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安全责任书在单位自杀单位有责任吗

扫一扫关注手机站了解更多法律资讯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不堪领导辱骂自杀,侮辱致人自杀要否承担责任?
导读:对江西网络问政平台“问政江西”发布的“崇仁县礼陂镇相关负责人滥用职权打压侮辱克扣下乡费致员工死亡”控诉帖,11月1日,崇仁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证实,死者系崇仁县礼陂镇兽医站站长王小平,目前警方正对其“悬梁自尽”事件展开调查。网友们都很关注我国法律对于侮辱致人自杀的规定问题,下面就让小编介绍一下侮辱致人自杀要否承担责任吧!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名誉,是指社会上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不堪领导辱骂自杀,侮辱致人自杀要否承担责任?●侮辱致人自杀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据知情人士爆料,张纪中逼樊馨蔓签,双方发生冲突。樊馨蔓手机被张纪中抢走,知情人透露是因为张纪中怕樊馨蔓发微博。张纪中一方更将大门砸坏,现场一片狼藉。据悉,樊馨蔓方面已经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处理。●侮辱致人自杀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在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法人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身体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侮辱致人自杀要否承担责任”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寻求关于“侮辱致人自杀要否承担责任”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
相关标签:
欢迎访问天穗律师网,如果您对“不堪领导辱骂自杀,侮辱致人自杀要否承担责”还有其它问题,
请点击右侧按钮在线发布您的问题,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给您回复。
或者直接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无须注册,快速提问,10分钟内100%回复!
手机:(法律顾问回复后第一时间通知您)
扫一扫&&&&&访问离婚律师小程序
访问公众号
访问手机站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找律师打官司,上天穗律师网|免费法律咨询_公益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C)
ICP经营许可证:粤ICP备1403719号员工在单位宿舍自杀,餐企该负责吗?
员工在单位宿舍自杀,
餐企该负责吗?
——一家餐企遇到这样的问题。
《餐饮时报》联系律师,
一起解答!
山东一餐企遇到一件头疼事
一女服务员因失恋,在员工宿舍自杀了!
服务员来自农村,家里得知消息后,几十位员工家属涌进餐厅大闹,挂出白色横幅,要求“以命偿命,还开出天价索赔”。
导致餐厅无法正常营业,此消息还在所在城市发酵,品牌形象严重受到影响。
这位餐饮老板向《餐饮时报》发来咨询:员工因个人情感问题自杀,餐厅该负责任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这名自杀的服务员来餐厅工作只有半年多时间,平时工作也不错。
两周之前的一个周日,她借身体不舒服请了半天假,但因为是周末,店内顾客较多,也没太在意。晚上应该来上班却没来时,打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同寝室的服务员回宿舍去找,这才发现她已经自杀了。
这个事情发生之后,餐厅第一时间做了报警处理,自杀原因是失恋,这个结果也已经被警方认可。
但是这名服务员的家属却天天在餐厅堵门,导致“生意根本没法做!”
家属索要赔偿的理由集中有三个
1.孩子在你单位宿舍自杀的,你就有责任;
2.自杀是上班时间,属于工伤。
3.属于非因公死亡,应该赔偿。
老板很苦恼:这些法律问题我们也不太明白,我就觉得很冤,餐厅应该负责任吗?
《餐饮时报》第一时间咨询了多位律师:
一、律师:是否有责任分两种情况
1.自杀如果是因为工作因素引发,比如上级领导强迫、刁难、威胁、侮辱等,餐厅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关责任。
2.自杀如果是个人原因等工作以外原因引发,餐厅不承担任何责任。像上面的情况,餐厅第一时间报警,通过警方认定自杀原因是“失恋”,并非工作因素引发,就从根本上认定了事件的性质,这样的做法非常对,餐厅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自杀者毕竟是单位员工,餐厅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予适当的资金安慰,但从法律上来讲,公司是没有责任的。
如果家属继续闹,建议解决方法是,给予人道关怀和慰问,如果餐厅经济情况允许,可以协商给予一定的安慰资金;如果对方要求超出能力范围、甚至恶意影响经营,这就触及到法律,可以报警。
二、员工自杀是否构成工伤?
上面的情况,员工失恋自杀,也不属于工伤。所以,家属要求“工伤赔偿”也是无理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以,员工自杀不能认定未工伤,不能索要工伤赔偿。
三、自杀死亡是否属于非因公死亡?
