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继承父母房产,兄弟姐妹放弃继承协议不愿出面弃权公证,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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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已经过世了,但是房子一直没有继承下来,公证处要姥姥姥爷,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可是档案局那边不准复印也不给出证明。我听说人家都是起诉自己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弃权,然后等法院判,可我是独
我的父母已经过世了,但是房子一直没有继承下来,公证处要姥姥姥爷,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可是档案局那边不准复印也不给出证明。我听说人家都是起诉自己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弃权,然后等法院判,可我是独生子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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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问题代表了一大部分人得困惑,我给你的建议是,你找你父母的其中一个兄弟姐妹作为被告起诉,需要帮助,可以给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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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父母去世,独生女为啥继承不了房产?_扬州时报
第A06版:关 注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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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市受理继承和遗嘱公证2908件
父母去世,独生女为啥继承不了房产?
“转继承”是主因,想顺利继承立遗嘱最保险
&&&&这两天,微信朋友圈出现一则帖子称,市民小丽准备将过世父母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却被告知身为独生子女的她居然不是唯一的房产继承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立遗嘱、继承公证又该注意什么?记者从全市法院系统和扬州公证系统进行了调查。&&&&遗嘱那些事&&&&父母过世&&&&独生女竟不是唯一继承人&&&&根据公证处以及法律人士分析,因为房产证只有小丽父亲的名字,小丽父亲过世时她奶奶还在世,且她的父母又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也就是说,按照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和目前小丽的家庭状况,这套房子出现了很多继承人。&&&&法律人士通过计算,分析出小丽可拥有房产的7/8,剩下的房产将根据亲友在世情况进行分配。随后,给出了她大伯的三个儿子分别拥有1/72的配额,已离婚的二伯二婶则各拥有1/48,未离婚的姑姑及姑父共拥有1/24。如果小丽想获得完整房产,得找到以上亲戚,让他们到公证处证明自己愿意放弃房产继承份额才行。&&&&这则《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的文章在朋友圈“炸开了锅”,该文称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独生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时不被认可,独生子女也不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引发了市民热议。&&&&遗嘱一字模糊,亲兄弟上演4年诉讼战&&&&2010年7月,当时的维扬法院受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哥哥王江和弟弟王海争的是父母生前的房产。该案异常复杂,互相起诉,长达4年之久。&&&&庭审中,王江一方共提供的了两份遗嘱,上面写着原来的老宅现在已经拆迁,拆迁后安置房归孙子小王所有,下面有老王的名字,以及时间落款,然而字迹非常模糊,看起来像“”也像“”,正是因为这个疑似“6”或“8”的模糊字迹,让兄弟二人的诉战持续了4年。&&&&王海更加质疑这份遗嘱的真实性。因为除了父亲的时间落款,旁边还有作为代书人和见证人的两位叔叔的时间落款,均显示为“日”。王海称,父亲是日凌晨0点40分左右去世的,此前的一段时间他一直陪伴左右,如果确实是3月28日立遗嘱的话,一来自己不会不知道,二来一个垂暮老人怎么会在去世前不到1小时有意识去立遗嘱呢?更加重要的是,他提供了一份日医院的有关记录,显示“患者意识模糊”,以此证明“3月28日”的那份代书遗嘱并不是父亲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此王江一方的解释是,父亲写的疑似是“6”或者“8”的那个数字,其实就是6,也就是遗嘱是3月26日立下的。经维扬法院、扬州中院两级法院审理,王江胜诉。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春明提醒,避免遗嘱纠纷利用手机等工具对立遗嘱的过程进行录像,既简单又有效。