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中心会不会查农村污水处理帆盾环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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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17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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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主要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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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民日报》日消息,今年将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并将适时开展督察“回头看”。近日,新一轮督察要开始了,企业须知道:环保督察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啥?
环保大检查一般都查些什么呢?  1& 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2&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3& 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4& 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地方检查又会检查哪些呢?  与我们身边密切相关的大体是: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另外:工厂有以下24个问题之一,将面临罚款、关停、责令整改、约谈等,请务必自查!
  1& 偷排废水;  2& 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3& 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4& 粉尘污染;  5& 未公示环评;  6& 无环保审批手续;  7& 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8& 违法建设;  9& 私设暗管排污;  10& 煤渣到处飘散;  11& 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2& 无废水回收系统;  13& 未办理取水许可;  14& 没有亮照经营;  15& 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16& 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17& 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18& 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19&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20& 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1& 排污许可证过期;  22& 非法生产;  23& 过滤池COD超标;  24& 无排污许可证。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啥?  环察人员的权利  实施现场检查时,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
  环境监察人员有以下的权利  1& 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
  2& 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3& 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4& 责令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5& 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企业切记:不可暴力抗法,不执行、不配合监察人员工作。否则后果严重。
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内容  1& 企业生产情况  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
  2& 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
  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5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
  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八大方面  1& 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宋鬯欧趴诘奈恢檬欠穹瞎娑ā⒓伺盼壅叩奈鬯欧趴谑渴欠穹舷喙毓 定、检耸欠癜凑障喙匚廴疚锱欧疟曜肌⒐娑ㄉ柚昧思嗖忉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 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是否设置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嗽诵屑锹迹
  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排放水质  检伺欧欧纤适欠窆淮锏焦一虻胤轿廴疚锱欧疟曜嫉囊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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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检伺盼燮笠档氖鹿史纤贝χ蒙枋┦欠裢瓯福欠窨梢员U隙苑⑸肪澄廴臼鹿适辈姆纤凳┙亓簟⒅婕按怼
  检舜砗蠓纤幕赜们榭觥
  2& 废气污染检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  检嘶ぁ⑹绕笠盗扇夹杂谢掀欠窈侠淼拇矸椒ǎ扇』厥绽没蚍偕辗绞酱恚湫扇夹杂谢掀捎梅偕铡⑽交蜃楹瞎ひ沾硎欠窈侠怼
  检斯忌丈璞傅纳笱槭中靶阅苤副辍⒓巳忌丈璞傅脑诵凶纯觥⒓硕趸虻目刂啤⒓说趸锏目刂啤
  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检朔掀⒎鄢竞投癯襞欧攀欠穹舷喙匚廴疚锱欧疟曜嫉囊螅
  检丝扇夹云宓幕厥绽们榭觯
  检丝缮⒎⒂卸尽⒂泻ζ搴头鄢镜脑耸洹⒆靶叮娴幕繁7阑ご胧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废气排放口;
  检伺盼壅呤欠裨诮股柚眯陆ㄅ牌驳那蚰谛陆ㄅ牌玻
  检伺牌搀{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检朔掀牌驳郎鲜欠裆柚貌裳缀筒裳嗖馄教ǎ
  检伺牌谑欠癜匆蠊娣渡柚({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源  ① 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伺盼鄣ノ皇欠窠辛苏危敌杏凶橹欧拧
  ② 检嗣撼 ⒘铣 ⒒跷锏难锍竞徒ㄖ讨械难锍尽⑹欠癜匆筢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③ 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宋拮橹欧攀欠穹舷喙鼗繁1曜嫉囊蟆
  3& 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  督察固体废物来源  ① 检斯烫宸衔锏闹掷唷⑹俊⒗砘灾省⒉绞健
  ② 根据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GB 5085检查生产中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
  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  ① 检伺盼壅呤欠裨谧匀槐;で⒎缇懊で⒁盟幢;で⒒九┨锉;で推渌枰乇鸨;さ那蚰冢偕韫ひ倒烫宸衔锛兄妗⒋χ玫纳枋⒊∷蜕罾盥癯 
  ② 检斯烫宸衔镏嫔枋┗蛑娉∈欠裆柚昧朔匣肪潮;ひ蟮纳枋
  对于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
  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
  检伺盼壅呤欠裣蚪印⒑础⒃撕印⑶馈⑺饧捌渥罡咚幌咭韵碌奶驳睾桶镀碌确伞⒎ü婀娑骨愕狗掀锏牡氐闱愕构烫宸衔铩
  固体废物转移  ① 检斯烫宸衔镒频那榭觥
  ② 检俗莆O辗衔锏模欠裉钚次O辗衔镒屏ァ2⒕瞥龅厣缜氖屑兑陨系胤饺嗣裾肪潮;ぶ鞴懿棵派叹邮艿厣缜氖屑兑陨系厝嗣裾肪潮;ぶ鞴懿棵磐狻
  检耸欠裆柚昧斯谭霞拔7媳曛九啤
  过检查污泥处置合同、污泥运输磅称记录等,判断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
  4& 噪声污染源现场检  是否按照环评文件或环评批复要求设置污染治理设施,噪声是否达标。
  5& 地下水污染现场检  场地污水处理设施(单元)、涉重环节、固废(危废)堆放场所、化学品堆放场所等是否J行防渗漏、放腐措施。
  有地下水的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到位。
  6& 环境风险及应急预案现场检  检查应急预案编、评、备、落实情况,附应急演练中情况文字、图片及相关资料。
  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的初期雨水池(如化工、电镀、印染、涉重等行业)和应急事故池等。
  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名称、数量、有效期等)。
  7& 对生态环境现场检
  8& 环保部门督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的这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是简单罚款可以了事的。
  其他企业应牢记:  ① 建设单位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处理设施、场所。
  ② 不得违反排污口设置规定、私设暗管、私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③ 在禁止建设区域内违法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要符规划。
  切记:企业思想上重视,懂法、守法,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多学习先进经验,污染治理到位,平时环境管理跟上。就不会怕环保督察时出现问题。做到环保和项目可持续发展。(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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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项目做过环评,但是项目没实施,环保局来环评验收,应该怎么办 急!!!!!!!!!!!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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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做过环评,但是项目没实施,环保局来环评验收,应该怎么办 急!!!!!!!!!!!
项目被集团公司废停了,因为我矿原有污水处理系统满足生产要求,做了环评,后来,我矿的这种情况,不需要再扩建。但是环保局说做过环评的项目就要进行环评验收,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做过环评的项目必须验收?如果必须做,是上报项目未做好,还是执行验收好,两个方案各有什么利弊有一个矿井水污水处理系统扩建项目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般环评报告批复之日未来5年内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三个月之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换个角度来说,没竣工就不用验收另外,5年后再进行建设,需要重新进行环评,是不会强行规定你的建设期限的,你建不建是和环评没关系的但是如果你正式申请执行验收工作,那么这个项目肯定是不会通过的。那么,在环评这一块来说,浪费钱和时间还有人情综上所述,你可以上报项目未做好环评的验收,是指竣工验收,都是有效的
采纳率:70%
常规项目累计可以达一年,但估计一般比较难,因为环保工程想短时间突击还是不容易的。所以建议先向环保局打一个试生产延期的申请,申请延期验收,这样先争取一定的缓冲时间,然后在这个时间段内尽量完善环保设施。不然可能就面临停产整治及罚款的风险。象你这种情况,这个有法律依据,如果能采取突击处理就看能否临时突击,建议一边提交延期验收申请,一边调整环评(如果真的满足满足要求则调整为不需扩建)这要看是什么项目,当时环评是怎么做的,一次可以延期三个月
没搞懂什么意思,项目如果没有落实环评提出的要求,那是肯定不行的,你可以现在赶快建防护设施,然后给环保局打延期验收报告,等设施建完了再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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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环保督查信访处理情况公开(二十七---第30批)
来源:市信访局
遂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环保督查不会停!下半年每个月的环保督查重点都在这里!
