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网在中匈协议中起到什么作用

中国海关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的互联互通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海关以促进“五通”(进行政策沟通、推动设施联通、促进贸易畅通、服务资金融通、带动民心相通)为目标,以“共识、共通、共赢”为着力点,以“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以下称“三互”)为合作支柱,努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大通关合作机制的建立,取得积极进展。
开展沿线海关的“大协作”
中国海关为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海关合作,构建沿线国家(地区)海关合作网络,先后主办“互联互通,共建共赢——‘一带一路’海关高层论坛”、“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海关合作研讨会”、“中俄海关、口岸、铁路部门互联互通联席会议”、“中马两国双园通关便利化专题会议”、“国际海关合作与通关便利化研讨会”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中俄海关合作研讨会”等会议,深化沿线海关合作共识,为推动沿线互联互通创造条件。
2014年以来,中国海关先后与俄罗斯、欧盟、蒙古、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波兰、伊朗、新加坡、老挝等海关共计签署82份海关合作文件,适用51个国家和地区,推进“三互”国际海关合作,为“一带一路”沿线海关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与机制化保障。文件内容涉及推动贸易便利化、支持中欧陆海快线建设和中欧班列发展、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简称“安智贸”)、风险管理、打击走私、“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合作、监管结果互认、能力建设等各个重要合作领域。
同时,依托区域和多边舞台,中国海关主动宣传、积极引领讨论、形成广泛影响,扩大了“一带一路”建设在国际海关界的接受度与影响力。并推动将“三互”理念纳入世界海关组织(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海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战略框架》等重要指南和标准性文件,还加大与沿线海关在区域与多边事务的沟通与合作,互为支持,形成国际海关大协作,维护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利益。
构建高效安全的“大通关”
中国海关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大力推动与沿线国家(地区)海关开展形式多样的务实合作,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AEO互认合作,使企业享受到所在国(地区)海关提供给本国(地区)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措施。与欧盟、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地区)海关签署了AEO互认合作安排,并不断优化互认便利措施及实施机制,做好互认的实施工作。同时,稳步扩大AEO互认合作范围,同以色列、马来西亚等海关进行AEO互认磋商。
二是推行边境口岸快速通道,在中哈、中塔和中吉边境口岸开展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项目,在中哈、中吉和中塔三国边境口岸实现农产品进出口的无障碍通关。
三是推动中欧安全智能贸易项目合作。实现了海运、铁路、空运全模式合作,中欧双方共有10个国家(地区)的27个口岸和机场加入了该项目,通过数据交换实现货物快捷通关。
四是积极开展口岸合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口岸管理部门的合作,解决口岸开放、运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问题,保障口岸通关顺畅与安全,发挥好国际运输大通道上的边境口岸的功能。
此外,积极推进中俄边境口岸特定商品监管结果互认合作,中蒙、中哈海关联合监管合作等重点项目合作。
在推动沿线国家(地区)海关的边境与贸易安全合作方面,中国海关加大与沿线国家执法机构情报交流、联合执法和反恐力度,严厉打击跨境毒品、枪支、濒危、废物走私和商业瞒骗活动,共同筑牢边境与跨境贸易安全防线,构筑安全屏障。推进了与越南、泰国、印度、马来西亚、柬埔寨、哈萨克斯坦等沿线重点国家的执法合作,分别与越南、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海关开展边境缉私联合行动。在世界海关组织(WCO)多次提出多边联合执法行动倡议,特别是,2015年发起的第二期全球“天网行动”,查获案件876起,查缴各类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约9.3吨,此次行动的参与方数量还创下WCO之最(108个WCO成员海关、10个地区情报联络办公室、4个国际和地区组织)。
建设便捷顺畅的“大通道”
为支持“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中国海关努力协调解决“通而不畅”的问题。
大力支持中欧班列的运营与发展,推动新亚欧大陆桥建设。比如,建立中欧班列沿线海关联络与合作机制,连续多年举办以支持中欧班列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大力推介中欧班列,邀请沿线国家海关共商服务中欧班列举措;通过与哈萨克斯坦、波兰等主要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关签署或达成中欧班列便捷通关合作文件和共识,并直接与有关国家海关协调解决通关问题等方式,降低班列通关成本,保证班列运营的顺畅;组织驻外机构参与中欧班列的对外宣介,为“渝新欧”与欧洲主要港口的衔接和早期起步做出积极努力。
中国海关还积极参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大力推动中欧陆海快线沿线国家海关通关便利化合作。分别与匈牙利、马其顿和塞尔维亚3国海关及希腊海关签署通关便利化合作文件,建立中、匈、马、塞(1+3)和中、希(1+1)两个通关便利化合作机制,与四国海关实现署级互访并定期召开工作组会议,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五国海关经验交流,共同协调简化海关手续,降低口岸重复查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实现互利共赢的“大发展”