&&&&&继承,没想象中那么简单&&&&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没有,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何为“转继承”&&&&我国继承制度中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小丽奶奶)在被继承人(小丽父亲)死亡后,实际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内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承受。&&&&看这具体案例&&&&分析:父亲房产份额分给很多人,因母亲去世之前,小丽的外公外婆就已不在,所以母亲遗产全都由小丽一个人来继承,所以最后小丽就有自己的二十四分之五加上母亲的遗产三分之二,也就是拥有房产八分之七的继承权。&&&&正确继承方式&&&&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三种&&&&2.父母想子女顺利继承,最好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3.生前将房产赠予子女,附加条件“健在享有房子使用权”&&&&4.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有这三疑问&&&&A.独生子女&&&&无法完全继承父母遗产?&&&&不!及时公证后便可继承&&&&“爸妈只有我一个孩子,他们留下的钱和房竟然还不归我?”面对微信朋友圈中疯传的小丽事件,网上的独生子女们也一片哗然,这到底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对此,江苏乐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剑表示,如果现实生活中真的出现微信中的情况,那么小丽母亲以及小丽奶奶及时分割房产,也不会出现那么混乱的状况。“像小丽这种状况,就需要在她父亲刚去世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公证,而小丽的母亲及其他继承人提供一份放弃继承权说明书,这样就能顺利完全继承到父母遗产。”&&&&徐晓剑表示,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许多人特别容易忽略‘父母’。小丽案例就遇到这个情况。小丽的情况在扬州也时有发生,其实这种特殊的继承,就是我国继承制度中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小丽奶奶)在被继承人(小丽父亲)死亡后,实际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内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承受。”&&&&B.独生子女如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立遗嘱最保险,法定继承人不收契税&&&&徐晓剑表示,要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比如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予行为,应征收契税。&&&&C.哪种遗嘱方式最靠谱?&&&&建议请律师代写或公证遗嘱&&&&昨天记者从扬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了解到,全市2015年受理继承公证3321件,遗嘱公证205件,今年至今,受理继承公证2819件,遗嘱公证89件。继承公证,主要是老人去世了,后人来公证,遗嘱公证主要是被继承人还在世的时候办理的,遗嘱公证主要是多子女家庭、再婚家庭。&&&&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三种。其中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些年来,扬州立遗嘱的人也越来越多,集中在子女比较多容易出现纠纷和知识层次较高的人中,早立遗嘱可以避免纠纷,这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受。&&&&“现实生活中,通常有自己写遗嘱、请律师代写遗嘱和遗嘱公证这三种情况。建议当事人采用后两种遗嘱方式。后面两种遗嘱,书写符合法律规范,表述清晰,日后不容易引起异议。”,徐晓剑表示,订立遗嘱与财产的多少没有关系,而与财产的分配有关。即便是很少的财产,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决定谁继承得多一些,谁继承得少一些,这样可以减少事后的纷争。“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事先订立遗嘱,财产所有人可以决定谁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否则就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均进行分配。”&&&&通讯员&扬司证&刘伟炜&管鑫&&&&记者&詹叶青&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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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旦父母都去世,继承权就会变复杂
律师:建议父母提前办好遗嘱公证给子女
“独生女小丽父母双亡后,她带着只有父亲名字的房产证去办过户,结果被告知她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根据家庭情况,她父亲的两个亲兄弟、配偶和子女也都有一定的继承人份额,小丽最后只能继承到这套房产的7/8。”昨日,一则有关独生子女继承权的网帖在微信朋友圈炸开了花,不少独生子女认为继承过世父母的房产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过,记者咨询法官、律师、公证人员后发现,房产继承确实挺复杂。
父母过世,独生女不是唯一继承人?
