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无法经营,房东不退房租能报警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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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说不退租金给我,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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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西安|解答问题:0条
起诉对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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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是二手房东的房子,交了一年租金,二房东只给一手房东半年租金,半年后一房东不租给它了,怎么办?
答:具体还是把二房东和原房东喊过来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打110报警处理,你图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子,中介有义务协助你解决
您好,我于15年6月25日在广福城以2400元每月的租金租赁了一套住房,但是从6月28日入住以来几乎天天停水停电,且家里抽油烟机无法使用,客厅十个灯泡全部坏了,我自行更换,卫生间洗手台漏水,客厅阳台密封不严漏水严重,客卫淋浴也是坏的,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由于开发商欠施工方工钱,小区的电梯电经常被讨薪工人剪断,我抱着孩子走楼梯上下三十楼。。。而且这种情况多次出现,由于房东和我签订合同后去了国外,所以只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才向房东反应房子的情况,11月5日小区的各条出入通道被讨薪工人堵死。。。我第五次向房东反映情况后,房东提出让我搬家,我答应了,但是我们没有就搬家时间与退费用等达成一致。请问房东该退我哪些费用?(我已经缴纳房租半年租金及一月押金16800,全年物业费3600,中介费2000,搬家费900,更换灯泡十个299,安装卧室及客厅窗帘1500,卫生间窗户窗贴150,热水器移机费270,全年宽带1980,光猫安装费用198,电视收视费480)请站在公正的角度告诉我。本来中介答应退我中介费用的,后来房东悄悄发信息给中介,告诉她不可以退。。。本案子的相关证据我收集的还算详细。另外,请问我把该案子全权委托给您需要多少费用?感谢!
您好!原则上只能要求房东将您未使用房屋的租金、押金、物管费等费用退还;至于您添置的设备、设施也应按使用期限折价给您。委托我们如果只是协商,因标的小,可以考虑收2000以内,如果诉讼收5000,可能您会不划算。有不清楚的欢迎拨打我电话:。
我租了套房子,今年4月提前一个月和房东说好不租了,剩一个月租金我也没要,当时房东说结完水电费以后联系我退我押金。一直到11月也没联系我,现在我打电话要求退押金,房东又找借口说房子被我们弄坏了,拒绝退,我钥匙都已经还给他半年多了,押金也拖了这么久。请问我怎么才能要回押金?
你的目标主要有赖于以下几点:1.有证据证明双方已经提前解除租金合同2.有证据证明你已将无问题的房屋交还给房主3.有证据证明押金存在并且没有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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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2今日解答店面房东不退租金,怎么办???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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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房东不退租金,怎么办???
店面房东不退租金,怎么办???我租的是店面,店开快三年了!2017年4月份,房东过来说房子不租了,自己要用房子!让我赶紧搬走!日,签了合同租个新的店面,5月份一直在装修新店!租新店之前给老店房东说了,这几个月找新店,就搬走!
新店5月26日...
我有更好的答案
合同呢,没叫他陪算好了??没到期叫你搬,还不退租金的。白字黑字呢?,唯独武力解决,这种人就应该教训几次?这种事情警察介入又不好处理
签的合同是三年的
我是外地的,房东是本地的!有点欺负人的感觉!
他只是说7月份不退租金了,其他几个月都退租金的!
还是好好和房东商量商量,尽量退完租金!
新店装修花了,好多钱!赚的钱,都花在装修买东西上了!
合同有的就不怕,白字黑字加签名盖章或者手印,谈不拢就是法律来解决。做生意,一个月的店面租金说不准完全可以让一个生意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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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
新店装修花了,好多钱!赚的钱,都花在装修买东西上了!