环保部近日通报,要将从严治理“散乱污”企业作为强化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今年9月底前一律关闭。
环保督查不会停!重点督查到年底!在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的同时,确保督查风暴“五步法”见效,使企业守法逐步成为常态。
环保风暴席卷到养猪行业,形势极其严峻
京津冀及周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9月底前全关停,将断电、断水、清场地
据央广网、上海证券报消息,环保部7月14日通报,截止6月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8个城市已经核查出“散乱污”企业17.6万家,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今年9月底前将一律关闭。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三个月以来,强化督查组已经检查超过3.2万家企业,其中超过2万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比达到64%以上,尤其是“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等违法问题数量突出。“到6月底,各地核查上报的‘散乱污’企业达到了17.6万家,9月底,要求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一律要进行取缔关闭。到了冬季如果发现这类问题,不但要严格处理企业,也要追责地方政府。通过强化督查,希望能解决大气污染治理中的顽疾。 ”
田为勇介绍说,环保部执行非常严格的销账制度,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例,对要关停的企业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此前,对于强化督查覆盖面过大,“环保督查影响地方经济”的说法引发了广泛关注。对此,田为勇回应,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高压态势,并不会影响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没有手续,没有治理设施,没有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三无企业在哪里都不应该存在。
新环保部长: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的同时,要使督查风暴“五步法”见效
今年是环保部第三年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但田为勇表示,部分地区对环境违法查处力度仍显不足,京津冀地区查处案件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吉林等八个省区市超过50%的区县没有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
“如果史上最严‘环保法’规定的几样武器都没有使用过,又怎么算是‘环保法’落地?”田为勇称,过去,环保执法只有罚款一种手段,现在,四个配套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强制的权力。田为勇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促使基层执法取得实效。
在“环保法”紧锣密鼓落实的同时,督查风暴也在遵循新环保部长李干杰的“五步法”而有序推进。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今年6月27日新环保部部长李干杰上任。李干杰上任后的第一项公开活动,即接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第四批培训人员。会上,李干杰提出“五步法”环保督查的新管理思路。
所谓的“五步法”,即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一套“组合拳”。
具体而言:
第一步:督查,即督查人员到现场发现问题。
第二步:交办,涉及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问题,由环保部将给当地政府发文件正式交办,即“记上了账、挂上了单”。
第三步:巡查,环保部各司局派人巡查各地政府“挂的单”是否完成,进度如何?
第四步:约谈,若巡查中发现治理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环保部将约谈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约谈后,环保部还将再派人“回头看”。
第五步:专项督察,对于仍然“无动于衷”的地方,还将启动“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专项督察,追责到人,以保证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环保督查不会停!重点督查到年底!下半年每个月的环保督查重点?
7-8月督查重点:督查各地是否于6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高架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9月督查重点:9月底前,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督查各地是否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及名单制定工作,重点行业中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
10月之后督查重点:(一)“小散乱污”企业10月底前取缔任务完成情况;(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10月底前淘汰工作完成情况;(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情况;(四)钢铁、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情况;(五)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各省市环保督查时间安排?
-京津冀地区-
督查时间:第四批督查从7月14日开始,今年每个城市要督查25轮次。
督查范围:“2+26”城市具体为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
督查内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17年6月-2018年2月,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9市。
督查力度:全省调动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9市开展为期9个月、18轮次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各地落实省“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以及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督查时间:日-日,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7个传输通道城市,即: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督查内容:一是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二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督查时间:7月7日-8月5日
督查范围:徐州、南通和扬州市
督查内容:重点了解市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263”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督查时间:2017年5月-2018年2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为重点督查时间),为期10个月。
督查范围:以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8市为重点。
督查内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北方12省已发布禁养倒计时
环保风暴席卷养猪业已久,然而其环保力度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一向被认为是未来生猪养殖的主要区域的北方,2017年将会面临怎样的洗礼在,各省针对畜禽养殖又有哪些规定?以下是北方12个省的“禁养倒计时”!
17年年底前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除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外,河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还将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65%的任务。
新乡市:目前已经全部划定畜禽禁养区,禁养区内养殖企业480家,多数位于河流两侧,今年将对这些养猪养鸡场全部关闭搬迁。此外,2018年,新乡市还将利用一年时间,对禁养区外的养殖企业进行综合整顿,彻底消除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
《哈尔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定2017年年底,完成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禁养区划定结果,并报省级畜牧兽医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佳木斯市:根据《佳木斯市郊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与2017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年底前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沈阳:已划定禁养区范围78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的5.89%。这些禁养区分别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辽河保护区。并规定畜禽禁养区划定后,一般5年内不作调整。
葫芦岛:2017年10月底前将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的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
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计划2017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2020年争取75%的畜禽养殖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17年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快划定禁养区域,参照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逐一研究确定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区名单,依法制订关闭、搬迁方案。各地环保部门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对存在问题项目依法进行查处,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关闭、搬迁工作。
寿光市:全市现有规模养殖场1875家,其中1334家在拟定禁言区范围内,占总数的71%,仅有541家不在拟划定禁养区范围内,占总数的29%。如果再加上小散户(小散户近90%分布在村庄周围),全市约有80%以上的养殖场在上级要求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
17年5月初,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紧急召开粪污治理工程推动会。对当前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全力推进2017年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程建设进展,计划年内治理规模畜禽养殖场500家。并要求在 5月15日之前,要完成方案审核;5月底前,要确保粪污治理和新型养殖小区全面开工不落一个。
渭南市区: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规定2017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划定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年)》提出加快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
