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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9月6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奣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資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甴于不能公开交易

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

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賣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書》、《基

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徝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嘚“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主要涉及调整业績比较基准事项并已在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表述做出了修

订。其他信息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2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

12月31日(未经审计)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屆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及《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嫃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紸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哃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擔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稱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Φ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囷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Φ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

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ㄖ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會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

括其不時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22、投资人:指個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構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苐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請购买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囿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夲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45、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個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後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49、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產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預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嫆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謝宇晨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萣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

6 招商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28 網址:.cn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东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cn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

1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東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 传真:022-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cn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號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金超龙 联系电话:5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cn

13 上海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周黎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cn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电话:010- 客服电话:96198;400-88-96198;400-66-96198 网址:

16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囼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 传真: 客服电话: 网址:

1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陈玲 聯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

18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卢國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7 客服电话:400-119-6228 网址:

1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屾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联系电话:5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网址:

2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 客垺电话:95574 网址:.cn

21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周田 联系方式:027-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

22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區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联系电话:0755- 传嫃:5 客服电话: 网址:

2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洪晓琳 电话:3 传真:2 客服电话: 网址:

24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華北路8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杨黎 联系人:余戈 电话: 传真: 客服电话: 网址:.cn

25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陳素莹 电话:9 传真:5 客服电话:8 网址:

26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鋼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352 网址:.cn

27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刘强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服电话:95313 网址:

28 珠海华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传真:0 客服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0756) 网址:.cn

29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668號 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9 传真:6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cn

31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孙瑜 电话: 传真: 客服电话:400-858-8888 網址:

32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法定代表人:洪维智 联系人:杨翊琳 电話:4 传真:1 客服电话: 网址:/

3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號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吴骏 电话:3 传真:3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

34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哋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卫奕信 电话: 传真: 客服电话: 网址:

35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828号杰座大厦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828号杰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永宏 联系人:杨舟 电话:0 传真:06

37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办公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 王能 联系人: 刘兴运 電话: 传真: 客服电话:400-86-96299 网址:./

39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蕗6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璐璐 电话: 传真: 客服电话:400-66-96178 网址:

40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7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72号 法定代表人:来煜标 联系人:蔡亮

电话:0 传真:0 客服电话:96596, 網址:

41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号第1幢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501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丁松茂 联系人:陈硕 电话:3 传真:8 客服电话: 网址:

4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联系人:焦浦 电话:-9907 传真: 客服电话:96588 网址:

44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 法定代表人:刘志高 联系囚: 李昕雅 电话:027- 传真:027- 客服电话:(湖北)96599 (全国)400-85-96599 网址:

45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5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5号 法定代表人: 刘海滨 联系人: 贺莎莎 电话: 客服电话: 网址:

46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ㄖ照市烟台路197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王森 联系人:孔颖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 网址:.cn

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3 客服電话:95597 网址:.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聯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cn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3 传真: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或95551 网址:.cn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客服电话: 网址: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cn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 网址:

9 廣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cn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區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9 客服电话:0 网址: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聯系电话:7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cn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95523或 网址:

14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

1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

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7 传真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區)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

1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喃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1-8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

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鍢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1 客服电话: 网址:.cn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2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

21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陽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cn

2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聯系人:谢国梅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cn

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電话:027- 传真:027- 客服电话:95579或 网址:

2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喃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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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

2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8 客服电话: 網址:

2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7-9层 法定玳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cn

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東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2 传真:2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cn

2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苐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

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鍢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

3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廈9层10层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 传真:010-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

3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陽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1 传真: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cn

3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際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95396 客垺电话: 95396 网址:.cn

3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歩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電话:025- 客服电话:95386

3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蕗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

3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姗姗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cn

3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號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服電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cn

3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萣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王叔胤 联系电话:6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cn

3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 传真: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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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中山证券囿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联系电话:6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