目前,重点项目合作促进了我国与沿线国家(地区)的经贸与产能合作,实现了中国海关与外方海关、商界共发展、同进步的多赢局面。比如,中国与欧盟AEO互认后,中国近3000家AEO认证企业出口到欧盟的货物,均可以享受到和对方境内AEO认证企业一样的通关便利,据估算,通关平均查验率降低约50%,通关速度提高30%以上。中哈、中吉、中塔农产品“绿色通道”项目,极大地增加了出口,外方海关、地方政府表示享受到了中国的低价、优质、新鲜的农产品,仅中哈(哈萨克斯坦)的“哈巴克图—巴科特口岸”的绿色通道开通两年来,农产品的通关时间缩短了90%;沿线海关的良好合作也促进中欧班列的运营与发展,“渝新欧”从最初的每周一班发展到现在的每周5班常态化运营。
近年来,通过组织海关与商界对话会和海关政策宣讲会等方式,中国海关积极搭建商会与有关海关的机制化沟通平台,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海关的政策法规,协调解决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2014年以来,相继举办APEC海关与商界对话会以及多期中俄、中欧、中新(加坡)等海关政策宣讲会或通关知识培训班,宣传海关通关政策和便捷措施。例如,与俄罗斯海关联合举办了七期中俄海关通关知识培训班,约计千余名从事中俄贸易的企业界代表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介绍了中俄经贸形势发展现状及趋势,宣讲了最新的中俄海关管理政策规定,并现场答疑解惑,学员与授课专家互动热烈,受到参训学员的广泛好评。
此外,中国海关提供能力建设,支持沿线海关的共同发展。主动设立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培训中心(上海海关学院),依托该中心,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研讨会、资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人员跟班作业以及选派专家赴外讲学等方式,为沿线、区域发展中国家海关提供针对性能力建设援助,也促进了民心相通。以2016年为例,共举办各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培训、研讨班17期,涉及28个国家、200余人,介绍中国海关在行政管理、业务改革、信息技术应用、海关贸易便利化措施和WTO《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等多方面的情况和经验,助力“一带一路”沿线海关改革和现代化进程;共组织17期非洲海关中高级官员培训班,涉及43个非洲国家和1个非洲次区域组织共517人。与此同时,中国海关还选拔业务专家向埃塞尔比亚海关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派遣,探索建立对外援助合作的新模式。
责任编辑:白宛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海关总署回应中国关税新规定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日前就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发布公告,从9月1日起,对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此举被有些人认为将增加海外代购成本,就此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作出回应。           认为《公告》提高了海外代购成本是混淆了物品和货物的概念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进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它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这是一贯的。《公告》再次明确“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一些人认为,《公告》的实施将提高海外代购的成本,我认为这是混淆了物品和货物的概念。           为什么要出台《公告》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公告》对邮递进境物品管理措施的调整主要体现在进口税起征点方面,这是由客观形势的变化决定的,兼顾了对个人邮递物品的照顾和对违法走私活动打击的需要。           新中国初期,商品匮乏,经邮递渠道进出境物品总量较小,内容单一,主要为个人物品。从照顾侨眷出发,海关根据国家整体政策,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给予一定幅度的免税优惠。根据形势的发展几经调整,1994年《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商品市场极大丰富,相关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大部分进境邮件不再是亲友间馈赠的物品,海关当初制定的优惠政策对照顾侨眷需求的作用已经弱化。二是进出境邮件的性质已向交易性质的商品为主转变。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等业务发展迅速。从我们实际监管的情况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企图将所经营的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物品,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规定,通过邮递、快件渠道进境,逃避监管。这种违法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也逃避了国家对进口货物的管制,使相关商品在缺乏安全、卫生和质量把关的情况下流入国内市场,消费者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相同物品在征税方面的差异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对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的个人自用物品,管理政策有所差异,主要表现为:           首先,进口税起征点不同。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是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其次,个人物品标准不同。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二是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行邮税的具体税率及缴纳方法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第五章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征收进口税。           