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促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防治的通知中指出,2017年年底前,要已发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
计划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20年,8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加大对农户散养畜禽养殖的引导管理,强化人畜分离,远离重要水源地。对有条件的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加强农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其他地区2017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并限期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十三五”期间,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修建大中型沼气设施。
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干湿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畜禽粪便污水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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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汇总)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0日,共57件)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长寿区双龙镇红岩村9组特驱养鸡场(投诉人不清楚具体是哪个字)乱排养殖粪便至附近堰塘,散发臭气,蚊虫滋生。每次涨水都会把鸡粪排放到堰塘里面,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多次向区县环保局举报未果。
1、养殖粪便乱排的问题。调查组现场实检查,特驱公司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经清粪设施清出圈舍后交由诚冠有机肥生产农用有机肥,已签订鸡粪处理合作协议。周边巡查,在诚冠有机肥生产车间存储有生产肥的原料和半成品数百吨。公司厂区100米范围内有三口村堰塘,经走访调查,未发现特驱公司有倾倒鸡粪至堰塘的行为,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散排废气扰民的问题。经对特驱公司各生产环节及场况进行现场检查,养殖过程中主要废气产生源为鸡粪清理出圈时的散排废气及鸡粪综合处理过程中的散排异味废气。经查,诚冠有机肥于2014年10月份租赁特驱公司场地,以鸡粪为原料进行生物有机肥的生产销售,生产工艺为鸡粪―发酵―翻堆―翻堆―成品装袋,主要污染物为发酵、二次翻堆过程中的散排废气。现场检查,诚冠有机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散排废气未经收集、处理,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产生的恶臭散排废气对周边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有影响,信访人反映的废气扰民情况属实。3、蚊蝇滋生的问题。由于特驱公司清理鸡粪及诚冠有机肥发酵、翻堆过程中有散排异味废气产生、排放,易招引苍蝇、蚊虫等富集繁衍,冬季室外温度较低,厂区未发现有明显的蚊蝇聚集。经走访调查,春夏季节为高发期,肆意横飞的蚊蝇对周边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有环境影响,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4、居民生活用水的问题。经核实,长寿区双龙镇饮用水源为吼水湾水库,特驱公司养殖周边无饮用水源取水点。信访人反映的堰塘为红岩村属用于农田灌溉的水塘,现场查看,水塘水质表观无异常。红岩村已基本解决了村民的自来水饮水问题。5、涨水污水乱排的问题。现场检查,特驱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含粪废水经管网汇集进入污水暂存池,达一定液位后用泵抽至公司污水收集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作肥综合使用。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特驱公司存在养殖生产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不完善,雨水沟与污水沟未有效阻隔,雨水、污水混流排放,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厂界周边巡查,未发现有含粪废水外排的现象(迹象)。经走访调查,2016年6月中旬,该地区降雨量过大,公司场区雨水自流不通畅,养殖区的雨水混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暂存池,加之泵抽不及时,导致污水暂存池内的污水溢流进入外环境,自流至村民的堰塘,产生过环境污染纠纷。
6、信访反映调查的问题。经长寿区环保局调查核实,日,一文姓信访人电话反映双龙镇红岩村9组养鸡场冲洗废水严重污染水塘和水井。接诉后,长寿区环保局将相关信访问题移交长寿区双龙镇环保所进行调查处理。日,长寿区双龙镇环保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日,长寿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环境影响已消除。
针对诚冠有机肥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长寿区环境保护局已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停止生产排污,并对其环境违法予以立案查处
长寿区双龙镇红岩村9组后面修建了一个养鸡场,距居民点20-30米左右。养鸡场随意排放粪便,蚊虫滋生,污水直排入附近水塘(水塘之前是供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现已不能使用)。之前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过,并未得到相应处理。
1、养殖粪便乱排的问题。调查组现场实检查,特驱公司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经清粪设施清出圈舍后交由诚冠有机肥生产农用有机肥,已签订鸡粪处理合作协议。周边巡查,在诚冠有机肥生产车间存储有生产肥的原料和半成品数百吨。公司厂区100米范围内有三口村堰塘,经走访调查,未发现特驱公司有倾倒鸡粪至堰塘的行为,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蚊蝇滋生的问题。由于特驱公司清理鸡粪及诚冠有机肥发酵、翻堆过程中有散排异味废气产生、排放,易招引苍蝇、蚊虫等富集繁衍,冬季室外温度较低,厂区未发现有明显的蚊蝇聚集。经走访调查,春夏季节为高发期,肆意横飞的蚊蝇对周边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有环境影响,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3、居民生活用水的问题。
经核实,长寿区双龙镇饮用水源为吼水湾水库,特驱公司养殖周边无饮用水源取水点。信访人反映的堰塘为红岩村属用于农田灌溉的水塘,现场查看,水塘水质表观无异常。红岩村已基本解决了村民的自来水饮水问题。
4、污水直排的问题。现场检查,特驱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含粪废水经管网汇集进入污水暂存池,达一定液位后用泵抽至公司污水收集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作肥综合使用。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特驱公司存在养殖生产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不完善,雨水沟与污水沟未有效阻隔,雨水、污水混流排放,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厂界周边巡查,未发现有含粪废水外排的现象(迹象)。经走访调查,2016年6月中旬,该地区降雨量过大,公司场区雨水自流不通畅,养殖区的雨水混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暂存池,加之泵抽不及时,导致污水暂存池内的污水溢流进入外环境,自流至村民的堰塘,产生过环境污染纠纷。
5、信访反映调查的问题。经长寿区环保局调查核实,日,一文姓信访人电话反映双龙镇红岩村9组养鸡场冲洗废水严重污染水塘和水井。接诉后,长寿区环保局将相关信访问题移交长寿区双龙镇环保所进行调查处理。日,长寿区双龙镇环保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日,长寿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环境影响已消除。
针对诚冠有机肥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长寿区环境保护局已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停止生产排污,并对其环境违法予以立案查处
长寿区云集镇尖峰村(长寿湖湖边)位置一家无照经营的肥料厂以鸡粪为原料制造肥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刺鼻性难闻气味,同时直排废水至长寿湖,影响湖水水质。举报人反映具体情况可咨询尖峰村村支书刘光强。
日下午,在长寿区政府的统一调度安排下,长寿区云集镇政府、区环保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工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位于长寿区云集镇尖峰村位置的肥料厂开展了实地调查和现场监测,情况为:
(一)肥料厂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肥料厂实为尖峰村9组村民张开云(身份证号为057117)投资建设的以鸡粪为原料生产制造有机肥项目(以下简称张开云有机肥厂),该项目于2004年建设,2007年11月投入运行,占地面积约740O,距长寿湖直线距离约1000米,2010年建有240m³左右的池子用于堆放鲜鸡粪,一年收取200-300吨原料鲜鸡粪(主要来源于周边乡镇养鸡户),年生产有机肥约70吨。
(二)调查核实情况
1.无照经营的问题。调查组现场实地检查,核查,张开云有机肥厂已于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784),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加工有机肥,目前处于有效期内,未在环保部门备案,未取得环保相关审批手续。
2.散排刺激性气味扰民的问题。张开云有机肥厂主要生产工艺为:鲜鸡粪―加入辅料发酵―二次翻堆―成品包装,全程人工操作,无机械性生产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产生源为鲜鸡粪堆存点散排废气及发酵、二次翻堆过程中的散排废气。现场检查,该项目已于2016年8月停止生产,目前正在对暂存成品有机肥进行包装清理,现场调查,该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散排废气未经收集、处理,散排的恶臭废气对周边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有影响。
3.直排废水至长寿湖,影响湖水水质的问题。经对张开云有机肥厂生产工艺进行分析,该项目生产无需用水,对项目周边农田地进行巡查、排查,未发现有废水排放。现场走访村民,未发现有废水排放行为发生。现场检查,发现项目生产区及鸡粪暂存池周边抛洒、散落鸡粪未及时进行清理,如遇雨水,存在含粪废水进入环境的安全隐患。
(三)现场监测情况
日,长寿区环境监测站对张开云有机肥厂界散排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分析,数据显示硫化氢浓度为0.008mg/m³,氨浓度为0.431mg/m³。依据监测结果,张开云有机肥厂的厂界散排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标准。
针对张开云有机肥厂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区政府已责成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停止生产排污,并对其环境违法予以立案查处。
投诉人老家在长寿区海棠镇土桥村,土桥村开发区里面几家小工厂(不清楚厂名和生产种类)专门夜间生产,污水直接排放至永家滩河沟,河沟呈绿色、发臭;晚上排放刺鼻气味扰民。
日夜间,在长寿区政府的统一调度安排下,长寿区环保局、长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长寿区海棠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位于长寿区海棠镇土桥村的海棠工业组团开展了实地调查和现场监测,情况为:1.调查组现场检查,11月28日晚海棠工业组团内有一家生产企业,为重庆太子化工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浮选剂功能性新材料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合成树脂瓦项目正在生产,同时检查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堆存不规范,合成树脂瓦生产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属于违规生产。
