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50元保险 在医院发医生医疗事故保险险公司能赔多少?

保监会:今年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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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网报道,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今天(1月21日)称,今年要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保监会称,此类保险体现社会责任,医院应与保险公司共同设计些针对性较强、保障金额较充足的保险产品。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医疗责任保险试点,但至今覆盖面仍然比较低。
<font color="#12年12月4日,江西乐平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处,江西乐平市公安、卫生、信访、司法、洎阳街道办、人民医院等单位联合举行了&医患纠纷应急处置演练&
中国保监会今日召开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项俊波分析保险业销售误导顽疾时表示,自己会继续将治理误导推行下去,无论是十年还是更长时间,直至消除误导行为。
医疗事故责任险是目前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在医患纠纷出现以后,患者并不直接和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接触,而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此前,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曾透露,卫生部有望推出国家版医疗事故责任险强制方案。
在去年两会上,也有政协委员提出强制推广普及&医疗责任险&的议案。
资料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医疗责任保险试点。2007年6月,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共同发布《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时至今日,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仍然比较低。据不全统计,仅有3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仍不足10%,整体呈现&叫好不叫座&的状况。
三类国外医疗责任保险模式
第一类:以美国为代表的自保型
在美国,绝大部分医院都是私立医院,执业医生基本都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美国医生年平均收入约20万美元,其中约1.5万美元用于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而风险较大的外科系统医生,投保费用可达5~l0万美元。发生医患纠纷后,调解不成再打官司,判决费用全由保险公司支付。
由于美国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额偏高,互助自保的医疗责任保险公司应运而生。相互保险公司自身是非商业化的没有股权资本的法人团体,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二为一,所有投保的医疗服务者都有权利通过决策机关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的经营结果和收益归全体成员所有。相互保险具有提供弹性保险计划、有力地控制风险、提供多功能的法律服务、低成本运作等特点。
第二类:以英、加为代表的政府投保型
英国、加拿大和我国的香港地区采用的是这种类型,他们的医疗服务属于福利性质,医院投入和支出主要是靠政府投入,政府靠税收支持医疗事业。因此医院和医生的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由政府支付,发生医疗损害赔偿,经相关的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审理判决,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
第三类:以日本为代表的团体入保型
日本医师可参加行业自治组织日本医师会。1973年,日本医师会创建了&医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一种法庭外的类似仲裁的调解机制。日本医师会作为一个团体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对已参加保险的会员医师的医疗过失负有赔偿责任。
我国医疗责任险一直未成气候
在我国,深圳在推广医疗责任险上起步较早。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保就曾开展过类似险种。1999年,人保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卫生局曾联合研发新的医责险,2004年,深圳卫生局还下发规定,积极推广医责险。总体上讲,该险种并未开展起来,据粗略统计,2011年深圳投保医责险的医疗机构占比约为1.1%。据《深圳商报》2013年8月报道,截止2013年上半年,已有20家医疗机构投保了医疗责任险,深圳市属医院大多已参保,太保财险、平安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共提供保险金额约3465万元。
深圳保监局大力支持和积极指导有条件的保险公司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对传统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进行扩展,将医疗意外和医疗差错等赔偿责任确定为保险责任,将保险责任认定从单一的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扩展至医学会鉴定、卫生局判定、法院判决或调解等多种形式,并且选派人员进驻医院帮助协调处理医疗纠纷。这一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得到了参保医疗机构的认可,并且获得了2012年深圳市金融创新奖。
医责险一直未能很好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如何建立风险共担、激励与约束机制,即如何&将医生个人谨慎执业的心理激发出来。这才是降低医疗风险、降低医患纠纷的根本。&第二,如何合理定价。特别是如何在费率厘定中建立一种克服&逆向选择&的机制。现在保险公司常碰到的情况是,&高风险的医院愿意投保,低风险的医院不愿意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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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老师说自愿的,是*********60,意外60元,不太明白意思,是不是有必要交能,与社保的60区别在那里,有没有达人妈妈指点一下呢?