首先,进口税税率。           目前,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           适用第一档1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等;           适用第二档2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适用第三档30%税率的物品为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系指完税价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手表);           适用第四档50%税率的物品为烟、酒、化妆品。           其次,进口税缴纳。           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接受委托的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对纳税义务人的各项规定。           进口税从价计征。进口税的计算公式为: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进境物品,适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实施的税率和完税价格。           进口税的减征、免征、补征、追征、退还以及对暂准进境物品征收进口税参照对货物征收进口关税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密监管,打击邮递渠道走私违法活动,确保《公告》顺利实施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我署出台《公告》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们注意到,有些海外代购商家企图在9月1日《公告》正式实施前利用所谓“合理缓冲期”进行囤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已经要求各地海关加强邮递、快件渠道进境个人物品的审核,严格区别亲友间馈赠个人物品和商业性邮件,其中对商业性邮件一律要求按照货物办理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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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关对入境旅客出台新的关税规定   08:18:16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现在又到了海外华人春节回乡前的高峰期。许多华人在回乡的时候,都会携带一些贵重物品,以及一些礼物,或自用,或送人。以前,这些物品在过海关时,是基本不用交税的。然而,从今年夏天开始,中国海关出台了一个新的关税收缴标准,根据该标准,旅客入境的时候,中国海关将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 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征收高达20%关税。据了解,中国海关对于进境旅客携带的IPAD, IPHONE, 电脑,奶粉,化妆品等四种物品,都会进行重点检查。而这些物品对于我们旅西华人来说,通常都是在回乡时会携带的物品。     
不久前,旅西华商对西班牙海关按照自己规定的商品价格,强行征税的做法感到不满,而此次中国海关对入境旅客应交关税的征收,同样也是按照自己规定的价格来执行。看来各国海关的做法几乎都是相同的。据了解,一些华人在回国入关的时候,个人携带超过5000人民币的物品都按照海关规定的价格缴纳了关税。尤其是 IPAD, IPHONE和电脑等高档电子产品,中国海关都规定了较高的征税价格。其中iPad在西班牙购买,其价格在三,四百欧元左右,而在中国纳税的时候,要按照五千多人民币的价格进行纳税。  
对于中国海关的54号公告,很多海外华人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因为根据其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很多人所携带的东西都会超过的,如此就给入境的华人带来的很大的经济负担。  
自中国海关新的标准颁布以后,许多旅西华人回乡的时候,同样也遇到了麻烦。在采访中,很多在今年夏天以后回国的侨胞说,由于他们携带了贵重的商品,所以一些人都被海关要求交纳关税。采访中,马德里一位女侨胞说,她十月份的时候,刚刚回国一次。以前她回国之前,都会趁着西班牙夏季或冬季打折的时候,通过便宜的价格买一些便宜的名牌时装,化妆品等,以便在回国的时候送给自己的亲戚和朋友。今年十月回国的时候,她带了两个名牌的皮包和一些名牌香水回国,在过中国机场海关的时候,一些工作人员曾发给她一张申报单要其申报,但她觉得自己也没有带什么东西,没有什么可申报的,于是就没有填写申报单。可在拿完行李准备往外走的时候,这位女侨胞被海关的工作人员拦下,要求对其进行开箱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这位侨胞带了名牌包和化妆品后,便要求这位侨胞进行补税。补税的原因是,根据新的规定,这位侨胞所携带的私人物品超过了五千人民币的价值,多出的款项必须要交税。由此,这位侨胞才知道中国海关出台了新的规定。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中国海关出台了新的规定,对入境旅客超过规定数额的物品进行征税,但在检查过程中,却是随机进行的。并不是每一位旅客都要进行开箱检查的。许多侨胞虽然也携带了超过海关规定数额的物品,并且也没有在下飞机的时候申报,但是海关检查人员也并没有开箱检查。所以,他们在过海关的时候也就相安无事。一位侨胞介绍说,他上个月回国的时候,和老乡一起走的,两人都带了很多的东西。包括红酒,橄榄油,化妆品和名牌服装等等。其中自己还给国内的孩子在这里买了一个电脑带回去。但是在过海关的时候,海关工作人员并没有检查自己,而是检查了他的老乡,并且他老乡所带东西的价值还没有自己多。这位侨胞说,海关工作人员其实也是看人的,如果穿得较时尚,并且随身所带的行李很多,很大,通常会受到检查的。像他的老乡就是这样,由于两三年没有回国了,所以这次回国带的东西很多,大包小包的,所以受到了检查。而这位侨胞自己只带了一个小箱子,但里面却有一个高档的电脑,可海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注意到他。  
采访中,也有一些侨胞说,其实海关规定的五千人民币的价格并不是硬性的规定,如果要是检查到的话,旅客能做出合理的解释,海关通常还是不会强行要求征税的。一位年青的侨胞介绍说,他回国的时候,高档的电脑,电话,还有电子书,以及皮箱都远远超过了海关规定的数额。但他解释这些都是自己的个人用品,并且只为到中国办事而来,因为他已经在西班牙取得了长期的居留,到国内只不过是短时居住,办事,等到办完事后,马上就要回到西班牙。海关的工作人员听完他的情况介绍以后,又查看了他的回程机票,于是也没有要求其上税,就将其放行了。所以采访的时候,这位侨胞说,只要是说明自己所带的超值的东西,不是永久带回国内使用,而是临时随身携带,并且以后还要带回国外的话,中国海关的人员通常是不会收税的。  
