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挪威粮食生产厂长招聘信息的气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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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制粮食进口、保证国家安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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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
  粮食自给自足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及国家安全的头等大事,“粮食自给率保持在95%以上”是我国一直坚持的粮食政策。但近年来,我国一方面粮食总产量连续4年超过6亿吨,另一方面,粮食进口连续三年超过1亿吨,粮食对外依存度一路攀升至18%。巨额的粮食进口量造成广大农民卖不出粮食,粮食库存处于历史高位,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长期以往,易使我国粮食受制于人。
  造成粮食大量进口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我国大米、玉米、小麦等国产粮食价格比国际市场高30%到50%。鉴于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提高关税税率,限制粮食进口。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为15.2%,还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4。目前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为62%,挪威、瑞士、日本的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分别为71%、85%和42%,最高关税水平甚至能达到近10倍。比如日本对进口大米的关税率一度高达778%,对国内粮食生产形成了强有力的保护。因此,建议国家参考日本、挪威等国家的做法,利用国际贸易规则,充分发挥关税的调控保护手段,全面提高我国粮食关税税率,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同时,大力推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粮食集约化生产,使农民增收、农民利益得到保障,从而真正实现粮食自给自足,确保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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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挪威是农产品净进口国。由于挪威耕地资源有限,且地处亚寒带,气候条件不适合农作物生长,除牛奶和奶酪可以自给外,其他产品均需进口(见附表)。但近年来,挪威农产品价格一直保持稳定,价格变支幅度一直在3%以内。世界各地农产品价格波动往往频繁而剧烈,挪威为何能成功地控制农产品价格?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分析。一、挪威的农产品价格变化情况自1979年以来,挪威农产品价格呈总体增长的态势,但增长幅度比较稳定。从2001年1月到2011年7月,农产品价格指数仅由103.1增长到112.5,除个别月份外,月度价格变动幅度(环比)基本稳定在3%以内。农产品价格的稳定,有力地保障了挪威政府将消费者价格指数变动幅度稳定在2.5±1%以内的政策目标。二、挪威农产品价格稳定的原因分析随着工业经济特别是石油经济的迅猛发展,农业在挪威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逐步下降。尽管如此,农业仍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对挪威而言,农业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承担着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初级工业原料的功能,更是保证其国土上处处有人居住生活的重要手段。因此,为保证农业的存在和发展,挪威政府不惜动用一切资源和政策措施。为鼓励农业生产,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挪威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农产品价格长期保持在高位。农产品高价格既保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给政府实施价格调控措施提供了充足的政策空间。在充分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挪威政府又巧妙地利用贸易政策空间充足的优势,通过灵活多样的贸易政策调控农产品进口,将农产品价格保持在高位稳定的水平上,避免价格大起大落,最大限度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寻找平衡点。