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流程问题

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律师: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上海搜狐焦点
热门城市:
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律师: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律师: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多年前去世,母亲最近刚过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报名成功,资料已提交审核
扫码关注 “焦点生活服务圈” 微信公众号
及时了解最新的楼盘动态
更多资讯,欢迎关注
搜狐焦点上海
在这里,读懂上海楼市
让卖房更有料!
点击加载更多
没有更多内容了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关注民生、关注社区、关注城建,为您提供浦东热销楼盘资讯,以优质的水准为广大网友提供最专业的的服务!
海市盛楼,地产圈无厘头的豪宅点评,坚持对豪宅无厘头分析和判断。
这是一个聚焦于嘉定的生活指南。我们以楼市为切入点,为大家带来最新最全面的楼市资讯,政策解读,和亲身实测的楼盘百科。
覆盖青浦等沪西区域,重点关注上海地铁17号线周边区域,以楼市为切入点,为大家提供最新最及时的青浦住房、生活、娱乐资讯,新政解读和楼盘探秘。让我们窝在青浦,乐在青浦。
为每位用户提供最有效率、最有价值的楼市资讯,是用户贴心、智能、移动的楼市小秘书。
28000元/平米
310万元/套
38000元/平米
8500元/平米
开放平台
广告服务
市场合作
帮助中心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最新资讯与楼盘动态
电子邮箱:focuskf@vip.sohu.com
爱家热线:400-099-0099
每日09:00至18:00点
Copyright (C) 2018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房产继承纠纷
【导读】现在由于老人去世后,把房产分给子女,造成继承纠纷的问题出现的情况有许多。但是好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样就很容易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那么下面就来说说父亲去世房产继承纠纷?我们又该如何做呢?...
现在由于老人去世后,把房产分给子女,造成继承纠纷的问题出现的情况有许多。但是好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样就很容易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那么下面就来说说父亲去世房产继承纠纷?我们又该如何做呢?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纠纷:一、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在他成年的时候,他和他的父亲和继母住在一起。在普通的生活中,有五个平房。他的父亲病了,他所有的房子都归他所有。房子应该由张和他的父亲和继母分享。他的父亲去世了,只有张继承了父亲的财产份额,张的继母不仅属于这栋楼的共同所有人,而且还继承了张付的财产,而张的后妈没有劳动能力也应该得到更大的份额。《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遗产应当首先分为家庭财产和家庭财产。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纠纷:二、继承公屋租赁。李住在公共住房部门很多年了。住房改革后,他没有买房子。《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承租权不是所有权,继承人不能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纠纷:三、继承遗产,在继承前不是继承人的遗产。刘某丧偶,后来结了婚,刘以书面形式把自己的房子给了张,并在房屋登记部门的死亡之前办理了住房转移手续。刘的孩子们被要求继承。 房产继承纠纷如何解决?遗产继承往往是纠纷的领域,继承人在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可以提出诉讼。本文介绍了您,并介绍了如何处理纠纷解决后的转移问题,以避免在纠纷解决后不知道如何处理的问题。 房产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转让给继承人是转让财产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移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不是直接反映货物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发生。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纠纷: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比如继子女、同居者等继承问题,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
房产买卖纠纷解决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举证和执行等多方面的事情,为了房产交易能够顺利进行,还是预防为主。房产纠纷中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事情,解决时还是要讲究一定的办法,毕竟都是亲人,伤及感情总是不好的。房产继承纠纷的解决办法房产继承纠纷上升到法院程序的时候,法院一般都会让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过程中双方都要保持冷静的情绪,一点点协商问题处理的办法,必要的时候双方可以各自退让一步,经过律师的见证,就协商的结果签订相关的协议之后,就可以完美的解决这样的纠纷了。在调解不果的时候,双方就要到法庭上解决问题了,在法庭上解决问题,举证是比较重要的,虽然有律师的金嘴银牙,但是没有切实的证据官司还是没有必胜的把握的,关于如何举证、举证什么比较有力,这就要看所请律师的高见了。执行的时候,法院会给予有一定帮助作用的辅助文件,另一方有所为难的时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决。房产买卖纠纷预防1、看房的时候,一般二手房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的,也就是相关的费用结算问题算是麻烦的。但是一手房看房的时候,需要对房屋的质量以及面积都要仔细检查,有问题现场发现现场解决是比较明智的,一旦拖延下去,日后有纠纷的时候就难以解决清楚了。2、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相关的条款要明细到具体的一砖一瓦上,文字里面存在的漏洞要审查好,以后纠纷难以解决的时候,律师一般都会在合同内的文字使用上做文章。3、交房日期在合同内都是有时间底线的,超出时间之后,不要听信开发商或是出售房屋的一方的单方面原因解释,要了解好房屋没有按时交房的具体原因,有的房屋延迟交房,可能是建设房屋的资金链有问题或是不符合标准,多少都存在一定不合格的问题,根据问题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退房。4、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相关的费用一般都是有缴纳的明细表的,政府部分也是可以查询到的,代办房产证或是自己办房产证的时候,避免费用多交或是重复缴纳。房产买卖纠纷避免是比较重要的,因为纠纷解决过程不仅劳心又劳力。房产继承纠纷解决办法多数要靠有力的举证才能解决清楚。您了解了吗?