在谈到对海关新措施的应对办法的时候,许多侨胞都说,如果带这些东西说是回国送礼或送给家人的话,肯定是要收税的。除了说是自己使用,以后会带回国外以外,以后回国的时候,最好不要带太多的贵重物品和礼物了。在这方面,请各位侨胞一定要注意。尤其是名牌的服装,箱包,和烟酒等等,通常是必须要交税的。如果我们侨胞带了这些东西,一定要在出发之前算好,以免在中国入海关的时候,遇到麻烦。在采访中,一位侨胞还说了一个好的办法,那就是回国不要再带那些贵重的礼物了,带钱不是一样的吗?同时带那么多的东西,还是旅途上的一个麻烦。(佚名)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中国海关出台了新的规定,对入境旅客超过规定数额的物品进行征税,但在检查过程中,却是随机进行的。并不是每一位旅客都要进行开箱检查的。许多侨胞虽然也携带了超过海关规定数额的物品,并且也没有在下飞机的时候申报,但是海关检查人员也并没有开箱检查。所以,他们在过海关的时候也就相安无事。一位侨胞介绍说,他上个月回国的时候,和老乡一起走的,两人都带了很多的东西。包括红酒,橄榄油,化妆品和名牌服装等等。其中自己还给国内的孩子在这里买了一个电脑带回去。但是在过海关的时候,海关工作人员并没有检查自己,而是检查了他的老乡,并且他老乡所带东西的价值还没有自己多。这位侨胞说,海关工作人员其实也是看人的,如果穿得较时尚,并且随身所带的行李很多,很大,通常会受到检查的。像他的老乡就是这样,由于两三年没有回国了,所以这次回国带的东西很多,大包小包的,所以受到了检查。而这位侨胞自己只带了一个小箱子,但里面却有一个高档的电脑,可海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注意到他。  
采访中,也有一些侨胞说,其实海关规定的五千人民币的价格并不是硬性的规定,如果要是检查到的话,旅客能做出合理的解释,海关通常还是不会强行要求征税的。一位年青的侨胞介绍说,他回国的时候,高档的电脑,电话,还有电子书,以及皮箱都远远超过了海关规定的数额。但他解释这些都是自己的个人用品,并且只为到中国办事而来,因为他已经在西班牙取得了长期的居留,到国内只不过是短时居住,办事,等到办完事后,马上就要回到西班牙。海关的工作人员听完他的情况介绍以后,又查看了他的回程机票,于是也没有要求其上税,就将其放行了。所以采访的时候,这位侨胞说,只要是说明自己所带的超值的东西,不是永久带回国内使用,而是临时随身携带,并且以后还要带回国外的话,中国海关的人员通常是不会收税的。  
在谈到对海关新措施的应对办法的时候,许多侨胞都说,如果带这些东西说是回国送礼或送给家人的话,肯定是要收税的。除了说是自己使用,以后会带回国外以外,以后回国的时候,最好不要带太多的贵重物品和礼物了。在这方面,请各位侨胞一定要注意。尤其是名牌的服装,箱包,和烟酒等等,通常是必须要交税的。如果我们侨胞带了这些东西,一定要在出发之前算好,以免在中国入海关的时候,遇到麻烦。在采访中,一位侨胞还说了一个好的办法,那就是回国不要再带那些贵重的礼物了,带钱不是一样的吗?同时带那么多的东西,还是旅途上的一个麻烦。(佚名)  
  中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通关”系指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法查验行李物品并办理进出境物品征税或免税验放手续,或其他有关监管手续之总称。     
本规定所称“申报”,系指进出境旅客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规定的义务,对其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实际情况依法向海关所作的书面申明。     
第三条 按规定应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应首先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如实申报其所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进出境旅客对其携运的行李物品以上述以外的其他任何方式或在其他任何时间、地点所做出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     
第四条 申报手续应由旅客本人填写申报单证向海关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应由本人在申报单证上签字。接受委托办理申报手续的代理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旅客向海关申报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进出境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并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许有关物品进出境的证明、商业单证及其他必备文件。     
第六条 经海关办理手续并签章交由旅客收执的审报单副本或专用申报单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海关监管时限内,旅客应妥善保存,并在申请提取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或购买征、免税外汇商品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时,主动向海关出示。     
第七条 在海关监管场所,海关在通道内设置专用申报台供旅客办理有关进出境物品的申报手续。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实施双通道制的海关监管场所,海关设置“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和“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供进出境旅客依本规定选择。     
第八条 下列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一)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四类物品(不含免税 限量内的烟酒)者;     
(二)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三)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四)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五)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六)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七)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第九条 下列出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出境手续:     
