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厅级省管干部还需要2017干部个人财产申报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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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声音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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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该不该有“财产隐私”
4位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官员财产公示应注重顶层设计出台专门立法
&&&&“在横琴新区,处级以上干部需要申报房子、车子。”12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公务员胡女士告诉记者,珠海市横琴新区此项工作已启动半年,珠海市其他区未启动。&&&&&12月9日,广东省试行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名单诞生:珠海市横琴新区、广州市南沙新区、韶关市始兴县。12月2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叶青、刘玲、张兆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官员财产公示应注重顶层设计,及早出台专门立法。&&&&公示财产主体:可否从“新提拔、新后备”开始&&&&今年7月以来,横琴新区处级领导干部要申报个人财产,处级以上干部(不包括厅级干部)的家庭财产在内部公示。在韶关市始兴县,官员财产申报也已悄然开展半年多,申报主体为科级领导干部。广州市南沙新区试点尚未全面展开。&&&&&“珠海市横琴新区领导干部职级相对高些,选择处级以上官员申报是合适的;韶关市始兴县是比较贫困的地方,副科级以上便涵盖了当地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合适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基层副处级以上的干部不多,建议其他地方如推行官员财产公示,还是像始兴县一样,向下扩展到科级干部。”曾在2009年呼吁出台“反腐败法”的全国人大代表刘玲告诉记者,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各单位纪委均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财产申报登记表,但反腐成效并不明显。&&&&&据悉,官员财产的“申报、公示、监督、问责”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题中应有之义。日前,有学者提出,财产公示可以从“两新”(新提拔、新后备)干部开始。&&&&&叶青赞成这种“新人新办法”:“刚工作的大学生没有什么财产,还不需要申报;‘动干部’(提拔为科级以上干部)的时候,应要求其进行财产公示,如拒绝公示,可视作弃权。”&&&&&刘玲不赞同这种观点,她认为,公示主体应为“全体申报人员”。连续7年建议尽快推出中国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则认为,“官员的近亲属”也应该纳入申报主体范畴;试点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择“最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高危岗位”开始,按年增加试点领域或岗位,最后将“所有公务员”全部纳入。&&&&公示财产范围:家庭财产“别留死角”&&&&12月19日,浙江省慈溪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印发《2012年度慈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表》,要求该市全体市管干部和国企负责人公示其家庭财产——房产、车辆、股票、证券期货等。&&&&&作为2009年便已开始推行“廉情公示制度”的地区,慈溪的试验一直引人关注。和横琴公示“房子、车子”,始兴县公布部门负责人工资(该县官员财产公示尚未启动,这是传统做法)等情况相比,慈溪要求公示的“家庭财产”内涵更丰富。&&&&&其实,官员申报“家庭财产”,在各级党政机关早已是通行做法。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初步确立该制度。2001年,中纪委、中组部颁布《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范畴。&&&&&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下称《规定》),充实了申报财产内容——本人收入、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情况、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和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等。&&&&&“《规定》中列举的是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重大财产。对字画、古玩,继承的遗产等其他一些财产没有列举。建议在推行官员财产公示时能更进一步,别留死角,将官员的全部财产全面进行公示。”韩德云说。&&&&&刘玲对《规定》中所列举的申报财产内容表示满意。她认为,如果官员子女已经在其他国家工作生活,就不应再要求其公示财产,如有人怀疑其财产中含有官员转移的资产,可以向纪委、司法机关举报。&&&&&“官员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的财产均应公示,不应有‘共同生活’的前提限制。”在叶青看来,很多官员子女生活在另一个城市或海外,官员财产便随之转移。如果官员子女在海外,其财产固然需申报,其所在地、职业、大致财产量也需要作进一步详细说明。&&&&“既要申报公示官员投资情况,也要公示其获益情况。”叶青还提出,对官员投资的有价证券市值、分红比例等也要公示。他也坦承,对官员的父母、兄弟姐妹的财产进行公示,目前还很难操作,“但如果将来全国普遍征收房产税、遗产税,便相当于全民都进行财产登记,这个问题也会迎刃而解”。&&&&&韩德云提醒说,“财产公示是一个动态的监督制度,不是一次性的记录、审查。所以,随着官员财产的变化,其财产公示记录是可以改变的。若干年后,比如字画转赠他人了,申报公示即可,如果有人怀疑可以自行查证。”&&&&&向社会公开:公务员应否有“财产隐私”&&&&&据了解,珠海市横琴新区半年来试行的官员财产公示,采取的是“内部公示制度”,即相关干部个人财产情况通过内部网络,向横琴新区全体干部职工公示。一位横琴新区干部向媒体表示,内部公示已近半年,没觉得有什么变化,大家都很平静。&&&&&官员财产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公示?这是此次试点的关键,也是代表们特别关注的。