(I)幸福每一天(I)
抓住青春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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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吗?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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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是住院的时候可以报销50%(指定医院或者是急诊的时候),社保的那个在门诊、急诊的时候可以报50%,住院也可以报销50%如果两个都买了,住院的时候基本上自己只要出一点自费药钱和超出的床位费就可以了。另外那个意外保险,估计是幼儿园集体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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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新出台的独生子女意外险,是不是又要交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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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意外的是住院保险的附加险,算是商业保险类的,所以幼儿园说可以不保的,如果宝宝在幼儿园或外面摔跤骨折什么的,就可以保,这个险是可以选择的。我们这个险是50元。上周家长会上老师说的。九月开学就先交两二个险,110元,门诊医保(社保卡)这个险是10月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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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意外60好像是上海今年新出的,不知道保啥,谁知道细则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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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少儿基金60,社保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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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的那个是不是原来在地段医院买的60的,入园体检是儿保的说以后在幼儿园交,社保的60就是医保卡的对吗
努力做个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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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交的110元,60是*********住院基金,50是意外保险。 60的医保卡什么时候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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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医保60(就是以前的大病),儿童住院基金60,独生子女保险60,一年180,是上海市的儿童的福利。幼儿园交的很可能和街道交的是有重复的,要问清楚的。另外,从幼儿园开始注册后,可以享受学平险,就是意外啊,什么的,保费低,赔付高,比一般商业保险好。幼儿园前商业保险还是需要的,请各位家长各抒己见,我也是刚研究好,烦啊,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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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交了3个60,我还没搞懂交的什么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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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一个是针对独生子女的保险60元,生病或发生什么意外有理赔;一个是社保的60元,看门急诊直接报销50%;还有一个是*********的60元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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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是幼儿园统一的,*********60,意外60,社办60。都交了,社保的和*********的都是很有必要的,即便幼儿园不统一,我们自己也要去的。不过最近街道又出了个独生子女60,没搞清和意外的那个60有什么区别,所以没交。有知道的能告诉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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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感觉医保的60元是最有价值的!每次去医院都要用到而*********的60元住院基金,我们都交了三四年了,因为没有住过院,所以从没享受过什么,当然也不想去享受,权当献爱心了我们幼儿园是交了50元的意外险另外的独生子女保险60元,据说和上面的不重复,还没去买,也不知道有没有必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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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思扬妈
我们是少儿基金60,社保60
我们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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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交了09年度的60块社保费了吗?我家幼儿园怎么还没通知我们交的?
空而不空,不空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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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楼TONGTONG妈咪
大家都交了09年度的60块社保费了吗?我家幼儿园怎么还没通知我们交的?
我们是昨天刚收到通知要交09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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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意外险还保住院的,不错的费率蛮低的,比一般商业险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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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是谁通知你们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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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楼ice_hb66
