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可以买吗物业可以买吗

  法院对涉案房产进行查封、拍卖,物业费应该找谁追缴,如何追缴?在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经常会遇到类似情况:对于被查封拍卖的房屋,原业主因房屋已被司法拍卖而拒付物业费,新业主以原责权没有转移为由拒绝承担之前的物业费,这使得收缴物业费的问题格外棘手。被查封和拍卖的房屋应该如何追缴物业费?
  关于查封和拍卖的问题。如果法院需查封房产,首先,应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其次,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如果被查封的房产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如果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然后,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处理。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查封不动产的需要张贴封条或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鉴定和估价是拍卖房产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房产评估必须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布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拍卖公告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各地方法院的拍卖公告;媒体如报章杂志的拍卖公告、专业法拍刊物、拍卖现场、以及银行网站等。接着就是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法院对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司法拍卖。现在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受到欢迎的司法拍卖模式为网络司法拍卖,即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这一平台上可以查到全国各地被司法拍卖的相关房产信息。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依据过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后,就依法取得该房地产的所有权。
  对管理区域内可能存在查封可能的房产,物业工作人员需给予重点关注。按照法律规定法院查封不动产的需要张贴封条或公告,一旦发现有法院工作人员前来查封房产,应立即上报并查清该户房产是否缴清物业费。另外,如果由于工作疏忽,或因法院没有前来张贴封条导致没有及时发现房产被查封的,在房产拍卖之前,法院还会联合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现场评估,或组织竞买人实地查看被拍卖房产,这些过程均可以知悉房产被查封及拍卖情况。
  如果被查封拍卖房产确实存在欠缴物业费的,应立即向该业主追缴,物业费催缴函、律师函应尽快发出。如果业主仍然拒缴的,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为以后申报债权做好准备。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一般会要求提供担保,但不同法院要求不同,有的要求抵押担保,有的要求现金担保(一般为债权总额的20%)。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判决书以后,需要向拍卖法院申报债权(一般为首封法院),因各地情况不同,有些拍卖法院允许直接申报债权,只要向其交齐业主欠缴物业费的相关材料即可,所以建议在提起诉讼前,物业服务中心可以先去拍卖法院问一下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债权。
  同时,服务企业时常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如果发现被查封房产进入拍卖环节的,注意相关拍卖信息,因为有些法院会在《竞买须知》中明确载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另,其他可能存在的包括不限于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物业服务中心可以据此向新业主主张欠缴的物业费。
  新业主前来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更名手续时,要求新业主提供法院执行裁定书,查看裁定书中对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的承担问题。在实践中不妨直接要求新业主承担所有欠缴物业费,业主提出异议的,可以要求新业主提供其无需承担物业费的依据及证据,否则默认该房屋所欠费用均由新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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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世剑网页
中原物业必须被依法查封
朱世剑网页
22:24 原创发表在
说一个案例:一男人阳萎,就到法院诬告对方,拒绝履行夫妻义务,拒绝配合性交,因此影响心情导致阳萎,要求离婚并索赔。女人辩称: 因为你有阳萎症,无法勃大并无法进入女方生殖器,导致无法性交,即便阳萎有心理方面的因素导致,但是如果男方性功能正常,哪怕对方拒绝性交,也可以强奸。世界上不是存在强奸罪?证明哪怕对方拒绝性交,只要性功能强烈,也可以达成性交,因此:(1)对方阳萎并不是女方单方面导致,更不能负全责,尤其男方性功能不强导致阳萎,本身身体疾病。(2)男方声称女方拒绝配合,事实上男方没有勃起生殖器,女方也无法配合性交,而且男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女方不配合。男方辩称:我有证据,一个月前,你声称要离婚,拒绝配合性交。女方:我曾经没有拒绝配合,是你捏造的,而且就算强迫我说过,可是你拒绝离婚,而且强迫性生活,只是对公安报警你强暴我。而你在我当时拒绝性交并提出离婚时,你怎么不对法院提出起诉?证明当时你是具有性能力,后来我被你强迫婚姻,无奈只好停止了反抗,可是你却身体疾病而阳萎了,却诬告我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导致你影响性能力,这是诬告。而这个法官把惊堂木一拍:嘟,你个刁妇,你男人哪怕阳痿,但是每天还是在摆谱做爱,证明他是有诚意性生活,而你一个月之前就拒绝性交而提出离婚,证明你就没有性生活的欲望,你不赔偿,谁赔偿。女人:大人,冤枉了,虽然我被污蔑之前说过不配合性交,也曾经报警强奸,但我拒绝性交时他并没有阳萎,反而是我被胁迫性交后,他突然得了阳痿症,而后我也没有拒绝性交,他已经不能举起啊,我并没有导致他得病。法官:嘟,你还敢狡辩,大人我心中很明白他是怎么回事,我也知道他外面有女人得花柳病,但是你本身没有欲望性交,导致他到外面寻花问柳得病,你必须赔偿。女人:大人,真的冤枉啊,即便我曾经因为他经常对我暴力恐吓强奸,导致我要求离婚,但是他寻花问柳并不是我导致的,我就是不离婚,他也爱嫖赌逍遥,我有证据。法官:嘟,你个刁民。居然敢顶嘴,他嫖赌逍遥除了被抓到,才能治罪,你这是因为为了逃逸赔偿,才抵赖。你提供的证据因为有逃逸赔偿之嫌,因此我不予采信。判决女方赔偿250万元的房产,扫地出门。女人:法官,我因为他婚姻诈骗,而后摘花惹草,导致我被传染了严重疾病,我不能没有房产住。法官:你不过是为了婚姻诈骗而结婚的,因此,没有冤狱你已经开恩了。女人:法官,我没有啊,现在我个人结婚,实际他在台湾还是未婚。更何况我并没有骗他钱,反而他利用我骗购而非法炒楼,吸血大陆人民几百万。法官:我可不管他是否吸血,反正就这样判决了,大胆刁妇,就你话多,想让我丢脸吗?拉下!女人:冤啊......因此另案中,名字、身份证都是虚假的未婚生子的无业流氓陈向霞同样诬告了被害人,日其私自到银行骗贷,拒绝告知被害人,却使用虚假证件,虚假收入等,在其自行把8万元定金转化为首付,很清楚银行必须支付首付才受理骗贷,其却没有钱支付余下首付37万元下,没有30%的首付款,却强行对银行骗贷,和胁迫没有收到首付足额的被害人配合其骗贷,其明确违法,而且又因为继续履行下,却拒绝支付余下首付,已经构成再次违约,但是陈向霞却反咬被害人不配合其骗贷,而私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终止无法履行。