在韩德云看来,“受理申报后不向社会公开”,是导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始终未能发挥较大作用的最重要原因。他建议官员财产申报后应向全社会公开,要赋予社会公众具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叶青持相似观点:“公众如果看不到公示结果,便无法相信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官员财产最好在网络上全面公开,允许普通公众查阅、核实,不宜只在单位内部、向纪委等公开。”&&&&&“公示财产范围,不应该是全体公众。”刘玲认为,公务员财产应主要向有权机构(纪委、监察部门或者其他专门机构)申报、公示。官员财产公示目的是防止腐败,如果监督机构发现官员财产超出其合法收入,应责令说明情况或跟踪调查。&&&&&刘玲担心,官员将财产向公众公示后,不仅隐私权可能被侵犯,而且其合法财产可能被犯罪分子“盯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这就如同个人银行存款,其他公民无权查看,银行除了在接到司法机关、纪委调查令的时候可以提供外,也应予以保密。”刘玲向记者表示。&&&&&“这涉及到对公务员工作性质的认识。当公务员不是为了获得更多财富,而是要为纳税人更好地服务。与一般公民不同,官员在财产隐私方面理应享有相对更少的权利。他提拔的时候,老百姓有权知道他的财产状况。”叶青说。&&&&&韩德云也认为:“权力越大的人隐私权越小,这是对公众和社会一种负责任的体现。公务员一旦选择从事公职,财产便绝对不是其隐私权的一部分。”&&&&&“如果试点效果好,条件成熟的话,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官员财产申报情况。”张兆安认为,向社会公开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立法进程:中纪委已着手起草“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建议稿&&&&&12月4日,广东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接受媒体采访透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2014年前,该省将完成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试点,然后逐步推开。今年7月,珠海市在《珠海市改革创新研究报告》中提出,推进珠海“制度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可在横琴新区进行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试点。&&&&&可以看出,对官员财产公示的范围、形式、程序和法律责任等,目前广东省的试点工作并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全国性的规范可以遵照执行。而这一点,是韩德云一直特别看重的。&&&&&“如果不注重顶层设计,不从国家层面或者中央层面确立统一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框架,这次试点也会与之前的诸多试点一样,不会取得太大进展。”韩德云担忧地表示,最近几年我国部分地区推行的试点探索,虽然改革精神可贵,但总体而言,因其存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程序混乱、规定简陋、执行缺乏透明度等缺陷,导致推动者难以实现本意。&&&&&韩德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早日出台“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在此之前,中央其他机构可以适当方式先出台相应规定。叶青也建议及早出台“公务员财产公开法”,之前国务院可以先制定“公务员财产公开条例”。&&&&&刘玲期待出台专门的“反腐败法”,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来具体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张兆安建议中央制定一个官员财产公示整体设计方案,地方从政策上作出探索,“两头一起用力”,最终实现刚性的法律法规出台。&&&&&今年7月,中纪委答复韩德云《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法&纳入下届人大立法规划的建议》时表示,今年有关部门已抓紧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国家立法进行研究论证工作:继续关注国内部分地方实行申报的经验做法;收集了国(境)内外关于申报制度的材料,对相关制度设计进行分析论证;组织有关部门就健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和信息统计体系进行研究论证;结合我国实际,对申报制度进行研究论证,着手起草建议稿,并加快了起草进程。&&&&&中纪委回复表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调研论证后予以借鉴、吸收,总结现有法规制度实施情况,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要实打实的
江苏省淮安市日前抽查核实了市委新提拔的30名县处级干部的财产申报公示情况,发现有5人存在申报不实的问题。淮安市纪委根据情节轻重和相关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3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防治官员贪污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保障。让党员干部将财产进行申报,并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一个想法观念的落实,都需要一个有操作性的具体制度支撑,否则再美好的想法也只是空中楼阁。
打造阳光政府,反对贪污腐败,是所有公务员的责任,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是适应时代发展的一个利国利民的举措。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其中不少人都是从隐瞒个人事项这类违规违纪行为开始,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既有领导干部在申报个人事项时&搞小动作&,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的隐隐藏藏;也有的私自出国不向组织报备,一到节假日就&玩失踪&;甚至还有的篡改档案,在被组织发现&猫腻&后抗拒调查。如此这般对党藏着掖着,将会使一大批握有重要权力的干部游离于制度监督之外。试想,如果党的领导干部尚且不懂规矩、不守纪律,如何以上率下、带好队伍?如果纪律和规矩不能发挥应有效力,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何谈起?对《关于在我市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任职前财产申报公示的建议》第...