楼上的,是谁通知你们缴费的?
是幼儿通知缴费的,开学交了2个一个是住院基金和意外团体险,万一住院自己就不负担什么了,意外门诊是100%报销的.还有一个社保的60也应该交到幼儿园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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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为了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卫生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一种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在医患纠纷出现以后,患者并不直接和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接触,而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日召开“2014年全国工作会议”中强调2014年要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形成背景
从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医疗责任保险试点。2007年,保监会等多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中国医疗责任保险提供了政策支持。[1]
时至2014年,中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仍然比较低。据不完全统计,仅有3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覆盖率不足10%。中国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行政调处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为了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卫生部又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在医患纠纷出现以后,患者并不直接和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接触,而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2]
但实践中,医学会组织抽取的鉴定专家常来源于医疗机构的医生,因此患者对医疗事故鉴定普遍不信任,经常要求直接进行司法鉴定,医患双方难以达成共识,导致迟迟不能进入实质鉴定程序。[3]
日召开“2014年全国工作会议”,中国保监会主席称,2014年要推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4]
中国国保费规模已排在全球排名第四位,保险公司总资产8.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7%。[1]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法律依据
根据《》第55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未尽到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出台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医疗事故由医学会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由司法鉴定机构组织法医和其他医务人员进行鉴定。
而《侵权责任法》施行后,虽然调整范围涵盖了前述的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但对鉴定机构的选择未作明确区分。根据《上海法院关于委托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时,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应由法院依职权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3]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保险内容
被保险人须具医务人员执业资格。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
保监会:今年推行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
每次事故赔偿金额和累计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单所注明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对患者人身损害,及时采取诊疗措施所支付必要的合理费用;发生医疗事故后并在仲裁或诉讼前,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因医疗事故支付的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4]
已经开发出医疗责任险的某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介绍,投保医疗责任险的保险人必须是正式在编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保单所注明的保险期限、追溯期以及承保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医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人将依据《》,对于确认构成医疗事故的,负责对下列各项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销售情况
从事保险工作多年的田橙女士介绍,医疗责任险早在2004年左右就已经出现了,“一直卖得不好,沈阳地区真正做这类保险的好像只有一两家公司,我们公司目前还没有开发这类产品。”
医疗责任险在国际上很流行,能够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相当于职业保险的一种,但在国内的销售并不很好。
“医疗责任保险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被公众普遍接受。”田橙把这归结为中国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的状态,需要有政府层面来推动。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各方评价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中立观点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就像车辆上路必须投保交强险一样,今后医生从事医疗工作也要投保“医强险”了。(网易评价)[4]