(一)携带需复带进境的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等旅行自用物品者;     
(二)未将应复带出境物品原物带出或携带进境的暂时免税物品未办结海关手续者;     
(三)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未取得有关出境许可证明或超出本次进境申报数额者;     
(四)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者;     
(五)携带文物者;     
(六)携带货物、货样者;     
(七)携带出境物品超出海关规定的限值、限量或其他限制规定范围的;     
(八)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第十条 在实施双通道制的海关监管场所,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旅客应当选择“申报”通道通关。     
第十一条 不明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旅客,应选择“申报”通道,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二条 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所列旅客以外的其他旅客可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在海关实施双通道制的监管场所,可选择“无申报”通道进境或出境。     
第十三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的进出境非居民旅客和海关给予免验礼遇的其他旅客,通关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本人护照(或其它有效进出境证件)和身份证件。     
第十四条 旅客进出境时,应遵守本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权有关海关为实施本规定所制定 并公布的其他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旅客携带物品、货物进出境未按规定向海关申报的,以及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所列旅客未按规定选择通道通关的,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设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日起实施。     
附件:     
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日修订)     
第一类物品 :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     
第二类物品:     
烟草制品、酒精饮料     
第三类物品:     
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     
第四类物品:     
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     
注:1、本表所称进境物品价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出境物品价值以国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     
2、准许各类旅客携运本表所列物品进出境的具体征、免税限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3、超出本表所列最高限值的物品不视为旅客行李物品,但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 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照顾旅客在旅途中的实际需要,为其进出境提供必要的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系指本次旅途中海关准予旅客随身携带的暂时免税进境或者复带进境的在境内、外使用的自用物品。     
第三条 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范围:     
(一)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     
(二)经海关审核批准的其他物品。     
第四条 进境旅客(包括持有前往国家或地区签发的再入境签证的中国籍居民旅客)携带本规定第三条之物品,每种限一件。旅客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方可准予暂时免税放行。     
第五条 海关准予暂时免税的本次进境物品,须由旅客在回程时复带出境。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本次回程时复带出境的,应事先报请出境地海关办结有关手续。     
第六条 中国籍居民、中国籍或外国籍非居民长期旅客携带本规定第三条之物品出境,如需复带进境,应在本次出境时,主动报请海关验核。复带进境时,海关验凭本次出境的有关单、证放行。     
第七条 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具体申报手续、适用单证及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当天或短期内多次往返的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     
第九条 进出境旅客违反本规定或者未将海关暂准免税放行物品复带出境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日起实施。     
三 海关对国家货币出入境的监管     
旅客携带国家货币出入境,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6000元。携带上述限额内的人民币出入境,在实行“红绿通道”制度的海关现场,可选择“绿色通道”通关;超出限额的,应选择“红色通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海关予以退运,不按规定申报的,另予以处罚。依据规定,不得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不得擅自运输国家货币出入境。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携带、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海关对文物的监管     