而后反而到法院虚假诉讼,庭审时却声称是被害人在其继续履约后,又自行转化定金8万元为首付下,拒绝支付足额首付款下,其无数次违法违约,最终根本违约后,却以捏造的其骗贷之前的一句话“非150万元不卖”,已经因为其继续履约下的失效,甚至没有任何证据的非法借口,而诬告敲诈被害人违约,而敲诈8万元定金双倍返还,更非法查封被害人房产,最终意图以物抵债鲸吞被害人市价250万元房产,而伙同司法公安违法裁定、违法执行,图财害命。 民事诉讼状 原告:朱世剑,女,汉族,珠海居民,日出生,身份证号:250320,住珠海市香洲区前信街168号京华奥园B区二栋一单元601房。电话: 第一被告:陈向霞(假名),女,汉族,日出生,文化初中 无业人员 身份证地址:湖北省应城市陈河镇中街113-116(虚假地址) 身份号码066521,电话: 第二被告:珠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503号,电话:38548,法人李耀智 一、请求事项: 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14)珠香法民三字第876号《民事判决书》为三被告炮制的恶意虚假民事诉讼,房产已被三被告虚假诉讼下裁定非法拍卖,因此原告撤销非法合同,或无效合同确定。 2、民事赔偿:依法责令陈向霞、中原物业以及相关责任人,赔偿原告人民币柒佰零捌万叁仟柒佰叁拾肆元贰角伍分(¥): (1)按照合同规定10%违约责任,等同价值,就陈向霞和中原物业的缔约过失,依法赔偿原告13.8万元。 (2)陈向霞恶意诉讼,用16万元违法查封原告房产138万元以上,依法赔偿等额16万元人民币。 (3)根据原合同新NO(5),首付37万元至今没有支付(暂时不计)。 (4)日合同诈骗以后,原告持续借款至今已经22万元(含8万元陈向霞钓鱼款),并且2万元左右的房租收入,合计贷入24万元元(含陈向霞钓鱼款8万元),全部损失。除掉费用13万元余,最少维权冤案费用也是11万元,请依法赔偿。 (5)771825账户在日起至今,原告多余支付给银行3万元以上利息。 (6)自日起,管理费、水电,电视费合计2元左右,其中28期管理费5,640元余就是额外支出。 (7)房产没有出售,从日起至今,按照增值和投资最少30%倍计算,按照被诈骗的价格138万元,也是80万元左右损失。实际按照五倍投资增值,就是几百万元的投资损失。 (8)房产借款63.7万元,按照最少的利息3.33%,从2014年5月起计算,28个月,起码也是7万元左右。 (9)由于陈向霞制造冤案,日被抢劫了一只Iphone手机和一些银行卡和门禁卡200元左右。合计4300元左右。 (10)(2015)珠香法执字第1525号,日,原告被敲诈支付其恶诉费1750元(法院民庭出具了两次敲诈金额,而执行局敲诈金额是1750元,出示的金额又与民庭变更后的敲诈金额3500元不同),执行费2326.25元。而后日快递的珠香法执字第2485号,3738元和执行费50元,债务合计:人民币9614.25元,而执行局在日从原告借来银行存款偷取6180元,不知执行依据,请依法退回。合计15794.25元。 (11)陈向霞敲诈了原告16万元债务(定金双倍),依法赔偿。 (12)被冤案下,被疾病和必须应付无数冤案,更加无法工作,损失20万元左右,与彭兴平周宏铭平分28个月工资9万元,还不包括保险和退休工资损失等等。 实际按照投资损失,起码损失600万元左右,而且房产还无法出售。更是原告被无辜损失3年青春,健康损失,寿命损失,名誉损失,涉外婚姻损失巨大。 (13)在陈向霞系列刑事犯罪下,已经非法查封2年后,日其以虚假的16万元,继续非法查封3年,也就是5年软禁,以此继续毒害被害人的法律身份和名誉,对银行毁灭被害人40余年的良好记录,并取消了5万元信用额度,无法乘坐高铁等,诬告下被软禁珠海被害人5年,毒害被害人无法正常生活婚姻,控制被害人的房产导致被害人无法治疗疾病,其意图谋杀被害人,而图财害命,非法企图拍卖瓜分被害人财产。对此侵占被害人的收益权,处分权,而继续毒害敲诈被害人,对此索赔300万元。 (14)因为陈向霞伙同中原物业的毒害,恶意敲诈,污蔑诽谤,导致原告无法出售房产2年余, (2015)珠香法执字第1525号《执行裁定书》对原告的房地产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兰埔路158-1,1栋1503房的查封并已经裁定拍卖,还要假以以物抵债,而鲸吞原告的房产,赔偿被害人市价人民币250万元。 3、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二、事实和理由: 陈向霞:电话诈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敲诈勒索,诽谤诬蔑,伪证罪,恶意虚假诉讼,逃税漏税,伪造国家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未婚证、收入证明、社保、暂住证、地税单、银行流水、工作证明、鸣翠谷房产证、学历证,10种以上国家证件,多次骗贷罪,传授犯罪方式罪,偷窃罪,窃密罪,栽赃罪,诬告罪,非法炒楼贩卖国家土地罪,涉黑组织参加领导黑社会欺压民众罪,等系列刑事犯罪。陈向霞虚假诉讼,恶意敲诈,非法查封被害人房产已经两年,其事实构成了侵占财产罪,其在以上系列刑事犯罪下,还霸占了被害人的房产处分权,收益权,等等,持续至今,并且于日再次实施犯罪,而申请了非法查封3年,使用虚假担保16万元非法查封被害人房产5年,并且贪婪地授意、安排、命令腐败司法作为打手,继周宏铭制造冤案中,不但法院违法判决,而后执行局私自评估和违法拍卖,更是假装一次流拍,即刻以房抵债吞噬了被害人合法权益,劫财劫色,而后再次在陈向霞制造的冤案中,复制犯罪,不但非法查封,还要低于市场价几十万,甚至意图上百万而低价出售,更意图假以“以物抵债”,而鲸吞被害人250万元的房产,以图财害命。 (一)陈向霞从根本上就是刑事犯罪下,虚假诉讼,根本就不能立案,而必须移交刑事。 1、未婚生子的陈向霞伪造身份证,等等十个虚假国家证件,捏造为已婚已育的富婆,鸣翠谷名下房产,家族企业,工资收入每月一万五,部门经理,工龄十年,等等,勾结中原物业,开始,使用非业务电话诈骗,该涉案合同没有执业经纪人签字,隐瞒联系方式,并且陈向霞提供虚假地址,隐瞒联系电话等,还捏造虚假身份、工作、工资收入等等,并且伪装身份证,房产证,等,十个伪造的国家证件,金融诈骗,非法炒楼,逃税漏税,还涉黑洗黑,恐吓威胁,搞乱金融和市场经济,敲诈抢劫无辜被害人,恶意虚假诉讼敲诈被害人16万元,意图吞噬被害人房产。陈向霞已经通过其自首提交银行骗贷表给法院,明确了其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敲诈勒索等等系列刑事犯罪,本该移交刑事。甚至陈向霞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却胁迫银行和原告配合其骗贷,就是公开敲诈和金融诈骗等系列刑事违法犯罪。 2、陈向霞虚假恶意诉讼因其拒绝支付3500元诉讼费,已经自动撤诉了,但是法院却虚假判决(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867号民事裁决书,违法查封被害人房产珠海前山钰海上峰1-1503房。而后还枉法判决,敲诈了被害人16万元和诉讼费1750元。但是3个月只差5天,法院却突然增加诉讼费为3500元而声称笔误,可是陈向霞从来没有异议,事实证明陈向霞早就因为拒交诉讼费而撤销了虚假诉讼。 3、陈向霞伙同付王颖和唐黎偷盗满堂红系统资料诬告,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而且唐黎是涉案犯罪嫌疑人,还再次伪证“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陈向霞违约,因此没有违约责任“,对被害人多次合同诈骗下,还公开与陈向霞及其律师公开诈骗法院并自首,本该即刻移送刑事,却虚假证据诬告构陷下被违法立案。 4、陈向霞与法官缺席庭审,证明该虚假诉讼确实被撤销了,最起码也是两方缺席,而撤销陈向霞虚假诉讼。 5、陈向霞使用的身份证等十个证件均为伪造,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甚至对法院虚假诉讼时,就是使用变造地址的空挂户身份证,实际僵尸身份证幽灵户口,甚至既没有单位,又没有电话,却被法院受理,违反司法立案程序。等等。虚假诉讼本该不予立案,并将犯罪团伙移送刑事,但法院反而将被害人毒害了两年,持续敲诈勒索。 (二)法院枉法判决,纵恶行凶,还胁迫被害人与无收入的陈向霞,使用其未婚证和虚假收入证明,不但骗购,还共同骗贷。 1、陈向霞虚假诉讼状只有四项(1)陈向霞(两代空挂户下,不知是否真实姓名),(2)女,(3)身份证号码(不知是否真实),(4)虚假地址,联系电话都没有。 2、陈向霞提交骗贷表给法院,自首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其还伙同唐黎、付王颖偷窃满堂红的系统资料,无效非法证据却诬告被害人一房两卖。 3、陈向霞支付1750元,法院故意少收陈向霞诉讼费,近3个月法院又转为“普通程序”,而被害人无数诉讼均是全额并且拒绝缓交,法院偏颇,并虐待敲诈被害人。 