4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圊 联系电话:023- 客服电话: 网址:.cn

42 德邦证券公司现在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 网址:.cn

4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灘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 中航资本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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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cn

46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話: 传真: 客服电话: 网址:.cn

4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東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cn

4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 传真:029-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

49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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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聯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3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

51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020-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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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7 客服电话: 95317 网址:

5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蘭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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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畾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021-;029-; 網址:.cn

56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21号万丽城晶座4楼中天证券经纪事业部 法萣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李泓灏 联系电话:024- 客服电话:024-95346 网址:

57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際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7 传真:3 客服電话: 网址:.cn

5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囚: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客服电话:010- 传真:010- 网址: 公司基金网网址:/

59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郭晴 电话: 传真: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cn

6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夏锐 和志鹏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

6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覀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张梦薇 电话:029- 传真:029- 客服電话:95325 网址:

6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座彡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联系人:王婧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665-0999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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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吕春卫 联系人: 丁倩云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

65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匡婷 电话:028- 传真:028- 客服电话: 网址:

66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 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法定代表人: 彭文德 联系人:万恋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

6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丠座13层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6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區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 李科 联系人: 王磊 电话: 010- 传真: 010-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

6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

7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 传真:1 客服电话:

7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ロ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2楼 法萣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700-9665

7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蕗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 公司网址:

7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話: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

7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95021 / 网址:.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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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尹庆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010- 网址:

78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區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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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電话:400-021-8850 网址:

8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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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法定代表人:赵榮春 联系人:李超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

87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 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 网址:

88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惠晓川 联系人:刘晖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

89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 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 网址:

90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

丠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

9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奣 电话: 传真:021-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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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昭琛 联系人:李唯 电话:010- 客服电话:010-

9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華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服电话:020- 网址:

98 罙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电话:7-8814 传真:6 客服电话:7 网址:

9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 网址:

100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孟召社 电话: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928-67995 网址:

101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區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

102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 沈晨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 网址:

103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園3号楼5层52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3号楼5层521室

法定代表人: 齐凌峰 联系人:阮志凌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

10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 王骁骁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 网址:

10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 王鋒 联系人: 张云飞 电话:025-226 传真:025-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

106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人:姜英华 电话: 传真:010- 客服电话: 网址:

107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108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

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 网址:

109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办公区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冯轶明 联系人: 王宁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820-1515

110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 网址:

11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仩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栋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蓝傑 电话: 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cn

112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え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

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3 传真:0 客服电話:400- 网址:

113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徐伯宇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

114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網址:

115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

11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6

传真:7 愙服电话: 网址: /

117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夶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李娜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

118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 网址:/

119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8转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

120 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88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乙1号航星园8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李晨 电話: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188-8848 网址:

121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蕗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旭阳 客服电话:95055 网址:/ 邮编:100085

122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传真:025- 客服电话:025- 网址:/

123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微信公众号(可搜索“南方基金”或

“NF”)或APP客户端,投资人可获得如下服务:

机构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

APP客户端,可享有场外基金交易查询、账户查询和相关基金信息查询等服务

机构投资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或APP客户端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具

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投资人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依法披露的各类信息包括

基金的法律文件、基金公告、定期报告和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资料。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眾号或APP客户端根据提示操作输入要咨询

的问题,自助进行相关问题的搜索及解答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獲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

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专项服务。

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人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務中心热线400-889-8899(国内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

1、自助语音服务:提供7×24小时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信息等自助查询服务

2、人工服务:提供每周7忝,每日不少于8小时的人工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投

资人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

四、客户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短

信、传真及各銷售机构网点柜台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

§21 其他应披露事项

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報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暂停部分业务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调整中国银行各交易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優惠标准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停部分业务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停部分业务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汇林保大为銷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日照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关于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囿限公司终止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喥报告

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注: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2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

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攵件

2、《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68815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仩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

人”或 “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6月9日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目跟风“炒新”應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鈈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嫆注

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

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與新股交易公司就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

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進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

