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个体户不注销的后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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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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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注销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
税务注销大体分为两种情形:解散和变更;自然注销的方式不同,其税务处理也就大不相同。下面,从税务注销涉及情形、法律依据、注销流程、特别注意事项这几个方面来进行汇总分析。
一、税务登记证注销涉及情形
(一)解散式税务注销
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注:财产清算时,固定资产的处置、剩余财产的分配及个人所得税的统算。
(二)变更式税务注销
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注:无需财产清算,只需做单纯税费清算注销。
二、税务登记证注销法律依据
(一)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6条(强调注销的时效性)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2.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内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注销的具体情形)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 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 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义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要求结清“两不相欠“)
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三、税务登记证注销注销流程
(本文只针对税务注销流程进行分析,公司工商、银行等注销流程请查阅相关资料。)
(一)缴销国地税发票
由企业财务人员完成;账务清算处理即将完成或完成后不再使用发票即可进行。
(二)出具税务注销报告(最复杂、最耗时环节)
税务师事务所完成报告出具,公司财务人员配合提供财务资料;账务清算处理完成后即可进行。
(三)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1.资料准备齐全(申请审批表+股东会决议+税务注销报告+发票领购簿及缴销结果+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可分别向国地税办理;
2.提交资料后约20个工作日,以取得税务注销通知书为准。
四、税务登记证注销特别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
1.针对解散式税务注销
注销后就不存在以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自然就不存在亏损弥补。
2.针对变更式税务注销
所谓变更,就是公司名称、公司住址、公司经营地点发生改变,能否进行亏损弥补,关键看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号(申报系统)是否改变,如果改变,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1.针对解散式税务注销(抵扣行为中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的通知》规定,对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销售的货物,应按现行税法的规定征税。对纳税人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
2.针对变更式税务注销(抵扣行为延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 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 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三)清算期清算
针对解散式税务注销
根据《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 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企业的解散,意味着对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资产负债、剩余财产需要进行一一清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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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活动。(一)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三)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四)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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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七、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审核、录入资料(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注销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3)审核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如未按规定时限,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理。2.转下一环节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进行清算,主要有以下内容:审核纳税人是否已办结下列涉税事项:(1)取消相关资格认定(2)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3)结存发票作验旧、缴销处理(4)办结申报事项(5)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6)未结案件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实地清算,收回税务登记证件。通过以上审核,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经系统录入注销登记信息,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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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注销带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章(填表要盖章)、到税务机关填张注销税务登记表、结清税款,领购了发票的要交回发票领购本和未用完的发票,有些地方要求交回发票存根;公司注销要复杂一下。如果知道专管员的电话,先跟他联系一下。
正常注销2000元,非正常的要看你少交了多少税了。
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章到所在区域的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注销2周后到专管员处领取注销单。有国税需先注销国税,注销国税后带国税局的注销单曲所在区域地税局办理地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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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受理的,文书受理岗出具《税务文书受理通知书》,纳税人按照《税务文书受理通知书》上注明的办结时间,凭《税务文书受理通知书》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到【一楼、二楼文书受理岗】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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