4、日(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867号《民事裁定书》,把珠海前山兰埔路158-1号1栋1503房非法查封了,而陈向霞所谓担保金16万元并没被冻结。日审理,意图敲诈全部财产,图财害命,法官是有意行为。 日房管查封了两年,7天后日陈向霞的所谓担保16万元才被冻结。日其所谓担保就自动解冻了,民事判决书日才判决,判决之前陈向霞所谓担保解冻了,而被害人房产无辜被查封2年,该担保金自始至终没有起到担保。且非等额担保,16万元非法查封150万元市价房产。更不具备“以防利害人损失无法挽回,48小时内紧急查封”,与被害人无关的诈骗犯陈向霞虚假诉讼,恶意申请16天后才查封。 5、日,法院电话受理陈向霞虚假诉讼,日被害人递交了立案异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告知陈向霞和中原物业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敲诈勒索,等等,工商执法期间,公安通知了笔录,请求依法移交刑事。但法院却依然快递立案通知,传票日期日,开庭日。但是法官和陈向霞缺席,本该按照法官法,组织法依法制裁,并且就陈向霞缺席而撤销其恶意虚假诉讼或缺席判决,但是却反而把被害人敲诈了,而且判决审理期限也超过六个月,(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867号《民事判决书》。 伪造身份的陈向霞,使用未婚证,无收入下,伪造收入证明等等系列刑事犯罪,哪怕就其中一个犯罪事实“金融诈骗”,无收入下,伪造国家证件骗贷,法院就本该支持被害人,拒绝被胁迫金融诈骗,但是法院却支持陈向霞的系列诈骗犯罪和金融诈骗,把拒绝共同骗贷的被害人污蔑为“违约”而立案。甚至中原物业还已经被工商明确违法,更是陈向霞还违约了其诈骗的合同,可是一下子污蔑被害人高尚到免除陈向霞违约金13.8万元,一下子贬低被害人诈骗8万元,一房两卖,违约无效合同,实际是陈向霞和中原物业无数的违法犯罪,还对被害人公开欺骗欺诈,可是法院居然违法受理,枉法判决,本末倒置,黑白颠倒,共同敲诈被害人,人神共愤! 6、日执行局偷偷从银行偷走了6180元人民币,而日被害人对中院已提异议,中院已受理,从银行短信才知执行局划扣的,(2015)珠香法执字第1525号。执行依据为(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867号民事判决。被害人没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且被害人房产被法院非法控制,该财产远远超过被司法和陈向霞虚假诉讼敲诈的16万元,还提交了贫困证和无收入证明,并告知自己失业8年,等等,但是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丢失了快递,而执行局却恶意违法把被害人作为被执行人,甚至还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构陷被害人为被执行失信人,即便被害人再次无奈重复提交了以上证明。并且到最高法网站违法公开玷污被害人的法律身份至今,还控制被害人无法坐高铁、消费、银行取消5万元信用额度,等等,恶意损坏被害人的清白、名誉、信用等等,导致被害人的人生、经济、名誉、健康、工作、幸福,等等,再次遭受无辜的摧残和毁灭。 7、日收到执行局执行通知(2015)珠香法执字第1525号,日,支付¥161,750.00元人民币,执行费¥2326.25元人民币。(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867号民事判决。 8、日法院执行异议开庭的通知,案号(2015)珠香法执字第34号,日开庭。原告同时收到(2015)珠香法执字第2485号,日要求支付陈向霞3738元人民币,利息待计,50元执行费,落款日。法院敲诈申请人不明来历的3738元,申请人认为是改判了,但付王颖辩解成为“执结”下的“延迟利息”。 既然执结,被害人已经被法院偷走6180元,足够支付裁定书敲诈的3738元,即便这已经是违法敲诈,但是至今已经一年了,被害人对香洲区法院递交的申诉没有通知立案。 9、为被害人房产被陈向霞伙同司法非法查封2年,犯罪分子霸占了被害人两年的财产处理权和收益权,等等,还到处造谣惑众,污蔑诽谤,导致被害人的名誉,经济,精神,健康,婚姻,生活,家人健康,等等,受到极大摧残,本人持续报案并自诉,并且申诉,等等,至今无果。被害人被冤案拖累两年余,亏损上百万元,快递费材料费花费巨额,还每天奔波于冤案中。可是犯罪分子陈向霞等,却还伙同黑社会对被害人持续恐吓威胁敲诈,继续非法炒楼,逃税,洗黑等,坑蒙拐骗,未婚生子的无业流氓,却暴富五百万元以上,还意图图财害命霸占被害250万元市价的房产。 更是陈向霞在再次恶意续封3年,也就是其使用虚假的担保金16万元,恶意非法查封被害人250万元市价房产5年,多么的恶毒犯罪,未婚生子靠男人养的,黑白两道通吃的陈向霞,却强迫被害人包养,陈向霞系列刑事犯罪,持续犯罪下,再次侵占被害人的销售权,收益权等等,恶意控制我无法治病已经两年,毒害被害人的生活、婚姻、工作、健康、伸冤,等等,并且还恶意长期控制被害人无法搭乘飞机高铁,无法消费,消除银行信用,玷污毁灭被害人法律身份,等等,意图软禁被害人在珠海五年,导致被害人疾病加重被谋杀下,被害人的房产随时被犯罪团伙瓜分。陈向霞等人以8万元钓鱼款,设局对被害人图财害命,罪不可赦。无奈被害人无数次申请依法解封,并继续报案、自诉、索赔,等,但未果。 (四)陈向霞伙同中原物业不但系列刑事犯罪,还至今四处散布谣言,玷污原告名誉,反咬被害人违约而敲诈,实际两方拒绝履行诈骗的合同至今。 陈向霞和中原物业强迫该涉案合同合法有效,而法院至今强迫合法有效,即便工商不但在日发出《关于对投诉珠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的回复》,(1)明确记录了陈向霞伙同中原物业要求终止合同,退回8万元定金,在陈向霞诬告原告根本违约一房两卖之前的日原告消费者投诉下,其已经明确拒绝履行合同。(2)而且还记录了3月35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捌万元整,实际买方于日上午10::5分才从银行转账给你,而买方陈向霞通过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写了一张定金收据给你签字确认。事实证明陈向霞私自变更合同约定,拒绝在三方合同的定金收据一栏由原告签收,导致中原物业的业务员个人私自书写无效非法收据,在其并不是职业经纪人下,却冒充合同指定的经纪人还代表了中原物业阴阳合同,更是假以银行原因,合同不成了等等,第二次合同诈骗原告签字。而工商在调解时,三方明确只是在陈向霞违约后,原告签字确认其违约支付定金,并不是同意陈向霞违约,这是工商所的明确记录,当时三方在消费者投诉下,签字确认的。(3)还记录了中原物业违法经纪人管理法,拒绝签字,而要求原告等候处理结果。可是陈向霞在工商执法期间,甚至公安通知原告笔录下,却在日私自解除了合同,本身是陈向霞根本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原告完全可以没收其定金甚至索赔13.8万元违约金。可是陈向霞却在日却又以原告违约而虚假诉讼,而同时申请非法查封原告的房产,持续至今原告的房产被非法查封5年,甚至还已经通过(2015)珠香法执字第1525号,以及(2015)珠香法执字第1525号之一,已经裁定拍卖。可是在日,工商局以珠工商拱处字[号对中原物业进行了执法,“依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在经纪合同中未附有执行该项经纪合同业务的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8000元”。中原物业并没有确定执业经纪人,而唐黎并不是具备执业资格的业务员,而中原物业以非法催告函发出是以中原物业的公章,可见,该当事人就是中原物业,而无论是执业经纪人还是中原物业公司,被工商行政处罚下,至今均没有即刻改正,并没有任何执业经纪人在合同上签字,也没有联系原告,可见中原物业是抗法,并且在中原物业自日骚扰电话诈骗原告买卖房屋救急下,对原告侵权又是两年。可是原告对法院就陈向霞恶意虚假诉讼的申诉已经一年了,却没有被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局却在2015年发出了违法裁定书,强迫要拍卖原告的房产,并胁迫原告日前搬离,并声称如果原告拒绝法院将强制执行,还继续非法查封了原告房产3年,共计五年。也就是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至今拖延申诉立案一年,但是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查封原告的房产5年下,执行局敲诈抢劫了原告的房产,导致原告被迫害颠沛流离,而被害人市价250万元的房产被敲诈一空。 