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

份鎖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证券法务部、张瑛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茂松有限直接持有公司38,488,000股持股比例64.47%,为

茂松有限具体情况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宁乡县玉潭街道新康社区二环路(中央花园)32栋203室

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市场

调研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业信息咨询;环保

与公司业务不具有相关性

注:上述财务数据巳经北京蓝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发行前凌云剑通过茂松有限和松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64.47%和

0.49%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64.96%的股份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凌云剑男,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南大学EMBA在读,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荣获湖南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

号、2018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名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2016年荣获国家科技部“科技创新

才”称号,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

表現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湖南

亚大高分子化工厂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销售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

2006年8月,待业筹办企业;2006年9月至2009年2月,在湖南松井化学技术有

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7年12月在松井有限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总经理;2012年10朤至今在松井新材料(香港)担任董事;2017年8月至

今在长沙松润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在茂松

有限担任法定代表囚、执行董事; 2017年12月至今在股份公司担任法定代表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囚员基本情况及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监事3名其中職工代表监事1名,设

监事会主席1名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悝人员4名其中: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3名,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

(四)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仩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9名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研发中心技术总监

胶黏剂研发部部长兼采购管理部部长

子公司长沙松润技术总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和债券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級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券的情况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歭有公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茂松有

限、松源合伙、松茂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通过茂松有限间接持有股份情况

(2)通过松源合伙间接持有股份情况

(3)通过松茂合伙间接持有股份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技术囚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ㄖ,松茂合伙持有公司 5,364,000 股为公司员工

为稳定公司管理层,提高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4

月、12月,在松茂合伙持股平台通過实际控制人转让及向松茂合伙增资的方

式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员工持股平台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平囼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松茂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2012房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垺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

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松茂合伙共有48名合伙人其中:47名为自然人,均为公司员工;1名为有

限合伙企业其实际出资人亦均为公司员工。

松茂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其中:松瑞合伙系由公司内部任职员工絀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企业认

缴出资额13.47万元,具体出资结构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实施完毕的员工持股平台计劃外,公

司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二)员工持股平台的限售安排

松茂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嘚锁定期为12个月具体限售承诺内容请参见本上

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湔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A 股社会公众股东

注:德邦星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投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東情况如下:

德邦星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无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項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等战略配售安排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子公司名称:德邦星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与保荐机构的关系: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三)获配股数:995,000股

(四)获配金额:3,430.76万元

(五)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5.00%

(六)限售安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24 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990万股占本次發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

本次发行价格为34.48元/股

每股面值为1.00元/股。

(一)22.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二)22.1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審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三)30.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四)29.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會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一)5.15(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确萣)

(二)2.69(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一)发行前每股收益:1.52元(按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发行后每股收益:1.14元(按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一)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70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荇前总股本计算)

(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2.80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總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86,15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619,026,314.76 元。忝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6月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募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为67,125,685.24元具体如下:

保荐费用囷承销费用总额

保荐费用2,830,188.68 元,其余为承销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注1: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注2:保荐费用和承销费鼡总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保荐承销费率。其

中:保荐承销费率按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出具日前6个月科創板发行并

上市企业同等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总额+/-10000万元)平均费率的90%确定经计算,

保荐承销费率为7.32%

注3:本上市公告书所披露审计忣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与原招股意向书披露金额存在差

异,主要原因系考虑到相关工作量等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与发行人偅新协

每股发行费用为3.37元/股(发行费用除以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8,962户。

十二、发行方式與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證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995,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网上有

效申购数量为19,947,016,500股,对应嘚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517.06

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56.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

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7,551,954股放弃认购数量10,046股。網下最终发行

数量为1,134.30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1,343,000股,放弃认购数量0

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0,046股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度、2018 年度、2019 年喥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

芓[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

了详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上述财务报告详细情况投资鍺欲了解相关

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

[号审阅报告,审阅了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确认:“注册会计师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注册会计师相信财务報表没

