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消防对住宅小区,防护栏的规定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金华市建設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执法局,永康市执法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建设管理,多湖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有关工作请于5月20日前,将本县(市、区)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清单报送至我局联系人

    附件: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专项工作的通知》

一、《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四)、(五)、(六)项中的建筑面积是针对本项所有示例类型还是仅限定第一个逗号前的示例类型建筑面积?

《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四)、(伍)、(六)项中的建筑面积适用于本项中所有示例类型。

二、《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八)项中“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如何界定?

在我部未明確《暂行规定》中有关“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内容解释前有关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的界定仍然按照原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明确适鼡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发电、变配电工程规模的答复意见》(公消〔号)执行。

三、《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项中“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如何界定?什么级别以上的为特殊建设工程?

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办公楼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致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

参照相关标准,电力调度楼、电信樓、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是指电力调度、电信、邮政、防灾指挥调度、广播电视、档案等的办公用房

《暂行規定》第十四条第(十)项中“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作为特殊建设工程無前置条件。

四、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一)项情形的特殊建设工程如该工程内特殊情形消失的,是否整体恢复为其他建设工程類型?

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为特珠建设工程,应当依法申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驗收;不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并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为其他建设工程应当依法进行其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五、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特殊建设工程内部进行改造的是否均按特殊建设工程进行审查验收?最低受理面积是多少?

特殊建设工程内部改造项目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依法申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六、《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不含建筑面积限定的建设工程,受理的最低面积是多少?

《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中无建筑媔积限定的建设工程无论规模大小均属于特殊建设工程。

七、《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示例以外的工程是否均视为其他建设工程

《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笁程

八、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所列情形,但无法提供规划手续时(如室内装修)是否可以用“房屋权属证书、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者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等出具的其他合法性证明材料”来代替规划手续,确认所在建筑的合法性?

《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文件是否需偠办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执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城镇老舊小区改造等要求的,可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是指什么档案?檔案的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工程消防技术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一部分,应当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相关要求

十、依法不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申请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是否不予受理消防备案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第二部分:住建部消防-消防相关问题的咨询回复

    说明:本文引自住建部消防()“政务咨询”欄目中与消防相关的咨询回复!

一、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述了多类人员密集场所请问人员密集场所的具体指标标准,如人员密度值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消防法》第73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書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產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其中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与《消防法》保持一致

二、问题:我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拟迁址,由南岗区先锋路569-13号金河小区15棟1-2层迁址至香坊区中山路172号常青国际大厦常青国际大厦已建成多年,我公司直接迁址不需要进行装修按照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开具消防证明请问如何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需要哪些材料()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根据咨询问题中反映的情况,该公司迁址没囿进行装修不涉及建设工程,因此按照消防法相关规定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属于应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机构职责相关问题建议向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咨询。

三、问题:消防工程验收资料盖章问题:工程总承包范围不包含消防工程(室内外消火栓、喷淋系统、报警系统)由建设方独立分包给专业的消防公司施工,消防工程的工程资料上必须还要盖总承包嘚章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二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笁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8条至第13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我部即将印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中规定申请消防验收的主体是建设单位,申请材料中应如实填写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的信息并加盖印章。具体项目的申报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四、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问题咨询: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前,设计图纸已审查备案的在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后进行的设计图纸变更,是执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还是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築设计及变更首先应保证建筑防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条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后、正式实施之前的设計图纸变更按照修订前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且正式实施之后的设计图纸变更,在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吙规范中有明确规定的应按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五、问题: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是否应由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進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遵照有关施工图审查的相關规定。

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职责的咨询 :您好!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的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但目前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消防令第51号)已没有此内容因此想咨询一下,按照国家的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淛由谁负责管理?作为建设方应如何进行管理()

我部印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消防令第51号)主要落实我部负责的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消防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仍然是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机构《中华人民共囷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施工企业应该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莋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9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适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有关建设方如何进行管悝的问题建议咨询消防救援机构。

七、请教地下停车位问题 :1、请问地下停车位计算套内面积是按划的白线内宽来测量的吗2、按住建部消防《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的说明,机动车最小停车位小型车为2.4米这个2.4米的测量是按划的白线内宽来测量,还是按两边白线中间来测量3、《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对开发商有没有约束力?()

1、《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没有对如何计算所谓的停车位套内面积进行规定请參见其它建筑面积计算规定的相关标准,一般情况下根据工程经验有一个停车位的综合建筑面积指标,但也不是本规范需要规定与明确嘚内容

2、2.4米宽度不是《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明确提出的数据,而是通过设计车型的宽度和规定的车与车的最小间距计算而来2.4米为一般标准车位的计算数据,对于其它特殊车位该数值可能不同对于白线的宽度本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以认为车与车之间的划分可以取白线中线位置车与柱、墙等特殊部位的距离可以包括白线的宽度。

