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敎学改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惠院发【2015】53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经与学校财务处协调确认现将2017年立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经费报账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项目经费以经费卡的形式拨付,采取单据报账方式经费卡巳由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行政楼421室)制作完毕,即日起各项目组可派代表到教务处实验实践科领取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文科组:8000元
国家級创新训练项目理科组:11000元
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16000元
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组:30000元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文科组:5000元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理科组:7000え
省级创业训练项目组:12000元
省级创业实践项目组:22000元
2、经费分两批进行拨付,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中期检查答辩并且通过的先拨付總经费的50%,剩余部分待下半年结题评审结束后视评审情况再行拨付;
(2)参加中期检查答辩但暂缓通过的,先拨付总经费的30%剩余部分待下半年结题评审结束后,视评审情况再行拨付;
(3)未参加中期检查答辩视为未通过 不予拨付经费。
首批项目经费拨付情况见附件1
②、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建设项目经费的支出用途范围包括:
1、办公用品购置费、实验药品及耗材购置费、文印资料费、与項目相关的文章版面费或专利申请费。
2、调研差旅费(参照教师差旅费标准及方式进行报销不超过建设经费的20%)。
3、工作餐费(不超过建设经费的10%)
所有票据须为报账当年的正式发票,单项经济业务开支不得超过5000元各二级学院院长须对票据的真实性负责。
经费卡由主研人(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主研人可直接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主研人也可委托项目组成员办理报账手续但须提供主研人签字确認的委托书。经费开支的票据必须经由项目组所有成员及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并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批签字后方能报销。
附件1:2017年立项国家級、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