日陈向霞虚假诉讼,法院日电话通知原告,原告即刻书面“立案异议”,并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快递给法院,并且告知珠海市香洲区公安分局已经通知笔录,而公民代理人陈锡洪也无数次要求终止立案,而先刑后民,更是原告提交了工商所正在执法的通知证据,告知工商还没有出具对中原物业的处理结果,希望终止立案,可是法院却依然强迫立案。可是陈向霞和法院不但缺席而实际已经撤销了虚假诉讼,而且陈向霞拒绝支付诉讼费,等等,可是法院却拒绝缺席判决,反而强迫第二次庭审,还安排被法院拒绝认可的公民代理人陈锡洪作为原告代理人。陈锡洪在庭审时,要求中原物业作为第三方,但是法院却拒绝了。而该涉案合同自陈向霞和中原物业业务员和门店经理诈骗原告签字后,陈向霞持续隐匿,拒绝提供任何个人信息的证件,拒绝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等,而且不但从诈骗原告签字之前由已婚已育,导致原告信任下而同意出售,可是到诈骗原告签字后,再转而造假声称其与老公在澳门登记,其要使用未婚证骗贷,导致原告反对下,却被中原物业业务员打压并声称与原告无关,而此时原告已经签字,无奈被中原物业胁迫下,只能被强迫成为与原告无关,可是陈向霞实际是伙同中原物业的犯罪同伙,使用虚假伪造的身份证等金融诈骗和合同诈骗,敲诈原告,实际陈向霞就是涉黑诈骗犯,未婚生子,其伪造使用虚假身份证,等十几个国家证件,而鸣翠谷房产也并不是其个人所有,其也并不是其诈骗原告签字合同后,声称的与澳门老公在澳门登记,只是没有在大陆登录,而实际其就是诈骗犯,使用的一切证件就是伪造的。因此,这就是陈向霞伙同中原物业诈骗原告出售房产时,多次借故拒绝见面,导致原告没能了解其个人资讯,而中原物业明确担保却造假资讯而诈骗原告,甚至诈骗原告签字涉案时,陈向霞依然没有留下电话,身份证地址都是虚假的,所谓空挂户的身份证都是假的,而且还拒绝留下复印件,而中原物业针对原告的索要,却以隐私为由,强迫中原物业作为担保而拒绝提供。因此陈向霞无论买房之前还是日诈骗原告签字之后到日之间,其不但捏造身份,还伪造使用虚假证件,主体资格都不具备下而合同诈骗,甚至其还是隐身人,除了签字十几分钟时间,其从来没有出现,也没有联系电话,其自始至终拒绝履行合同,而其实际是无业流氓,根本大把时间到处游荡不务正业,到处坑蒙拐骗,公开其私生女,还到处献丑。而中原物业也是持续隐匿,该涉案合同并没有任何执业经纪人签字,也没有任何联系电话,甚至涉案电话是号称业务员唐黎的电话,现在已经被其恶意销号不存在了,而且还是非名片电话,也就是非业务电话。而且涉案电话由陈向霞的律师付王颖非法质证,付王颖不但代表了主体资格都没有的虚假诉讼犯罪分子陈向霞,还替代中原物业业务员质证,还强迫日的涉案电话短信真实性不能确定,导致法院违法判决,而拒绝认可该涉案电话对原告实施了诈骗的犯罪事实,导致了法院违法判决,法院无视被害人合法权益,对付王颖非法替代中原物业质证,却把有效证据作为了无效证据,而拒绝把电话诈骗合同诈骗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反而把被害人敲诈了财产,反而污蔑被害人违约至今。甚至本该因为中原物业的缺席和拒绝作为第三人,该短信必须作为不容否定的合法证据,证明唐黎电话诈骗被害人,在陈向霞违约违法下,还抵赖合同没有成立,两方拒绝履行合同的事实,尤其唐黎对法院递交情况说明诈称其是涉案合同的经纪人下,其电话短信明确注明了其在日对原告诈骗合同签字后并不成立,也没有生效,因此陈向霞拒绝支付定金违约下,并不是违约,而且中原物业和陈向霞在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更是还明确的律师所言,还是行业规定,等,还造谣工商银行系统故障导致陈向霞无法通过银行转账等等,这个虚假借口既然被法院取信,而被陈向霞系列违约下,已经销号,而且付王颖也拒绝承认的电话短信,是同样内容和言词,只是短信中唐黎自首了其与陈向霞声明合同签订后不成立,并承认两方拒绝履行合同的犯罪事实,可是法院却对合法证据,根本不予理睬,可是日再次由唐黎在情况说明中递交法院,可是法院却取信了银行原因导致陈向霞违约,可是电话短信中,同样的说词,法院却同意了非法质证人付王颖的质证,而否定了该电话短信的真实性,因此这是选择性质证,甚至中原物业拒绝作为第三方,也并没有出庭,已经是缺席,付王颖根本没有资格质证下,却把原告出具的有效证据,被法院违法不予理睬。而既然如此,原告要求重新审理,要求第三方中原物业出庭,并对此进行真实性鉴定,可是法院在受理重审后,拒绝开庭,甚至根本没有提及原告提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的涉案电话短信,而且庭审记录也明确记录了付王颖非法质证,甚至原告几次三番把报案信和涉案短信等提交法院,法院也是拒绝理睬,而原告要求法院对陈向霞真实身份调查,法院根本不予理睬,反而再审在查明陈向霞伪造身份和收入骗贷等系列犯罪下,把被害人判败。而日的唐黎短信,明确记录了中原物业和陈向霞拒绝履行合同,并且宣称合同签订后无效不成立,甚至还强迫合同是以陈向霞打定金才成立,也造谣工商银行系统瘫痪导致陈向霞无法支付定金,而逃逸赔偿和强迫陈向霞没有违约,因为合同根本就不成立。而该涉案电话因被付王颖和法院拒绝承认真实性,还被销号,事实证明,中原物业不但在涉案合同没有注明联系人、执业经纪人,也没有注明联系电话,甚至唐黎的涉案电话也被销毁,证明中原物业至今没有合同指定的执业经纪人联系履行涉案合同,即便唐黎也不是合同指定的执业经纪人,其只是电话诈骗的业务员,与合同无关,却代表了陈向霞在违约后,私自签字收据,而该收据已经由三方在工商所调解时,明确了只是证明陈向霞打定金的时间与合同不符而确认的签字,因为原告并没有在三方合同签字收据。 当然2013年唐黎才来到珠海打工,日骚扰原告房屋买卖时,其不到一年的工作,作为业务员,可想而知工资顶多2万元一年,还要生活和租住,其却同时拥有两部手机,并且还有一个境外手机繁体字,而日电话诈骗原告时,该电话号码又是简体字,而后在日开始出现繁体字,更是该电话还不是其业务电话,其名片注明的是另外一个号码,也就是业务员唐黎使用非业务电话自始至终对原告电话诈骗,还声称合同签订后并不成立而抵赖陈向霞违约,而后阴阳合同,私下诈骗签字原告确认陈向霞违约的收据,却而后又诬告实际其才是经纪人,而确认陈向霞违约的收据,却演变成为陈向霞违约后,原告同意了继续履约,但是因为原告反悔而违约。唐黎伙同陈向霞反咬被害人,却把无效收据替代了三方合同,事实上就是公开合同诈骗。而唐黎电话诈骗时,其同时拥有两部电话,在诈骗原告签订合同并完成诈骗,在陈向霞恶意诉讼后,其即刻销号,而提交法院的是其名片上的电话,而后庭审时,付王颖非法质证,声称该涉案电话短信的真实性无法肯定,法院却对第三方缺席下,拒绝缺席判决,反而对涉案电话短信不予取信,导致唐黎的电话诈骗后,原告被诬告而被冤案敲诈至今近3年。 可是既然该涉案电话和短信不被法院取信,而且唐黎也销号了,还提供名片电话给法院,可见唐黎不但不是涉案合同指定的经纪人,而且唐黎还没有联系过原告,唐黎和陈向霞并没有对法院提交中原物业对原告联系的证据,也没有任何证据由法院认定唐黎作为合同指定的经纪人而联系过原告,也就是自始至终中原物业根本没有任何人联系过原告,而不但陈向霞拒绝履行合同也拒绝联系原告,中原物业也拒绝履行也拒绝联系原告,在日,中原物业却发出了非法污蔑原告违约的催告函,可是同天中原物业就终止了该涉案合同。而后陈向霞私自金融诈骗等,原告根本不知道,也没有被通知,因为两方仅仅日由中原物业公司公章发出的违法催告函后终止合同后,没有任何人联系过原告。而陈向霞和中原物业在合同被中原物业终止下,也拒绝履行合同拒绝支付37万元首付下,却私下金融骗贷等等,这些原告是无法知道的,唐黎根本没有使用过其名片电话通知原告,即便其只是冒充的执业经纪人,也是冒充的合同指定经纪人,而合同没有指定经纪人,其只是电话诈骗,即便该涉案合同在日已经被中原物业终止了,而且唐黎即便电话诈骗的所谓通知,其实根本没有地址、银行、具体时间等,而只是虚假通知为陈向霞骗贷,而之前其明确强迫原告无需共同骗贷,因为陈向霞使用未婚证骗贷与原告无关,更是陈向霞实际也没有根据唐黎电话诈骗的日期日到银行办理按揭,反而是日到了非居住地湖北空挂户下,居然假装签收了被害人的快递,而后日突然现身珠海,而私自前往银行金融诈骗,在把8万元定金转化为首付下,却违约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拒绝履约涉案合同下,却又在涉案合同履约期间,骗贷无果下,又其自己撤销了骗贷申请,等等。反正中原物业自始至终没有执业经纪人跟进涉案合同,也没有催告陈向霞履约支付首付,更没有联系过原告,甚至还电话诈骗以合同没有成立而诈骗原告签字唐黎个人的收据,阴阳合同等,而原告只是对陈向霞违约确定。在唐黎和陈向霞拒绝承认涉案电话真实性下,肯定原告是从来没有接到中原物业的联系,那么陈向霞和中原物业两方拒绝履行涉案合同,又强迫合同合法,可见两方公开诬告原告违约,他们自始至终都是根本违约,还是电话诈骗,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等。而且中原物业的门店经理田峰在日回复了一个短信,其却在该涉案合同中,扮演隐身人,拒绝作为经纪人出庭,实际合同是其签写,只是拒绝签字和拒绝提供电话,在原告多次对唐黎索取电话下,才回复了一条短信,却代表了陈向霞的假澳门老公对原告敲诈双倍定金,而后消失至今,自始至终拒绝履行涉案合同,也拒绝承认其是与合同有关的执业经纪人,却由与合同无关的唐黎冒名顶替作为了经纪人,对法院做伪证,还合同诈骗原告签字其个人非法无效定金收据,甚至只是以原告确认陈向霞违约下的签字,可是而后却作为了原告同意陈向霞违约后继续履约的证据。