昨日,微信上出现一则消息称,市民小丽准备将过世父母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却被告知身为独生子女的她居然不是唯一的房产继承人。根据公证处以及法律人士分析,因为房产证只有小丽父亲的名字,小丽父亲过世时她奶奶还在世,且她的父母又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也就是说按照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和目前小丽的家庭状况,这套房子出现了很多继承人。
法律人士通过计算,分析出小丽可拥有房产的7/8,剩下的房产将根据亲友在世情况进行分配。随后,给出了她大伯的三个儿子分别拥有1/72的配额,已离婚的二伯二婶则各拥有1/48,未离婚的姑姑及姑父共拥有1/24。如果小丽想获得完整房产,得找到以上亲戚,让他们到公证处证明自己愿意放弃房产继承份额才行。
儿女索要遗产公证书 被骂“不孝”
看完以上分配法和继承建议后,不但小丽崩溃了,网上的独生子女们也一片哗然,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其中,80后市民徐先生表示,自己就因为公证一事吃了很多苦头,还被亲戚斥责为不孝顺。
徐先生是独生子,父母在红谷滩新区买了一套房子,但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因为患病,徐先生的父亲2009年过世了,过世前曾口述红谷滩的房子归徐先生。2015年,徐先生的女儿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经咨询学区房得有他的名字才行。徐先生就找母亲商量过户的事情,没想到房管部门表示如果没有遗嘱和公证书,房屋的继承权属于徐先生、徐先生的母亲和徐先生的奶奶共同所有,需要他们到公证处表示愿意放弃房产继承权。因为这事,徐先生被家里亲戚私下指责多次,说他不孝顺。
无独有偶,90后的高小姐也是独生子女,学法律的她特别了解继承法。当她看到这则“小丽”的消息,开玩笑让父母提前立下遗嘱去公证后,母亲没说什么,父亲当场就黑了脸,指责她是“不孝女”。
以上种种都是独生子女可能要面对的问题,那么要想继承父母房产一定要父母立遗嘱公证吗?如果没有公证父母的遗嘱,是不是就不是唯一继承人,房产要被分成多少份?为此记者找到法律人士进行解读。
法官:办理继承权公证《独生子女证》有大用
记者就“小丽”的情况咨询东湖区法官廖如荣,廖法官告诉记者,像小丽家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如果小丽母亲以及小丽奶奶及时分割房产,就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如果没有及时分割,拖个十几年甚至会出现1/100。但不是所有独生子女都会出现小丽这种状况,因为时间拖太久,她家考虑到亲情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分割财产。”廖法官告诉记者,很多人在继承后,出于对父母的孝顺角度考虑,不会提出将财产分割。一般都会在两个老人都去世后,才会提出分割财产。但一旦父母都去世,继承权就复杂了。
像小丽这种状况就需要在她父亲刚去世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公证,而小丽的母亲及其他继承人提供一份放弃继承权说明书。
此外,廖法官还提到了《独生子女证》。他表示如果小丽的奶奶先于小丽的父亲去世,小丽可以用《独生子女证》以及父母的档案资料去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就可以到房管局单独申请办理继承登记。
律师:建议父母办理遗嘱公证
针对独生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告诉记者,在我国处理遗产,主要是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独生子女家庭只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践中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遗嘱公证和生前过户房产的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事务。”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可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如独生子女确定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则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根据公证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唐律师提醒,为维护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应该办遗嘱公证。
“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过世后,子女如果继承遗产时已婚,其配偶也将获得夫妻共有权。也就是说,父母的遗产,儿子或女儿分到50%,儿媳或女婿也分到50%。如果子女的婚姻破裂,子女中的夫妻双方均继承了老人一半的遗产。”
若父母立了遗嘱,写明由儿子或女儿继承,那么子女继承的父母遗产就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今后子女的婚姻破裂,儿媳或女婿也分不到老人的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公证处:父母过世祖辈健在,需第二继承人到场
昨日,记者来到南昌市房管局进行调查,发现豫章公证处服务台前一些市民正在咨询。
针对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否需要公证遗嘱一事,工作人员回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其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带身份证、户口亲自到场(如有死亡的必须提供死亡证明);死者的父母如果后于死者死亡的,死者的兄弟姐妹将成为第二继承人必须到场,如不能亲自到场,则必须提供经当地公证处或大使馆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委托书。
此外,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办理继承公证的是按照住宅30元/平方米来收费,非住宅的收费为40元/平方米。(首席记者 张宁江 记者 刘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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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或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是真的!
中国江苏网
   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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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30日讯& 都说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可在法律面前,真相却是未必。近段时间,微信朋友圈的一则微信让人大跌眼镜,这篇名为《父母去世,房子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的文章引发许多人关注。文中提及已去世的父母,留下的财产清清楚楚:一套价值几百万元的房子;去世父母的子女,也清清楚楚,只有一个独生女儿。为何独生女儿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遇到那么多弯弯绕?