旅客携带文物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对旅客购自有权经营文物的商店(文物商店或友谊商店)的文物,海关凭“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货票”和中国文物管理部门钤盖的鉴定标志查验放行。旅客在中国国内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文物,如家传旧存文物和亲友赠送的文物,凡需要携带出境,必须事先报经中国文物管理部门鉴定。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八个口岸设有鉴定机构。经过鉴定准许出口的,由文物管理部门开具出口许可证明。文物出境时,海关凭文物管理部门的出口许可证明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第四条 进境旅客(包括持有前往国家或地区签发的再入境签证的中国籍居民旅客)携带本规定第三条之物品,每种限一件。旅客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方可准予暂时免税放行。     
第五条 海关准予暂时免税的本次进境物品,须由旅客在回程时复带出境。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本次回程时复带出境的,应事先报请出境地海关办结有关手续。     
第六条 中国籍居民、中国籍或外国籍非居民长期旅客携带本规定第三条之物品出境,如需复带进境,应在本次出境时,主动报请海关验核。复带进境时,海关验凭本次出境的有关单、证放行。     
第七条 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具体申报手续、适用单证及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当天或短期内多次往返的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     
第九条 进出境旅客违反本规定或者未将海关暂准免税放行物品复带出境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日起实施。     
三 海关对国家货币出入境的监管     
旅客携带国家货币出入境,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6000元。携带上述限额内的人民币出入境,在实行“红绿通道”制度的海关现场,可选择“绿色通道”通关;超出限额的,应选择“红色通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海关予以退运,不按规定申报的,另予以处罚。依据规定,不得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不得擅自运输国家货币出入境。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携带、在邮件中夹带国家货币出入境的,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海关对文物的监管     
旅客携带文物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对旅客购自有权经营文物的商店(文物商店或友谊商店)的文物,海关凭“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货票”和中国文物管理部门钤盖的鉴定标志查验放行。旅客在中国国内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文物,如家传旧存文物和亲友赠送的文物,凡需要携带出境,必须事先报经中国文物管理部门鉴定。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八个口岸设有鉴定机构。经过鉴定准许出口的,由文物管理部门开具出口许可证明。文物出境时,海关凭文物管理部门的出口许可证明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回国需裸奔?
  各国海关禁带物品详情    以下是各国海关禁带物品详情:   美国: 以下物品都不准入境,如果查到,轻者会被没收,重者则处分。    1、新鲜、脱水或罐装的肉类、肉制品。    2、植物种子、蔬菜、水果及土壤。     3、昆虫及其它对植物有害之虫类。     4、非罐装或腌熏之鱼类及鱼子。     5、野生动物及标本。     6、毒品及危险药品。     7、盗印(无版权)书籍及录音、录影带。     8、彩券。      加拿大:旅客不准带进加拿大的物品,以植物为多。各种植物能否带进加拿大来,其中一个主要原则是,假如是加拿大本土所生的或本地有栽培种植的,则可能有入境限制。因为恐怕寄存在同类植物中的病菌或虫害,对本地的作物或资源构成威胁。     根据这个原则,很多种常绿树植物,像松树、针枞(spruce)、道格拉斯枞( Douglasfir)、落叶松(larch)等,除了来自美国的,都不准带进加拿大来。     水果方面,除非来自美国,否则一般都不能携带入境。这包括了苹果、杏(apricot)等常见的水果,此外还有多种莓类像草莓、蓝莓、酸果蔓、黑醋栗、红醋栗等。葡萄则是美国及少数其他产地的可以携进。    蔬菜方面,像番茄、辣椒、茄子(eggplant)等,除非来自美国,否则都不准把植株携带入境。马铃薯等由于食用部分是埋在地下与泥土直接接触的,故其植株以及食用的茎块、根球等都禁止带入,来自美国者除外。一般来说,泥土或带有泥土的植物都是不能带入境的。   动物方面,禁止携带入境的倒是不多。比如海鲜,被禁的就只有个别品种的鱼类像河豚,以及个别品种的螃蟹像 mittencrab 等。此外动物脂肪也只能带进产自美国的。     英国:   可以免税携带的物品有:   烟草产品:200支香烟,或者100支小雪茄,或者50支雪茄烟,或者250克烟丝。   酒精饮料:2公斤无汽餐酒,外加1公斤酒精含量超过22%的烈酒,或2公斤酒精含量不超过22%的酒品(例如强力餐酒或加汽餐酒)   香水:60毫升香水   花露水:250毫升花露水   其它物品:价值145镑在欧盟境外购买的其它物品,包括礼物和纪念,但是,17岁以下的人是不可以携带烟草和酒精制品进入的限制进口的物品。   在英国许多物品受到出入口的限制,以下是其中常见的某些物品:受管制的药品(例如海洛因,吗啡,可卡因,大麻等)、武器、猥亵物品、威胁健康和环境的物品(包括某些植物、畜肉、肉制品和动物加工制品),但每人可携带1公斤煮熟并密封于罐内或其它密封容器内的肉制品。     澳大利亚:   在进入入境海关区前,所有入境者需填妥一张个人资料的黄色入境卡,除此还需填写一张白色的申报单,这主要作为陈述所携带的特殊物品用,这两张表格除英文版外,另有中文、日文及其他语文版。进入海关需准备护照、签证、回程机票以备检查。     澳洲是个人为污染低的国家,因此他们尽可能的维护与保持他们原始的风貌,因此严格禁止各种可能危害他们自然景观或人文的物品进入。于是进入澳洲禁止携带各种新鲜物品,尤其是食物特别是肉类方面,其他如蔬果、植物、种子、动物等都是禁止的。若真的需要带食物进入,则最好声明于白色申报单上接受检验,千万不要贸然一试闯关,最严重后果可能有牢狱之灾。至于行李方面,除非有特殊物品需待检查(由特定的入口进入)外,就如一般的入境不能带入澳洲的东西。有些东西,由于对澳洲的动物及植物的生存有疾病威胁,所以是不准带入澳洲,这些包括有:     猫狗及其他 小动物雀鸟、羽毛、及禽类产品 蛋、蛋类制品 水生动植物 在飞机及轮船上留下来的食物 活生的昆虫 泥土 培养液、微生物 鲜果及蔬菜 罐头肉食 肉类包括色拉米西香肠及其他香肠 乳类产品包括乳酪 稻草及草织器 所有活的植物、插枝及球茎 农作物种子     
