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申请保障性住房,一定要填写共同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填写吗

深圳安居房怎么申请?这些攻略一定要收藏好
还在为房子担忧?
做梦都想住上自己的房子?
像《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一样
在新房尚未干的墙壁上用手掌结结实实打一个印子、
这是我的家~!
现在,这种好消息要来啦
快跟随小编一起看过来???
近期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中提到,深圳“十三五”期间,力争供应保障房35万套,与“十二五”期间的新建商品住房总量相当。
安居型商品房是啥?
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根据规划文件,预期未来5年可以满足户籍家庭5万套购买安居房的需求哦。
申请轮候条件是啥?
婚姻及年龄
需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单身狗就没可能了吗?
别担心,还有机会~!!
1、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2、如果单身的你属于《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户籍及共同申请人界定
你作为申请人,必须得有深圳户籍,共同申请人也得有深圳户籍。
不过,无深圳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
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作为申请人,你的深圳社保得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含补缴,迁移)。
你是规定“人才”的话,社保年限放宽至3年以上。
不过,家庭里不幸存在残疾情形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就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但必须缴过社保。
你和共同申请人:
①在深圳内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民房、违建住房。或自有用地、宅基地;
②在深圳没有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③5年内未在深圳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④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以上时间节点是怎么算的?
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住房转让年限、离婚分割住房年限以及超生行为接受处理年限的时间计算节点,为网上完成填报轮候申请信息之日当日。(具体时间点以官方认定时间为准。)
怎么申请轮候?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http://bzflh.szjs.gov.cn),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住房轮候。
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完成申报。
在取得轮候《备案回执》并通过终审后,进入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市主管部门发布认购安居型商品房的相关通告时,轮候册中的申请人方可依据自身的需求认购安居型商品房。
要轮候多久?
首先要提一下的是载入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到底如何排序,以 日为界限,该日期及之前申请的为“首次轮候”,以入户时间或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排序依据;而在该日期之后的为“日常轮候”,以申请时间作为排序依据,依序排在首次轮候申请人之后。
目前首次轮候及日常轮候中的申请人超过5.1万人,而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预期可以满足5万套安居房的需求。今年预计供应7000余套,未来四年还有约4.3万套供应,也就是说目前轮候库的申请人有望在未来五年内申请上安居房,此后新增申请人轮候时间可能超过五年,这个时间会随着部分申请人的弃选或者政府加大供应等原因而缩短轮候时间。
另外,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将加大公租房的供应,预期能满足30万套的租赁需求,只要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可同时申请公租房与安居房轮候。
由于公租房的供应量更大,申请人或能在更短的时间内成功申请并租住公租房,不会影响到安居房轮候资格及轮候排位,直到成功申请。但申请安居房成功后,则需退出已有的公租房。
怎么选房?
如何确定安居型商品房配售的建筑面积?
安居型商品房:配售人数为申请和共同申请人。配售建筑面积的标准为:
①单身居民、2至3人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
②4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
在册轮候人可以自愿购买低于其家庭人口结构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但低于建筑面积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
按照深圳安居房定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安居房毛坯最高售价为市价的70%。实际上目前市面上所受的安居房一般是普通商品房价格的1/3。
附表1:今年或还供应的安居房项目
附表2:今年计划开工的安居房项目。未来能选到哪些房?关注此表信息吧。
最后,一定要注意!
申请人对其在网上填写的申报信息以及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3: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新供用地储备库
具体申请流程及要求以官方渠道为准。
来源|选自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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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申请未必“一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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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市此前设置的规则,一个人在以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房之后,将用掉这个“一生一次”的机会,未来家庭成员有变化也不能再申请保障房。但随之而来的,是申请家庭未成年子女长大成人、成年单身子女成婚后如果需要保障房怎么办的问题。市住建委昨日为此发布了“改良版”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政策。
原标题:保障房申请未必“一生一次”本报记者 耿诺 实习生 曹晓晨已经住上保障房的家庭,如果子女组建新家庭,可不可以再申请保障房?昨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中家庭人员结构变化处理意见的通知》,明确已经配售保障房家庭成员中的未婚子女如果结婚组建新家庭,可以参与新家庭保障房的申请。另外,保障房家庭夫妻离婚后如果与他人再婚,再申请保障房时也取消了“满三年”的限制。“二加一”家庭此前受限按照本市此前设置的规则,一个人在以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房之后,将用掉这个“一生一次”的机会,未来家庭成员有变化也不能再申请保障房。但随之而来的,是申请家庭未成年子女长大成人、成年单身子女成婚后如果需要保障房怎么办的问题。市住建委昨日为此发布了“改良版”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政策。本市住房保障申请标准曾经出现过很多次变化。原来,一个成年单身人士可以联合父母一起申请,随后这一项内容虽然有调整,但是成年夫妻一直可以携未成年子女,或者已经成年但是还在读书、没有收入的子女一起申请,有些人称呼这两种申请家庭的结构为“二加一”。为什么要两辈人一起申请呢?按照申请规则,如果家庭中有老人、孩子,一般可以多申请一间房,这也就是说,原本申请为一室一厅的家庭,如果带上另外一辈或者几辈人,就可以申请两室一厅甚至三室一厅。但由于这些家庭成员在申请这套房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住房保障的考虑因素,因此在这些政策制定的初期,就没有明文规定过未成年子女成年、单身子女成婚之后还能否以新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房。而此前多个区县执行的默认政策是,这些成员不可以再申请新的保障房。