文章摘要:作为干部监督管理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我市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任职前财产申报公示还缺乏一定的条件.一是在法律、政策层面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目前,在国家层面,针对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公示等,尚未出台统一的意见、措……
致公党攀枝花市委:感谢你们对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任职前财产申报公示的建议》(政协第八届攀枝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建议目前,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等方面,我市作了一些积极努力和探索.制定出台了《关于新提拔市管领导干部任职承诺的实施细则》和《领导干部任职承诺书》,对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任前承诺制.今年5月召开了新提拔市管干部任职承诺启动会,组织2013年6月以来新提任的60余名市管干部现场签订了《任职承诺书》.在市管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结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探索建立了《拟新提拔人选考察对象信息采集表》,要求拟提拔人选从本人家庭状况、本人海外学习及工作经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填报,作为干部监督管理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我市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任职前财产申报公示还缺乏一定的条件.一是在法律、政策层面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目前,在国家层面,针对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公示等,尚未出台统一的意见、措施;在法律制度层面,没有相应依据和支撑;在具体操作层面,虽然目前有许多地区进行了试点,但成效不明显,缺乏可参考的经验做法.2011年6月,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在中央外宣办举办的纪念建党9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对于财产申报制度,我国欠缺两个方面的硬性条件,一是社会的诚信体系,二是信息统计体系,没有这两个体系的建立,这项制度实行起来是比较难的.2014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现在推开领导干部财产公示还不具备条件,但要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和抽查核实工作.二是今年以来中央和省上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抽查、核实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3月,中组部举办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培训班,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副局长伍鸿亮在会上明确要求:从今年开始,各地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抽查、核实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统一要求跟进,不搞&自选动作&,不创新.三是干部监督力量配备薄弱.从干监工作的趋势看,干部监督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干部监督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格.但目前我市干部监督力量配备薄弱,人员严重不足,超负荷运转严重,实行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缺乏必要的人员力量.二、关于&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查核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的建议目前,我市已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制定了《攀枝花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201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拟于9月底结束,重点抽查核实工作将于10月启动,年内完成.同时,我市也不断加大报告核查结果运用力度和违规惩戒力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积极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工作.2010年,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下发后,我市组织市管干部对个人婚姻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等14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填报,做到了应报告尽报告.截止今年,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4年,今年共有1038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做到了应报告尽报告.二是有序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工作.今年1月,中央下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要求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我市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录入汇总及抽查核实工作方案》,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并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的形式,对市管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随机抽查共确定了32人;重点抽查人员名单正在确定.三是加强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将抽查核实的结果作为干部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现有明显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三、关于&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办法&的建议今年以来,我市扎实开展了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工作工作人员的摸底排查和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有关要求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今年,中央对做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连续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均及时在常委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第一时间下发《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切实抓好摸底排查工作.组织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分级分类开展配偶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经历时一个半月,对全市市厅级干部、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配偶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核实.目前,我市现在职的厅级、县处级、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均没有配偶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中有一名同志属于此类情况,但不需要进行岗位调整.三是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信息公开和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制度.制定出台了《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实行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出国往返时间及路线、出访国家(地区)、考察内容及成果、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公示,严格落实因公出国信息公开制度.在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方面,制定出台了《攀枝花市市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备案审批制度.总的来说,近年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求越来越严、措施越来越强、力度越来越大,实行领导干部财产等有关事项的申报公示也是大势所趋,但需要一个逐步探索、完善、推广的过程.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为契机,扎实做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的组织填报等基础工作,积极做好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申报公示的准备工作,在条件成熟时,适时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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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法制晚报
作者:王选辉