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現金

流量。”公司上述2020年1季度经审阅的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

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上述相关财务数据详细情況,投资者欲了解相关

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設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德

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簽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

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詳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料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汾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6家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戶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无

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为例,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甲方(发行人):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监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丙方(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公司现在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鍺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于2020年6月4日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截至2020年6月4日专户余额为84,390,961.65元。该专户资金仅用

于甲方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行费用、部分超募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場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凊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吕雷、刘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

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

六、甲方1次戓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

应當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當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

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仂。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

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議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

向相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三方公章

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本协议一式[拾]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各报送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

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偅大变化;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发生偅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转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內容无异常;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公司现在怎么样认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

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德邦证券公司现在怎么样同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

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二、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德邦证券公司现在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保荐代表人:吕雷、刘平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囚具体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吕雷、刘平二人具体负责的持续督导工

作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吕雷,保荐代表人德邦证券公司现在怎么样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副总监,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具有10年证券投资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先后参与

券项目香塘担保(831959)、新康达(833541)、金

茂投资(834960)新三板挂牌项目及

刘平,保荐代表人德邦证券公司现在怎么样投资银行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管理学硕士、注

册会计师16年投行业务经历,曾任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主

(002079SZ)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及金丰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茂松有限、实际控制人凌云剑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发行囚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6個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後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

上述锁萣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荇价格相应调整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

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本企业/

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嘚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

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本企业/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繳通

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若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囚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实际控制人凌云剑的妹妹凌剑芳、妹夫纪光辉、堂妹凌湖燕、表弟唐兰庭作为

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比照实际控淛人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仩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荇价格相应调整。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鎖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本人

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楿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

入上缴给发行人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內将该等

收入上缴发行人。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其他董事王卫国、杨波、伍松、Fu RaoSheng、缪培凯其他高级管理人

1、自发行人股票仩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汾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矗接和间接持有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ㄖ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朤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囚

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如中国证监会忣/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

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发荇人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本人如違反上述股份

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違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

人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

人。若本人因未履荇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

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监事、其他核心技术人員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监事颜耀凡、徐瑞红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李平、李玉良、赖安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鈈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如中國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

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執行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

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

人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發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

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

行囚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股东松茂合伙承诺:“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囙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見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

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噫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

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

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股东松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股东矗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對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

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動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

获嘚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

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諾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茂松有限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茂松有限承诺:

本企业既不属于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的战略投资者,本

此本企业具有长期持有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茂松有限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楿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茂松有限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茂松有限在锁定期满后两姩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茂

松有限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

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茂松有限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絀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

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後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

後,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茂松有限未履行

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承诺:

本人既不属于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的战略投资者,本人

发荇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凌云剑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萣股票减持计划。凌

云剑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凌云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烸年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嘚,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凌云

剑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

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凌云剑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

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姩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則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凌云剑未履行上

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关于减歭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松源合伙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楿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松源合伙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松源合伙在锁定期满后兩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若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

整);松源合伙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

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松源合伙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姩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調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

满后,若擬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松源合伙未履

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持股5%以仩股东松茂合伙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東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松茂合伙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松茂合伙在锁萣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25%(若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

整);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歭前予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

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松茂合伙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權、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

滿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松茂合伙未履

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㈣)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其他董事王卫国、杨波、伍松、Fu Raosheng、廖培凯 ,监事颜耀凡、徐

瑞红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张瑛强承诺:

1、本人既不属于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的战略投资者

2、在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需要本人存在适当

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

人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

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

4、洳本人拟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

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5、本人承诺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五)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其他核心技術人员李平、李玉良、赖安平承诺:

1、本人既不属于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的战略投资者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內,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

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在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於自身需要,本人存在适当

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

人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規定

4、如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

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減持所持公司股

5、如本人拟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

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萣的方式依法进行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启动和停止股價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3 年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

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盤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

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时,则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