记者注意到,昨日市住建委发布的“通知”,其实就是解决了当年未成年、未婚子女成立新家庭之后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调整后的新政策,原申请家庭成员中的未婚子女与他人结婚组建新家庭,则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新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再婚家庭不用等3年针对已配售保障房家庭成员变动所进行的政策调整内容还包括,原申请家庭成员中夫妻一方离婚后与他人再婚组建新家庭,且原配售的保障房产权已经分割完毕,并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新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并不受离婚原则上满3年的期限限制。这一条内容,此前曾经是为了防止通过“假离婚”、“假结婚”来骗购保障房,如今取消,同样是出于人性化的目的。但是如果离婚后未与他人再婚的人员,申请保障房还是要遵守离婚原则上满3年的期限要求,以防假离婚钻政策空子。此外,对于已经配租保障房的家庭,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按政策规定减少保障人口的,从原申请家庭中分离出的人员可提出保障房申请。这位负责人说,这意味着公租房家庭中子女如果结婚新组建家庭,也可以作为新的家庭,单独申请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解决过渡需求的,仍按照《关于石景山区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问题的批复》有关规定执行。超四成申请家庭子女受惠为什么会进行这样的调整?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出于人性化的考虑。一份长达多年的调研结果显示,历年来申请过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中,带子女申请的户数占比达到了全部申请家庭的46%,而随着这些子女长大、结婚、成立新家庭,就可能出现新的住房保障需求。“这些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当初都是按照无收入计算的,但即使他们工作了、结了婚,新组建的家庭仍旧可能出现家庭收入低、需要申请保障房的现象。”这位负责人说。而此次调整后规定,对于已经配售保障房(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如果原申请家庭成员中的未婚子女与他人结婚组建新家庭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新家庭的保障房申请。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还特意再次说明了“一个家庭只能配租或配售一套保障性住房”的规则,说明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再次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将统一不予受理。这位负责人特意解释称,“一个家庭”的概念是成年夫妻带未成年子女,这个概念不仅仅适用于住房保障系统,在房地产调控体系中也是按照这个规则进行认定。他提醒,凡是出现上述家庭人员变动情况,这些家庭要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人员数量和结构变化。变化后的家庭情况经审核仍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将予以资格变更,并相应调整配租配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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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由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联合共建。
当前位置:&>&&>&&>&
  申请保障性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柳州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 ;&
  2、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和住房标准。目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及住房控制标准是:&
  1、家庭人均收入为800元(含)以下;&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含)以下;&
  3、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共同居住。&
《柳州市廉租住房调查及审批表》&
到实际居住地的社区领取或柳州住房保障网站上下载&
《柳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到实际居住地的社区领取或柳州住房保障网站上下载&
书面申请报告&
由申请人手写,具体格式及内容可咨询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留存复印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薄&
查验原件及留存复印件(户口簿本人页和首页)。&
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
(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及留存复印件)。&
《柳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或《柳州市城镇居民低收入认定表》或《柳州市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认定表》或社区公示后的收入公示证明。&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房产证、租房协议及房产档案查档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及留存复印件。&
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配租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配租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重大疾病证明&
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配租人员,须有三甲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配租人员为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人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重点优抚对象证明&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低保对象证明&
配租人员属低保对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房屋被征收证明&
配租人员属市政重点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房屋被征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携带户口薄和身份证向实际居住地社区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向实际居住地社区提交申请表&
第二步:受理登记
  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核对承诺书签名情况,核查《申请表》填写符合要求规范,受理申请材料,录入申请表信息,打印申请人信息确认单交申请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将申请材料整理、建档。
第三步:审核公示
  实际居住地社区组织调查收入、住房情况,填写《申请表》,认定申请人家庭收入并签署意见,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示5日,将申请材料、汇总表送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汇总表移交城区住建部门查档审核,城区住建部门汇总申请人信息拟审核确定保障方式并签署意见上报市住建委,市住建委审批并在媒体及柳州建设网公示15日。
第四步:轮候选房
  市住建委将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及房源发送城区住建部门,城区住建部门组织选房,签订《选房确认书》报送市住建委。
第五步:签约入住
  市住建委保障科开具《配租名单通知》发送房管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与房管所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设施保证金,申请人持《租赁合同到物业部门》入住手续。
主办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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