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定金房主反悔毁约被拘 买房后反悔怎么办

房主强行毁约被拘 卖房后房价大涨用卑鄙手段赶走购房者
房主强行毁约被拘 卖房后房价大涨用卑鄙手段赶走购房者
近日,青岛发生了一起“房主强行毁约被拘”事件。据了解,在2016年购房者好不容易把贷款批下来了并购买了房子,没想到在2017年房子大涨价,卖房后的房主强行毁约,要求购房者退房,自己的房子不卖了!并找来一群社会人员多次去购房者家闹事。最终此事也以房主强行毁约被拘结尾,希望人们引以为戒。房主强行毁约被拘房主强行毁约被拘太令人无语了,一房主看到自己卖出去的房子涨价了,竟想将购房者赶出去,自己收回这套房子。当购房者拒绝后甚至采用暴力卑鄙手段,多次对购房者家门进行打砸!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买卖房产应该守规守法,不然像这种以“房主强行毁约被拘”的结局真实太可惜了,最终的结果还是害人害己!2016年9月份,青岛市民张女士和老公省吃俭用,又卖掉了老家的房子,终于在青岛市北区合肥路的保利叶公馆小区,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房子挺不错,117平多一点,张女士和老公,通过中介和房主周垂强签了买卖合同,交了45万的定金,又交了45万作为首付,一共付了90万元。房主拿这笔钱去还清了银行贷款,双方约定,余款在房屋办理房产证之后再通过贷款给房主。2016年11月,双方在中介的陪同下在售楼处办理了交接手续,张女士开始装修,今年4月张女士的房子装修完毕后住了进来。张女士的购房时机不错,房价很快涨了起来,然而,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4月份,原房主突然找上门来,说房子不卖了!房主强行毁约被拘这让张女士非常的不解。随后当时的房屋中介打电话告诉张女士:房主说,青岛限购令规定,不满两年的房屋不能过户,政府不让卖房子,我当然要听政府的。房主提出要求,要么多给他100万,要么终止协议,原房主还给张女士90万,可以支付利息。至于张女士装修的费用,原房主一概不负担。张女士没有同意原房主的解决方式,认为买房子的合同是在限购政策出台之前签订的,虽然没有网签,也应该不受影响。于是,原房主多次带人前来砸门! 4月19日,门口的视频监控记录下来了这一幕!张女士说,这已经是原房主周垂强第4次砸门了。 在4月19日这天之前,已多次报警,民警称这只是房屋买卖纠纷。前三次报警后警方说需要证据,在警方的建议下安装了监控,但是监控被原房主砸坏了。房主强行毁约被拘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再次发生了。4月25日上午。一位老人突然来敲门,说是住在楼下的,说家漏水漏到她家了,张女士一家没有防备,打开了房门。这时,原房主带领一群人突然从后面冲了进来。迅速分头行动,开始清理张女士家的东西。张女士一家寡不敌众,被他们“清理”出了自己刚刚辛辛苦苦装修好的家。房主强行毁约被拘张女士一家人报警后,张女士的老公和对方的其中一人来到合肥路派出所。张女士说,在派出所内,两位民警,连笔录都没有给他们做,让他们直接出去了。现在家被原房主霸占,张女士和老公只能借住在朋友家。随后记者从青岛警方了解到,4月25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已经成立了由治安 刑警 督查等业务部门组成的专案工作组,强化对该案件查证力度,并对当时民警执法行为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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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十万买房定金后反悔 买家被判支付违约金
原标题:付了十万买房定金后反悔 买家被判支付违约金
  一套伊顿国际城的房子被抵押在银行里,房主邹女士又想把它卖给徐女士。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签了转让契约后房子没交易成,还为谁违约闹得不可开交。
  买家大呼“上当”
  2013年8月中旬,买房的徐女士向市法院起诉,称自己付了定金才知道,她打算买的这套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
  徐女士一方称,2012年10月,她通过市区一家房产中介,和房主邹女士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契约》,房屋总价188万元,约定分三次付钱。签字后,徐女士先付了10万元定金,可随后她从房管局查询得知,这套房子处于银行抵押状态,房主向她承诺,“支付房价余款前,肯定能涤除担保,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交给中介保管”。
  双方本来约定同月月底前再付160万元,可因为没有这两本证,徐女士觉得自己被骗,要求“见证再付钱”,迟迟没有付款。事情拖了7个月后,房主把房子卖给了别人。
  房子没买到,还被没收了定金。徐女士主张对方归还10万元定金,并承担10万元违约金。
  卖家直指对方反悔
  不知情地买了抵押房,听了一面之词,徐女士吃亏了。可法庭审理过程中,房主邹女士坚称,徐女士签字前就知道“抵押房”的事情,后来因为房价涨跌以及车库问题反悔了。
  法庭上,被告邹女士一方出示了QQ聊天记录,证明自己多次催她付钱,她明确表示房子不要了,也没有提及“抵押房”的事情。对方交了10万元定金后,自己就把这套房子的钥匙交给了徐女士。
  邹女士认为,按照约定,徐女士第二次付清160万元,她就能拿这笔钱补上向银行抵押的160万元,拿回房子的两本证,马上交给徐女士。
  不料付定金一星期后对方反悔,故意说不知情“抵押房”,还把自己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查明,买家违约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契约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确认合法有效,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双方谁违约?
  原告、被告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契约中明确,当时邹女士只向中介提供的是契证,而未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若邹女士未办妥房产权证,定金暂由中介保管,待交付房产权证之日即转给邹女士。这说明,徐女士当时是知道该房屋有银行抵押贷款的,所以直接向被告邹女士支付了定金10万元。
  后因徐女士自身的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房屋款160万元,致使房屋转让合同迟迟未履行,显然属原告先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遂依法判决解除这份房地产转让契约,并驳回原告徐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徐女士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记者 陈周霄 通讯员 卢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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