陈向霞已经违约后第二天签字确认的无效收据,哪怕强迫为原告同意继续履约,也是陈向霞违约,原告完全可以同意其继续履约下索赔,付王颖在庭审中声称的“收到定金后,是否说过150万元不卖”,其并没有明确的短信和录音,却伪造了庭审记录,造假其提问过陈锡洪是否原告说过此话,实际假设原告说过此话也不是根本违约,而且并没有明确证据下,付王颖就凭捏造的谎言,对陈锡洪提问,而陈锡洪是70多岁的老人,被付王颖设局而套问,没有具体时间地址情节,却被法院作为了判败原告的证据,这是公开违法犯罪,陈锡洪声称该庭审记录是造假。哪怕假设是真实的,哪怕强迫原告说明了该条件,可见也是原告在陈向霞违约支付定金到账,就以陈向霞的违约,原告要求终止合同而提出的新条件,却被陈向霞和唐黎诬告为违约,等等。陈向霞签订合同即刻反悔,拒绝履行合同,而后反咬原告的维权和合法要求是违约,就是敲诈和诬告,在陈向霞合同诈骗,电话诈骗,金融诈骗,等等系列刑事犯罪,甚至陈向霞和中原物业执业经纪人根本拒绝履行涉案合同下,而且日直到日,唐黎与陈向霞认定的合同履约期,陈向霞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下,却在日,陈向霞个人对原告和中原物业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已经违反了合同第10条“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买方足额交付定金的,卖方无需退还定金;未足额交付定金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房屋成交总价的10%承担违约责任。且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转让于任何人”。也违反了涉案合同第14条“签署本合同后,如买卖双方未经得经纪方同意自行取消合同,需连带承担经纪方全部佣金及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资料查询费等损失”。 陈向霞至今强迫合同有效,可是其却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不但拒绝按期支付定金,还至今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而且陈向霞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却继续把8万元定金转为首付,只是不愿支付37万元首付,从这里看来,陈向霞并没有“影响心情”,因为如果真的心情不好,其绝对不会自愿把8万元转化为首付,证明了陈向霞实际是无力支付37万元首付,甚至是根本不愿购买房产而违约,却妄图构陷敲诈原告。而原告才是被影响心情,当陈向霞诈骗合同签订后,当场就要求以未婚证骗贷,当天又没有支付给原告定金,已经违约违法,还要未婚证骗贷,就这两点已经足够把原告的心情支离破碎,且哪只是影响心情,而是对陈向霞身份和经济完全质疑,恐惧房产会被诈骗遭受巨大损失,所以原告才一直要求解除合同,却被中原物业和陈向霞敲诈定金双倍。而后中原物业和陈向霞还强行继续履约,却又无数违约、违法,并且陈向霞拒付37万元首付后,还私自继续履约骗贷,直到银行拒贷。而日陈向霞从银行把骗贷表取回,业务员唐黎在日电话诈骗,短信要求继续履约,并告知日还是履约期,可是拒绝催告陈向霞支付首付余额,而且陈向霞继续拒绝支付37万元首付,事实证明,陈向霞和中原物业并没有因为他们捏造的一句话而被影响心情,反而是持续要求原告个人履约,他们却拒绝支付首付余额,共同敲诈被害人和银行,强迫拒付30%的首付下骗贷。那么陈向霞和中原物业曾经违法犯罪无数,更是违约两方累计近20次,但是法官却百般庇护,而陈向霞的律师把法官提到的藉口“150万元元才卖”,已经通过陈向霞律师在执行异议庭审的狡辩,定格在陈向霞拒绝支付首付之前,在陈向霞继续私自履约房贷之前。既然把原告没有说过的曾经的话,定格在陈向霞拒绝支付37万元首付之前,而后陈向霞继续履约,把8万元定金转化为首付款,证明其很清楚,骗贷前必须支付首付,可是其又拒绝支付余下的37万元首付,却继续履约骗贷,被银行拒绝房贷,这本来就是陈向霞个人违法、违约行为,而且其明确提供证据给法院,证明其自己已经到银行房贷,因为资料虚假、身份虚构、没有资格房贷,被银行拒贷,陈向霞也拒绝支付30%以上首付,还从银行取回了骗贷表,事实证明陈向霞拒绝履行诈骗的合同,因为没有钱支付足额首付,却捏造非法借口而诬告被害人没有说过,哪怕强迫说过,也是已经失效的曾经一句话,反而百般抵赖因为这句话,导致其心情不好而拒付首付余额,实际在其非法解除合同和虚假起诉状并没有提及,只是伪造的庭审记录付王颖捏造的非150万元不卖,而被法院强行枉法判决,以此污蔑被害人“曾经违约”,就可以判败。陈向霞继续履约又拒绝支付首付45万元的余额37万元下,被害人因为“曾经违约”,所以无论陈向霞在继续履约下是否违约而拒绝履行合同,其哪怕拒绝支付足额首付,法院也强迫为原告违约,这是多么霸道犯罪。陈向霞已经把8万元定金转化为首付的行为也肯定其是没有影响心情,其实际支付了首付,只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额首付45万元,也证明其很清楚,骗贷必须支付先首付后才能骗贷,却反而胁迫没有支付30%以上的首付款下,就用定金转化的8万元首付强行到银行骗贷,还逼迫被害人没有收到首付余额37万元下,就必须配合其骗贷,这是陈向霞恶意犯罪,绝对与其心情无关。那么这是陈向霞明确违法违约,而法官公开违法犯罪,毒害敲诈被害人。 更是该涉案合同10条和第14条约定,陈向霞没有经中原物业同意私下对两方发出取消涉案合同,就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根本违约,而且其也没有经过中原物业同意下,私自取消,就是中原物业合同明确的违约,本该由陈向霞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中原物业的诉讼费等,这明确是三方合同,一旦有一方私自取消合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作为第三方中原物业就必须参与诉讼,可是中原物业却至今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对陈向霞私自解除合同通知书不予回复,而法院也认定中原物业可以拒绝履行合同第14条,对于私自取消合同,可是中原物业却持续一年没有任何回复,也没有起诉陈向霞,更是没有作为第三方出庭,反而拒绝出庭,而由唐黎作为非法证人,实际是陈向霞的个人证人虚假伪证,也拒绝了出庭。那么中原物业因为拒绝按照工商管理法,拒绝签字,不但被工商局罚款了8000元,可是还拒绝改正至今,合同至今没有被签字,也没有对原告赔偿一切损失,还违约了合同第13条,第14条,等等,中原物业自始至终没有对陈向霞虚假诉讼作为第三方或者起诉,证明两方是相互勾结,而电话诈骗、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也证明,实际合同并没有被取消,因为中原物业拒绝承认陈向霞取消合同的合法性,而且因为中原物业没有签字改正之前,该涉案合同也是无法取消的,因此中原物业还在继续改正过程中,甚至对陈向霞的个人私自取消合同而不予认可,也拒绝承认,因此原告对此异议,并且报案陈向霞伙同中原物业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敲诈勒索等等系列刑事犯罪,却被违法拒绝立案下,原告还在持续报案和自诉,但是因为房产已经被法院非法查封5年,并且执行局裁定拍卖,导致原告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原告只能先民事索赔。而该涉案合同已经因为陈向霞私自取消合同而无法履行,甚至拍卖裁定也肯定了该涉案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因此,自日陈向霞伙同中原物业使用虚假证件,电话诈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等,毒害原告近三年以上系列刑事犯罪后,陈向霞还在日制造虚假诉讼两年余,直到执行局还违法裁定拍卖原告的房产,陈向霞导致涉案合同无法履行,即便是两方诈骗的无效合同,但是既然中原物业、陈向霞、工商局、法院均强迫该涉案合同合法有效,涉案合同也没有被中原物业确认被取消,而至今中原物业还没有对此按照合同约定14条提出诉讼,中原物业也没有按照工商处罚而改正,因此原告认定该涉案合同至今没有被解除,但是因为陈向霞根本违约系列刑事犯罪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且对原告造成极大人身伤害,精神名誉伤害,以及制造冤案2年余并非法查封原告房产和裁定拍卖等等,导致原告经济损失上百万,对陈向霞的系列侵权和犯罪,并且就中原物业拒绝在合同签字,拒绝改正,并拒绝履行合同第14条,并自始至终拒绝履行合同,没有合同指定的执业经纪人使用名片电话联系,而根本违约,就两方根本违约,实际是系列刑事犯罪,只是因为司法公安拒绝立案,无奈原告为了索赔,而对法院以两方系列违法违约并且侵权,而提出撤销该涉案合同,并且索赔一切损失,同时原告继续报案和自诉,直到犯罪嫌疑人陈向霞等人被依法制裁。