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中介他都签订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我要怎么知道买方有没有购房资格

没有授权委托书,我帮弟弟卖房子,和中介还有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吗?,我并没有收买方的购房押金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卖是无效的。
需要公证。
按房产交易部门规定,房屋产权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易手续,必须出具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书,才能办理相关交易手续.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此种情况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2、房屋交易没有成功,中介费用理应退还,其收取中介费的依据是达成...
如果约定不明由双方协商,如果不成的话,一般视为没有约定,由被告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有空加个微博给个好评
合同自双方签字的时候就生效了,除非合同有另外的约定。
过户登记是对房产所有权的一种确认,登记后可以对抗其他各方。
答: 现在东莞市小产权房一般是在长安和虎门比较多,所以您也可以在这两个地方挑选合适的。
答: 你朋友是宫颈息肉.推荐一文,供你参考:
什么是子宫颈息肉
子宫颈息肉是慢性宫颈炎表现的一种,在已婚妇女中比较多见。
  子宫颈是子宫下端的部分,其内腔呈圆筒形或...
答: 你好!首先祝你母亲早日恢复健康!冲着你的这份孝心,我来给你谈谈关于“脑梗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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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都签了,房子不卖了,诉卖方违约,中介输官司 房屋买卖 中介合同 有的条款很常见 其实法院不支持
原标题:合同都签了,房子不卖了,诉卖方违约,中介输官司 房屋买卖 中介合同 有的条款很常见 其实法院不支持
  何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卖房,合同签了,房子却没卖。
  中介拿着合同,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似乎赢官司是铁板定钉的事。但是,日前重庆渝中区法院判决双方不存在违约。
  记者调查发现,房屋中介机构正在使用的购房合同中有不少无效条款。
  中介:卖家违约
  去年9月12日,家住重庆渝中区巨兴村的47岁何女士,与文女士、重庆九龙坡区科创路某家房屋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约定文女士购买何女士在重庆渝中区大黄路的一处房屋,成交价80万元。
  中介诉称,合同签订后,何女士一直称忙碌,直到当年11月才来协助买方办理按揭审批手续。后因买方贷款未通过银行审批,需要改签银行,双方第二次签按揭审批手续时,何女士以查看房产证为由,突然收回房产证,并拒绝在按揭贷款申请上签字。随后,何女士单方解除合同,并把定金退还文女士。
  中介认为,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因何女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除向文女士支付违约金,另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1.6万元及赔偿经济损失”。为此,中介索赔违约金1.6万元。
  卖家:中介违约
  何女士称,并非自己违约,而是买方经过多方努力,仍无法办理按揭,主动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中介公司在审查资料时,未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属于违约。
  何女士还称,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未征得丙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即违约”。这是房屋中介公司的格式条款,限制了买卖双方自由交易的权利,加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有强迫交易之嫌,合同应属无效。
  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第一次按揭未能成功办理,不是何女士的原因;第二次签手续,房屋中介并无证据证明是何女士收回了房产证并拒绝交易。
  法院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包含了房屋买卖及居间两个合同法律关系的混合合同:何女士与房屋中介公司成立居间合同关系、何女士与购房人文女士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即使何女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并拒绝出售房屋属实,何女士的行为应当是对文女士违约,不是对房屋中介公司。因此,何女士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并没有违约。
  法院还认为,“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未征得丙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即违约”这一条是以违约金形式确定了无论买卖双方是否履行买卖合同,房屋中介公司均有获得居间报酬的权利。
  日前,重庆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对中介公司要求何女士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目前判决已生效。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赵方敏
  合同上有哪些无效条款
  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维权的殷炬律师,昨日提供了几份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条款看似没有问题,却暗藏玄机。他为此进行了解读。
  条款1:因甲方原因(如:迟延交付《房地产权证》和相关证件或所交资料缺乏真实性、合法性或出售意向有所改变等)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或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应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用xx元及赔偿经济损失。
  殷炬律师:依据《合同法》,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条款2: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丙方中介佣金。
  殷炬律师: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条款3: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殷炬律师:委托人可以委托多家中介机构卖房。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条款4: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丙方(见证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殷炬律师:见证方的责任主要是如果甲乙双方做了虚假证明,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非协调甲乙双方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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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都签了,房子不卖了,诉卖方违约,中介输官司 房屋买卖 中介合同 有的条款很常见 其实法院不支持
日 04:09 来源:重庆晚报
原标题:合同都签了,房子不卖了,诉卖方违约,中介输官司 房屋买卖 中介合同 有的条款很常见 其实法院不支持
  何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卖房,合同签了,房子却没卖。
  中介拿着合同,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似乎赢官司是铁板定钉的事。但是,日前重庆渝中区法院判决双方不存在违约。
  记者调查发现,房屋中介机构正在使用的购房合同中有不少无效条款。
  中介:卖家违约
  去年9月12日,家住重庆渝中区巨兴村的47岁何女士,与文女士、重庆九龙坡区科创路某家房屋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约定文女士购买何女士在重庆渝中区大黄路的一处房屋,成交价80万元。
  中介诉称,合同签订后,何女士一直称忙碌,直到当年11月才来协助买方办理按揭审批手续。后因买方贷款未通过银行审批,需要改签银行,双方第二次签按揭审批手续时,何女士以查看房产证为由,突然收回房产证,并拒绝在按揭贷款申请上签字。随后,何女士单方解除合同,并把定金退还文女士。
  中介认为,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因何女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除向文女士支付违约金,另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1.6万元及赔偿经济损失”。为此,中介索赔违约金1.6万元。
  卖家:中介违约
  何女士称,并非自己违约,而是买方经过多方努力,仍无法办理按揭,主动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中介公司在审查资料时,未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属于违约。
  何女士还称,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未征得丙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即违约”。这是房屋中介公司的格式条款,限制了买卖双方自由交易的权利,加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有强迫交易之嫌,合同应属无效。
  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第一次按揭未能成功办理,不是何女士的原因;第二次签手续,房屋中介并无证据证明是何女士收回了房产证并拒绝交易。