  新西兰   新西兰四面环海,地理位置独特,其农牧产品是新西兰重要的经济来源。为了防止病菌侵入新西兰,新西兰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检疫措施。     严禁入境物品:蛋类及蛋类制品,奶制品,淡水鱼,蜂制品,肉类及肉类制品,玉米,珍惜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重要、首饰、纪念品、手工制品和古董),新鲜水果,药用动物产品(如:燕窝、鹿茸、熊胆等),除此以外还有动物(昆虫、宠物、观赏鱼、鸟类、种蛋)、植物(整株、切段、鳞茎、球茎等)、新鲜插花、花环、花环材料、未爆花的玉米及稻草包装材料、土壤、生物培养物及有机体、生物制品、动物食品、动物药品及疫苗、食品添加剂、农药、杀虫剂。     海关限制:除私用贴身用品和个人物品外,到访新西兰的旅客(17岁以上)购买下列物品可享免税优惠:香烟、雪茄、烟草——200根香烟、250克雪茄或50根雪茄;或三者混合不超过250克。含酒精烈酒——4.5公升的果酒(相等于6瓶750毫升装)及一瓶1125毫升装的烈酒或甜酒。由于新西兰是个农业国家,故当飞机降落机场之前,机舱皆需喷射杀虫剂,以确保不会意外地将外地害虫带人境。     法国:   入境时带入够用一年时间的日用品可以免税。欧盟国家制造的某些商品50%—100%可以免税带入,可带入香烟200支、葡萄酒5升、2架普通照相机、10卷胶卷、一台摄像机、10盘摄像带、1台电唱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打字机、计算器和1副望远镜。非法药品、盗版书籍和法国政府查禁的书籍的图片禁止入关。     德国:   1、凡是经合法授权的物品可以随意携带出入境。   2、禁止携带麻醉剂、毒品、武器、盗版图书或电脑软件入境。   3、免税出入境物品有:   纪念品和礼物(Souvenirs and Gifts):经德国认证的,作为纪念品或礼品出售的物品;50克香水(Perfume)或四分之一升花露水(toilet water)。     17岁以上,允许携带200只香烟(cigarette)或100只小雪茄(cigarillo)或50只雪茄(cigar)或250克烟丝(tobacco)。     17岁以上,允许携带1升酒精度在22%以下的酒(wine)或2升开胃酒(aperitif)或2升酒精度在22%以下的酒精饮料(similar beverages of an alcoholic)或2升利口酒(liqueur wines)。   15岁以上,允许携带200克咖啡(coffee)或100克茶叶(tea)。 照相机2架、摄像机1架、底片15卷,CD机1个。   除违禁书籍外,其它书籍方可带入。     德国对外币、黄金等的进出口均不予管制,可任意携入或携出而不需申报,亦可在德国境内自由兑换他种货币,而不受任何限制。通常银行的汇率较有利。     新加坡   1、货币:新加坡海关对于携带入境的外币没有最高金额的限制。   2、纳税品:酒类饮料(包括葡萄酒、啤酒、麦酒与黑啤酒)、烟草(包括香烟与雪茄)、服装及服饰、皮包与钱包、人造珠宝、巧克力及糖果、糕点、饼干和蛋糕。   3、免税品、电器及电子产品、化妆品、相机、钟表、首饰、珍贵珠宝、鞋类、艺术品及手工艺品、玩具等。   4、每位进入新加坡国境的游客,携带不超过价值相当于新币50元的个人用品及食品(巧克力、饼干、蛋糕等)不需要缴税。16岁以上且来自除马来西亚以外国家的游客,可享受以下的免税待遇;烈酒1公升;葡萄酒1公升;啤酒、黑啤酒、麦酒或钵酒1公升。以上的免税品只供个人饮用,若转售或赠人,则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5、转机过境的游客若携带超出规定量的物品,其超出免税范围的部分须存放于海关,并自付保管费。   6、凡标有“Singapore Duty Not Paid”(未交纳新加坡关税)字样的出口酒类、烟草、香烟及有“E”标示的香烟均不得带入新加坡境内。   7、违禁品:受管制的毒品、鞭炮、型打火机、玩具钱币、盗版刊物和音像制品、濒临绝种的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猥亵的文章、危险与叛国物品等。
  什么是贸促会认证?       贸促会认证是指中国国际贸促会在文书上证明企业商业文件的最后一个签字及盖章属实,办理贸促会认证的目的是使我国文书能为签证申请国的驻华大使馆所承认,不至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者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益。
  什么是旅行证?     旅行证是发给不便或不必持用中国护照中国公民的临时证件,是护照的替代证件,为两年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旅行证只颁发给具有中国国籍者。非中国国籍者赴华,应申请签证。    旅行证通常颁发给下列几类中国公民:(1)未持有效港澳同胞回乡证,但拟前往大陆的港、澳同胞;(2)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但拟前往大陆,或需从国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台湾同胞;(3)在外国出生的儿童,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且未获外国永久居留权者;(4)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    办理者需填写护照/旅行证申请表,交三张近照,提供身份证件或护照复印件等能证明中国身份的证明。
  日本旅游注意事项    1.不要忘了脱鞋     在日本,无论是进入宾馆的房间,还是到日本人的家里做客,亦或是进会议室、办公室,总之,只要是进屋就要换拖鞋,有时还要换两遍拖鞋。换拖鞋的习俗在日本不容违犯。进屋前,千万不要忘了脱鞋。     2.出门千万要带伞     出门要带伞。日本是海洋性气候,晴雨不定,带上一把伞有备无患。带伞最好带长把绅士伞。因为在日本,多数商店门前,甚至私家住宅门旁,都有一个伞筐,把儿长的伞可以立在筐内,而折叠伞是不能放入伞筐中的。     3.花钱不用给小费     日本和许多亚洲国家一样,没有给小费的习惯。因为大饭店、大餐厅的帐单之中,已加上了10%――15%的服务费。而出租车如无特别的服务,也没有给小费的必要。至于在美容院、理发馆、酒吧及夜总会等地消费,也都无需付小费。     4.渴了就喝自来水     日本的自来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车站及大型公共场所都有自来水喷水口。大饭店、大餐厅都备有矿泉水供客人饮用。     5.自带手机没法用     去日本不必带手机。因制式不同,自带手机在那儿根本没法用。另外,日本的电脑基本为100伏特,所以,自带的手机充电器可能也无法使用。     6.买什么不买什么     日本免税店里的小型家用电器质量非常好,价格也很便宜。带些回来馈赠亲朋又大方又实惠。而在日本买相机就不划算了,日产相机比国内还贵。此外,日本的胶卷和相机专用锂电池也比国内贵,出国时可多带一些。还有,日本的百货公司和商店在晚上七点左右就关门了,所以想在晚上逛商场采购几乎不可能。     7.地铁方便又便宜     如果想在日本自己逛街,最好坐地铁,因为它最便宜。日本地铁交通十分发达,地铁线路密如蛛网,地铁站直通高楼底层,供你出行选择的余地很大。日本的消费很高,出租车当然就很贵了。如果自己出钱的话,还是出门做地铁吧。另外,自己出行的话不用过分担心自己不会日文,大多数日本人多多少少是懂一些中文的。     8.兑换货币不方便     大日本,兑换货币须在外币兑换银行或其它合法的货币兑换场所兑换。此外,还须出示自己的护照。但日本银行兑换业务只在上午9:00到下午3:00间进行。而且星期六、日及主要假日,银行还全天休息。所以一般只能在饭店里换钱,但要比银行兑换稍贵一些。   