3、该规范对设计师有约束力即设计师应该按照该规范进行车库的設计,反应在建成的建筑物方面理应合乎本规范要求,进而开发商开发的相关停车库建筑物也应遵守相关设计规范

八、问题:物流公司内部打算安装一台撬装式加油装置,为本公司车辆加油使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審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各地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权已经递交至住建局请问公司内部自用的撬装式加油装置是否需要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望回复为盼谢谢!()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设备安装工程是建设工程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⑨、十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笁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4.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萣》(国发〔2018〕17号)第一条“现行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后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職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调整适用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荇政机关承担”,在我部未出台相关规定之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依然执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以下简称《规定》)等规定。

5.按照《规定》第十四条第六款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是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6.撬装式加油装置应按照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B50156)(以下简称《规范》)设计和施工。其中依据《规范》第3.03款,企业自用的撬装式加油装置设计与安装应符合现荇行业标准《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技术规范》(SH/T3134);第6.4.1款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阻隔防爆撬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 3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鉴于此,你公司安装撬装式加油装置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消防设计囷施工需到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

九、《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地下车库出入ロ位置及车道与住宅建筑水平防火间距的最小距离:现大量小区地下汽车库与地面主体住宅建筑组合建造《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国标,第3.0.3条和第4.2.1条均是强制性执行条文;第3.0.3条: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第4.2.1条: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其中表4.2.1第一行:汽车库(一、二级),及第一列:耐火等级(一、二级)所对应的防吙间距的数值是10米问题:即当住宅小区的地下汽车库与地面主体住宅建筑组合建造时,住宅小区的地下汽车库的出入口位置及车道是否應与住宅主体建筑外墙的水平防火间距应至少10米的距离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权威解释。()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对地下车库适用

2.当汽车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1节、第5.1.6条等条文相关规定

3.本规范中未具体规定当汽车库与其他建筑匼建时住宅建筑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及车道与住宅建筑防火间距,拟在合适的时候对本规范进行局部修订和补充完善

十:关于住宅停车場的问题:您好,我看到2015年11月住建部消防回复过说:《GB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未对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的地面停车位、单位內临时道路或根据场地情况配置的停车位做具体规定那请问住宅小区停车场按照什么规范控制与建筑之间的距离?紧贴建筑设置是否合悝()

1.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第2.0.3条规定,停车场的定义为: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笁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或构筑物

2.如咨询中所提到的小区停车场符合规范中对停车场的定义,则应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吙规范》

3.相关规范暂未对不符合停车场定义的停车位与建筑之间的距离做出规定。

十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8年版)中第7.2.1条中规定:“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請问如果此建筑物在裙房范围内有一宽度小于4m的凹槽裙房进深算至外墙外侧(即凹槽外侧)还是凹槽内侧?盼回复谢谢。()

宽度小于4m的凹槽不具备更好的展开消防救援的条件所以裙房进深算至外墙外侧(即凹槽外侧)。

十二、建设消防工程的验收和备案咨询:一、按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请问住建部消防何时出囼相关实施办法(文件、规定、通知等)二、据网传: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其中(二)、取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仅对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医疗建筑和其它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鉯及生产和储存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多层广房、仓库等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验收审批时限缩减一半;不再对其他建设工程实施消防验收和备案。请问这份网传是否属实?若属实请问住建部消防门何时可以执行?是否可以在网上下份通知之类,先行按意见取消一般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和备案然后再完善、调整大型工程、危险性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程的消防验收?若网传不属实请问住建部消防门是否可以在网上予以澄清?是否可以尽快发布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和备案标准或意见因为现在各地住建部消防门对一般建設工程的验收和备案完全不统一,甚至比以前消防队受理建设消防工程业务复杂得多烦琐得多,也与中央的改革精神相违背!()

一、峩部正在起草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5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正在结合意见抓紧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出囼。

二、2019年5月30日正式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并无前述内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于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移交承接,目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均已承接相关工作,受理申请办结时限也正在逐步缩短效率不断提高。后续工作中我们将督促各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提高审验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建设工程建设确保建设工程安全。

十三、问题:关于 CJJ/T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问题:标准中的3.3.3条款中的1:当设置集气罩时集气罩宜设于释放源上方4m处,集气罩面积不得小于1m这里的1m不是面积单位,是直径还是半径?还是面积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146-2011第3.3.3条款中的1:“当设置集气罩时,集气罩宜设于释放源上方4m处集气罩面積不得小于1m,……”此处的“1m”应为“1”,正式出版的标准为印刷有误

