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社保停交多久失效今年年底停没问题吧!我原来去,人家让11月过去,11月我有事没去上,还有几天就今年就过去了

“社保惊天骗局”—-----
广西北海及合浦社保局公然骗取老人保命钱   去年大家兄弟姐妹齐心凑钱给老人买了份社保,当时交了40000元,想着今年再交齐剩下的3000元(因为我妈还差7个月,需要补些尾数),母亲老了也有基本养老金,大家也少些负担。兴冲冲的拿着钱来交的时候,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知下个月可以领了,却只有520元!520元这是什么概念!交的这四万多块什么时候可以要得回来,七年!七年以后谁知道会有什么变数!520元能干什么?520元能买几斤猪肉!
在现在这个物价上涨的年代,什么都贵,什么都涨价,怎么这社保钱就不跟物价挂上勾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领个低保都有四、五百块,我何必拿出大大几万块来给你们这些贪官吃掉呢!我听别人说社保局的人把这次交保险的纳入农村保险了,人家熟人的就可以多领些。
半年前人家交三万多块就能领一千多了,这次交四万多才能领五百,这到底打的是哪门子算盘,是不是故意放出风声,让广大群众去买好从中谋利呢?我们是穷人的家庭,这次能凑出几万块钱也不容易,还问别人借了钱。还清债再得领钱的时候又要多久了。  
当初缴纳社保的时候,询问相关的人员都说以后有800多块钱,有的说“到时你就知道了”,一直到领批文退休了才告知500多块,这不是欺骗吗?????现在社保那边的答复是“现在政策变了,有文件”,那当初买社保的时候批文为啥不公布,一直都是吞吞吐吐的。。。。。。。。。。。。。。。。。。。。。。。。
   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合理的解释,要不一定上告到底!     /bbs/read.php?tid=2143664&page=3
北海社保惊天大骗局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bbs/read.php?tid=2143664&page=3
北海365网相关链接
  这北海社保,都不知道做了什么哦!~是不是贪污了?还是把钱挪来干嘛用了?
  自己再顶一下, 让大家看到黑暗的一面
  来到这发也是没人看得到啊,我也是受害人
  @红凌之伤  03:12:08    来到这发也是没人看得到啊,我也是受害人   -----------------------------  这种事都有发生,请北海相关人员查到底
  我也给父亲买了,当时社保办公人员都说800以上,现在正式办退休了,居然只能领537元,天杀的社保局,连养老钱也敢吃.!@
  关于北海市市民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不公平、不平等的信函  1、市民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是日至日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2、2011年7月份开始办理符合退休年龄市民的养老金,竟然领取到每月500元不等的养老金。  3、在2010年以前办理退休的市民缴费年限一样是15年(一样是一次性补缴),还有他们缴费总金额还要少,反之他们领取的养老金1000多元不等。  4、同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一样,缴费总金额少,反之能领取更多养老金,与多缴费以后多领取养老金而背道而行。  
到社保局讨个说法,有一个科长说前两年退休的政策好,今年的政策变了, 没什么好解释,也无法说明同前两年不同之处啊!天啊贫穷的百姓,命苦啊!!!!!
  帮大家顶---上去,让老百姓看到政府社保局黑的一面,以后跟政府部门打交道记得一定要录音,切记切记!现在的政府部门是为人民币服务,一切金钱至上,没有了道德,没有了信念,没有了人民群众,只有他们自己,从上到下都已经烂透,从动车事故,郭美美黑十会,食品卫生安全,一切的一切都证明
  如此过天瞒海之小骗术,可能是北海社保人想出名了吧。  在中国共产党的天下,肯定马上有部门来处理,要不就眼睁睁的看着这些穷老百姓(主要是老人)在无助的哭泣?——这符合中国的和谐么?
  楼主揭发的好 让这种人渣滚离人们的视线吧
  共产党的政策就像商场搞活动(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不要去相信那些东西,坑人的多。
  据了解,购买此类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比较多,而且大多数家庭经济不富裕,很多人是东借西凑才筹够这4万多元,几乎是倾囊而出了,为的就是能老有所依,晚年生活有个保障。大家之所以狠下棺材本投资社保,目的都是冲着每月能领千把块钱(在2010年以前购买的人确实领这么多),现在知道只能领到500块左右的钱,真是欲哭无泪!   
这是谁的错?当然,有老百姓不了解政策已变、盲目跟风购买的原因,但社保局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国家行政部门,在清楚有关政策的情况下,一是没有很好引导老百姓去购买,二是购买人询问相关情况时没有作出解释或者是作出错误的解释(属于误导),三是老百姓提出质疑时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本来自治区出台此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造福百姓,是政府改善民生的一大善举,但由于社保部门的不作为,使事情完全违背了政府出台此政策的初衷,害苦了一大群老年人。一些人为此事整天哀声叹气、郁郁寡欢,严重影响身心健康。试问谁能接受这样的落差:一天之隔,交更多的钱,却只能领一半的养老金?   
