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最新继承法全文怎么样考试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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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物权法第29条与继承法第25条有冲突:&/p&&p&依物权法第29条,继承开始则受遗赠人取得遗赠的遗产权利;依继承法第25条,受遗赠人默示的情况下,两个月期满没有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难道此种情况下,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时取得遗产权利,两个月满不表示接受,又丧失遗产权利。&/p&&p&应该怎么理解和适用?是否按照物权法第8条规定,继承中都适用继承法?如果适用继承法,物权法第29条有何意义?[em01]&/p&[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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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继承法》2个月内不没有表示接受就视为放弃,那请问没有权力那来的放弃,放弃的前提就是有这个权力啊,因此说《物权法》和《继承法》是不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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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卷分年真题总是80多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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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纲要A
一、单项选择题
1.婚姻家庭关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是因为它具有()。
A.伦理属性
B.自然属性
C.人身属性
D.社会属性
2.群婚制的低级形态是()。
A.血缘群婚制
B.亚血缘群婚制
C.普那路亚婚制
D.对偶婚制
3. 从历史上看,()的出现,是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重要标志之一。
4. 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是()。
B.普那路亚婚制
C.一夫一妻制
D.对偶婚制
5. 以婚姻法命名的规范性文件,在传统法学中称为()。
A.形式意义上的婚姻法
B.实质意义上的婚姻法
C.狭义的婚姻法
D.广义的婚姻法
6. 婚姻法就其本质而言是()。
7. 下列哪种行为应按重婚论处?()
C.非法同居
8.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
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婚姻法的哪一原则?()
A.婚姻自由
B.一夫一妻
C.男女平等
D.计划生育
9. 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女不得早于()。
A.20周岁18周岁
B.22周岁20周岁
C.22周岁18周岁
D.18周岁20周岁
10.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财产等达成协议,应按()。
A.诉讼程序处理
B.行政程序处理
C.由男女所在单位处理
D.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11.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以上,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2. 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
C.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未再婚,其婚姻关系当然恢复
D.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果再婚,应撤销再婚,原婚姻关系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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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婚姻继承法考点之三种继承方式的适用
14:48&来源:
  2016婚姻继承法考点之三种继承方式的适用。是一个艰苦的旅程,深知考生的艰辛,为考生整理了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遗嘱继承
  (二)遗赠&&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三)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1.遗嘱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
  2.扶养人的权利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
  3.遗赠扶养协议的被扶养人只能是自然人,抚养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4.与遗嘱的区别: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能是被扶养人的法定继承人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违反协议义务的效果:解除协议
  (四)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
  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责任编辑:win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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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能做对的人,司法考试继承法不用看了!!收藏
甲为乙妻,欲宣告失踪四年的乙死亡,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请求,但是乙的父亲丙坚决反对,并经常争吵,四个月后吐血而亡。现乙的父亲留下财产30万,甲乙夫妻共有财产30万,乙个人财产30万。甲乙有一儿子丁。问财产如何继承?这题能做对的人,继承法不用看了!!
如果其家庭成员只有这四个人的话!则乙父亲的30万作为遗产,乙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甲对乙一直照顾着的话,可以分的适当遗产!乙因为已经宣告失踪4年,那么满足被宣告死亡的条件,配偶为宣告死亡的第一顺位,被宣告死亡者的父母子女为第二顺位,所以乙父的反对不影响对乙宣告死亡的效力!因为宣告死亡还有还有公告期一年,因为没有说发生意外事件所以为一般的一年。则乙父比乙先死,乙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夫妻有共有财产30万,则甲有一半,有15万。假设甲适当分的乙父财产x,乙父的遗产继承为乙的个人财产所以乙有资产30-x+30(夫妻共同财产) 乙能被继承的财产为30-x+15 万所以由其甲和丁继承遗产45-x万
配偶甲第一顺序宣告死亡,乙父反对也没用,案例不存在有关机关的不可能存活的证明,此处乙的公告期为一年,因此,四月乙父死亡,乙尚未法律意义上的死亡,不存在丁的代位继承,这里就按照乙母先于乙父死,且没有其他继承人来分析吧,按照乙消失四年了来说,乙妻甲负担了主要赡养义务,至于经常吵架则不用考虑,甲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甲,乙各继承乙父财产一半,继承款构成夫妻共同财产,一年后,乙被宣告死亡后,此时甲乙共同财产60万,一半归甲,剩下30万作为乙的遗产,由其子丁和其妻乙法定继承,一人一半。因此最终丁丁获得15万的继承,乙个人财产达到75万。话说楼主其他条件不交代,是故意刁难?
甲获得30万,丁获得60万,想知道原因就私聊我
登录百度帐号司考继承法讲义:遗产的处理
发表时间:日10:0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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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讲义:遗产的处理。遗产的处理是考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司法考试网(www.wangxiao.cn/sifa/)相关知识:司法考试继承法讲义:遗嘱继承司法考试继承法讲义:法定继承司法考试继承法讲义:继承权与继承开始司法考试婚姻法讲义:夫妻财产与债务(一)遗产的范围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遗产包括积极财产(财产权利)和消极财产(财产义务)。 (3)土地承包经营权--看当事人约定与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与法定的,不得继承。 (4)债权--司法解释表明,仅有以财物为履行标的债权方可作为遗产。 (5)死亡赔偿金、保险金、抚恤金。 侵权责任法第18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 育 网&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遗产处理的原则--限定继承原则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遗产分割后才发现有债务的,偿还债务的顺序是:先由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偿还;不足清偿时,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 (三)遗产分割的方法 1.遗产分割之前:多个继承人成立共同共有。 2.遗产分割的方法:实物分割;变价分配;折价补偿。 3.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的组织成员之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司法考试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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