而原告无辜被冤案困扰而受巨额损失和被查封房产,原告被陈向霞制造的冤案迫害,成为“被失信执行人”,“被执行人”。 (五)最终暴露了犯罪分子陈向霞的真实嘴脸和目的,其伙同犯罪同伙,授意腐败司法,恶意查封被害人房产五年,并违法拍卖被害人房产,并且假以“以物抵债”,意图鲸吞原告250万元房产。 在法院违法判决敲诈原告后,执行局的违法强制执行裁决是6个月执行期其早就已经过期后,无法执行情形下,却强行要拍卖原告的房产。执行局第一次偷偷强制执行是日,从银行偷走原告6180元,即便当时执行人不但申请再审、报案、自诉、工商报案、执行异议、立案异议等,可是执行局依然而后才补发的强制执行裁定,可是并不认为执行人的房产是可执行财产,只是从银行强行把原告的生活费偷走了。而后原告的执行异议日和再审在日已经违法裁判,可是执行局并没有裁定拍卖,可以视为原告的房产是不可执行财产,已经再次过期6个月执行期,却在日的执行裁定书(2015)珠香法执字第1525号之一,而强行要违法拍卖冤案下的被害人血泪,还居然在日送达“送达评估报告通知书(2015)珠香法执字第1525号”,没有通知原告下,居然私自做出了评估,而且价格居然只有元,并且还声称“如不能成交,可以降价拍卖和以物抵债”,而恶意鲸吞被害人250万元的房产,实际市价其他业主报价是255万元以上,只是原告总是把报价定得比市场价格低5万元左右,以免被人说成虚报和飙高价格,而授人把柄。而犯罪分子陈向霞及其同伙最终暴露了真实面目和犯罪目的,就是制造冤案,敲诈被害人一套价值几百万的借款购买的居住房产。 在国外发达国家,司法体系良性和公正的情形下,无论什么情形,只要伪造证件,伪造证据,欺诈合同签订,以及做伪证,虚假陈述,等等,均是被判败,而且认定无效,而且败诉方将受到经济、甚至刑事处罚,但是我国近年来,多有为了避规,而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等犯罪事实,可是司法却违法判决,把捏造事实,违法诈骗对方或者国家财产的犯罪行为,依然认定合法,甚至还把被害人方判败,这种颠倒的判决,是违背社会公德和司法原则的,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等均有规定,欺诈行为下,合同均是无效非法的,尤其以违法情形下的附加条件,绝对是非法条件,必须撤销或者无效,而不能以此惩罚被害人。可是广东法院却把糟粕学到了,颠倒判决,多次把被害人判败,而纵容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的犯罪分子,而公安拒绝抓捕系列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甚至公开伪造国家证件无数下,反而把虚假的身份证和户口信息登记公安网站,庇护犯罪分子敲诈被害人,这是广东有权机关的犯罪,对社会的犯罪,希望能彻底改变司法环境,把腐败分子清除,还社会公德和公道。请依法制裁犯罪分子陈向霞及其犯罪同伙,依法赔偿被原告一切损失。 此致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原告:朱世剑 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证据: 1、陈向霞虚假地址的15年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僵尸身份证户口,二代空挂户,却从来没有生活在陈河镇,连居委会都不认识陈向霞和其父母。那么15年陈向霞使用哪张身份证呢?其肯定多张身份证,其还有私生女在珠海读小学。而其对报害人合同诈骗和对银行骗贷的鸣翠谷房产不是其购买的,别人房产。 直到日被害人报案后,陈向霞才在日开始启动使用该虚假身份证,为了洗白身份,而未婚生子的无业流氓,没有任何收入下,陈向霞虚假诉讼和对自诉人敲诈勒索期间,其继续使用地址虚假的非法买卖身份证15年空挂户,僵尸户口进行再次金融诈骗,其既然以伪造虚假工资收入1.5万元,工龄10年,部门经理,使用虚假收入证明、虚假社保、地税单等九个国家证件,到农业银行骗贷,必然以此骗购了珠海市钰泰山庄8栋1单元401号(兰埔路156号),再次伪造身份和个人收入,对建行以个人名义,骗贷110万元,骗购房产,以此骗贷非法炒楼,涉嫌洗黑。陈向霞从日8万元钓鱼款需要对澳门的假老公乞讨,一无所有,连鸣翠谷房产都是虚构的其名下房产,却蹊跷暴富,日对前山派出所声称三套房产,500万元不义之财,还意图敲诈吞噬被害人250万元市价的房产。 2、唐黎销号的诈骗非业务电话。其发出的合同草稿为中原物业,字迹与其无效收据为同一个人,而且电话号码显示为唐黎销号的号码。在该号码短信,唐黎明确合同没有成立,但是付王颖却非法质证,抵赖该电话短信真实性不知。唐黎销号而意图毁灭证据,并且伙同他人抢劫了被害人iPhone,意图消灭证据,构成电话诈骗。好在被害人拷贝下来了部分短信。而且看唐黎自首书签名,与其恶意销号的电话号码短信为同一个人的字体。
但是陈向霞伙同唐黎对被害人合同诈骗、话诈骗后,付王颖拒绝承认该电话短信的真实性。并且该电话已经被唐黎恶意销号,事实证明,陈向霞伙同唐黎从日起,使用非业务电话,实施了电话诈骗,甚至日前,才来珠海近一年的唐黎,在中原物业做业务员只有几个月,工资顶天2万元,却使用两个手机,两个号码,其中一个是境外手机。而日唐黎使用非业务电话诈骗被害人的短信,是简体字,日该号码短信是繁体字,可以肯定唐黎肯定使用了两台手机,其中一套是境外手机,其诈骗过程中转换了手机,但依然以该非业务号码,持续对被害人实施电话诈骗,而以此合同诈骗,金融诈骗,敲诈勒索,等等系列刑事犯罪。而付王颖非法质证,更是伪证。 陈向霞在日合同诈骗签字后,持续隐匿,直到日突然现身后,以其澳门假老公威胁恐吓被害人退回8万元,而且中原物业田峰和唐黎均以陈向霞老公名义敲诈。事实证明这是一起诈骗敲诈案。 唐黎和陈向霞这种文化低级的犯罪分子,他们自己文化低下,素质很差,而且还是违法犯罪思维,才胡编被害人收到所谓定金,不但免除陈向霞违约赔偿13.8万元,表现高尚品格下,而后却又嫌价格低,声称非150万元不卖,甚至唐黎明确对外声称被害人是神经病。是的,如果这种表现,确实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神经病,那么被害人既然是神经病下,签订的合同本身就是非法无效的。而原告不但毕业于外贸英语专业,后来珠海外企工作十年,是采购主管和外贸业务,签订的合同无数,十八年来,原告的工作从来均是被称赞和表扬高尚,更是被害人曾经卖出3套房产,裕馨花园,承泰花园,九州时代,均是因为特殊情况低于市场价,可是在日前,原告从来没有对合同后悔过,除了犯罪分子周宏铭和彭兴平婚姻诈骗、合同诈骗,而后周宏铭制造冤案而诬告被害人违约,也被法院驳回其恶意虚假诉讼,事实证明,原告不但学历比犯罪分子高,而且是学习的贸易,对于合同法基本知识,不能反悔是肯定知道的,因为一经反悔,就会被索赔,而且该涉案合同也注明,如果拒绝按照合同履行,就必须赔偿,那么原告不但能看懂文字,也是专业经商,还是长达10年的国际贸易,怎么会低级到收取定金后,公开违反合同约定而反悔价格?这不是诬告原告品行的问题,还是诬告被害人不但是精神异常,更是文化和法律知识缺乏,与陈向霞和唐黎这些低级犯罪分子同样的素质。可想而知,收到定金,免除陈向霞13.8万元赔偿,而后反悔价格,公开违反合同约定,而宣称非150万元不卖,这不是作死?这不是明确要赔偿给犯罪分子吗?难道原告这么癫狂和无知,或者法院有背景,而嚣张?可是众所周知,当时被害人就是因为周宏铭诬告被害人违约下,法院才制造了冤案,而后才要卖楼而救急的,肯定被害人在法院没有背景,那么怎么敢如此嚣张,而且异常愚昧和法盲的表现。 但是既然付王颖在陈向霞制造冤案的庭审记录上和执行异议庭审时,再次污蔑被害人收到定金,就反悔而声称不是150万元不卖,那么就是违约了,为什么陈向霞既然认定是根本违约,却没有解除合同,反而不但中原物业发出违法催告函,上面并没有提及该声称,而后陈向霞还私自前往骗贷,还声称因为被害人说过这句话,导致其心情不好,因此就拒绝履行非法合同而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那么此时合同因为被害人的这句非150万元不卖而导致了无法履行,肯定是原告根本违约了,可是为什么陈向霞和中原物业却在日在银行骗贷时,因为对此话感觉影响心情,而拒绝了支付37万元,合同终止了,而且陈向霞也因为骗贷暴露了,无法诈骗到贷款,而后在日从银行把骗贷表拿回了,按照付王颖在庭审的诬告,事实在日合同已经因为这句话,已经终止了,却在日,原告却反而能大摇大摆地作为投诉方,到工商局投诉陈向霞和中原物业违约违法,甚至陈向霞和中原物业均自愿作为被投诉方,即便拒绝承认违约违法,但是肯定不敢诬告被害人违约,而后甚至在工商所消费者投诉方是原告下,陈向霞和中原物业并没有提出原告提及150万元不卖,甚至根本没有要求以原告的违约而要求双倍赔偿,反而是拒绝履行合同,要求退回定金8万元,这是为什么呢?当时中原物业派出的是律师,而且陈向霞据中原物业声称是学法律的,其还有澳门老公已经聘请了律师。