总书记最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说,我们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希望我们的市委、市政府能关心此事(估计社保局无力处理此事)、真正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努力构建和谐的北海,为穷苦的北海老年人做点实事吧!   
为妥善解决问题,建议政府采纳以下几条建议,希望其中有一条是可行的。建议一:按2010年前购买的标准调整养老金发放(每月约1000元);建议二:可以补缴86年到96年的养老保险费(应该只有几千元);建议三:全额退还已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包括交到社区的800元。   支持,明天大家去写横幅去
  ding, ding ding
  8月11日, 鬼节的前夕。。。。。北海受害的老人们决定一起到社保和市政府讨个说法,       请各位关注
  /bbs/read.php?tid=2159648&page=7    北海365网最新情况, 多谢大家继续关注
  这一段时间,养老保险一事在北海政务中心、北海社保局、365网、天涯社区等吵得沸沸扬扬,大有暴风雨砸来之势。  这是为何?照理社保局是为民谋事民众所向啊,但为啥却弄的烽烟四起民愤难平呢,细析其中慢慢道来。  在2010年里,整个北海市各个家庭讨论最多的是养老金问题,由城市掀起很快波及到农村的各个角落。都说在上一批已经交够20000余元养老保险的老人都能领到多至1200元少至少也有800多,这一次国家政策下来一次性交完40000元的老人到60岁退休的年龄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肯定和上批一样随物价上涨而涨。知道了这些消息,老人们奔走相告,兴奋议论,都认为只要有这笔钱交到社保局以后的养老就有所依了,也不用拖累儿女们了,多好的事啊!共产党的天下真是好,政策能为老人们着想啊。当老人们把这事一跟儿女商量,儿女们也很乐意,是啊,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大,且好大部分家庭是一对夫妻要供养四个老人(计划生育政策发挥的作用现在已极明显),生存很是不易。这个政策好,老人每个月能领到上千养老金,可以够生活开支了,可以省好多事少愁好多心呢。于是,稍为宽裕的家庭很快帮老人一次性花40000元买了养老保险。家庭拮据的呢,也东借西拼的凑了钱买了。  半年不到,又相传原来的一次性交4万的政策没有了,换成了分三批交,大概43000左右,但待遇是一样的,而且到2010年12月份就停止不能买啦。这下很多因之前凑不够钱或来不及买的也有因前额巨大拿不定主意的,这下都慌了,翻完了那点老底又借遍了能借的地方,硬是买了养老保险。老人们心里都乐滋滋的想:“这下好了,老有国家养罗,可以分担孩子的压力罗!”  记得买养老保险的不管谁在社保大厅咨询,得到的答案都是——现在不知道多少钱,肯定是很划算的啦!再看到天天大厅里都是人头攒动排队挪步都难,谁都会想到月得养老金八九百以上。就算是最低月800,五年后就能真正享受国家养老的政策了,是桩大好事呢。在2010年底就要停止的风声不断相传下,能买的北海老人都给买了。  2011年6月底开始,够年龄条件办理的老人养老金极多,反正到办理时间的去市政务中心的只能领到一张排队票,每天安排一拨的办理,直安排到十月份都还有。  在6月份已办理好的老人们(60岁以上的)猛一看划到农行卡里的养老金:500左右,有的400多!大家蒙了,久久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即,大厅吵开了,不明、理论、不满、愤怒……沸腾了,满心欢喜顷刻间换成了受骗的愤懑!  500元每月的养老金在现在日渐高涨的物价里是什么概念?为什么上一批才叫一万至二万元的费用现在每个月有1000以上的养老金;而现交的四万多的钱只能每月领500元?老人们想不通,连很多会算会掐的年轻人也算不通。这是共产党的天下吧,还“一切为了群众”呢,但优惠政策体现在哪了呢,这明明是坑我们老人嘛!  随便掐指一算,这次社保的猫腻就显形了:每个月500元,一年才6000元,领7年2个月才勉强够43000元本金,但要领7年的本金和利息回来,必须要9年余时间才能领回!投入四五万元,要9年余的时间才能领回来——就算商家,也不做这等没谱的生意啊!再说句不中听但很实际的话,9年里有好些老人没法等了。买的这养老保险,不单得不到优惠,连自己东拼西凑的4万多都没法享用了。若老人寿命不多于9年,那买养老保险的大部分就打水漂了。有谁不急!  在物价日渐高涨的现在,500元能买几斤猪肉?就连北海820元最低月工资都相去甚远。再随便搜下百度,全国各地均有报道养老保险人均超千元,唯独北海月均500,伤透老人心!  很明显,北海社保局或者说社保大厅在这事件中知情不告,在文件政策早已知道的情况下没有告知广大欲买养老金老百姓之待遇情况,总是模棱两可满口搪塞。而待遇宣传资料也是现在老人们吵起来才匆忙印发的。  君子发财,取之有道,何况老人钱下手何忍?  希望政府、社保局能从速公正公平的处理好这件养老民生大事,商量或增补,或全额退保,给上万老人们一个舒心满意的结果。  
  顶顶顶,情况真实。。。
  @水煮的淡定  16:03:07    顶顶顶,情况真实。。。  -----------------------------  情况真实,北海社保——欺榨老人养老钱中华第一桩
  @废佬北海
16:02:00   “社保惊天骗局”—----- 广西北海及合浦社保局公然骗取老人保命钱     去年大家兄弟姐妹齐心凑钱给老人买了份社保,当时交了40000元,想着今年再交齐剩下的3000元(因为我妈还差7个月,需要补些尾数),母亲老了也有基本养老金,大家也少些负担。兴冲冲的拿着钱来交的时候,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知下个月可以领了,却只有520元!520元这是什么概念!交的这四万多块什么时候可以要得回来,七年!七年以后...........  -----------------------  中国政府出来给个说法呀  老人该怎么办?