房屋,对于大多人来说,需要花费大半生的积蓄,也是人死后的主要遗产之一。近年来在继承案件中,是以房地产继承纠纷为多,要占继承案件的百分之八十,并且有只增不减的趋势。纠纷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人们在房地产继承中有了以下一些错误认识。一、认为继子女与养子女 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二、认为同居多年 即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民政部日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条例发布后以夫妻名义同居即有夫妻身份予以了否定。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死亡一方尽了较多义务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产生的权利。三、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上述遗留的房产应为田添的个人财产,且无论他们共同使用多久,其财产的性质都不会改变。四、认为婚后买房, 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 即谁的个人财产。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以及当事人能举证证明为个人的以外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五、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按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六、认为登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产, 一人死亡,不必过户登记也属生存一方。我国物权法第九条、第十四条、城市房地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二人共有房屋,包括夫妻共有,变为一人必须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写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人死亡,生存的一方必须通过继承、过户手续才能登记为一人。七、把多人共有的房屋当作一个人的遗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这样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张昌不分个人财产、家庭共同财产,把家庭共有财产当作其父个人财产予以继承,无疑是对财产权利的侵犯。八、把对共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权。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对承租房屋只有承租权没有权,承租权是使用权不是权,承租人不能将承租房屋当遗产继承。不论承租时间多久,都不能因此改变承租房屋的权属。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继承指的是依照法律程序将被继承人遗留房屋产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行为。近年来由于房产价值高,房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全部的房产都可以继承么?所谓的第几继承人又是如何判断的呢?一、全部的房产都可以继承么?很多父母会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子女,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父母健在将房产赠与子女叫做生前赠与,不能叫继承。另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是需要分割之后才能进行遗产继承。而一切非法的财产都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二、如何判断第几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的顺序继承: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三、房屋继承需要的步骤首先: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第二步: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一般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第三步、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四步、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说明: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16000元/㎡
10000元/㎡
13000元/㎡
11800元/㎡
<option value="以下
<option value="-7000
<option value="-8000
<option value="-10000
<option value="-12000
<option value="以上
阅读并同意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父母去世后,房子留给了我,请问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父母去世后,房子留给了我,请问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山东-泰安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13347 次
点赞人数:66 人
一、房产继承程序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所需费用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地区:山东-泰安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2337 次
点赞人数:12 人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  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地区:山东-泰安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3501 次
点赞人数:5 人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  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1.房产继承时如何申请产权转移登记?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2.分割房屋遗产,采取何种方式为宜?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 律师: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理论上都可以分到部分房产……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Copyright (C) 2018 每日经济新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
北京: 010-, 上海: 021-, 广州: 020-, 深圳: 9, 成都: 028-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父亲去世母亲继承房产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