非因工死亡是指非员工自身主观故意因素导致的死亡,如意外事件或疾病等导致的死亡。
非因工死亡,政策法律法规明确了其家属可享受相关待遇。
“自杀”是指自愿或故意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它与患病死亡、意外死亡有着本质的区别。国家层面的法律对此并无具体的规定,
同样,依照民法理论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员工的自杀确实是工作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
与工作毫无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工作因素引发的,那么用人单位付非因公死亡待遇即可。
非因公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至十二个月。
律师给出餐企的建议
一、第一时间报警
遇到员工自杀、自残、伤害他人等事件,第一时间报警是最明智的。从法律角度界定法律责任,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是最好的选择。
尤其作为企业经营方,耗时间、长谈判都是成本,交给法律给出公平的判定,效率最高。
二、第一时间搜集自杀原因证明
自杀的结论只能有警方能作出,但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所以,企业第一时间要搜集人证、物证等证明其自杀与公司无关,做好协助警方调查的一切准备。
三、与家属谈判交给第三方
遇到此类事件,员工家属很容易情绪失控,尤其对员工的用人单位,家属更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经营方最好不要亲自出面谈判,最好交由第三方律师,从法律层面深度剖析事件原委和利害轻重,有助于家属理性客观对待事情本身。
四、给员工普及法律知识
大部分餐饮企业注重员工技能培训和企业内部规则规定,很少普及法律知识。类似涉及到员工自身问题的知识,建议餐饮企业进行培训。比如员工与企业之间法律界定问题,都可以拿案例进行培训。比如此案件,餐饮企业就可以拿来做内部培训。
五、员工宿舍管理
宿舍是员工工作之外停留时间最长的地点,企业要加强这方面管理。比如前段时间有朋友咨询:员工在宿舍打架,公司有责任吗?
问:四个员工在员工集体宿舍打架,其中一个被砍了一刀,公司有责任吗?
答:1.公司内部发生打架事件,公司有教育管理责任,但不负赔偿责任,也不属于工伤。
2.属于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要承担责任。宿舍管理不好,就容易上升到法律问题,平时要加强管理,而且可以把此类问题以法律形式培训员工,让他们心里有数。
事实证明,法盲是最容易犯法的。
经营企业,难免遇到棘手的法律问题。
您有何疑问,可以留言《餐饮时报》,
我们第一时间联系律师给您解决方案!
— 更多往期内容,直接点击下面题目—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豆丁微信公众号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劳动法,员工制度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员工自杀单位是否应发抚恤金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http://www.docin.com/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员工在上班期间自杀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一定责任
员工在上班期间自杀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一定责任
54521ebbb***
广东 - 佛山
首先的了解公司对员工有无过错责任。如果遇到员工在公司自杀的事件,依据法律的基本原则,有过错则有责任,反之则无责任。首先应该先向警方报案,待警方调查员工的死亡性质,如果确是自杀,就看自杀事件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出于个人原因而与公司无关的,公司无需赔偿,但出于道义上的考虑,应该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支付一笔慰问金。这种情况一般无法认定工
首先的了解公司对员工有无过错责任。如果遇到员工在公司自杀的事件,依据法律的基本原则,有过错则有责任,反之则无责任。首先应该先向警方报案,待警方调查员工的死亡性质,如果确是自杀,就看自杀事件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出于个人原因而与公司无关的,公司无需赔偿,但出于道义上的考虑,应该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支付一笔慰问金。这种情况一般无法认定工伤。如果该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因公司处理不当导致自杀的,公司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找法网认证律师
1条律师回答
非工伤死亡待遇
其他类似咨询
更多类似咨询(7)
相关咨询标签:
免费在线咨询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合同纠纷咨询律师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成都用户的咨询
来自晋中用户的咨询
来自天津天津用户的咨询
来自成都用户的咨询
来自石家庄用户的咨询
来自黔西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东莞用户的咨询
来自武威用户的咨询
来自成都用户的咨询
来自江门用户的咨询
来自东莞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黔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深圳用户的咨询
来自开封用户的咨询
来自济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伊犁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开封用户的咨询
来自泉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西安用户的咨询
来自晋中用户的咨询
来自聊城用户的咨询
来自廊坊用户的咨询
来自杭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乌鲁木齐用户的咨询
来自保定用户的咨询
来自厦门用户的咨询
来自昆明用户的咨询
来自长沙用户的咨询正式职工在单位自杀身亡单位都有哪些补偿?
全部答案(共2个回答)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相关信息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压力自杀,一般不长会很少的。基本上就是经济补偿金,丧葬费之类。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是指有人事部门的编制由财政部门预算工资的人员;合同制员工是非编制内人员,由用人单位自筹工资。
非因工死亡的相关待遇.
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
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
下面是相关文件的说明,你可以看看
1、湖北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死亡后有关待遇问题的复函》(鄂人函[号)规定:“机关、事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答: 起诉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
答: 楼上的大哥,你丫简直是扯淡。“~猪头男生~ ”的id果然很适合你。1、对于公司的管理制度,从你加入公司那天起就视为你已经同意了,除非公司制度里有违法的规定,否则...
答: 1、从一般意义上讲,法分为实然的法(law as it is)和应然的法(law as it ought to be)。
应然就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法”,实然就是...
大家还关注
Copyright &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职工宿舍安全责任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