  我家也是受害者之一,我们家我妈跟我大姨都买了。6月份我大姨刚领了钱。交的时候说的是八九百的,现在才领500来块,我妈2010年底才交的4000多块钱,还要交多两年才能领钱。一年最少还要叫6000块,农民的钱赚的是最辛苦的,希望政府能给大家个公道。强烈谴责北海社保局的欺诈行为!
  我家也是受害者之一,我们家我妈跟我大姨都买了。6月份我大姨刚领了钱。交的时候说的是八九百的,现在才领500来块,我妈2010年底才交的4000多块钱,还要交多两年才能领钱。一年最少还要叫6000块,农民的钱赚的是最辛苦的,希望政府能给大家个公道。强烈谴责北海社保局的欺诈行为!
  @废佬北海
16:02:00   “社保惊天骗局”—----- 广西北海及合浦社保局公然骗取老人保命钱     去年大家兄弟姐妹齐心凑钱给老人买了份社保,当时交了40000元,想着今年再交齐剩下的3000元(因为我妈还差7个月,需要补些尾数),母亲老了也有基本养老金,大家也少些负担。兴冲冲的拿着钱来交的时候,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知下个月可以领了,却只有520元!520元这是什么概念!交的这四万多块什么时候可以要得回来,七年!七年以后...........  -----------------------------  北海社保局极尽忽悠之所能,令人防不胜防。天哪!欧也不幸中招!!
  社保局骗当地民众好惨啊,看到的老人都有气无力,不愿说起这事,没想到人生的最后这点事上还被ZF骗成这样
  可恶的政策啊,可怜我妈妈今年还得交几千元才能领到传说中的社保呢。
  无良社保局。。现在的社会还知不知道什么是良心。钱财是取之有道才好,如此黑心欺诈。对象还是老人。敢问社保局的官员家里都没有老人了?倘若是自己家里的老人,东拼西凑的钱才买了社保。却被如此欺骗。四万换500么?也不想想现在是什么物价,猪肉多少钱一斤,500块怕是天天吃白米饭的钱都不够吧。这算是社会给老人们的保障么?缺德。。。
  无良社保, 终于上北海365网头版了    链接:/bbs/read.php?tid=2161919    大家过去关注呀。。。。。。。。    民愤呀。。。。。。。。
  我妈也是受害者之一,为此,今天特意注册天涯的ID,来呼吁,北海下政府必须给我们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无良政府
  这是谁的错???    个人认为个人和社保局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社保局作为国家行政部门,在清楚有关政策的情况下所要承担的责任:①有关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引导老百姓去购买;②有关工作人员态度问题,购买人询问相关情况时没有作出解释;③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单所写政策就跟天书一样,没有专业人士讲解很多条款都看不懂。    购买人的责任:①老百姓没有详细去了解随时变动的多项政策、盲目跟风购买,而忽略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很多补贴条款都不符合规定;②没有提供办理退休的多项证明(包括工资单,下乡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等)。    以上的问题足以说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退休会出现不同金额退休金。()    政府出台此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造福百姓,改善民生~~双方都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呼吁政府给予不想继续参保全额退还还未退休但已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其他网友提出的其他建议,个人认为不可行,都是&大动作&)
  北海社保部门就群众关心的养老保险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read-htm-tid-75827.html    
近来,一些网友在网上就群众补缴养老保险后享受待遇问题提出质疑,造成部份网友对此也议论纷纷。为了让群众对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有所了解,消除误解,现将相关政策作如下解释。  政策依据:我市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6]54号、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桂劳社发[号、桂劳社发[2009]13号文件规定执行的。  
补缴对象:原在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大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城镇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城镇用人单位使用的城镇临时聘用人员。目的是解决他们因各种原因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应参加而未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补缴时间:1986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最早可从 1986年10月起(广西养老保险统筹实施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1986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从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月起补缴。以上人员申请补缴时,应出具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原始证明材料。  
我市从2007年7月开始受理以上人员的补缴业务,当年申请从1986年10月起补缴的人员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约40000元。当年领取月养老金在700至800多元不等,2008年后经过连续三年养老金待遇调整,目前此类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提高到1000元以上。  