可是两方居然直到日拒绝指控原告违约,反而在工商执法11天后,突然污蔑被害人拒绝配合陈向霞骗贷,而解除合同,甚至根本没有提及原告要求150万元不卖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肯定不是原告被诬告的150万元不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陈向霞也不是因为150万元不卖才导致拒绝支付首付,甚至其骗贷是在日,可是11天后原告才工商投诉调解,陈向霞和中原物业怎么不当场指控原告因为拒绝配合骗贷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呢?或者指控原告提出150万元不卖已经根本违约,而要求双倍赔偿呢?反而两方却自愿作为被投诉方签字。再而后,在工商执法11天,和在公安要求原告笔录下,日陈向霞却依然没有提交150万元不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反而在其骗贷终止近一个月后,拒绝支付37万元首付后的近一个月,却污蔑被害人拒绝配合其骗贷,即便当时被害人并不知道陈向霞在日前往农行实施了金融诈骗。而陈向霞既然解除合同通知书明确是原告拒绝配合其骗贷,那么怎么而后又伪造了庭审记录,不但诬告被害人声称150万元不卖,但陈向霞还是“继续履行”到银行骗贷,却心情不好,而拒绝支付首付,这是陈向霞神经病,因为其既然心情不好,就不该去银行骗贷,不但是犯罪金融诈骗,还是其根本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继续履约”下的根本违约,更是妄图私自骗贷成功。因此陈向霞神经病下,合同诈骗的也是无效合同,而且因为继续履约后,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导致其根本违约。 而且,犯罪分子非法借口很不同,陈向霞解除合同通知书使用的非法借口是被害人“拒绝配合骗贷”,而判决书使用的是原告“曾经声称非150万元不卖”,而庭审记录,付王颖却是其自己明确以上均不是根本违约,因此使用偷盗的满堂红系统资料,而诬告原告根本违约是“一房两卖”,那么为什么判决书却没有提及原告一房两卖根本违约?反而以“曾经”说过150万元不卖,那么为什么不提及陈向霞曾经隐瞒身份、伪造身份证等十几个国家证件、声称鸣翠谷房产、造假1.5万元工资、虚构家族企业珠海开厂是富婆而诈骗的非法合同,而且为什么不提及,陈向霞曾经公开拒绝履行合同,违约其诈骗的合同拒绝当天支付8万元定金,而后日又假以心情不好,却又私自骗贷下,在支付了8万元首付下,拒绝支付余下首付37万元,导致非法合同无法履行呢?等等。法官对原告不但伪造了非法借口判败,哪怕伪造的150万元不卖,也是陈向霞骗贷之前,既然陈向霞都已经继续履约了,就证明事实是因为陈向霞无法支付37万元首付,而合同终止了。甚至法官连法盲付王颖的低级水平都没有,付王颖还知道以上并不是根本违约,因此其伪造了证据,诬告被害人一房两卖,而虚假庭审记录,可是法官却根本无需根本违约,就同意了陈向霞以非法借口拒绝配合骗贷而私自解除合同,并且支持陈向霞虚假诉讼,事实证明是法官的法律水平低下和犯罪分子诬告导致的被害人被冤案。而且法官不但法律知识低级,更是品行不良,犯罪思维,其居然查明了陈向霞伙同中原物业涉案人员使用虚假资料不但诈骗了被害人签字合同,还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虚假收入到银行骗贷,更是还把骗贷表作为合法有效的真实资料提交法院,甚至唐黎还伪证为银行崩溃导致陈向霞拒绝履行合同等等,这么明确的金融诈骗,多次合同诈骗,法官反而认为犯罪分子提交的不是伪证和伪造证据,还认为合同注明了“合同签订是按照中国法律”,却在陈向霞明确金融诈骗下,却认为以虚假资料和虚假收入骗贷,只要原告签字了“如果按揭不能办理,陈向霞赔偿一万元”,就可以为陈向霞的骗贷罪而逃罪,实际原告并不知道陈向霞要使用虚假证件和伪造收入骗贷,其只是声称购买名下第两套房产,担心银行拒绝房贷,因此这不是违法事件,原告才签字。可是没想诈骗原告签字后,陈向霞即刻提出其要以未婚证骗贷,当时即便还不知道其伪造了十个国家证件,甚至收入都是假的,可是原告已经当场反对了,被唐黎打压并胁迫并声称与原告无关,原告才没有当场举报公安。那么无论如何,陈向霞后来对银行提交的骗贷表,暴露了其甚至还伪造了1.5万元工资、鸣翠谷房产不是其个人名下财产等,其却使用虚假伪造的证件,诈骗银行而骗贷,这是中国法律绝对不允许的,也是合同拒绝认定合法的,那么原告对法院提交了陈向霞心怀不轨,包藏祸心,不但隐瞒事实骗购,而且还事实犯罪以诈骗的合同实施了金融诈骗,利用涉案合同骗贷犯罪,法院本该依法制裁犯罪分子陈向霞等人,没想法院居然百般辩解,因此以陈向霞诈骗的民事合同,约定了合法条款,却在陈向霞系列违法犯罪下,以此诈骗的合同来掩饰和逃罪,事实这是陈向霞隐瞒非法目的,以合法的形式而对原告骗购,而后骗贷,而以此诈骗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陈向霞还因为诈骗、制造了非法合同而导致了原告的巨大损失,是明确的违反合同法第52条等等,属于合同诈骗,并且金融诈骗。但是不明白为什么法官连这么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甚至两审法官均是如此,反而把被害人判败,而公开敲诈被害人。 我对法院要求认定非法合同是无效非法的,因为被害人被中原物业业务员犯罪分子唐黎确定为脑子有问题,而且其做了伪证后,还辱骂被害人是狗。等。这种垃圾,才是广东保护的英雄。而未婚生子的陈向霞连身份证都是假的,名字也是假的,却霸占了被害人250万元的房产。这就是珠海司法和公安政府庇护的犯罪分子。看下图,就根据其这种素质,也肯定这是一个极其凶恶嚣张的犯罪分子,即便被中原物业炒鱿鱼,就一个下三滥,可是其很快因为与陈向霞伙同司法制造冤案敲诈霸占被害人生命财产,这群犯罪分子吸血鬼很快就要暴富了。因此大家都不要再相信中原物业这种黑中介,下一个被害人就是你。而且司法公安部门腐败分子太多,他们要吸血弱势群体,你们能躲则躲,躲不了,就自行了断吧。我的被害,源自信任了中介公司。 而此犯罪分子没有污蔑被害人150万元不卖,是污蔑为140万元,声称只是为了2万元,被害人就反悔了,却冒着违约赔偿定金8万元双倍的风险,而且此犯罪还对法院做伪证,13.8万元的陈向霞违约金被害人却不要。通过该犯罪的非法指控,事实证明陈向霞的律师付王颖公开撒谎,也证明被害人确实是脑子有毛病。 无论如何,既然此犯罪明确声称被害人脑子有问题,而且既然他们编排的故事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而这个“事实经过”也证明被害人脑子确实有问题,肯定了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即便我报案其污蔑诽谤,但是法院拒绝立案,因此我对法院要求被诈骗的合同无效,因为我被唐黎明确了脑子有问题,而且法院取信的这个事实经过,也能肯定被害人确实脑子不正常。 看下面是陈锡洪的证明,庭审时并没有提及150万元不卖,事实证明法院伪造了庭审记录。 首付款必须在办理按揭之前支付,凭借首付款证据,才能办理按揭,可是陈向霞仅仅支付8万元首付,拒绝支付余下首付37万元,而且没有任何收入、也没有半年银行流水,全部伪造的证件社保、地税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工作单位伪造,等等,居然诈骗合同后,公开去骗贷,而法官难道不知道必须先首付30%以上,被害人才配合其骗贷吗?首付都没有按照合同支付足够,却胁迫被害人为其骗贷,公开敲诈被害人和金融诈骗,而法官居然认为被害人必须先配合其骗贷,而无需获得首付全额,在被害人一再提到陈向霞没有支付首付37万元下,却污蔑被害人没有配合其骗贷,这个未婚生子的外地无业女流氓真是特矫情啊,其拒绝支付首付余额时,声称心情不好,拒付,可是却突然心情很好的去骗贷,既然都去骗贷了,就是事实上继续履约,那么还是先得按照合同支付全额首付,才能凭此凭证到农行申请骗贷,可是其依然拒绝支付37万元首付,却跳过对被害人履行合同的环节,而为其自己申请骗贷,这是明确的违约,而且中原物业居然没有催告,反而业务员胁迫被害人没有收到全额首付下,却要配合犯罪分子骗贷,这是敲诈和金融诈骗,没有首付30%以上,银行能同意其骗贷么?被害人会配合其骗贷么?答案很明确,无论银行还是被害人,没有收到全额首付之前,绝对不会配合其骗贷,可是陈向霞心情很好的骗贷下,却依然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反而以被害人拒绝配合其骗贷而解除了其诈骗的合同,而后还以此非法借口虚假诉讼,可是法院公开违法把珠海市民判败了,更是得到法官的保护和纵容。实际其心情既然不好,却支付8万元首付,证明心情是好的,可是又拒绝支付全额首付,拒绝支付余额37万元首付,而且日既然在湖北签收了无效合同通知书,就可以直接到法院提出异议,而不是日赶到珠海农业银行去骗贷,可是却拒绝支付首付余额。这不是扯淡?纯粹就是制造虚假骗贷表来诬告被害人拒绝配合其骗贷,即便被害人被中原物业业务员诈骗电话通知的是日不知何时何地去为陈向霞骗贷,而首付余额37万元却没有任何人提及要支付给被害人,中原物业为什么不催告陈向霞支付足额首付款呢?不是陈向霞强迫在日前,合同还没有被两方解除吗,还是继续合法有效吗?而且唐黎电话短信不是声称到日还是履约期吗?