1、挪威的农产品价格挪威是世界农产品和食品价格最高的国家之一,各类农产品的价格基本都高于世界平均价格,个别产品的价格甚至是世界平均价格的数倍。表一:挪威食品价格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57.7849.247.3247.8646.8455.7653.5626.0625.9626.2826.7227.831.832.2616.4611.3311.089.8611.3716.0719.06167.22188.61191.55193.69189.83206.31202151.55158.25154.03123.13139.04149148.0910.1410.5610.711.3112.2213.1714.411225252727283136.530.4930.8129.6831.3533.1638.839.915.2515.1114.5416.3716.5616.116.36..19.4325.5517.8229.3722.812011.1511.569.911.98.910.3514.3912.915.0211.0119.923.6517.612.435.944.886.947.619.819.399.7932.726.1232.8433.4824.1221.9228.7511.711.511.9313.0413.9714.2614.69虽然挪威食品价格较高,但由于人均收入水平高,食品消费仅占居民收入的10%左右,绝大多数消费者均可承受。2、挪威的“目标价格”制度目标价格制度是挪威政府调控农产品价格的重要政策措施,自1995年实施以来,对稳定农产品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项制度最初涵盖牛奶、羊奶、猪肉、牛肉、羊肉、鸡蛋、土豆、蔬菜、水果等产品,2000年挪威取消对谷物和油料作物的“强制收购”制度后,相关产品也纳入“目标价格”制度的涵盖范围。根据《农业基础协定》(Basic Agricultural Agreement),挪威政府应每年与农民协会进行谈判,确定当年各项产品的目标价格。政府应通过各种措施将农产品价格控制在协议价格之上,以保护农民收入。但当市场价格连续8周高于目标价格10%(奶制品为8%、水果蔬菜为12%)以上时,农业主管部门可通过临时降低关税等措施,使市场价格适当回落。同时,农民也应承担控制产量的义务,避免生产过剩导致价格下跌;农业合作社则要对全国的农业活动及农产品市场进行有效管理。表二:挪威农产品目标价格(年)200820091.972.131.882.011.721.851.952.074.594.873.854.143.854.1444.3947.7826.8727.9655.0057.7514.6816.54数据来源:世贸组织文件:G/AG/N/NOR/59“目标价格”制度明确了政府初级农产品价格的调控目标,补贴和关税政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政策手段。3、农产品补贴政策挪威的农业补贴种类繁多,补贴金额巨大。这些补贴可大致分为价格补贴、生产性补贴、投入品补贴以及对农业服务的补贴等。根据经合组织(OECD)统计,挪威提供的生产性补贴主要有地区性补贴、运输补贴、要求限产的生产性补贴和休耕计划;投入品补贴包括对燃料税的减免、牧草贮存补贴、饲料的运输补贴、利率减免、温室建设补贴等。另外,检验检疫和病虫害防治等农业服务也会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根据经合组织测算,挪威农户60%以上的收入来自政府补贴,挪威与瑞士、日本等并列为农业高补贴国家。除生产性补贴以外,对于奶酪等少数产量超过国内消费量的产品,挪威政府通过出口补贴鼓励相关产品的出口,以保持过盛产品不会打压国内市场价格。2009年,挪威对奶酪、奶油、猪肉和鸡蛋等产品提供了出口补贴。其中,对奶酪出口提供的补贴达1.35亿克朗,补贴出口数量达到1.2万吨;对奶油出口提供的补贴达4040万克朗,补贴出口数量达3363吨。尽管挪威的农业补贴水平很高,但基本没有突破其在世贸组织做出的多边承诺。这一方面得益于挪威在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中保留的较高的补贴政策空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挪威充分利用了世贸组织《农业协定》提供的政策灵活性,将大量补贴列为不需要承担减让义务的蓝箱补贴。根据《农业协定》的规定,价格补贴和投入品补贴等补贴项目均属于“黄箱”补贴,需要接受补贴减让承诺的约束,而“限产计划”下提供的生产性补贴则可列入蓝箱补贴。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挪威承诺的黄箱补贴最终约束水平是114.49亿克朗。除2008年挪威的黄箱补贴金额(115.55亿克朗)超过承诺水平外,其他年度的黄箱补贴金额均在110亿克朗上下,未超过承诺水平。1995年以来,挪威政府每年通过蓝箱补贴提供的支持金额约为40亿至70亿克朗。当然,为了满足蓝箱补贴的标准,挪威也对有资格获得补贴的农产品和产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获得此类补贴的农民生产的作物不能超过规定的产量。这种作法不仅是满足世贸组织规定的需要,客观上也起到了抑制生产过剩的作用,防止因生产过剩导致的价格大起大落。4、关税措施关税是挪威对农业提供保护的重要贸易措施。挪威的农产品关税以关税水平高、形式复杂、实施灵活为主要特点。挪威政府的农产品关税多数是以混合税形式约束的,即对于一个税号的产品,同时以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形式对关税水平做出承诺,实际征收的关税取两者中税额较大的。