  为了解决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我市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通知》(桂政发[号)和北海市社会保险局等部门《关于个体工商户等有关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北社保通[1998]39号)的精神,于1998年7月起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此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从1998年7月起补缴。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即从1998年7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要在2013年7月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为了让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尽早享受到养老保险的惠民政策,考虑到此类补缴人员大多数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允许此类人员再往前补缴两年,即从1996年7月广西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间起补缴养老保险费,到今年6月缴费满15年后,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条件的人员可从2011年7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根据桂劳社发[2009]13号文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截止时间为日,日起不再受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  
关于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申领待遇时上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的,并且与年龄挂勾,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以及年龄越大待遇标准就越高。因此,从1986年10月起补缴和从1996年7月起补缴的待遇有差距。  
另外,从1996年7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实行计划生育的,退休后可以享受计划生育补贴。  
为什么从1986年10月起补缴和从1996年7月起补缴,补缴金额只差一万多元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补缴金额是按历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全区平均工资逐年增长,缴费基数也就逐年增加。年份越往前,缴费基数越低,年份越往后,缴费基数越高,这就是造成从1986年10月与从1996年7月起补缴金额差距不太大的原因。  
1996年7月起补缴与1986年10月起补缴的人员养老金相比,待遇虽然有差距,但还是得到了实惠。1996年7月—2011年6月共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约43000元,不同年龄人员领取的养老金也不同,以今年为例:55周岁月养老金520元左右,60周岁月养老金540元左右,70周岁月养老金770元左右,以后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逐步提高。  
为了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国家从2006年至2011年连续6次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较大幅度调整,据统计,我市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从2006年的700多元提高到今年1300元左右。  
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可继承。  
(2)按现行政策规定,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标准按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退休人员死亡时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以今年为例:李某死亡时月基本养老金为607元,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653.5元,则其丧葬补助=4 X 14元,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607 X 8 =4856元,两项合计为15470元。
(3)其配偶和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可享受供养待遇。  
注:今后国家和自治区另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为了解决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我市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通知》(桂政发[号)和北海市社会保险局等部门《关于个体工商户等有关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北社保通[1998]39号)的精神,于1998年7月起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此类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从1998年7月起补缴。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即从1998年7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要在2013年7月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为了让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尽早享受到养老保险的惠民政策,考虑到此类补缴人员大多数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允许此类人员再往前补缴两年,即从1996年7月广西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间起补缴养老保险费,到今年6月缴费满15年后,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条件的人员可从2011年7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根据桂劳社发[2009]13号文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截止时间为日,日起不再受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  
关于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申领待遇时上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的,并且与年龄挂勾,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以及年龄越大待遇标准就越高。因此,从1986年10月起补缴和从1996年7月起补缴的待遇有差距。  
另外,从1996年7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实行计划生育的,退休后可以享受计划生育补贴。  