和房东商量商量,再说,尽量退完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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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不退房租
篇一:租赁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有什么法律后果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应搬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 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应对租客予以相应的补偿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租客搬离,那么,可认为是房东要单方违约,要支付房客违约金。由于租赁合同未到期,临时通知房客搬迁,可能会对齐生活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房东应该对房客做出一定的补偿。 违约金的形式: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知识拓展:房屋租赁转租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367abc0c7461a?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_892.979_&type=pic&aimh=44&md5sum=e90e7bcea9dbe6bf23ada0&sign=9b4eafb34d&zoom=&png=10904-&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1、房屋转租的概念: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2、转租的效力: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转组之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租赁人赔偿损失。 3、转租合同的从属性: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如何区分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问:今年,我租了一间店面房,租期约定两年。在经营使用了3个月后,我因故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并向房东提出解除合同。房东称,不租也行,但我要将剩余租期的租金赔给他。请问,如果我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赔房东那么多钱吗? 答: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赔偿3个月的租金给房东。 三、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1、 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2、 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 身为律师,我经常碰到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询问:“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 这里我要再次告诉大家:“没有!” 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这一点在本书第一篇介绍违约责任时我们早已介绍过了,房屋租赁也没有特殊规定。 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很难准确认定。 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说“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你总不能永远空着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张一年半的空置损失,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四个月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违约金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明确在书面合同中。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这样,一旦发生单方解除的情况,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简单方便;而违约方呢?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一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对双方都有好处。 3、 如何做到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经常碰到因为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我们前面说过,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 可是谁能保证协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这个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 再比如,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实,上述变通办法,即使提前没有约定,在某一方要单方解除时也不妨提出来与对方协商,但是如果提前没有约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对方也未必就要绝对接受,所以,可能的话,还是事先约定为好。 4、 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前面我们讲过,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这个案例,尹某在搬离时到底与黄某是否忆达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是否明确不追究违约责任?由于没有书面文件,根本无法确认。 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怎么办?守约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 ,房屋总面积 ,目前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二、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六、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1篇二:几十套出租房合同未到期对方退出怎么样处理租客问题怎么样通知租客才好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有什么法律后果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应搬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 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应对租客予以相应的补偿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租客搬离,那么,可认为是房东要单方违约,要支付房客违约金。由于租赁合同未到期,临时通知房客搬迁,可能会对齐生活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房东应该对房客做出一定的补偿。 违约金的形式: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知识拓展:房屋租赁转租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367abc0c7461a?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_892.979_&type=pic&aimh=44&md5sum=e90e7bcea9dbe6bf23ada0&sign=9b4eafb34d&zoom=&png=10904-&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1、房屋转租的概念: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2、转租的效力: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转组之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租赁人赔偿损失。 3、转租合同的从属性: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小区,单元,户,房间。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为居民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201_年__月__日至201_年__月__日。 第四条租金 月租金为(rmb)¥元,大写元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押付方式,合同签订日期起,按每个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在出租期限内拥有房屋的产权和出租权,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1)乙方正常使用即非人为破坏产生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配套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住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装修、改建、或者改变甲方房屋结构等。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收费标准: 1) 水费: 2) 电费: 3) 气费: 4) 供暖: 5) 物业: 6) 其他: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rmb)¥元,大写整,作为房屋押金。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告知,并赔付对方付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甲方违反合同,房屋押金全额退给乙方。乙方过期未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押金不退。 