根据世贸组织统计,挪威农产品关税的平均约束水平为138.2%,其中,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平均关税高达347%,奶制品的平均关税高达324.4%,谷物的平均关税达到193.6%,水果和蔬菜的关税也高达113.5%。产品最惠国关税税目数平均值(%)税率范围(%)最终约束关税平均值 (%)关税税目总数7,0336.70 - 55528.91-241,52730.80 - 555119.625-975,5060.70 - 258.53.9WTO口径农产品WTO口径农产品1,34235.80 - 555138.2- 动物及动物制品157129.20 - 555347.0- 奶制品3560.324.8 - 148.7324.4- 咖啡、茶、糖等24120.00 - 427147.5- 切花、植物7941.10 - 24960.4- 水果、蔬菜36230.80 - 347.8113.5- 谷物2741.70 - 142.5193.6- 油籽、脂肪、油及其产品16715.50 - 188.483.9- 饮料和酒8220.30 - 306.366.7- 烟草110.00 - 03.3- 其他农产品18118.80 - 317.371.9数据来源:世贸组织文件WT/TPR/S/205,日。挪威对于牛肉、羊肉、禽肉、奶制品、鸡蛋以及卷心菜、苹果、梨、等水果和蔬菜实施关税配额管理,但承诺的配额量很小,同时,承诺的配额内、外关税均比较高。由于挪威政府在关税配额制度的实际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灵活务实的态度,将实际征收的配额内、配额外关税均控制在适当的水平上,使多数产品的配额进口完成率均达到较高水平。 (2007)()2007() (%)()1,08495888.32299.302.02.1000130%
12.15kr/kg344%
32.28 kr/kg9.11kr/kg15.50kr/kg002.02.2001130%
25.00kr/kg344%
66.40kr/kg9.11 kr/kg15.50 kr/kg20.402.02.2008130%
25.00kr/kg344%
66.40kr/kg18.75 kr/kg66.40 kr/kg0.602.02.3001130%
44.80kr/kg344%
119.01kr/kg33.60 kr/kg119.01 kr/kg832.802.02.3009130%
44.80kr/kg344%
119.01kr/kg33.60 kr/kg119.01kr/kg1445.5数据来源:世贸组织文件WT/TPR/S/205,日除关税和关税配额等常见关税措施以外,挪威还对部分水果、蔬菜实行季节性关税,以便同时实现保护本国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双重目标。按照季节性关税管理办法,在本地产品生产供应旺季,相关产品的进口将被课以较高的关税,但当本地产品生产减少或停止时,相关产品的关税将大幅度下调,以促进进口,使价格不会因为国内供给不足而上涨。目前,通过季节性关税管理的产品主要有土豆、西红柿、草莓等。表五:挪威马铃薯、西红柿的季节性关税%)(/0701951.51515-7151912.17716-5141001.120702111-531111-590510-53114212.2161-103161-71014212.21711-10141458.861015-1111.6数据来源:挪威乌拉圭回合关税减让表。此外,根据挪威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保留的权利,挪威可对肉类、奶制品、谷物、蔬菜等多种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在相关产品出口进口激增或价格暴跌的情况下通过加征附加关税等措施限制进口。但自1995年以来,挪威尚未对任何产品使用此类措施。5、通过竞争政策维持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了保证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企业通过不正当的价格策略排挤竞争对手,侵害消费者利益,挪威建立了以《竞争法》和《价格政策法》为主体的竞争政策体系。2004年,在挪威最大的奶制品生产商Tine公司与连锁超市集团REMA1000准备签署排他性供货协议时,挪威竞争局判Tine公司滥用支配地位,并对其处以4500万克朗的罚金。Tine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此案历时6年,几经反复,最终,挪威最高法院于2010年裁决Tine公司胜诉。虽然Tine公司最终如愿以偿,与REMA1000达成独家供货协议,但并不能说明挪威的竞争政策体系失效,相反,这一案例有力地证明了挪威经济法体系在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方面的严谨性和有效性。附表:挪威主要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情况89.018.16.977.814.20.90.313.7387.50.0200.4477.433.40.011.938.1577.30.08.8571.0297.90.021.4322.987.23.37.792.325.90.40.727.3114.23.74.7114.758.10.50.960.251.31.80.950.111.90.149.661.4数据来源:世贸组织文件G/SCM/M/155/NOR,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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