为什么从1986年10月起补缴和从1996年7月起补缴,补缴金额只差一万多元呢?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补缴金额是按历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全区平均工资逐年增长,缴费基数也就逐年增加。年份越往前,缴费基数越低,年份越往后,缴费基数越高,这就是造成从1986年10月与从1996年7月起补缴金额差距不太大的原因。  
1996年7月起补缴与1986年10月起补缴的人员养老金相比,待遇虽然有差距,但还是得到了实惠。1996年7月—2011年6月共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约43000元,不同年龄人员领取的养老金也不同,以今年为例:55周岁月养老金520元左右,60周岁月养老金540元左右,70周岁月养老金770元左右,以后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逐步提高。  
为了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国家从2006年至2011年连续6次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较大幅度调整,据统计,我市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从2006年的700多元提高到今年1300元左右。  
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可继承。  
(2)按现行政策规定,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标准按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退休人员死亡时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以今年为例:李某死亡时月基本养老金为607元,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653.5元,则其丧葬补助=4 X 14元,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607 X 8 =4856元,两项合计为15470元。
(3)其配偶和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可享受供养待遇。  
注:今后国家和自治区另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当时的参保过程如下:  2010年12月  老人家:现在有一次性补缴政策可领退休金怎么办理?  1号窗工作人员:拿户口本和身份证过来领表  老人家:递上了户口本和身份证,然后领到补缴申请表,两眼花花问:请问同志,一次性补交完40000多能领多少钱?  1号窗工作人员:不知道,到时领了就知道了  老人家:心里想,肯定跟邻居去年办的一样有800多吧,乐呵呵的回家问儿子要钱了,交了40000多,再问:同志,办这个能领多少钱?  工作人员:不知道,明年6月过年交多半年的钱7月就可以退体了领钱了  老人家:这下可好了,终于可以减轻了儿女的负担了  2011年6月    老人家:手里捉着一把儿子的血汗钱,心里乐呵呵的交给了社保人员手上,再次问:同志,退休能领多少钱?  工作人员:不知道  老人家:心里有点心神不定了,惨了,把钱交给国家了,国家应该不会骗我们的,还是乐呵呵的回家去了  2011年7月    工作人员:单出来了,你的退休金为500每月  老人家:怎么可能只有500呢,以前人家买的不是有800多吗?现在500怎么生活呀  工作人员:这是国家政策,你这是96年开始算的,人家是86年开算的,然后跟这个解释又跟那个解释,还上365解释,这是国家政策,我们是根据国家政策办事  老人家:心事重重的回家去了      大家看客,作为儿女的你们有什么感想啊?    
  当初俺帮咱家的长辈们去办理的时候,,,,遇到的情况是一样的。。。。。政策变了, 但是社保局很害怕老百姓知道, 为啥当初买的时候一个人都不知道政策变了??????
我们身边所有买的人都不知道,,,,,你们能回答我吗?????    不是故意隐瞒, 是什么????????
  现在出来澄清了?????
说个狗屁政策。。。。。。    说白了, 就是社保亏空厉害,
先临时骗点钱堵窟窿
  我自己顶呐。。。。。。
  关于201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过低问题  致中共北海市委、北海市人民政府的公开信(征求意见稿)  [font=]      中共北海市委、市人民政府,暨尊敬的王小东书记、周家斌市长:  
我们是在日前补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并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老人,我们大部分人已经超过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或在未来一两内达到退休年龄。今年7月,我们部分人开始领取养老金,所得仅每月520元左右。这个金额过低,既无法满足我们最基本的养老需求,也远低于社保部门的承诺,与略早于我们补交养老保险费的其他老人领取的养老金相比,更是每月相差300余元。经多次向北海市社保局、社保经办中心以及市委、市政府的信访部门反映此201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过低问题,皆未得到满意答复。有关部门给我们的信访回复,通过互联网发布,既不严肃,也与实际的政策不符,现只能向你们再次反映这一情况。  
1、北海市社保部门没有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是导致我们这一批补交养老保险费的老人,最终领取的养老金过低的主要原因。  
我们原本都没有参保,之所以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主要根据桂政发[2006]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劳社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三个文件。北海市社保中心在互联网就此问题发布的《社保部门就群众关心的养老保险热点问题进行释疑》提供的政策依据也是这三个文件。按照这三个文件,我们领取的养老金过低,差距主要在我们没有过渡性养老金(约300元),而获得过渡性养老金的条件是在养老金保险费个人账户建立前开始缴费的人员,桂政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明确广西养老金保险费个人账户的建立时间统一为日。而桂政发[2006]54号、桂劳社发[号、桂劳社发[2009]13号三个文件中皆没有规定类似我们这些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人补缴费的具体起始时间,只有“从当地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月起由个人一次性补缴”、“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本决定执行”及“对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政策规定可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等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按照实际年龄和工龄的情况,北海市社保部门允许我们自2010年底往前推算,补清15年应缴养老保险费,我们退休后应得的养老金就可以包括过渡性养老金。之所以我们不能获得过渡性养老金,是因为我们都是被北海市社保部门规定只能自1996年7月开始补交养老保险费。  我们应得养老金过低,根本就是因为北海市社保部门规定只能自1996年7月开始补交养老保险费,这个规定严重违背了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最终坑害了我们。  