  不少人都对文中事实半信半疑,而笔者采访时发现,倘若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确实过世后其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其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连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表示:“为人父母者上了50岁以后,最好都立个遗嘱,这样万一过世以后,方能确保遗产如自己心意分配。”
  回放:独生女无法继承全部父母遗产?
  这篇微信文章中提及,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房管局要求小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跑到公证处后,工作人员则要求她把她父母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小丽顿时傻了眼,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奶奶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更麻烦的是,不少亲戚分布全国各地,个别亲戚还远在国外,一时间很难召集齐,无法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很多人看完这篇文章后,纷纷留言:这是真的吗?真的吗?
  解答:父母早逝,容易产生转继承
  “小丽遇到的难题,是真的!但这并不是法律上的新概念。继承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在日起施行的《继承法》里就有明确规定。”王浩说,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再来看小丽的案例。通常情况下,小丽父母的房屋产权,父母各占1/2份额。小丽父亲去世时未留下遗嘱,且小丽奶奶健在。由于小丽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小丽母亲)、子女(独生女小丽)、父母(小丽奶奶)。三人原则上应均分小丽父亲1/2的房产份额,结合考虑小丽母亲原有的1/2的房产份额。该房产份额比例应为:小丽母亲占1/2+1/6=4/6,小丽占1/6,小丽奶奶占1/6。
  生活中,小丽奶奶有权收下1/6份额,也有权放弃1/6份额。放弃的话,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表示。本案中,由于小丽奶奶生前没有明确表态,且老人没有留下遗嘱。随着老人的去世,如今这1/6的房产份额,已成为小丽奶奶遗产的一部分,应由小丽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这种特殊的继承,就是我国继承制度中的“转继承”。转继承又叫“再继承、再转继承、连续继承”。是指继承人(小丽奶奶)在被继承人(小丽父亲)死亡后,实际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内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承受。
  “小丽的继承难,就卡在转继承上。”王浩分析,如今小丽要想完成继承公证,就必须把小丽奶奶的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召集到公证处来办手续。外地亲戚如果自愿放弃继承的,也要提供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再寄到小丽所在地杭州。这对小丽来说费时费力,是比较复杂的。
  支招:提前立下遗嘱
  为人父母一般都疼爱自己的子女,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老年人的兄弟姐妹多,一旦发生转继承,而且兄弟姐妹见钱眼开的话,自己想留给子女的财产份额就会被瓜分掉一些。
  “如果疼自己的子女,生前立遗嘱是必需的,而且也是最保险的。”王浩认为,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而笔者在房产部门采访时得知,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可以来办理产权过户。已故父母的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再凭着继承公证书、父母的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亲自到房产部门办理。当然,也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但是继承一般没法起诉,最佳办法只能是去做公证。
  那么,继承公证需要怎么办?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继承人为独生子女,在父母已故的情况下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父母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的话也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尚健在,那他们也有权参与分配房产,如果老人放弃继承,需一起到公证处办公证。此外,继承人还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到已故父母一方的单位开具,证明父母及其配偶,和子女的关系。
  没遗嘱又想获全额房产怎么办?
  王浩提醒,大多为人父母从未想继承儿女财产,但不幸事情发生,老人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如果不放弃又不办遗嘱,会在老人死后又发生法定继承,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这绝对不是大多数老人的意愿,但又必须屈从法律。所以一定要注意及时处置继承子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
  王浩认为,按传统和亲情,其他亲友一般不会去争。比如文中提到的小丽,继承发生后,还得一个个去找有继承奶奶房产的所有人,让他们放弃继承,住得太远或在国外可以让他们到当地公证处或领事馆办弃产公证,特别注明房产归谁,并将公证书邮寄回来,集中后再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实在找不到法定继承人,房产证里还需保留他们份额,如果想报失踪或死亡更麻烦。简而言之,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还需要其他有权继承人书面公证同意放弃继承方可以。
编辑: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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