事实上,无论陈向霞这种无业流氓心情是否好,既然其私自去骗贷,其必须先支付全额首付,如果其支付30%首付后,有明确证据在日通知了被害人到农业银行骗贷,但是被害人拒绝前往,那么陈向霞还可以指控被害人违约。但是陈向霞拒绝支付足额首付,又是私自骗贷,并不是电话诈骗的唐黎指定的日,甚至日履约期内,其也拒绝支付37万元,更是其使用全部虚假的证件,没有流水,没有收入,其为了隐瞒其虚假身份,无收入,恶意拒绝通知被害人,更是其既然继续履约前往银行骗贷,就是继续履约,那么其心情是否好,与被害人毫无关系,其必须支付足额首付,被害人才能配合其共同犯罪。可是陈向霞没有支付合同约定的首付款45万元,其却在日把8万元定金转化为首付款,可见实际陈向霞也很清楚,骗贷前其必须支付首付,只是拒绝支付余额37万元,没有足额首付,银行和原告是拒绝被其骗贷的,可是其继续履约下,私自骗贷,却拒绝支付足额首付,导致骗贷失败又从银行撤回,再在日经过工商调解后,胁迫解除合同退回8万元定金后,明确其与中原物业是违约违法方,是被投诉方,却在工商执法期间,在日,也就是其骗贷未遂后的一个月,又拒绝支付足额首付下,却以被害人拒绝配合其骗贷而解除了合同。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被害人是冤大头?事实陈向霞既然都其骗贷了,但是其拒绝支付首付,就是拒绝对被害人履约,而只是伪造骗贷表,甚至拒绝支付首付下,胁迫银行和被害人配合其骗贷。 被害人被诈骗签字了唐黎的无效收据,就被强迫同意陈向霞继续履约,而陈向霞就拒绝承认其违约,拒绝赔偿。可是陈向霞拒绝支付足额首付,已经多次公开违约下,却继续履约私自去骗贷,反而诬告被害人拒绝配合其骗贷,而解除了合同并虚假诉讼,这是多么的恶霸,明确的强盗逻辑,法院却认为陈向霞是合法的,还捏造了被害人150万元不卖证明被害人没有卖房的意图,即便陈向霞既然继续履约,被害人曾经说过什么,因为陈向霞继续履约而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了。而对陈向霞拒绝支付首付,法官却辩解,只要陈向霞为其自己骗贷金融诈骗,而根本拒绝对被害人履行支付首付的合同约定,也能证明陈向霞在履行合同,这是法官颠倒是非黑白,难道陈向霞拒绝支付首付,却胁迫银行和被害人骗贷是合法又没有违约的?别说陈向霞还是使用虚假证件和无收入等诈购后,再金融诈骗。可想而知,法院能这种判决,就是犯罪思维,那么法盲和道德败坏的法官控制了公权力,被害人只有被冤案而被敲诈了。 看以上农业银行的要求,足额首付款支付后,才能申请骗贷,才需要原业主到场签字,那么陈向霞没有支付足额首付款之前,如何先填写骗贷表格?本该其先支付首付37万元,再填写表格,可是其只是把八万元定金转化为首付,就开始骗贷,而且其提交骗贷表时,必须把足额首付支付凭证提交银行,还必须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还要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半年流水,等等。那么陈向霞拒绝支付足额首付下,为什么却反而提交骗贷表呢?其提交的所有伪造的证件和房产证和拒绝支付足额首付下,资料不齐,合同约定的首付37万元也没有凭证,肯定是不能被农业银行收下其骗贷表的。既然没有被银行受理,或者虚假受理,陈向霞怎么声称被害人拒绝配合其骗贷呢?总而言之,陈向霞继续履约下,拒绝支付余下的首付,就不能要求被害人配合其骗贷,而其没有支付足额首付前,绝对不能以被害人没有配合其骗贷而解除合同和虚假诉讼,因为程序是先支付30%以上的首付,再配合其骗贷,无论银行、合同还是被害人,均是如此要求和约定。 看下图,业务员唐黎的诈骗电话,不但是日在陈向霞拒绝支付足额首付下,就强迫被害人骗贷,即便没有地址、没有具体时间,可是陈向霞却在日私自骗贷。而后日唐黎再次电话诈骗,其短信为日之前为最后履约期,可是陈向霞却在日履约期内,却从银行取回了骗贷表,因为被银行识破其骗贷,而被拒绝受理,可是其履约期内,依然拒绝支付首付37万元,也就是其已经行使了骗贷行为,继续履约后,还在唐黎通知的履约期日之内,其心情因为已经经过了骗贷行为后,好转了,可是依然拒绝支付足额首付,而且其已经把8万元转化为首付了,那么怎么还是诬告被害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影响其拒绝支付余下的首付呢?而因为中原物业拒绝催告陈向霞支付合同约定的余下首付37万元,反而胁迫被害人没有收到足额首付下,就必须配合其骗贷,因此被害人愤怒地对唐黎告知自己已经报警了。因为原告被胁迫唐黎短信胁迫骗贷,并且没有收到37万元余下首付下,却被胁迫配合陈向霞骗贷,而唐黎从来没有催告陈向霞支付首付款37万元,反而不停胁迫被害人配合使用虚假证件,虚假收入的陈向霞骗贷,因此已经报案了。 而陈向霞虚假诉讼时,法院书记员电话原告要非法查封原告房产时,说是要把陈向霞的虚假名下房产的“房产证”作为抵押,看来陈向霞已经伪造了鸣翠谷房产的房产证,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演变成为16万元来非法查封被害人的一百多万元的房产。但是其却对银行使用虚假房产证抵押循环贷款,并且还同时诈骗按揭贷款,其利用诈骗的合同同时两种骗贷,居然法官认定其是合法公民,但是被害人坚信,无论他们现在多么猖狂,这个冤案迟早要伸冤的,这是一个伪造国家证件和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的诈骗团伙,却被法院伪造成为民事纠纷,而掩饰他们系列刑事犯罪,但是纸包不住火,而且一定会有包公的。 下面电话,田峰,才是签写非法合同的执业经纪人,其才是真正拒绝签字合同的门店经理。可想而知,中原物业的门店经理,居然拒绝签字合同,拒绝留下联系电话,诈骗被害人签字后,自行消失,而由与合同无关的唐黎诈骗非法收据,毫无疑问这是一起诈骗案。而后此人在被害人找唐黎多次要到电话后,以共产党一党专制,因此银行霸王条例,无法确定尾款,并且日发出下面短信,以陈向霞的假澳门老公名义威胁恐吓敲诈定金双倍后,就消失了。田峰与唐黎均被中原无业炒掉了。 4、唐黎伙同付王颖偷盗满堂红系统资料,诬告被害人合一房两卖而合同诈骗,实际被害人在满堂红业务员聊天记录中日,业主“考虑出租”,连出租都是考虑,肯定没有一房两卖。 这是我拍照的满堂红系统照 5、陈向霞骗贷表,全部虚假,伪造虚假地址,身份证为幽灵户口,捏造工作,造假工龄10年,造假部门经理,捏造大专,实际初中,捏造工资1.5万元,隐瞒私生子有经济负担,造假与父母同住,捏造鸣翠谷房产为其名下房产,造假曾经在建行贷款32万元。等等,以此骗贷48万元和骗购被害人房产,还用虚假房产骗贷循环贷款和按揭贷款。多重金融诈骗。也把其对被害人合同诈骗的犯罪口供提供了,证实被害人被其捏造的资讯诈骗。 说一个案例: 一男人阳萎,无法渤大,就到法院诬告对方,拒绝履行夫妻义务,拒绝配合性交,因此影响心情导致阳萎,要求离婚并索赔。 女人辩称: 因为你有阳萎症,无法勃大并无法进入女方生殖器,导致无法性交,即便阳萎有心理方面的因素导致,但是如果男方性功能正常,哪怕对方拒绝性交,也可以强奸。世界上不是存在强奸罪?证明哪怕对方拒绝性交,只要性功能强烈,也可以达成性交,因此:(1)对方阳萎并不是女方单方面导致,更不能负全责,尤其男方性功能不强导致阳萎,本身身体疾病。(2)男方声称女方拒绝配合,事实上男方没有勃起生殖器,女方也无法配合性交,而且男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女方不配合。 男方辩称:我有证据,一个月前,你声称要离婚,拒绝配合性交。 女方:我曾经没有拒绝配合,是你捏造的,而且就算强迫我说过,可是你拒绝离婚,而且强迫性生活,只是对公安报警你强暴我。而你在我当时拒绝性交并提出离婚时,你怎么不对法院提出起诉?证明当时你是具有性能力,后来我被你强迫婚姻,无奈只好停止了反抗,可是你却身体疾病而阳萎了,却诬告我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导致你影响性能力,这是诬告。 因此另案中,名字、身份证都是虚假的未婚生子的无业流氓陈向霞同样诬告了被害人,日其私自到银行骗贷,拒绝告知被害人,却使用虚假证件,虚假收入等,在其自行把8万元定金转化为首付,很清楚银行必须支付首付才受理骗贷,其却没有钱支付余下首付37万元下,没有30%的首付款,却强行对银行骗贷,和胁迫没有收到首付足额的被害人配合其骗贷,其明确违法,而且又因为继续履行下,却拒绝支付余下首付,已经构成再次违约,但是陈向霞却反咬被害人不配合其骗贷,而私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终止无法履行。而后反而到法院虚假诉讼,庭审时却声称是被害人在其继续履约后,又自行转化定金8万元为首付下,拒绝支付足额首付款下,其无数次违法违约,最终根本违约后,却以捏造的其骗贷之前的一句话“非150万元不卖”,已经因为其继续履约下的失效,甚至没有任何证据的非法借口,而诬告敲诈被害人违约,而敲诈8万元定金双倍返还,更非法查封被害人房产,最终意图以物抵债鲸吞被害人市价250万元房产,而伙同司法公安违法裁定、违法执行,图财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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