2、由于北海市社保部门对政策解释不清和过失,导致我们普遍多缴了养老保险金。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我们的缴费基数有60%、70%、80%、90%和100%五档可以选择,如果按照基数的60%补交,我们基本可以少缴40%的保险费(约17000元)。而根据实际领取的情况看,按照60%补缴与100%补缴的人,领取的养老金每月相差仅6元左右,与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所宣称“缴的越多,领的越多”的精神不相符。多缴部分的保险费,按照每月6元的差额,一个人需要多活230年以上才能补平,这绝对不可称为“缴的越多,领的越多”。虽然各档缴费是自主申报的,但绝大部分老人都不会上网,对政策了解也不多,不知道可以选择按不同的档次缴费,都是按基数的100%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这显然是社保部门相关工作没有做到位,未能就有关政策详细宣传说明清楚。他们的行为要么是业务能力严重不足,要么是故意坑害我们老人,才导致出现明显的不公。别无理由。  
3、按照现在发放的养老金数额,当初诱使我们参保,除了增加北海市社保部门的政绩,于我们参保人毫无益处。  我们一次性补缴及后续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总额超过44000元,而现在只能领取每月520元左右的养老金,扣除对应的固定存款利息每月200余元,我们领取的本金实际仅有30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人均寿命为72岁。按60岁退休,72岁死亡计算,12年内我们总共能领回本金是43200元(300元/月*12个月*12年)。基本上,我们从牙缝中节省的、东拼西凑借来的养老保险费在上缴社保机构后,在有生之年无法领完。  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每年都要从中央财政拨款补贴包括养老在内的社会保障,对省市级财政也有同样要求。而现在我们最终领取的养老金实际成为我们领取自己的积蓄和债务,不含一分钱国家和省市财政应有的补贴,而我们相当一部分人甚至最终无法领完自己的积蓄和债务。  很明显地,北海市社保部门在实际非常清楚我们将领取的养老金很低的情况下(同期补交保险费的人也有个别能拿到过渡性养老金的),用含糊不清的话语答复我们的询问,连蒙带骗诱使我们拿出积蓄甚而举债参保,这种极端不道德的行为,除了提高虚假的社保覆盖面指标,增加他们的政绩,与我们这些参保的老人毫无益处,我们唯一的支撑点是在没有医疗保障的情况下,能博得长寿,活得超过广西区的人均寿命数。北海市社保部门跟我们讲什么死后有丧葬补助、困难补助费,活着都管不了,这种管死不管埋的事,谁死后还能管得了呢?他们讲的不是人话啊!实在让我们这些黄土已经埋到脖子的人寒心。  
4、每月520元的养老金无法保障我们的生活。  
过去几十年,青菜、鸡蛋、猪肉、大米这些基本生存必需品一直都是只涨不跌的,两分钱一个鸡蛋的岁月早已一去不复返。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内通货膨胀日趋严重,今天“豆你玩”,明天“蒜你狠”,生活必需品是轮番涨价。在当前大米两元多一斤,鸡蛋一元一个的物价水平下,每月520元要解决我们吃饭、穿衣、水电、看病等基本生活,实在是不够,更别说提高生活品质,参加有益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了。  
虽然我们都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但我们在年轻的时候,一样为了维持家庭、维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艰辛工作,一样为了国家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的子女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依然奔波于祖国建设的各行各业,何以我们到了老年必须食不果腹呢?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享受到一点点用我们血汗积累的财政补贴呢?面对北海市社保部门发放的每月520元左右的微薄养老金,我们很无语,我们很无奈。    孔子在《礼记》中阐述大同思想时说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封建士大夫都认识到的老有所养问题,党和政府在中共十六大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之一。何况我们国家在我们几代人的努力建设下,已经是世界第二经济强国了。我们希望能够老有所养,应该不过分。  我们认为北海市社保部门在执行自治区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方面犯有严重错误,侵害了我们广大退休老人的利益,导致我们退休人员的生活日渐艰难,他们的错误必须予以纠正。  王小东书记、周家斌市长,孟子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我们相信你们作为北海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掌舵者,执行具体政策的带头人,是能够执政为民的。现在,我们提出如下三个要求:  1、在市委、市政府的监督下,北海市社保部门按照桂政发[2006]54号、桂劳社发[号、桂劳社发[2009]13号三个文件的政策规定,将我们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老人的参保上溯时间,推算到日之前,在核发我们养老金时,不仅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而且能够享受到政策规定的过渡性养老金。  2、由我们在60%、70%、80%、90%、100%五个档次重新自主选择这批补交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标准,退还我们已经缴纳的超过我们重新自主选择缴费基数部分的保险费。  3、市委、市政府追究社保部门有关责任人执行政策过失的责任。  我们盼望北海市委、市政府在王书记和周市长的领导下,能够为我们主持公道,满足我们的合理合规要求,给我们一个安度晚年的基本条件。  
北海市2011年退休参保老人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参保人员签名:  (说明:本帖在征求意见的同时,征集签名,网络跟帖签名视为授权委托,由文件递送人代为在最终纸质文件上签名体现。签名请显示所属镇、街道名称及参保人姓名,如:高德,商读夫)  