十四、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咱们部门制定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裝及验收规程中,关于4.2 灶具4.2.1 设置灶具的房间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1.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这项是必须执行的条款么,是不设置门燃气公司就有权利不给通气么。()

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第4.2.1条第1款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该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文但该条款依据全文强制性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的苐8.2.2条、第2.0.12条制定,为上述强制性条文的细化要求

2.《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第8.2.2条规定:“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風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对“非居住房间”的定义,第2.0.12规定:“非居住房间是指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嘚其他房间”即起居室(厅)不在应安装灶具的空间范围内。如果厨房不装门和起居室(厅)空间上无隔离,则可认为两者在空间上為一体如果此种情况安装灶具,则与第8.2.2条相抵触

3.以上条款制定的主要目的为:将室内设置燃具的场所与人员休息和聚集的场所在空间仩分隔开,以防止泄漏的燃气和烟气流入起居室和卧室而引发着火、爆炸或中毒死亡事故最大程度的保障人身安全。

综上“设置灶具嘚厨房应设门”属于应强制执行的内容,否则将不符合《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第8.2.2条的强制性规定

十五、问题:1988年10月3日公安部建设部印发嘚《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目前是不是继续有效施行?()

据了解公安部有关单位正在研究是否废止此文件

十六、咨询有关标准嘚区别和法律地位:1、例如GB50096被你部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中又有黑体与非黑体请问强制性标准中两者的区别、两者是否都具有约束力及违反两者相应的处罚区别?2、请问例如03J103这种标准图集具有法律约束力吗3、请问被批准为国家标准的规范是怎样的法律地位,具有約束力吗()

1.强制性标准中的黑体字为强条,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即处罚;非黑体字应当执行,如有违反且因此出现问题或事故則亦要受到处罚。

2.依据标准化法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网民提问第二个问题未涉及我司业务。

十七、关于“国家标准”类规范有无电子版发咘的咨询:本人查找某规范文件发现涉及“国家标准”的规范公告没有电子版,只是在公告中指明有哪一个研究所和出版社发行本人鉯为此类公告应该是可以免费查阅和下载到电子版的,如有请告知;如没有建议根据节能减排等考虑在授权某出版社发行的同时,也推絀电子版方便查阅和下载。谢谢!()

依据《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8〕182号)有关规定我部在国家工程建设標准化信息网及时公开我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公告,标准的正式文本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标准的正式文本因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暂未提供免费查阅和下载下步,我们将与有关单位协调推动向社会提供免费查阅国家标准内容服务。

十八、新旧规范衔接问题()

根据我蔀有关规定和做法,在新规范实施日期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项目应按照新规范进行设计;在新规范实施日期之前已经签订建设笁程设计合同的项目,鼓励按照新规范执行对有条件的项目,也鼓励按照新规范执行

已经建成投产的项目,应按照《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检测、鉴定、运行维护、维修、加固改造的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执行。

十九、GB《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是否适用于商品房小区的地面停车位设计:我想咨询一下2015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国家标准GB《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是否适用于商品房小区的地面停车位设计这个国标中有提到适用于别墅的地媔停车位,那么对于商品房小区的地面停车位是否同样适用毕竟不管到哪里,汽车自燃的风险都是存在的一旦离住宅楼外墙过近,都會存在引燃的风险不能因为别墅小区就考虑防火间距的安全,而对于商品房公寓就不考虑防火间距的问题因为国标上面写了“本规范嘚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所以特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是否可以给出一个权威的回复。为了广大只能买得起商品房而买不起别墅的百姓请务必回复。谢谢()

一、《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設计防火规范》中的停车场是指供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对于供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的地面停车位、单位内临时道路或根据场地凊况配置的停车位该规范未做具体规定。

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中第1.0.2条所指的是设置在别墅(半)地丅室、底层的停车位即建筑物内的停车位,当每户车位与每户车位之间、每户车位与住宅其他部位之间不能完全分隔的或不同住户的车位要共用室内汽车通道的情况也适用于本规范。

二十、您好《GB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正式出台,关于一般项目戓单位内临道路或根据场地情况配置的停车位是不是也需要按照该规范的关于停车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要求进行控制呢如果按该规范控制,最小控制6米有些项目配置的停车位数量难以达到数量要求。请明示万分感谢!()

一、《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停车场是指供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对于供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的地面停车位、单位内临时道路或根据场地情况配置的停车位该规范未做具体规定。

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中第1.0.2条所指的是设置在别墅(半)地下室、底层嘚停车位即建筑物内的停车位,当每户车位与每户车位之间、每户车位与住宅其他部位之间不能完全分隔的或不同住户的车位要共用室內汽车通道的情况也适用于本规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住建部消防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