  近日,陕西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以及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多项内容。据了解,陕西是全国首个要求新提拔官员进行财产申报的省级地区。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目前,全国至少有11个地区公布了对新上任的官员需要申报财产进行了规定。有些地区对于官员不按规定申报明确表示将不予提拔,如申报不实的将被撤职或按照情形给予处理。
  新提拔官员需2日内申报财产
  据陕西当地媒体昨天报道,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等;以及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多项内容。这些是在该省印发的《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中提出的。
  据了解,在干部考察期间,由干部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填写《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考察对象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的2日之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
  申报对象范围为,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申报内容为,申报本人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同时,要求对申报工作必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并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
  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将根据情况被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重新申报。
  多地规定新提拔官员报备财产
  事实上,从全国范围看,提拔官员财产申报的地区已不少。《法制晚报》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发现至少有11个地区已经对新上任的官员需要申报财产进行了规定。
  以执政党的党内规章、党纪或政纪等规范官员个人财产申报,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该制度正式确立。
  2009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部级和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进行集中调整。为了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加强任前监督,中组部于日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明确要推行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制度。
  在此背景下,从2009年开始,湖南浏阳、浙江慈溪、宁夏银川等多个地区先后实施了新任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都曾引发舆论关注,一度被外界称之为制度破冰或地方探索样本。
  回顾梳理以往官员财产申报地区,陕西是全国首个要求新提拔官员进行财产申报的省级地区。
  9地从乡科级干部开始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对于领导干部需要申报的财产内容都有明细规定。安徽庐江列出申报的8类财产内容:包括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属的房产、地产(含车位);机动车;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企业、从事个体工商户的情况,5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等方面财产。
  除此之外,有的还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要求。比如此次陕西省规定,新提拔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宁夏银川规定,拟提拔的领导干部需申报本人、配偶、已婚子女的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购买和建造营业房情况;个人购买私车情况;个人家庭存款情况等。
  在被申报对象方面,查询到的11个地区的规定中,仅有陕西省和宁夏银川市规定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其余9地区的规定中,都是乡科级干部。
  各地新提拔官员财产申报规定
  凡列入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者,在考察预告期内须如实填写《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申报家庭财产、投资收益、年度个人收入、年度家庭收入等内容,拒绝申报者视作放弃提拔
  2009年7月
  浙江平湖
  选拔正科级以上干部,需申报本人家庭成员及从业情况、房产、机动车辆、投资入股情况,配偶、子女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和留学求学等14项内容,如申报不实将被撤职
  2009年8月
  重庆江北区
  拟提拔的干部必须报告自己个人及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
  2009年9月
  湖南衡阳
  要求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内容包括:本人、配偶、已婚子女的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购买和建造营业房情况;个人购买私车情况;个人家庭存款情况;房屋出租出售、领办创办企业、产业服务等劳务所得;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共同生活)子女名下投资入股、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企业收入,本人认为需要申报和说明的其他财产或收入情况等
  2010年1月
  宁夏银川
  要求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在任职后的一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财产申报。申报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的收入、房产和私家车拥有情况,以及出国(境)求学(定居)、经商办企业、入股投资和婚丧操办等12项内容
  2010年4月
  江西黎川
  该县拟提拔的县管领导干部须在任前公示时公布详细家庭财产情况。对于无故拖延申报、瞒报、漏报、不报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廉政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2010年4月
  浙江岱山
  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填写《个人财产申报表》,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包括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属的国内外动产、不动产。包括房地产、车辆、现金及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投资、债权债务以及申报人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财产
  2011年4月
  台州临海
  对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将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及家庭有关情况,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名下的收入、房产、私家车等拥有情况全部纳入公示范围
  2011年5月
  安徽青阳
  申报内容: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属的房产、地产(含车位);机动车;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企业、从事个体工商户的情况;有价证券(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及其他投资性资产;5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债券;债务及其他非工资性收入;需要申报的其他财产
  2011年8月
  安徽庐江
  淮安市、县两级拟提拔乡(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公示内容记入干部廉政信用档案,不申报或隐瞒重大财产的拟任干部将被取消任职资格
  2012年7月
  江苏淮安
  注: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分析 基层干部是储备力量 所以先从其入手
  北京大学廉政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接受采访说,我国乡科级干部的数量比较庞大,是我们未来处级、厅级干部的主要储备力量,再加上乡科级干部队伍进行财产申报阻力相对较小,所以不少地方都会选择从基层的乡科级开始。
  李成言认为,“新官新政策、老官老办法”的设想,需要设定一个具体的时间段,要求在这期间内的所有“新官”都必须进行财产申报;这之后,不管“新官”还是“老官”都必须进行财产申报。
  李成言分析说,根据我国现行的干部升迁特点,三年是一个小周期,五年是一个大周期,通过这个周期可以保证所有的在任官员都进财产申报。这样,通过渐进的方式实现财产申报制的全面实施。
  李成言举例说:一个干部要从副处升为正处,他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否则,不管他当前的年龄有多大、岗位是什么,他在这期间内将不能得到升迁,只能仍是副处级。这之后,若他仍不进行财产申报,则将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李成言认为,这个设想与单纯地要求“新官”进行财产申报的想法是不同的。“新官”申报只是一个过程,“老官”的行为仍受现行反腐败体制监管。未来阶段,所有官员都须进行申报,否则视为自动退出公职或由组织予以开除。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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