  啥叫有苦说不出,根本地,去年发动交钱时就没有讲清楚,这是故意隐瞒真相。北海社保局又不是没有出过事,大家都知道的,给自己涂脂抹粉也没用。    所谓以低基数顶贴高基数,本身是欺骗手段的核心,要是用高基数,两年后再领钱,钱还那么少,如果交待清楚,谁交钱?谁交钱?这也说明当初他们就已经知道今天的结果,可当时没有明确告知民众,坑爹是没有疑问的。    受理过程有所欠缺?从你说的,也不仅如此啊,明显是坑骗百姓。    你说收钱就来骗,你说退保就退保啊,你是为人民服务的?分明是为领导服务的
  就北海日报8月26日发表的《解读养老保险热点问题》的解读  /read.php?tid=2174049&page=1
    解读养老保险热点问题》来源:北海日报作者:来莅  下列文字中蓝色红色字体为本人解读。    “东拼西凑,补缴了40000多元的养老保险,每个月才领到500多元的养老金。而先前一批,却领到了800多元甚至1000多。这是为什么?”   近来,关于养老金的发放问题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就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焦点一:基本养老金为何差别这么大?  “市社保中心印发的宣传单上明明写着55岁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887.4元,为何1996年7月起补缴的只有520元?”今年65岁的李老伯拿着一份浅蓝色的《企业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宣传问答》说,看不明白。“这个标准指的是从1986年10月起补缴至2009年6月后退休所领取的月养老金标准,而不是从1996年7月起补缴到今年6月所领取的养老金标准。”  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负责人拿出《企业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宣传问答》指给记者看,“第14条,基本养老金计发过渡期执行到何时”中所举的例子,明确注明,是一次性补缴了1986年10月至2009年6月后退休所领取的月养老金标准。“补缴时间相差了10年,月养老金的待遇自然相差很大。”  此外,从1986年10起补缴的,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从1996年7月起补缴的,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四个因素决定月养老金的金额--上一年广西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每一年缴费基数的高低(基数高,养老金就多),缴费年限长短(年限长,养老金就多),退休者的年龄(年龄越大,领到的钱越多。)记者仔细研读了一下材料,以1986年10月起补缴为例,55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为887.4元,60岁的为908.2元,70岁的则为1076.70元。  商读夫解读:这段解说文字中,大部分为解释86年起缴费事宜,以让人形成缴费时间长得钱越多的概念。其实社保局在以前也就是这么做的。就是用来忽悠的。他们根本地就知道96年7月起补缴费与86年补缴费是不一样多的钱,而且差距还较大,可一直以86年缴费起作为案例散布错误信息,误导缴费群众。今年退休的老人养老金过低,主要是没有了过渡性养老金。而不是象他们说的,从86年补缴起,多10年,才多钱。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建立个人账户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这个公式很清楚,也可以做案例详解,可是没人告知,资料上的是86年缴费起的案例,社保局是故意含糊其辞,连蒙带骗再次被北海日报记者亲历证明。如果能够有过渡性养老金(每月约300元),老人们有超过每月800元的养老金就完全可以满意。  焦点二:目前反映养老金偏低的大多是哪一类人“2011年6月申领养老待遇的大多是哪一类人?  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强烈的反应?”据介绍,涉及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有三类人:一是政策规定从1986年10月起补缴,补缴对象为企业职工(也就是原来有工作单位的人);二是政策规定从1998年7月起补缴养老保险的人,对象是城镇居民,他们最早要到2013年7月才能开始领取养老金;三是北海参照其他一些地方做法,为使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惠及更多的人,将没有工作经历人员最早补缴时间由“98年7月”扩大至“96年7月”,对象也是城镇居民(原来没有单位的也可以补缴,如个体户、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的人)。近几年,以上三类人员踊跃参保,从而出现了“投保热”的现象。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第三类人最早可从今年7月开始领取养老金,他们领取的养老金在500多元-700多元不等,并不存在不兑现当初扩大范围时相关政策的情况,现在反映问题的主要就是这部分人。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  据介绍,除了误解,不排除有这样一种情况,在当时“投保热”中,有人把参加养老保险当成一种“投资”,有人当时是农业户口,通过更换为居民家庭户口就可一次性补缴,有人借别人身份证办理补缴,现在发现“回报低”,所以情绪上有反弹。社保部门称,如果当时个别弄虚作假的,现在可以允许清退。  商读夫解读:2005年就没了户口差别了,都是居民户口了,凭什么人家2010年缴费的,你现在要按农业人口来说事?灵活就业人员中,包括雇工、季节工、临时工等等,也包括未工作过的人,只要是北海居民户口就完全属于应保范围。社保局工作人员威胁一些老人退保,根本就不是正当行为,应受处罚。把生活无着,已经部分失去和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称为带引号的投资,实际指人家投机,居心何在?你社保局如果事前说明清楚所得,别说投资,就是正常购买也有好多人不买,因为投资收益率太低了。  现在国家正在加大力度提高城乡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北海社保局敢说清退已经缴费的居民养老保险费,把按照政策缴养老保险费的老人指为“弄虚作假”的罪犯,这社保局还是一个执政为民的办事机构吗?北海社保局还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机构吗?这些人这么些年三讲、三个代表、创优等等一轮轮学习和考核是怎么过关的?这样低素质的人,怎么还能让他在那个位置上?  焦点三:补缴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为什么有的人可以从1986年起补缴,有的却只能从1996年补缴?”这是让众多市民疑惑不解的一个焦点问题。  “关键是看工作时间!”  据介绍,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我市具体的补缴办法是:在1986年10月前参加工作的,从1986年10月起补缴。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补缴手续时,应出具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原始证明材料。