保监会称,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体现社会责任,医院应与保险公司共同设计些针对性较强、保障金额较充足的保险产品。[5]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表示,不管采取哪种形式,只要能实现它的目的、宗旨和意义,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可以。允许和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和尝试设立医疗事故责任险。随着中国医改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医师多点执业的进一步推广,设立医疗事故责任险势在必行;另外,医疗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为医生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是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2]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支持观点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的一位李医生表示,在2009年前后该院的医生普遍都投保了医疗事故责任险,但不是医院强制的,是医生自愿投保,大部分医生都会购买,但护士购买的不是很多。医生的保费是每年400多元,护士的保费是200多元。这个保险对医生来说是有好处的。截至2014年,大的医院里医疗纠纷不可避免,因为有些时候不是医生过失,但有患者对治疗效果不认同就会产生纠纷。有了,通过保险公司直接理赔,对医患双方来说都有利。[4]
支持派表示这是双赢举措。医患双方接受调解,能及时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这种保险对医院或医生也是一种保护,有助于减少医患纠纷,减轻医院和医生的职业风险。[6]
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市中医院党委书记虞鹤鸣表示:医疗纠纷处理有3条途径,分别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但这3种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均有种种困难。新规的出现,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对医患而言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对医院或医生也是一种保护,有助于减少医患纠纷,减轻医院和医生的职业风险。[6]
省政协委员、中大医院胸心外科医生表示:支持强制险,但费用方面政府也应支持。医院里的许多医生都没有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究其原因,是政府不出钱,医院不买单,医生个人购买,负担过重。政府应该给予财政支持,或者与医院共同承担,而不应该让医生个人买单。[6]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反对观点
一家医院的医务科负责人称,医疗事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而且对于医院来说能用上的机会不多。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患者损失由医院承担。[4]
反对派表示保险公司第一年赔偿多,会要求第二年交更多的保费。以至于后来,医院交的保险费,比赔偿给患者的额度还要高。而且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的第一反应还是找医院。[6]
省人大代表、南京市胸科医院副院长表示: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由医院买单参保,保险公司赔付,同时获得一定收益。根据规定,当发生医疗事故,只有医院或医生存在过错这个前提时,由医疗责任险来赔偿受害人。可后来政府为了减少医疗纠纷,要求即便医方没有过错、但出现意外伤害情况,也要赔偿。如此,保险公司这一年赔偿的越来越多,它就要求医院或医生第二年缴纳更多的保险费,以保证盈利。到后来出现一种结果,即我们医院缴纳的保险费,比赔偿给患者的额度还要高,这完全颠倒过来了,责、权、利不统一,呈现一种“叫好不叫座”的状况。[7]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实施意义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实施,医生在投保之后,所有的医疗纠纷责任都交给保险公司来处理,医生、医院可以避免与患者、患者家属的冲突,“100起医疗纠纷中,保险公司可以调解成功90起”。
当医生投保了医疗纠纷责任保险之后,将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医疗纠纷进行判断,依法对患者进行相关的赔偿。医生免去了面对医疗纠纷的压力,可以更加专注于医疗,也有了更大的可能多点执业。患者也不必与医院、医生就医疗问题争执,保险公司会拿出相应的补偿方案。[8]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国外做法
强制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纠纷在美国也并不少见,但具体到索赔时,医生和患者之间并无直接的利益关系,因为负责赔付的是保险公司。除佛罗里达州允许医生提供其他方式证明赔付能力外,美国几乎所有州法律都强制要求执业医生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既是转移医生的风险,也是保证患者利益受损时能通过有效途径得到赔偿。不仅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普遍采取强制投保措施。当发生纠纷时,为了及时理清责任,保险公司会聘请法律、医疗等专业人员介入调查,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诉讼外解决纷争的作用。[9]
专业的保险公司
美国的专业医疗责任保险公司为不同种类的医疗服务人员提供种类繁多的险种,包括医疗服务志愿者和护工等,医科实习生、实习护士也有相应的实习期责任险,针对医院同样有医疗机构责任险,赔付范围包括患者之间造成的伤害。作为商业保险盈利趋向的弥补,医生群体还有自发成立的互助性医疗责任险,属非盈利性质,主要靠保费和基金运营。不过按照美国医疗委员会的分类,由于中医属于替代医学,即“非常规医学”,中医并不属于医疗执业行为。[9]
政府出面平息纷争
保险公司承担的高额赔付也会反馈到医生的保费上,美国医生每年也要负担不菲的医疗保费,根据不同科室的风险,还有保险赔付上限的区别,比如100万还是300万,每年保费在数千到数十万美元不等。而70年代至今,美国历史上曾出现三次医疗责任险危机,都是因为诉讼激增导致保险公司入不敷出,结果要么医生保费被抬高,要么公司退出医疗责任险市场。2003年,美国西弗吉尼亚等多个州的医生走上街头抗议保费不合理翻倍增长,尤其以外科和产科涨幅最高,最终使得政府出面平息纷争。[9]
限制医疗损害赔付上限
每次医疗责任险危机都会促使当地政府出台政策进行改革。早在1975年,加利福利亚州就立法将精神损害的赔偿额度限定在25万美元,并允许保险公司采用分期支付等方式分减负担。此后不断有其他州加入此行列,2003 年,为了使医务人员免于高额的赔偿金和保险费,以保证正常执业,美国众议院也通过了一项依据加州《医疗损害赔偿改革法》制定的法案,将一般医疗损害赔偿上限定为25万美元,2006年,一向赔付代价高昂的德克萨斯州甚至将人身赔付上限也限定在180万。同时为了缩减司法诉讼数量,法案承认仲裁解决医疗纠纷的效力,鼓励由退休的法官和律师组成仲裁委员会指导医患双方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仲裁也因此成为解决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途径。[9]
采用无过错赔付原则
司法途径通常耗时很长,为了平衡患者的损失,美国开始尝试向北欧国家学习采取无过错赔偿原则,即当患者声称发生损害时,由指定的审查委员会决定赔付数额,但并不界定损害是否由医生造成。这种赔偿金通常来源国家赔偿基金,既包括税收也包括医院的保费。针对保费不断上涨的情况,法国、美国等国家也开始尝试使用这种方式,但赔偿具有排他性,即选择无过错赔偿,就代表患者放弃民事诉讼的手段。[9]
.新浪河南&#91;引用日期&#93;
.中国政协新闻网&#91;引用日期&#93;
.上海商报&#91;引用日期&#93;
.网易新闻&#91;引用日期&#93;
.中国网&#91;引用日期&#93;
.宁夏新闻网&#91;引用日期&#93;
.深圳新闻网&#91;引用日期&#93;
.新浪财经&#91;引用日期&#93;
.网易&#91;引用日期&#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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