2.污水直排问题。经对工业组团外围逐一检查,未发现工业污水外排迹象。园区内企业均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生化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生活污水管网接入海棠镇场镇生活污水主管网,通过外围现场勘察发现,在永滩河边有一处生活污水直排点。调查发现,该生活污水直排的原因系海棠镇场镇污水管网因日主管网塌陷造成堵塞致使土桥片区和工业组团生活污水回流倒排所致。
3.河沟呈绿色、发臭的问题。经长寿区环境监测站对海棠工业组团河流(打渔溪)上、下游水质监测,结果为:张家湾处(上游))氨氮浓度为3.1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7.2mg/L,总磷浓度为0.193mg/L,永家滩处(下游)氨氮浓度为3.02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9.6mg/L,总磷浓度为0.175mg/L,监测结果显示水体中氨氮指标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水体轻微营养化,采样水体澄清无色无味。
4.晚上排放刺鼻气味的问题。经长寿区环境监测站对园区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布点监测,结果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小于10,表明环境空气质量并无异常。
针对重庆太子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树脂瓦项目在未取得环保手续违法生产情况,长寿区环保局对太子化工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并查封其生产设施,以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对其不规范存储危废行为立案查处。针对市政污水管道污水井溢流进河沟问题,我区已于日完成用地协调工作,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组织施工队伍于日进场施工,确保在日前彻底完成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针对刺鼻臭气问题,长寿区将加强巡查力度,加密监测频次,多措并举,确保入园企业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行为。
长寿区长寿湖曾经进行过整治,取消了鸡粪养鱼,水质有一定好转。但是目前长寿湖水质仍然发臭,希望督察组到长寿湖实地考察,化验水质,了解污染程度,查找污染源。
针对市民反映的长寿湖水质仍然发臭的问题,长寿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和长寿湖管委会进行了调查核实,其具体情况为:
经水质监测,长寿湖在长寿段入境断面六剑滩,主要污染因子(单位mg/L):溶解氧6.2、高猛酸盐指数3.4、氨氮3.10、化学需氧量17.2、总磷0.193,为劣V类水质。长寿湖中段断面高峰岛:主要污染因子(单位mg/L),溶解氧6.0、高猛酸盐指数3.8、氨氮0.306、化学需氧量16.1、总磷0.175,为Ⅲ类水质。长寿湖湖尾断面旅游码头:主要污染因子(单位mg/L),溶解氧5.5、高猛酸盐指数3.7、氨氮0.130、化学需氧量14.7、总磷0.165,为Ⅲ类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长寿湖中断至湖尾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长寿湖水面的主要污染源为上游污染和流域面源污染。从2004年开始,长寿区区政府启动了长寿湖流域长寿段综合整治,取消了网箱养鱼、新建了污水处理厂和污水主干管及二三级管网、搬迁了核心岛屿的农户、拆除了重污染水上游乐项目、定时清漂和实施了湖滨消落带修复工程,湖水水质得到大幅改善。目前正在实施的有长寿湖西岸回龙至老槽口生态修复、长寿湖寿岛绿化生态修复工程三、四期、长寿湖百花岛生态修复带建设工程、长寿湖水上通廊绿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六剑滩水质自动监测站等9个项目。
下一步将联合垫江、梁平全面启动龙溪河流域综合整治。8个主要项目已完成方案审定,预计在2017年全面实施。
长寿区菩提街道盛世桃园小区6号门位置南希美食城餐馆早上6-8点在店门口炸油条产生油烟,同时中午和夜间在店内炒菜过程中也会有油烟外排的情况,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区政府责令区环保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市政局、菩提街道办配合,立即对该餐馆开展联合执法。该餐馆位于长寿区文苑大道1号44幢1-9,主要从事中餐、快餐、小吃类销售。该店早晨6-8点期间将炸油条的设备摆放于门口处经营,产生一定油烟。同时,该店厨房内有抽油烟设备,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排入烟道中。但墙壁中安装有2个换气扇,存在油烟散排隐患。
针对该餐馆油烟扰民行为,区政府已责成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当天内将摆放于门口位置的炸油条设备全部搬至厨房内经营;同时,当天内拆除厨房内的2个换气扇,彻底消除环境隐患。区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于12月1日早晨对该店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后督察,该店已按照要求拆除了2个换气扇、封闭了破口并且将炸油条设备全部搬入厨房内,消除了环境影响。下一步,区市政局将该区域作为日常巡查重点,安排专人巩固整治成果。
长寿区渡舟镇黄莲村9组渡舟幸福路页岩砖厂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高硫煤以及煤甘油产生难闻气味和浓烟问题。工厂生产时排放噪声、TSP粉尘和煤烟。煤烟夜间比较严重,TSP粉尘排放时间为夜间十一点至次日早上8点。由于中央环保督察,工厂现已停止生产。称长寿区多级部门违规对工厂开具采矿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其有各级部门不作为证据。因工厂污染情况较重,现已无家可归,之前曾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及诉讼,但一审驳回诉求。希望得到核实处理。
针对市民反映的长寿区渡舟幸福路砖厂废气和噪声扰民的问题,区政府责成渡舟街道办、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其具体情况为:
该砖厂于2010年5月因北城大道建设需要,从渡舟街道渡舟村9组搬迁至黄莲村9组开始建设,主要从事空心砖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6万立方米,生产原材料为页岩、煤矸石,燃料为洗煤(低硫煤),目前该砖厂已取得环保手续、采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噪声,无生产废水外排。现目前该砖厂因建筑行业不景气,燃料价格上涨,企业销售困难等原因已于2016年7月停止生产。
区环境监测站昼间和夜间多次对该砖厂附近居民的声环境和大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其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鉴于该企业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区政府责成渡舟街道办加大对该砖厂的日常巡查,一旦恢复生产,区环保局将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确保其达标排放。
长寿区凤城镇关口村(原长寿化工厂)捷圆化工厂排放氯气的难闻气味,称该厂隶属于重庆化医集团,经常夜间生产橡胶,气味随风向影响较大。附近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针对市民反映的捷圆化工厂排放难闻气味问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其具体情况为:
投诉人反映的捷圆化工厂全称为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化公司)。该公司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废气通过75吨锅炉高温焚烧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局联网,经查询在线系统近期未出现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
11月30日夜间,区环保局对长化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未发现违法排放废气行为。同时,区环境监测站开展了长化公司厂界散排废气监测,监测数据为:硫化氢0.004mg/m3,氯化氢0.054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的标准。
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长化公司整体环保搬迁,目前搬迁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计划于2016年12月底全面停产,届时将从根本上消除对城区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一是责成区环保局继续加大对长化公司搬迁期间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协调长化搬迁相关事宜,确保搬迁期间社会稳定。
长寿区桃花街道东方之骄小区业主反映,主要在夜间和下雨天可以闻到浓烈刺鼻化学试剂的味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之前怀疑是附近长寿化工厂偷排的,后了解长寿化工厂搬迁后就不知道化学试剂的味道是从什么化工厂排放的。
针对市民反映的东方之骄小区位置夜间和下雨天可以闻到浓烈刺鼻化学试剂的味道问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东方之骄小区位于长寿新老城区交界部,周边无工矿企业和畜禽养殖,执法人员现场初步判断化工气味主要源自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化公司)氯丁系列混合尾气。该公司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废气通过75吨锅炉高温焚烧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局联网,经查询在线系统近期未出现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
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长化公司整体环保搬迁,目前搬迁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12月1日凌晨氯丁单体老线停车,计划从12月6日开始关停氯丁单体新线,一周左右全部顺利停车,12月底前完成全厂生产性断水断电断气,届时将从根本上消除对城区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一是责成区环保局继续加大对长化公司搬迁期间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协调长化搬迁相关事宜,确保搬迁期间社会稳定。
投诉人称其是长寿区川维厂退休职工,反映川维厂职工家属区后面有个化工园区,每天能闻到难闻气味,晚上气味更大。附近农民住户已全部都搬迁,只有川维职工家属区未进行搬迁。举报人建议中央督察组能到现场进行检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该家属区是否在搬迁范围内。
针对川维厂退休职工反映长寿区川维家属区每天能闻到气味,晚上气味更大,附近村民全部搬迁,要求核查是否在搬迁范围的问题,区政府责成经开区管委会、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1、关于川维家属区每天能闻到气味,晚上味道更大问题。川维厂家属区在部分气象条件下偶尔能闻到味道,因长寿处于丘陵地带,夜间较易形成逆稳层且较低,空气湿度大,在恶劣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不易于扩散味道相对白天明显。长寿区环境监测站和第三方监测机构(渝久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组成监测小组于11月30日白天和夜间分别在川维家属区离川维厂及化工区域较近处布置三个点对大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应标准浓度限值。
经执法人员对川维家属区周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除凯林制药一套废气治理设施擅自停运,已立案处理),厂界无明显异味。