2)乙方确实因不可抗拒原因,无法继续租赁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限内,可以对房屋进行转租,但须通知甲方,并和续租者协商好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 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3)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 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提供物品: 1) 2) 3) 4)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方 (2)电表:度(3)气表为:方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__年__月__日201__年__月__日篇三:意外事故不得不防 房屋出租如何规避风险 意外事故不得不防 房屋出租如何规避风险? 日11:49东方网 字号:t|t 要做到安全出租,房东必须提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要确保出租房屋的居住安全之外,还必须保证房屋内部设施、设备不会出现故障。此外,还需及时了解出租房屋的状况,并做到及时清除隐患。 虽然意外事故只是小概念事件,但对房东来说,一旦发生,便会带来不小的损失。 相对空置期过长、拖欠房租等诸多风险,住宅出租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往往不会引起房东的注意。但实际上并不能因此而不把它当做一回事,这因为意外事故的破坏性极强,诸如房屋损坏,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等,这都会给房东带来诸多麻烦。 那么,房东应该怎么做,才能杜绝意外事故并做到安全出租房屋呢? 意外事故不得不防 出租住房也会发生意外事故。 其实,类似的出租住房意外事故还有不少。比如近年来经常有新闻报道的出租屋内煤气中毒事件、房屋垮塌伤人事件、电路老化漏电伤人事件等等,这无一例外都会给房东带来不小的损失。 出租房屋发生意外事故,房东为何要承担责任呢?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出租房屋过程中,房东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告知、提醒义务以及监督、管理义务等情形,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招规避意外风险 那么,如何才能规避意外风险呢? 专家表示,主要还是要靠房东自己把出租管理工作做得更加细致到位。比如在房客入住之初就详细介绍房屋设施、设备情况,同时定期与房客保持沟通,了解房屋设施情况等。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下面本刊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析。 【招数一】居住安全最关键 上海的李先生发现房客带有三岁小男孩,于是主动与对方商量,最好是另找住房。如果愿意租住下来,他要求适当提高租金,以适当弥补安装防护栏而增加的额外开支。最后,房客选择了后者,因为他们考虑要把小孩送进附近的幼儿园。 【解析】出租房屋时首先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对此,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应该避免将危房出租给租客,万一出现伤人事件,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有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招数二】租客身份要核实 双方谈妥租金价格,在即将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房东于先生询问对方目前从事什么工作,并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没想到对方支支吾吾不肯明说,而且借口身份证未带在身边。见到这种情形,于先生决定暂缓签订租赁合同。 【解析】对于房东来说,在将房屋出租给租客之前,有必要核实对方的身份。这么做有几个方面的好处,其一是防止将房屋出租给逃犯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招数三】设施清单先列好 每次出租房屋之前,刘先生都会跟租客一起列出室内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刘先生这么做并非是害怕物品丢失,而是为了另有打算,一旦出现因为设备、设施引起的意外事故,这份清单可以作为相关证据明确责任。 【解析】一般情况下,租客不会添置家具、电器。但也有例外,有些租客会带来电脑、电视等,如果事先没有列出设施、设备清单,一旦租客自己带来的电器引发火灾,在确定事故责任时显然对房东不利。因此事先列出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可起到明确责任的作用。 【招数四】预先告知很重要 陈女士有个习惯,每当有租客搬进自己的出租住房内,她总是要当着对方所有家庭成员的面,逐一讲解热水器、煤气灶等设备的用法,同时提醒对方水阀、煤气阀门的具体位置,甚至仔细到如何顺利推开玻璃窗等。 【解析】租客搬进来之后,如果房东仅仅只是收取租金,对于其他一切均不闻不问,这种做法显然有欠妥当。房东应该尽到告知义务,对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应该提前告知租客。这项工作做得越到位,也就能够减少因为操作不当而发生意外的可能性。 【招数五】保持沟通心不慌 万先生会经常跟租客打电话联系。他打电话的目的当然不是催租客交租金,更多时候是向对方了解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并了解是否出现老化现象。通过这种方式,万先生对自己那套出租房屋一直了如指掌。 【解析】在住房出租过程中,很多房东只是在收取租金时才跟租客联系一下,其他时间从不过问,其实这种做法也是不恰当的。在出租过程中,房东要做到定期对房屋进行跟踪管理,这样,才能及时发现一些安全隐患,并尽早将其排除。如果是租客主动反映设备出现问题,则必须尽快维修或者更换。 【招数六】买份 保险 有保障 在律师朋友的建议下,有房出租的阮女士买了一份“房东险”,花费并不高,年保费不到400元,保障项目包括房屋、室内财产、室内装潢、家庭住户第三者责任、出租人责任险等9项,保险金额接近百万元。 【解析】目前,有好几家保险公司推出了“房东险”家财险产品。购买这类产品,房东便可将损失降到最低。 这类保险产品为家庭财产保险的一个衍生产品,可视为家财险下面各项保障责任的组合套餐。购买此类保险产品之后,在住房出租过程中发生火灾等,影响到第三方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可以通过已购买的保险产品来实现保障。据了解,目前包括有平安财险、人保财险、太平财险、太平洋财险等财险公司,推出不同类型的家财险套餐,供投保人自由组合选择。购买这类保险花费并不会很高,根据保额的高低,年保费大概在100~600元不等。 (理财周刊 甄爱军) 如何出租房子,哪些房子不能出租,出租房要注意什么?正在读取... | 法邦网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栏目关注:房屋租赁授权委托书怎么写什么是不能出租的房屋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导读:如今,房子出租市场越来越火,关于出租房子引发的纠纷十分常见。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您在租房时,可以事先了解有关租房的相关信息。本文将为您介绍了如何出租房子,哪些房子不能出租,以及出租房要注意什么事项等相关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下文,您一看便知。一、如何出租房子?(一)出租房子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即以房屋为租赁标的合同,概括地说是指房屋的出租方,将房屋的使用权交与承租方,承租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终止或者合同期限和数额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的期限和数额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终止或者合同期限届满时,将承租的房屋完整无损地退还出租者。经租赁双方协商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的协议,就叫做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出租房屋的具体位置和特点。合同应订明房屋座落的具体地点门牌号、楼层、房屋结构及附属设备。 2、房屋的数量,包括房屋的幢数、间数、和总面积。 3、房屋的用途。 4、租金。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金的计算标准、交付金额。 5、出租其限。一旦期满,出租人就得收回房屋。 6、交租方式方法及交租日期。 7、租赁期间的违约责任。 8、其他事宜。 二、哪些房子不能出租? (一)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 (三)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但它不是惟一的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三、出租房要注意什么? 房屋拟出租前,出租人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向市房地局房政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 1、房屋出租申请书;2、房屋产权证明或批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 3、出租人是个人的,应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出租人是单位的,应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租房屋的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 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提交委托人授权房屋代管人出租房屋的授权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便是出租房子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了上文后,对哪些房子不能出租,以及出租房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如果您要租房,有必要对这些内容,有所认识,以免日后吃亏。篇三: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核心内容:房东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一般来说,房东和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双方是不能随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但是,在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作为出租人是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
房东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176929cffd0aa?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_892.979_&type=pic&aimh=44&md5sum=8a1e43da7a96aff031814b&sign=c53ef6c4b9&zoom=&png=86785-&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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