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开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文件
1、 用户用电申请书,企业申请用电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用电审核汇签单,确定供电方案,用户委托设计、委托施工;
3、 施工图纸审核,用户需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其他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4、 对施工施工企业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建筑业资质证书》的原件进行核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该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或施工工长的工长证及其复印件留存备案,该施工企业所属施工人员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安全考试合格证,及其复印件留存备案。留存以上复印件备查;
6、 开工报告单(由有承装资质的施工企业填写);
7、 购电单据、用电可靠性保证金;
8、 办理施工认手续后方可施工进入现场;
9、 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工程竣工图及说明、工程施工内业资料、竣工报告单;
10、 投入运行使用所必备的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11、 用电集抄器安装情况(由大厅、供电所确认);
12、 签定产权协议书、供用电合同;
13、 出具验收报告,验收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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