2.、关于附近村民全部搬迁问题。经查,经开区是按项目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实施的征迁安置。目前,川维厂家属区不在搬迁范围内,亦不在川维厂及周边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擅自停运的问题,区政府已责成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恢复运行废气治理装置。同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长寿区晏家街道朱家派出所旁边川维厂家属区有时晚上能闻到药厂的气味,该家属区附近有很多企业(川维厂、博腾制药厂、福安药厂、农药厂等很多厂矿),近几个月有好转。希望以后能持续保持这种状态。
针对群众反映长寿区川维厂家属区(朱家派出所旁)有时晚上能闻到药厂味道,近几个月有好转,希望继续保持这种状态”的问题,区政府责成经开区管委会、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1.关于川维厂家属区(朱家派出所旁)有时晚上能闻到药厂味道问题。12月2日,对信访人提及的附近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夜间对朱家派出所旁川维厂家属区开展现场排查,现场未闻到异味。11月29日于川维家属区周边(离川维厂及化工区域较近点位)布点监测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石塔坡生活区监测点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信访人反映晚上有时能闻到药厂味道问题,特别是夜间由于该区域企业较多,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在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会产生异味扰民。2.关于近几个月有好转,希望继续保持的意见。近年来,经开区持续开展安全环保提升年活动,将有机废气治理纳入每年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制定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机废气深度治理工作方案》,依托环保专家的力量,帮助企业围绕源头减量、密闭收集、设备升级、末端治理等环节献计献策开展治理工作。确保经开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杜绝臭气扰民问题。
针对长寿区川维厂家属区(朱家派出所旁)有时晚上能闻到药厂味道问题,区环保局会同经开区环保局:一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环保巡查频次,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引导企业优化改进生产工艺和废气处理工艺,强化源头控制,控制减少废气散排目前,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企业19家,完成8家,正在实施11家,经开区给予治理补贴资金128万元,撬动企业累计投入3766万元;三是在项目引进上坚持严把环境准入关,从源头杜绝新增污染源。
长寿区老城区凤城街道附近有一家长寿捷圆化工,一般晚上6点生产时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举报人称该味道类似氯气或者氨气。长寿捷圆化工在年底之前会搬迁,未搬迁之前生产还是产生难闻气味。
针对市民反映的长寿捷圆化工晚上6点生产时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市民反映的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化公司)排放的类似氯气或者氨气的味道实际上是该公司氯丁系列混合尾气,其污染因子主要包括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废气通过75吨锅炉高温焚烧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局联网,经查询在线系统近期未出现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
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长化公司整体环保搬迁。目前区政府已成立以区经信委牵头的九部门联合工作组进驻长化公司,负责推进搬迁期间相关工作。该公司12月1日凌晨氯丁单体老线停车,计划从12月6日开始关停氯丁单体新线,一周左右全部顺利停车,12月底前完成全厂生产性断水断电断气,届时将从根本上消除对城区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一是区环保局继续加大对长化公司搬迁期间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协调长化搬迁相关事宜,确保搬迁期间社会稳定。
长寿区关口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晚上生产时排放带刺鼻的氯化物气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白天在该厂区内能闻到臭味。该厂离居民区直线距离为一公里左右。
针对市民反映的长寿关口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晚上生产时排放刺鼻的氯化物气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市民反映的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化公司),市民晚上能闻到的氯化物气味实际上是该公司氯丁系列混合尾气,其污染因子主要包括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其处理方式是收集后经管道送至75吨锅炉高温焚烧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与市环保局联网并通过每季度的有效性审核,经查询在线系统近期未出现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
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长化公司整体环保搬迁。目前区政府已成立以区经信委牵头的九部门联合工作组进驻长化公司,负责推进搬迁期间相关工作。该公司12月1日凌晨氯丁单体老线停车,计划从12月6日开始关停氯丁单体新线,12月中旬全部停车,12月底前完成全厂生产性断水断电断气,届时将从根本上消除对城区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一是区环保局继续加大对长化公司搬迁期间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协调长化搬迁相关事宜,确保搬迁过渡期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长寿区海棠镇土桥村一组位置正福磷肥厂在生产过程中不定时排放黑色浓烟,并伴有刺鼻性难闻气味,导致周边农作物和果树枯死,同时严重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
针对市民反映海棠镇土桥村一组正福磷肥厂排放黑色浓烟、刺鼻性难闻气味扰民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海棠镇政府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其具体情况为:
投诉人反映的正福磷肥厂全称为重庆市长寿区正福磷肥厂(以下简称正福磷肥厂)。该厂于1998年10月建成投产,采取稀酸磷矿石法工艺生产过磷酸钙,年设计产能为3万吨,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磷矿石―粉碎―磨浆―搅拌―固化成品,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核准排放的污染因子为废气、噪声,无生产废水排放。
日上午,区环保局、海棠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正福磷肥厂进行现场调查,企业未生产(已于日停产检修,对其废气喷淋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等进行整改)。经对生产工艺进行分析,废气主要产生源为硫酸、矿浆混合搅拌过程中的含氟废气及成品包装车间的散排废气,其中含氟废气经密密封管道进入尾气净化室,采用水循环、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未见明显异味。
经走访调查,由于正福磷肥厂建厂较早、生产设施陈旧,搅拌车间及产品包装车间因密封性能差,散排废气对周边产生异味扰民,厂界周边巡查,未发现有农作物枯死现象。
长寿区环保局已对正福磷肥厂存在的环保问题下达了整治通知,并对该厂负责人及环保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下一步,一是区环保局加大对正福磷肥厂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责成海棠镇政府做好企业停产期间的环保整改督查,确保无环境污染行为发生。
长寿区双龙镇长寿带(实为长寿寨村)3组重庆市长寿区芳雪水产养殖场反映对面江经和养猪场的粪便乱堆放,同时3家养殖场粪便进入水产养殖场里。3家养殖场名称:柯志忠、江精和、江文碧。3家养殖场一共养殖1000头。
日下午,在长寿区政府的统一调度安排下,长寿区环保局、长寿区畜牧局、长寿区双龙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位于长寿区双龙镇长寿寨村3组的养殖场开展了实地调查,情况为:
1.重庆市长寿区来帮生猪养殖场(江经和养猪场),位于长寿区双龙镇长寿寨村3组,该养殖场建于2008年,建有猪舍3栋,配套建有3个沼气池及干粪堆场,存栏500头生猪,于日取得渝(长)环准〔号环评批复,尚未取得试生产及竣工验收手续。该养殖场经长寿区环保局和双龙镇环保所督促整改,已修建好干粪堆场,猪粪暂存于堆场内池,无溢池情况。养殖场粪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沼液暂存于周边田地的中转暂存池,用于周边农户取沼液淋菜。现场检查发现有周边农户为图方便,擅自将沼液取来倾倒至田土内的小坑,并将少量猪粪堆在田土内沃肥。重庆市长寿区芳雪水产养殖场法人徐芳现场确认,未见重庆市长寿区来帮生猪养殖场有猪粪乱堆放和直排污水的情况,徐芳担心遇暴雨天气,处于地势低洼处的水产养殖场会受到沼液溢池影响。
2.重庆市长寿区英瑞农业有限公司(柯志忠养猪场),位于长寿区双龙镇长寿寨村3组,该养殖场建于2001年,配套建有300立方沼气池及干粪堆场,有干湿分离机一台,存栏550头生猪,环保手续完善,取得渝(长)环排证〔号排污许可证。沼液通过4个中转池用于农田灌溉,无猪粪乱堆放和直排污水的情况。
3.重庆市长寿区刘德富生猪养殖场(江文碧养猪场),位于长寿区双龙镇长寿寨村3组,建于2013年,有猪舍三栋,存栏生猪200头,沼气设施完善,建有猪粪堆场,存在雨水沟设施不完善,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情况。现场检查无猪粪乱堆放和直排污水的情况。
4.经调查了解重庆市长寿区芳雪水产养殖场法人徐芳(信访人),重庆市长寿区英瑞农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来帮生猪养殖场和重庆市长寿区刘德富生猪养殖场粪便未对水产养殖场造成影响,只是存在影响水产养殖场的可能性。
针对重庆市长寿区刘德富生猪养殖场和重庆市长寿区来帮生猪养殖场环保手续未完善的情况,长寿区环保局已下达责令停止环保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并立案查处。
针对重庆市长寿区英瑞农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刘德富生猪养殖场和重庆市长寿区来帮生猪养殖场存在暴雨天沼液溢池风险,长寿区环保局已要求相关业主做好巡检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下一步,区人民政府责成双龙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上述3家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养殖场立即启动对沼液暂存池的修缮工作,雨天加强巡查,发现溢流情况,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沼液不外泄污染环境。
长寿区桃花大道石油小区业主反映,多年来夜间可以闻到一种类似于橡胶焚烧产生的气味。举报人反映该气味可能是由位于长寿老城的长化厂排放的。
针对市民反映的桃花大道石油小区闻到类似橡胶焚烧产生气味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市民反映的长化厂系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化公司),类似于橡胶焚烧产生的气味实际上是该公司氯丁系列混合尾气,其污染因子主要包括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该废气通过75吨/小时锅炉高温焚烧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局联网,经查询在线系统近期未出现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
