米华南总部,与凯达尔一起,组成4幢200米+的东部CBD高楼群。当然,新增的2条地铁得利的不止新塘。19号线(规划中)从去年就有传言19号线会东延至陈家林,解决翡翠绿洲和凤凰城两大楼盘的业主出行难题,最新的路线图明显看出会经过这两大社区,未来这里近30万的业主出行可以放心了。14号线(规划中)小编觉得这是专门为富士康而设的一条地铁线。在知识城支线(14号线支线)的基础上,线路从镇龙站出,穿过教育城,往南途经富士康项目厂区,与23号线在香山大道站乘,再沿新新大道终于 新塘站。为什么说是为富士康而设?早前资料显示,增城区已经计划围绕富士康建设若干个科技小镇,规划总用地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挂绿新城约2平方公里、朱村街约6平方公里,而朱村街部分刚是好教育城的核心核心。永旺梦乐城·名古汇规划图▲当然这次得利的还有开发区,新塘万达广场、永旺梦乐城、中汽研华南基地和富士康的进驻,当然还有年底开业的区中心医院(前三名医院),可以肯定的是,随着进一步的开发,作为一等别开发区,未来可能还有更多的项目和人流量进驻。广园快速2017年底将取消收费增城的利好,当然不止这些,继去年取消荔新路收费站之后,增城区政府官网有一表更是透露了一条重要的信息:广园快速2017年底将取消收费!这个问题早在今年5月就有媒体报导广园快速路将于12月1日后取消收费,一旦也取消,正如之前我一个好友所言,继荔新路之后,套在增城较后一个枷锁将全部解开。到底能不能成真,让我们拭目以待!较后想说:未来的增城,真的谁都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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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单位集资建房没办房产证,女儿97年结婚后因无房住,就装修居住,现
98年单位集资建房没办房产证,女儿97年结婚后因无房住,就装修居住,现女儿要离婚房屋产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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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房屋产权关系尚不明确(产权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你女儿只有该房的使用权,对方无权要求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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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家住济南槐荫区。老人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有证,已过户给被人。另一套无证(是原单位集资建房,我手中有集资6万的收据)我们已住了10多年,2005年原单位与现单位合并,2014年现单位卖掉了我所住的家属院,我多次找现单位关于我家的解决方案,我对象是残疾人,能否尽快给我答复,他们一直说情况复杂要研究来敷衍我。直到今年12月7日我家被强拆。拆迁办和现单位仍没有做出任何决定,我们一家人已经无家可归,求好心的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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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分割。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小产权房不能分割,但可以处分使用权。一,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三,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六)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第三,已购公房的分割 。单位职工购买本单位的公房,根据情况可分为购得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两种情况。职工在购买房改房时取得全部产权的,根据财产取得的时间列为个人财产或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购得房改房的职工,仅取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而售房单位仍享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这种情况下职工取得的房屋称为“限制产权房屋”。 对于职工购买的限制产权房屋,一般在离婚分割房屋财产时,对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给予对方一半房屋价值的补偿。第四,父母在子女购房中有出资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父母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以下原则认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第五,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分割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由于购买房屋的房屋款是通过银行贷款取得,在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时,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产权人尚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人,银行作为借款人对房屋同时享有抵押权。 根据购买房屋与申请贷款的时间以及贷款购得房屋的还款情况,对于夫妻离婚时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一般适用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一方婚前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一方婚前取得的房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婚后用于还贷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房屋所有一方对另一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的贷款进行补偿。(2)婚后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房屋财产进行分割时,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房屋首付款及已还按揭款的一半;如果是夫妻共同还按揭,但所付的金额不同,比如一方支付大部分,另一方支付小部分按揭款,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情况,按揭款的这部分财产被视为按份共有,房产归产权证上的所有人所有,另一方根据所付按揭款的比例来获得已付按揭款的部分;如果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付的按揭款,另一方不支付按揭还款,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很难取得证据证明是其中一方出的按揭款,所以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基本上会被视为按揭款部分为双方共同承担。 再有一种处理方式就是采用拍卖的方法,将房屋评估拍卖所得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后,由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余款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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