没有工作经历的我市城镇居民,最早可从1996年7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该类人员补缴后并正常缴费至2011年6月,缴费年限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1996年7月起补缴的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大厅窗口办理;从1986年10月起补缴的人员,除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招工表、工资表等),在窗口受理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才能办理缴费手续。“事实上,为了让更多市民享受到养老金带来的实惠,我市放宽了缴费门槛。”  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年,北海户口改革后,没有农业和非农业之分,统称为居民家庭户口。今年6月份申领养老金的多数是没有工作经历的居民。  商读夫解读:没有工作经历的居民养老金就该低是没有根据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中没有这种规定,强调这一点,有违政策规定,是故意混淆概念。过低养老金造成的原因根本不是工作时间。应得养老金过低,根本就是因为北海市社保部门规定只能自1996年7月开始补交养老保险费,按照这一规定,补缴费老人领不到过渡性养老金。  焦点四:1996年起补缴的是否划算  “据说上一批已经交够20000余元养老保险的老人都能领到多至1200元少也有800多元的养老金。我们补交43000的养老保险,每月才领500多元。领7年多才勉强够本金。说句不中听但很实际的话,好些老人可能不能等了。好像很不划算呢!”记者了解到,不少从1996年7月起参保的居民有这样的想法。“从1986年10月补缴至2009年6月的,需缴纳41000元左右,根本不存在20000余元之说。”  中心负责人说。那么1996年10月起补缴的,究竟划不划算呢?“500多元,只是现在的标准。很多人可能没有看到,为了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国家从2006年至2011年连续6次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据统计,我市本级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从2006年的700多元提高到今年的1300元左右。可以说,养老待遇水平,是一个向上走的趋势。”   此外,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待遇:(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可继承。(2)按现行政策规定,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标准按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退休人员死亡时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以今年为例:李某死亡时月基本养老金为607元,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653.5元,则其丧葬补助=4×14元,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607× 8 =4856元,两项合计为15470元。(3)其配偶和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可享受供养待遇。“这样看,从1996年7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还是划算的。”中心负责人说。  商读夫解读:社保局谁可以保证今年领500元的老人未来5年的养老金上涨幅度达到“我市本级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从2006年的700多元提高到今年的1300元左右”这一水平?如果不能保证,讲这些不是忽悠是什么?社保局这帮人脑子确实是有问题的。现在这种情况,同样缴费15年,因为起始时间规定不同,导致过低养老金的出现,就证明养老金真不能保证都是增长的。  按照2006年的政策规定,调整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是固定死的,最大变数就是上年的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照计算公式本身,任何人都无法制度性地保证养老金每年都涨。如果经济滑坡的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可能降低的,那时养老金也会减少的。  社保局总是说死了可以得多点钱,这样划算。难道你社保局的人在天天盼自己父母早点死,好得些丧葬费和补助,以便划算?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活人拿520能不能保障生活的问题!饭都没得吃了,哪管它死后洪水滔天。  按照目前520一个月的标准,显然太低了,无从保障基本生活,并不比将保险费存银行或进行其他稳健型长期投资有更多收益,从投资角度讲,是很不划算的。  从养老政策角度讲,还是社保局误读政策,错误执行政策,导致老人们养老金中没了过渡性养老金,靠养老金生活没有了保障,政府理应纠正错误。        附:自治区政府2006年54号文规定的基本养老金的具体计算办法。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算术平均值。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月实际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具体计算办法是:以参保缴费人员历年实际缴费工资基数分别对应除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其中2002年至参保缴费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全部单位职工月工资收入的平均值)计算。实施个人缴费前按自治区政策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每年指数记为1,实施个人缴费后至建立个人账户前计算的缴费工资指数低于l的按1计算,高于1的按实际计算。按上述办法计算出参保人员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后,将每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即为参保人员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以每年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详见附表)  3.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4%×建立个人账户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辞职了社保可以停多久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