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实施长化公司整体环保搬迁,目前区政府已成立以区经信委牵头的九部门联合工作组进驻长化公司,负责推进搬迁期间相关工作。该公司12月1日凌晨氯丁单体老线停车,12月6日氯丁单体新线停车、12月7日橡胶聚合工段停车,12月8日凌晨氯碱分厂停车,预计12月8日下午关停氯丁橡胶后处理生产线,12月底前完成全厂生产性断水断电断气,届时将从根本上消除对城区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一是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长化公司搬迁期间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协调长化搬迁相关事宜,确保搬迁期间社会稳定。
长寿区葛兰镇盐井村3组陈岸杰饲料钙粉厂2011年投入生产,一直未办理排放污染许可证。该厂距离最近的一家住户只有10米左右,现在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扩建厂;同时夜间生产时,其产生的机械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日下午,在区政府的统一调度安排下,长寿区葛兰镇政府、区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位于长寿区葛兰镇罗岩村五组的陈岸杰饲料钙粉厂开展了实地调查,情况为:(一)未办理排放污染许可证的问题。调查组现场检查,陈岸杰饲料钙粉厂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该厂自建设后间断性生产,夜间不生产作业。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开展“四清四治”环保专项行动中,经葛兰镇政府清理上报,长寿区环保局将陈岸杰饲料钙粉厂纳入清治范围,并按照专项行动文件要求,对其下达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要求其完善相关环保审批手续,该厂于日取得了渝(长)环准〔号环评批准书。日,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陈岸杰饲料钙粉厂饲料加工项目存在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经后续跟踪督查,陈岸杰饲料钙粉厂饲料加工项目已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及现场竣工验收工作,目前处于项目竣工验收公示期。
(二)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扩建厂的问题。经调查,陈岸杰饲料钙粉厂厂房使用土地为罗岩村集体用地,现为租地性质(租赁原罗岩村砖瓦厂)。2016年8月,业主陈岸杰利用其厂房后空地扩建了一个原料堆场(约为140O),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新建生产设施设备行为。
(三)夜间生产机械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调查组现场村民走访,陈岸杰饲料钙粉厂白天间断性生产作业,夜间未生产。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及机械噪声,其中粉尘经布袋除尘密闭收集处理回用,经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未发现有粉尘及噪声超标行为。
针对陈岸杰钙粉厂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为,区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责令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防治污染设施,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生产;针对原料堆场未批扩建的行为,葛兰镇政府已对其下达了责令违法行为停工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
长寿区新市镇堰耳沱村支部书记刘国敬违规骗取国家环保资金和偷税漏税问题。来信人反映,2012年10月刘国敬以桃花溪河流污染整治为契机,向长寿区环保局申请为他所经营的养猪场排污设施进行升级,骗取国家环保项目资金72万元。称刘国敬未按照环保要求修建十个污水处理池,其材料全是旧砖,外面只涂抹有一层水泥。修建的十个高位池只有两个高位池修建有排污管道,且高位池修建好后一直未投入使用。曾向新市镇政府、长寿区纪委、国税局和环保局反映,当地政府回复称刘国敬修建的环保项目使用的发票全是假发票,当地政府无法处理。反映当地政府各级部门不作为,要求进行详细调查。
日下午,在长寿区政府的统一调度安排下,长寿区纪委、新市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新市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指派专人对位于长寿区新市街道堰耳沱村原支部书记刘国敬开办的养殖场开展了实地调查,情况为:1.关于骗取国家环保项目资金72万元的问题。经查,日,长寿区环保局(以下简称“区环保局”)按照市环保局通知要求,上报了《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补充申报畜禽养殖减排项目的报告》,其中包含丰东农业专业合作社项目(以下简称“丰东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5万元,申请补助资金54万元(按总投资40%计算);5月22日,丰东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市环保局技术评估审查,确定该项目总投资208.75万元,申请补助资金83.50万元(按总投资40%计算);12月3日,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第三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市级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号),其中丰东项目补助资金72万元;12月10日,市环保局下发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2年第二批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渝环[号),其中丰东项目补助资金72万元,项目建设包括雨污分流、固液分离、有机肥生产、类水沼气化处理、沼气利用、沼液贮存及管网化生态还田。
该项目于2012年11月启动实施,12月31日,区环保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了竣工验收;日,长寿区财政局、环保局联合下发了该项目在内的《关于重庆市正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袁平养猪场等二十家养殖污染治理减排项目验收的批复》(长环发[2013]88号),并于日,向市环保局上报了该项目在内的《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市正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袁平养猪场等二十家养殖污染治理减排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报告》(长环文[号)。该项目于2014年4月通过了市审计局项目补助资金的专项审计,未发现问题。2.未按环保要求修建污水处理池及无排污管道问题。经查,该项目修建田间池10座,其中高位池2座,中转池8座。经随机抽查4座田间池(其中2座高位池),工程质量均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管网安装到位,没有发现田间池因修建质量差而不能装水的问题,也未发现无还田管网的问题。
3.当地政府及部门不作为问题。经查,日,该信访问题反映到重庆市监察局驻重庆市环保局监察室,经驻重庆市环保局监察室的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刘国敬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环保资金及有关项目质量问题与事实不符。日,新市街道办事处也对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回复。2016年6月,区纪委对反映刘国敬骗取畜禽污染治理补助资金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刘国敬购买7张、合计金额972529元普通增值税假发票问题后,即移交给区国税局并由区国税局给予其5万元行政处罚,移交给新市街道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针对刘国敬开办的重庆市丰东农业合作社养猪场现场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一是2天内完成排污沟渗漏的整改;二是10天内完成高位池管道渗漏的整改;三是在恢复到集约化或规模化养殖场生猪养殖当量时同步恢复沼气系统,重新购置干湿分离机。下一步措施,新市街道纪委要尽快对业主刘国敬核查结案;责成新市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业主刘国敬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做好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长寿区海棠镇建生村5组重庆奔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动物粪便(鸡粪便为主)生产有机肥,该厂于2014年开始建设,2015年开始生产。厂区长期堆放成百上千吨动物粪便,让直线距离不足百米的居民生活苦不堪言。特别是夏天,恶臭漫天,苍蝇成群。该厂在没有用地手续(国土局已立案,至今没有消息),没有环评的情况下“存活”至今,一直规避相关部门检查偷偷生产。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8日,在长寿区政府的统一调度安排下,长寿区海棠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法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位于长寿区海棠镇建生村5组的重庆市长寿奔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实地调查,情况为:1.散排臭气扰民的问题。奔顺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鲜鸡粪―分离―翻堆―辅料发酵―粉碎―混合―筛选―成品包装,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产生源为鲜鸡粪堆存点散排废气及发酵、翻堆过程中的散排废气,现场检查,该项目已处于停产状态。现场调查,该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未经收集、处理的散排恶臭废气对周边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产生影响。信访人反映的散排臭气扰民情况属实。
2.蚊蝇滋生的问题。由于奔顺公司在进行鸡粪清理、发酵、翻堆过程中有散排异味废气产生、排放,易招引苍蝇、蚊虫等富集繁衍,冬季室外温度较低,公司场地内有少量的蚊蝇。经走访调查,春夏季节为高发期,肆意横飞的蚊蝇对周边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有环境影响,信访人反映的蚊蝇滋生情况属实。
3.用地问题。经调查组核查,奔顺公司此项目建设用地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占用海棠镇建生村5组2.0655亩农田作为公司生产用地。
针对奔顺公司生物有机肥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不正当方式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分别于2015年6月、8月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年7月、10月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奔顺公司在未完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不得从事生产。日,区环保局对奔顺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日,区国土房管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进行立案查处。由于该公司一直未自行拆除,日,区国土房管局向重庆市长寿区奔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国土房管行处〔2016〕3号);日,区国土房管局向重庆市长寿区奔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长国土房管〔催告〕〔2016〕第5号)。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期满后,违法当事人既未履行决定书规定事项,又未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区国土房管局依法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日,区人民法院做出了《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2016)渝0115行审80号),裁定对长国土房管行处〔201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目前,重庆市长寿区奔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处理残留动物粪便,待清除完毕后,区人民法院将对其建构筑物实施强制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食品有限公司下属直管的三个屠宰场:八颗屠宰场,川维屠宰场和江南屠宰场均存在环境污染问题。1.八颗、川维、江南三家屠宰场都存在噪声扰民问题,且距离居民区非常近,直线距离分别不足10米、30米和50米。2.三家屠宰场均用原煤作为小锅炉燃料,未做任何防尘处理和脱硫处理。3.三家屠宰场未做任何深化处理,直排污水。八颗屠宰场将污水直接排入管网;川维屠宰场将污水排入河沟,最终流入长江;江南屠宰场靠污水池收集后用吸粪车外运,但有时吸粪车不来,池满后污水直接排入河沟,流入长江。4.因无自来水,江南屠宰场靠抽河沟水作为屠宰用水,但河水各项指标根本不达标,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