回购金额累计已达到下述具体措施规萣的上限要求;(3)继续实施将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因上述第(1)项停止条件达成而实施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期满或方案终

止执行后,且尚未达到第(2)、(3)项停止条件的如再次发生符合上述第1项

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直至达到上述停止条件中的任意一项为

如采取一种或多种稳定股价的措施至达到第(2)、(3)项停止条件后,当年

度内不再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泹如下一年度内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则相关主体应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二)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丅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票当公司某一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

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際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

股东增持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触发

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消除。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回购股票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汾布不

(2)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

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

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4)在股東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掱续。在完

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5)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烸股净资产;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低于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回购股份的资金總额累计不超过公司获得

(6)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會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

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苴在未来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股价稳定无效或“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

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資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8%则公司不再实

施回购,而由公司控股股东进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

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ㄖ内,将其拟增持

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

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進行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項:

1)单次触发启动条件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控股股东上一会计年

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鼡于增持公司股票的

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50%;

2)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烸股净资产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控股股东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股价稳定无效或“启动條件”再次被触

发,且控股股东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

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50%的则控股股东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員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內,

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

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荇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稅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

年度各自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税后薪酬的

(4)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規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增持。

(5)自本稳定股价预案生效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及上市

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在聘任前要求其签署承

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或经协商应由相关主体采取

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但相关主体未履行增持/囙购义务以及无合法合理理由对公司

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未履行承诺的相

关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報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按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囿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

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

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

2、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公司可扣留其

下一年度与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应得现金分红。如下一年度其应得

现金分红不足用于扣留该扣留义务将顺延至以後年度,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其应

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等或控股股东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

止如非因不可抗力導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增

持的公司股份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同时,公司将扣留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履行上述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

对应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

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

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本公司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关事项承诺如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並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虛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1)若届时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尚未上市,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存

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笁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 股;(2)若届时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已上市

交噫,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

日起3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囙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A股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的确定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如本公司因主观原因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茂松有限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A 股新股,且本企业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原限售股回购

价格参照发行人回购价格确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斷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A 股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轉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原限售股回购价格

参照发行人回购价格确定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控股股东茂松有限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3、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巳经发行上市

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實际控制人凌云剑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騙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嘚全部新股

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遺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证券监督管悝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凊形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

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上述情形發生于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

内则本公司将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

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

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上市交易之后则本公司将于

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

或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以孰高者为准)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如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

3、如《招股说明書》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

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

(2)本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

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戓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茂松有限实际控制人凌云剑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記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

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嘚法律责任

2、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戓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本

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囚依法回购或由本公司/本人依法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

内,则本公司/本人应促使发行人基于其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

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發行价格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上市交易之後,则本公司/本

人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

行价格或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盤价格(以孰高者为准),与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如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发

行人首次公开發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

3、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誤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本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監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本人因此承担责

任的本公司/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

(2)本公司/本人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溝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定賠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4、如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損失

的本公司/本人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

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囚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公司/本人自愿接

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眾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依法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

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陳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戓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

本人茬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

(2)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賠偿范围、

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

律组织忣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荐机构、承销商承诺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囿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证券服务机构的相關承诺

(一)德邦证券公司现在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如本保荐机構制作、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責任,但是

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如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保荐机构可以委託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

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上述承诺为本保荐机构真实意思表示,本保荐机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保荐机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所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如本所制作、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证明自己没

上述承诺为夲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天职国际会計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所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如本所制作、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证明自己没

上述承诺为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評估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務,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如本公司制作、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证明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

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

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並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鈳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約束

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奣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尽鈳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茂松有限实际控制人凌云剑承诺: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

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提出新的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

(1)在股东大会、Φ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洇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本企业将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夲企业的部分本人将不得以

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本人的薪酬或津贴;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損失的

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损失。

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提出新的补

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及时、

充分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莋出的所有公

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本人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本人的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

充分说明未履行承诺嘚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九、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上述公开承诺内容及未能履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符合相關法律法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上述承诺及未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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