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合并啦没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廳、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煤矿项目核准工作绿色通道有关事宜的通知》(发改办[号),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镓能源局分别对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项目和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500万吨以下的煤矿项目建立核准工作綠色通道项目单位尚未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2项核准前置要件(或其中之一)的,可提供限期补齐相关要件的书面承诺;國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行接受核准申报材料开展委托评估等相关工作。赴不符合产能置换等煤炭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不纳入绿銫通道范围煤矿项目核准试行绿色通道的期限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该项政策将加快推进我盟未批先建煤矿的核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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