日,在长寿区政府的统一调度安排下,长寿区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及相应街道办事处指派专人对重庆市长寿区食品有限公司下属直管的八颗屠宰场、川维屠宰场、江南屠宰场开展了实地调查。一是八颗屠宰场位于八颗街道陶颜路,距周边居民点约10米,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燃煤锅炉未配套建设除尘及脱硫设施,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是川维屠宰场位于晏家街道中心路27号,距周边居民点约500米,未发现30米范围内有居民居住,燃煤锅炉未配套建设除尘及脱硫设施,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川维污水处理厂,未发现废水直排长江情况;三是江南屠宰场位于江南街道大堡村2组,周边30-100米距离范围内有3户居民,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燃煤锅炉未配套建设除尘及脱硫设施,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由罐车运至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废水直排长江情况,屠宰用水为江南场镇饮用自来水,未发现铺设管道抽用河水情况。
一是已于日完成八颗屠宰场关闭拆除工作;二是责成区畜牧兽医局督促川维屠宰场和江南屠宰场限期整改,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尽快制定江南屠宰场搬迁方案,启动搬迁工作。下一步措施,一是责成屠宰场所在地街镇落实专人加强监管,指导督促屠宰场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二是责成区畜牧兽医局针对江南屠宰场搬迁,制定选址规划、筹措资金,做好搬迁准备工作;三是责成区环保局加强江南屠宰场、川维屠宰场环境监管,督促其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长寿区凤城镇东新村一养猪场。养猪场养猪粪便产生的味道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粪便堆放在养殖场后面。养殖场每天烧材产生的味道很大也影响。养猪场未修建处理粪便设施。养殖场规模一百多头左右。
针对市民反映长寿区凤城镇东新村一养猪场气味扰民、烧材味道大的问题,区政府责成菩提街道办会同区环保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其具体情况为:该养猪场位于长寿区菩提街道东新村16组,目前有大小圈舍20间,存栏量120头左右,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该养猪场后有1个堆粪场地,目前暂无猪粪堆存。该养猪场内有1个小锅炉,使用废旧木材作为燃料。现场检查该养猪场有大小猪粪收集池4个,均未加盖,臭气散逸。
目前,该养猪场正在新建一个约60立方米沼气池,在建干粪池、化粪池各1个,待沼气池建成后,将使用沼气和无烟煤作为锅炉燃料。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养猪场周边臭气浓度实施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低于标准限值70。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菩提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养殖户下达整改要求:一是3天内完成所有猪粪收集池加盖工作,并将锅炉燃料全部改为无烟煤,不得再次使用废旧木材作燃料;
二是2天内将堆粪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并恢复原貌;三是5天内完成对养猪场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下一步措施,要求菩提街道办事处:一是安派专人督促何友强养猪场按时完成整改,并做好养猪场周边村民的解释疏导工作;二是加强对猪场的日常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长寿区菩提街道金科阳光小镇小区22栋位置闻到小康工业厂排放的难闻气味和粉尘问题。来电人反映工厂位于金科阳光小镇小区背后几百米处,主要是凌晨12点开始排放类似于烧焦的难闻气味,白天气味较少,同时反映该厂排放黑色粉尘,白天比较明显,情况存在半年左右。曾向区环保局进行反映过,一直未得到处理。
针对群众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长寿区菩提街道金科阳光小镇小区22栋位置闻到小康工业排放难闻气味和粉尘问题”信访交办件(第号),区政府责成经开区管委会、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其具体情况为:12月7日白天和晚上经对金科阳光小镇小区现场排查,部分区域能闻到间歇性轻微异味,夜间较白天明显;对小康动力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烧焦异味主要来源于缸体车间(重铸、制芯和冷却等工段)和缸盖车间(铝合金铸造、制芯和冷却等工段)散排废气和收集处理后的废气。监测人员分别在12月7日17:00、22:00,12月8日02:00、8:00,对金科阳光小镇小区周边(金科幼儿园、小康动力公司4号门岗厂界、厂区东南角)布点监测苯系物、甲醛、甲醇、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数据,结果显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信访人反映凌晨12点后小康动力公司开始排放类似于烧焦的难闻气味,白天气味较少问题。经分析原因为:主要原因是长寿处于丘陵地带,夜间较易形成逆稳层且较低,空气湿度大,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夜间气味相对白天明显。调查走访中未发现排气筒排出黑色粉末。
针对小康动力缸体和缸盖车间在浇注过程中产生异味扰民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向小康动力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由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开展深度治理:一是对车间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技术性改造,增加废气有效吸收率;二是邀请专家对小康动力尾气处理系统进行技术指导和改造,提高废气处理效率,确保达标排放不扰民。下一步措施,针对异味扰民问题,区环保局会同经开区环保局:一是加大对小康动力公司检查频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二是督促小康动力公司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通过降低夜间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要求小康动力公司依托环保专家和第三方监测机构,充分论证治理设施和治理工艺与生产工艺和产能是否匹配,制定科学的有机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有机废气深度治理取得实效,逐步减轻或消除企业废气达标扰民问题。
长寿区凤城街道盛世桃源小区36栋闻到附近工厂排放难闻气味。气味周末排放最为严重,平时主要集中在夜间22点至5点排放难闻气味,白天一般不排放,怀疑是长寿化工排放所致。气味刺鼻,今天早上和最近几天都有难闻气味存在。
市民反映的长寿化工系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化公司),难闻气味实际上是该公司氯丁系列混合尾气,其污染因子主要包括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该废气通过75吨/小时锅炉高温焚烧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环保局联网,经查询在线系统近期未出现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
长化公司建厂较久,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位于长寿城区上风方向,45米高烟囱废气排放口几乎与长寿城区齐平,在风向的影响下,经处理后的废气在达标排放情况下仍会对城区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同时,由于该厂坐落于低处,一旦遇到天气条件不利(主要是夜间、雨雾天气)造成的低气压情况,同样会造成废气扩散不利,进而影响城区。
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实施长化公司整体环保搬迁。目前区政府已成立以区经信委牵头的九部门联合工作组进驻长化公司,负责推进搬迁期间相关工作。该公司于12月8日19:00左右已完成氯丁橡胶后处理停车,氯丁系列混合尾气不再排放,已从根本上消除对城区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一是区环保局继续加大对长化公司搬迁期间的环境监管力度,防止在清理罐体、管道,除毒处理等过程中的污染物散排,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协调长化搬迁相关事宜,确保搬迁过渡期间不出现突发环境事故。
长寿区云台镇黄葛村肖家湾位置的养猪场(不清楚名字,估计养殖几百头),排放臭气,养殖废水直接外排。在养猪场的下面就是村民的居住点,村民饮用的井水,水质发臭、浑浊。投诉人认为是养殖废水对地下水有污染。
区政府责成云台镇政府、区环保局、区畜牧兽医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位于长寿区云台镇黄葛村肖家湾位置的养猪场开展了实地调查和现场监测,情况为:1.排放臭气问题。现场实地检查,美缘生猪养殖场养殖过程中主要废气产生源为干粪堆放棚内未及时清运的干粪散排废气及干湿分离过程中的散排废气。区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养殖场周边空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氨浓度为0.124mg/m³(评价标准1.5mg/m³),硫化氢0.002mg/m³(评价标准0.06mg/m³),臭气浓度为12(评价标准20),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现场调查,该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散排废气未经收集、处理,恶臭异味对周边村民(最近的住户距离约为40米)的日常生产、生活有影响。
2.养殖废水直接外排问题。调查组现场检查,美缘生猪养殖场养殖过程中的冲洗猪圈废水、干湿分离后的尿液等含粪废水经污水收集沟自流进入沼气系统,沼液回抽至高位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作肥使用。调查组对养殖场周边农田地进行巡查、排查,未发现有含粪废水外排行为。
3、村民饮用的井水,水质发臭、浑浊,投诉人认为是养殖废水对地下水有污染的问题。调查组对美缘生猪养殖场周边进行巡查,发现该养殖场下游约30米处有一口水井,水质发臭、浑浊,据该水井当事人介绍,该水井已于一年多前弃用。该养殖场下游约150米处有一农村灌溉堰塘(老鹰塘),该塘水沿边有两口废弃水井,水质表观正常。长寿区环境监测站对该两口水井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结果分别为1#水井COD浓度为10L(L表示该浓度低于方法的最低检出限),总磷浓度为0.026mg/L,氨氮浓度为0.103mg/L;2#水井COD浓度未检出,总磷浓度为0.011mg/L,氨氮浓度为0.066mg/L,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3)Ⅲ类标准。目前,该村已全部接通自来水管,周边水井主要作为农田灌溉使用。调查组沿途排查,未发现有含粪废水溢流痕迹。
