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金禾实业股票转债是否中签的最新相关信息

  中国证券网讯 金禾实业3月17日晚间披露,公司拟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400吨吡啶盐项目和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项目。

  据介绍,啶盐是国家重点发展的医药中间体之一,市场潜力巨大。吡啶盐项目总投资26527.4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9785.71万元,年税后利润4941.99万元。此外,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项目总投资4622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1630.8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4793.0万元,投资回收期6.28年(税后,含建设期),投资利润率13.42%,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19.47%(税后)。

  公司称,本次募投项目将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公司市场空间和盈利能力,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增强市场话语权。(胡心宇)

去年8月金禾大股东金瑞投资发行的可转债,对大股东股东权益、上市公司市值的损害,远不止6亿元人民币。

鉴于以往的经验教训,强烈建议 ,废止上市公司6亿元人民币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司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完全可以通过借贷低息银行贷款解决。

去年以来,公司产品市场形势发生了根本改变,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公司关于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和证监会关于可转债的批复,由于审批时滞,已经不适应目前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为了避免公司现有股东(包括大股东)的利益因为发行可转债而摊薄受损,公司应该果断终止可转债的发行。

这是对杨董,特别是小杨总的一次考验和锻炼,哈哈!

不是@ 了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只要更多小股东参与,公司也得听大家意见啊。
总比在帖子里整天yy好一点吧,至少态度是积极的,哈哈。

公司负债率这么低,任何摊薄股东利益的融资方案都应该废止。

上市公司目前负债率不到40%,将近30亿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只用了不到1/3。银行贷款成本低,又不会摊薄股本和股东利益,为什么要发可转换债券呢?

书读多了,有时候人会变呆,我有时候也这样,哈哈。
我这里没提公司发普通债的事情,讲的是去年大股东发的可转债,4000多万股转换后,抛压直到现在,今天估计还在抛压呐。
现在建议终止的,也是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而不是任何借债行为。

我说了大股东转债摊薄收益吗?我说的是“对公司市值和大股东权益的损害”,其实杨总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不过去年的事情木已成舟无可挽回。
但今年上市公司的方案,现在我们·可以努力终止的。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证券代码:002597 公告编号: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5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 年 9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7 年 9 月修订)》等相关
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
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
 1、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7 年 11 月 1 日(T 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原股东在 2017 年 11 月 1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
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11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
 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
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
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
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 30%,即最大包销额为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金禾实业、公司: 指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债: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禾转债: 指发行人发行的 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 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购日: 即 2017 年 11 月 1 日(T 日),指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
 配售、接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
 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17
 (2)票面利率:第一年 )举行
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
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 127 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免税商务大厦 8 楼
 发行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
 发行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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