  法院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包含了房屋买卖及居间两个合同法律关系的混合合同:何女士与房屋中介公司成立居间合同关系、何女士与购房人文女士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即使何女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并拒绝出售房屋属实,何女士的行为应当是对文女士违约,不是对房屋中介公司。因此,何女士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并没有违约。
  法院还认为,“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未征得丙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即违约”这一条是以违约金形式确定了无论买卖双方是否履行买卖合同,房屋中介公司均有获得居间报酬的权利。
  日前,重庆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对中介公司要求何女士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目前判决已生效。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赵方敏
  合同上有哪些无效条款
  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维权的殷炬律师,昨日提供了几份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条款看似没有问题,却暗藏玄机。他为此进行了解读。
  条款1:因甲方原因(如:迟延交付《房地产权证》和相关证件或所交资料缺乏真实性、合法性或出售意向有所改变等)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或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应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用xx元及赔偿经济损失。
  殷炬律师:依据《合同法》,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条款2: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丙方中介佣金。
  殷炬律师: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条款3: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殷炬律师:委托人可以委托多家中介机构卖房。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条款4: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丙方(见证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殷炬律师:见证方的责任主要是如果甲乙双方做了虚假证明,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非协调甲乙双方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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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套房去年在中介那里与买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买方
我有套房去年在中介那里与买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买方目前还没住进去,请问没有房产证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不卖对我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899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有效。具体看李永生律师的一篇文章。 20:50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538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有效,不卖承担违约责任 20:52 20:59华律网用户合同约定的日取得房产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过户,现房产证还未下来,买方要求入住,能拒绝吗 21:47不能 21:48前面打错了 21:48这个要根据你们约定的交房日期 13:56华律网用户合同只说了日前拿到房产证过户,没有说明具体房屋交付时间,现在是房产证也没下来,买家要求入住装修,买家要去是否合理?我卖方这边拒绝的话有没有处罚呢 15:16承担违约责任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870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承担违约责任 21:11地区:四川-资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274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没有房产证,就不是买卖物权,而是债权,还是有效的。 21:12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15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买卖合同有效,如果不卖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1:28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1328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5 人你好,有效的。若是你不卖,你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10:31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809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你好,不违法的合同是有效的。 13:00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18980***帮助网友:619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5:57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40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交定金了没有?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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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put type="hidden" id="_mtitle" value='我是二手房买方,该二手房是有租约的。我与卖方、中介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在卖方收齐楼款后交房。但是合同又有一条: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该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款、租赁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
这里我的理解是要在过户前与租客达成重新签订租约的协议(因为合同上说卖方要协助卖方与租客签订新协议),但中介和卖方都认为要等到银行放款才能重新签租约,并且租金也是等到那时才能由买方收。
请问到底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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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手房买方,该二手房是有租约的。我与卖方、中介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在卖方收齐楼款后交房。但是合同又有一条: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该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款、租赁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
这里我的理解是要在过户前与租客达成重新签订租约的协议(因为合同上说卖方要协助卖方与租客签订新协议),但中介和卖方都认为要等到银行放款才能重新签租约,并且租金也是等到那时才能由买方收。
请问到底该如何理解。
南岛一棵松&&&&
这个就是要卖家收齐所有的楼款才能 交楼给你一样,至于你和租客的新合同也是要到你收 楼后才可以收租
115268位专业房产经纪人为您在线解答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无锡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无锡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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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买方未交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买方未交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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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经签字就成立并生效。这要看合同是否约定了定金及他是否因违约未交定金。如果是他违约,你就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合同是买卖双方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约束买卖双方的有力工具。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清晰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下面小编对对此作了介绍,一起来看看。
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了合同,当然有效,除非对方不支付定金违约。
为交定金不影响合同成立
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买方没有交付定金,该合同可以不再履行
还是有效的,交定金不一定是合同的生效条件
依合同约定,一般签订即有效,如果约定了以交付定金为生效条件,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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