针对美缘生猪养殖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针对雨污分流不彻底及干湿分离环节有抛洒、散落猪粪等环境问题,云台镇政府已对其下达了整改要求,责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养殖经营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责成云台镇政府将加大对美缘生猪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度,规范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确保无环境污染行为发生。二是责成区环保局、区畜牧局加强对美缘生猪养殖场的环境安全检查,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长寿区八颗镇梓潼村和五华村之间高桥位置的路成沥青搅拌站生产时排放灰尘、噪声和难闻的沥青味,使用铲车上下货物排放粉尘和噪声,运输车辆进出排放噪声。该搅拌站紧邻居民区,对周边居民有很大影响。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路成沥青搅拌站灰尘、噪声和难闻气味扰民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和八颗街道办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路成沥青搅拌站公司全名为重庆市长寿区路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八颗街道梓潼村9组和武华村5组(原地址变更前为付何山台村四组),从事水泥制品及沥青混凝土生产与销售。该公司是根据原80年代建成预〔制板场改建而成,东南方向10-20米范围外有梓潼村卫生室和2户居民,西北方向25-40米范围外有4户居民,距离居民区较近。
重庆市长寿区路成建材有限公司的水泥制品项目取得渝(长)环验〔号竣工验收批文,2015年底新建沥青混凝土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两个项目均处于停产状态。沥青混凝土项目原材料为石灰石和沥青,通过1500型沥青搅拌机直接出成品运走,场内建有喷淋设施,用于处理粉尘污染和废气。
一是区环保局和八颗街道办继续加大对重庆市长寿区路成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期间的环境监管力度。二是对未批先建的沥青混凝土项目进行立案查处并查封产污设施。
长寿区金科阳光小镇小区居民反映每天晚上7、8点左右开始在小区内闻到一股刺鼻臭味。疑是小区旁小康工业和附近的工厂排放的味道。小区近几个月都能够闻到臭气。
针对群众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金科阳光小镇小区夜间7、8点后能闻到刺鼻臭味问题”信访交办件(第号),区政府责成经开区管委会、区环保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其具体情况为:
一、基本情况
小康动力公司是重庆小康汽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长寿菩提东路1号,与金科阳光小镇小区(小康动力公司南面)相距300余米(重点产臭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该厂主要从事微车发动机生产,产能为50万台/年,主要工艺有铸造、机加工、热处理、装配、检测等。
二、调查情况
12月9日白天和晚上经对金科阳光小镇小区现场排查,晚上7、8点后部分区域现场间歇性能闻到轻微异味。对小康动力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烧焦异味主要来源于缸体车间(重铸、制芯和冷却等工段)和缸盖车间(铝合金铸造、制芯和冷却等工段)散排废气和收集处理后的废气。
监测人员12月7日17:00、22:00,12月8日02:00、8:00,对金科阳光小镇小区周边(金科幼儿园、小康动力公司4号门岗厂界、厂区东南角)布点监测苯系物、甲醛、甲醇、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数据,结果显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信访人反映晚上7、8点后闻到刺鼻臭味,经分析主要原因为长寿处于丘陵地带,夜间较易形成逆稳层且较低,空气湿度大,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夜间气味相对白天明显。
针对小康动力缸体和缸盖车间在浇注过程中产生异味扰民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向小康动力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由经开区管委会督促企业开展深度治理:一是对车间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技术性改造,增加废气有效吸收率;二是邀请专家对小康动力尾气处理系统进行技术指导和改造,提高废气处理效率,确保达标排放不扰民。
来信人举报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小岩村3组2011年4月被镇工业办非法占毁退耕还林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称2011年4月镇工业办引资在小岩村1、2组的出口处占地修建渝万高速,修建过程中将原地块的两座山坡填平,乱石弃土倾倒至小岩村3组附近500米位置。2002年镇工业办未批先用非法强占小岩村3组生态林(蚕桑树林)70亩和附近寨口村约50亩。2002年11月长寿区国土局发〔2011第35号〕责令工业办在一个月内复耕复绿,但镇工办并未按照处罚告知进行整改。日镇工办伙同村干部签订土地租用合同,此过程中以征土买社保为名欺骗村民。之后未经村民同意每年以低价续签各户粮食款。多次向相关政府反映,由于所有信件被村办扣押,未得到处理。
诉求:1、赔偿小岩村3组各户自2011年至今的生态林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2、镇工业办每年应赔付小岩村3组粮食款约65亩,实际只赔付48亩,怀疑存在贪污情况。3、按照2010年市国土、社保、公安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182号文件,应给全组村民办理征地农转非和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并赔偿6年之间未办理养老保险的经济损失(约合1200万元)。4、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召开村民大会公开收支项目,交审计局审核,并给当地居民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针对“重庆市长寿区云台镇小岩村3组2011年4月被镇工业办非法占毁退耕还林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交办件(第号),区政府责成云台镇政府联合区国土房管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铁建办开展调查核实,其具体情况为:
1、非法占毁退耕还林地问题。该弃土场堆放处最开始包含小岩村3组18.9亩退耕还林地(种植桑树),但根据退耕还林地动态调整机制,当时镇林业站已将18.9亩退耕还林地调整到我镇其他地方种植生态林,确保退耕还林地面积不减少。
2、没有土地租用合同、土地租用价格较低、村组干部没有将赔付的粮食款按面积全部发给群众、存在贪腐行为问题。按照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小岩村3组大水凼湾土地64.554亩,其中田38.044亩,土26.51亩;寨口村4组新湾土地30.057亩,其中田23.622亩,土6.435亩。赔偿标准为:第一年(2011年)按租地面积对租用土地进行青苗、构附着物包干补偿4100元/亩,从第二年(2012年)起,按照租地面积,每亩水田按750斤粮食,每亩土按550斤粮食,粮食价格以当年9月30日市场价为准进行赔偿。租金标准与其它镇标准一致,且是当时与村民代表协商一致形成的,不存在标准低的问题。每年该租地款项,由区工业园区拨付给云台镇政府,镇政府按上述标准足额拨付给各个组的集体账号。租用小岩村3组的64.554亩土地中,有48.506亩是租地户承包的土地,剩余16.046亩土地是小岩村3组集体土地,镇上是按64.554亩土地租金按标准足额拨付给小岩村3组的,小岩村3组也是把48.506亩土地租金直接兑付给土地承包户,剩余16.046亩土地租金作为组集体资金,经社员大会讨论后进行分配。不存在村、组干部贪腐行为。
3、租用土地没有办理征地农转非和社保手续。临时用地不是征地,不能办理征地农转非及社保手续。弃土场用地属于工业规划区域,区国土房管局、区工业园区利用土地修编中期评估,完成该区域土规调整,经渝府地〔号、渝府地〔号、渝府地〔号、渝府地〔号、渝府地〔号文件批复,该临时用地弃土场已纳入征地拆迁范围,且土地未被破坏。目前,该区域正在开展征地拆迁相关手续办理前期工作,待依法正式拆迁后就可为相关征地农户进行社保办理。
4、要求召开村民大会公开收支项目,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经调查核实,小岩村3组遇到该组重大事情都要召开村民大会,最近一次开村民大会是在2016年10月,专门公开集体资金收支项目,讨论形成集体资金分配方案并张榜公示,公示过后对资金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责成云台镇政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小岩村3组集体收支项目、村民大会记录、分配方案、公示情况进行调查,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二是加快推进包括该弃土场在内的土地征地拆迁相关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启动拆迁正式程序,后期建设项目在完善环保、林业等部门审批手续后方能动工。
长寿区葛兰镇位置长寿区食品有限公司葛兰屠宰场距离附近居民区只有十几米,杀猪时,猪叫声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反映该屠宰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没有使用,或者处理不到位,经常排放污水至附近河沟,污染河水,散发恶臭,滋生大量苍蝇。同时该屠宰场燃煤排放煤烟扰民。
日上午,区环保局、区畜牧兽医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葛兰屠宰场开展了实地调查,具体情况为:一、基本情况
葛兰屠宰场隶属重庆市长寿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张长生,位于长寿区葛兰镇米市堡街80号,建于上世纪60年代初,是区政府指定的生猪屠宰场,2003年改建达到生猪Ⅲ级屠宰场。日屠宰能力80头,常年日均屠宰量30头;近期因周边屠场停业整治,加之临近春节,屠宰量剧增,日均屠宰量达到150头,今日圈存待宰生猪110头。该屠宰场占地面积约3亩,建有消毒池3个,总面积6平方;化粪沉淀池1个,容积30立方;沼气池1个,容积150立方;污水净化池1个,容积20立方;有1.5蒸吨锅炉1台。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葛兰屠宰场距离附近居民区只有十几米,杀猪时,猪叫声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调查组现场核实,葛兰屠宰场离居民区最近距离仅2米,随着小城镇发展,屠宰场由城镇边缘位置变为中心位置,周边居民陆续搬迁至屠宰场附近居住。由于年关将至,屠宰量剧增,屠宰时间延长,经长寿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2.关于反映“葛兰屠宰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没有使用,或者处理不到位,经常排放污水至附近河沟,污染河水,散发恶臭,滋生大量苍蝇”的问题。经调查组现场核实,葛兰屠宰场的污水是经过沉淀池、沼气池、污水净化池处理后进入葛兰场镇的市政污水管网,经长寿区环境监测站采样分析,氨氮浓度为4.09mg/L,悬浮物浓度为19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64.4mg/L,总磷为2.84mg/L,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对屠宰场周边巡查,未发现有屠宰场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的情况。屠宰场内有少许散落的猪毛、猪血等废弃物,未做到及时清理,导致产生恶臭味,并有可能滋生蚊虫。
3.关于反映“葛兰屠宰场燃煤排放煤烟扰民”的问题。经调查组现场核实,葛兰屠宰场的锅炉所用燃料为精煤和柴,无防尘防烟设备,作业时产生煤烟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针对葛兰屠宰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区环保局已经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立即改正,一是要求葛兰屠宰场做好降噪措施,保证其场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是加强污水处理装置日常运维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三是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确保雨污分流彻底,并按监测规范开立监测孔;四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避免燃煤废气扰民。以上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作业。
投诉人开车经过长寿区实验一小附近有一股刺鼻的味道,实验一小附近是没有工厂的,投诉人反映长寿整个城区都能够闻到刺鼻味道,并未提供具体是哪个企业排放出来的气味。
针对市民反映的长寿区实验一小附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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