  出门在外,护照丢失应办理临时证件      近日,一位中国旅客W先生乘坐CA970航班回国,与大部分中国旅客不同的是,他出示的不是中国护照,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下简称“旅行证”)。经边检民警询问得知,该旅客此次前往新马泰旅游,出境时持用中国普通护照。在马来西亚游玩时,包括护照在内的皮包被盗,损失了大量现金,个人证件也全部丢失,最后只得在当地的中国大使馆申请临时性证件回国,即“旅行证”。       与W先生有类似经历的还有Z小姐,她在办理边检手续时没有任何出入境证件。据了解,她在飞机上去过一次洗手间,下飞机时才发现放在行李架上的旅行包被人翻动过,装有贵重物品的小皮包被盗,护照也放在了里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持出入境证件的中国人要处以元人民币的罚款。       据悉,不少中国旅客在境外旅游时都经历过类似遭遇,有的甚至与小偷强盗发生过正面冲突。境外不法分子掌握了中国游客习惯随身携带大量现金的特点,见到中国人就紧紧盯上,甚至直接实施抢劫。这对中国旅客的人身与财物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       边检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境外旅游,安全第一。建议使用银联卡或个人旅行支票消费,随身只携带少量现金。遇到小偷强盗,不要以硬碰硬,宁可失财,不要伤身。此外,在飞机上也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如果不幸丢失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请及时到驻外使领馆申请临时证件,以免影响正常入境。
  出境旅游两种签证勿混淆    出境旅游两种签证勿混淆         为给内地游客出境旅游提供优质通关服务,全国各边检站特别提醒游客,外出前一定要注意相关事宜,以免因手续不符而影响行程。         ▲注意相关护照,签证、签注有效期和使用次数。市民在出境前要检查证件、签证、签注的有效期,合理计划日程,签证、签注用完或者超过有效期必须返回原地重新申办。       ▲赴港澳旅游“L”和“G”两种签注勿混淆。原有的旅游签注(L)更名为团队旅游签注(L);取消访问签注(F),改为个人旅游签注(G),更改之后,明确了持“L”字签注必须随旅行团出行。       ▲通关检查要排队等候,如因交通工具堵塞等非可控因素迟到,可以到“迟到免排”通道向民警说明原因,优先办理边检手续。检查完毕后不得随意返回。如确有要求,必须向民警请示。       ▲为办理手续留足充足时间。提前两个小时开始办理出境手续,距起飞时间半小时停止办理手续。       ▲妥善保管好个人出国证件。如果污损严重证件将被视为无效证件。   
  马来西亚兰卡威旅游注意事项    兰卡威 注意事项       (1) 气候:兰卡威属于热带海洋性气候,终年阳光普照,气候比较炎热潮湿,但每年10月至次年4、5月的微风期是最凉爽的时候,也是去旅游的最佳时间。   (2) 入出境及海关:马来西亚海关规定可以携入境的免税商品为照相机、手表、钢笔、收录机、香水、打火机、纸烟200支、酒类1瓶以及价值200马元以下的化妆品、土特产、胶卷。旅游者如携带地毯、服饰、珠宝、烈性酒、烟草入境时,须交纳关税,也可入境时寄存海关,离境时取走。   (3) 货币:马来西亚的货币为马币。100人民币兑换45.2马币,100美元兑换378马币,每日的行情不等,每个地方的汇率多少也有差异。所有银行、旅馆、百货公司均接受旅行支票,也接受国际性的信用卡。在各主要城市中,自动提款机已很普遍。在马来西亚到处都有兑换钱币的地方。在马来西亚已有近百家商户可以受理银联卡。受理银联卡的主要城市:吉隆坡、槟城、马六甲等。   (4) 电压:220~240伏特。   (5) 电话:本地电话可在任何电话亭拨打,用硬币或电话卡均可。国际电话须在可使用电话卡的电话亭或电讯通信办事处才可拨打。一般的酒店旅馆均设有直拨国际电话IDD的服务,但须付些服务费。   (6) 小费:在酒店、旅馆、餐馆价格中均加收10%服务费和5%的政府税。马来西亚不提倡收小费。   (7) 注意:   A、必需品:太阳眼镜、伞、防晒护肤品、泳衣、胃肠药、防蚊虫叮咬药等   B、马来西亚严厉禁毒,携带毒品要被判死刑。过境时旅客特别需要看管好自己的行李,以防被掉包挟带毒品。   (9) 禁忌事项:   A、不可穿短裤、短裙进入寺院。在马来西亚,除皇室成员外,一般不穿黄色衣饰。   B、马来西亚人忌讳摸头,认为摸头是对人的一种侵犯和侮辱。?   C、同马来西亚人握手、打招呼或馈赠礼品时,千万不可用左手。握手时,双手仅仅触摸一下,然后把手放到额前,以表示诚心。通常男士不主动与女士握手。?   D、在和马来西亚人交谈时,不要把双手贴在臀部上,因为这种方式表示发怒。   E、马来西亚人习惯用右手抓饭进食,只有在西式的宴会上,马来西亚人才使用刀叉和勺子。?   F、马来西亚人喜好辣食,但同时因大多人信奉伊斯兰教,所以忌食猪肉,不饮烈性酒,在正式场合也不敬酒。   G、马来西亚人忌讳乌龟,认为乌龟是一种不吉祥的动物。?     注:本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不丹签证常识    申请不丹签证须知     (一)不丹签证只有公务(official)签证和旅游(tourist)签证。公务签证发给持外交、公务护照因公访问不丹的外国政府官员;旅游签证发给因私赴不丹的人员。   (二)中国与不丹没有外交关系,不丹在华没有使、领馆。中国政府官员因公访问不丹及申办公务签证事宜,可通过不丹驻印度、孟加拉国、泰国、科威特使馆或不丹驻联合国(纽约、日内瓦)代表团联系和安排。因私去不丹访问或旅行的中国公民须通过不丹政府授权的不丹国内的旅行社及其海外合作旅行社代为办理签证。   (三)申请旅游签证,需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交护照照片两张和签证费20美元。签证申请表可在第六条所述旅行社的网站上下载,并将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作为电子信件的附件发送给代办签证的旅行社。签证申请表上的姓名必须与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否则即使签证获准也不能入境。签证申请由旅行社送交不丹政府内政部审批,审批时间约需一周。签证申请获准后,由旅行社代订机票、旅馆和安排旅行日程。机票上的姓名也必须与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否则不能登机。旅游签证均为落地签证,在入境口岸发给。入境时再补交照片和签证费。如有需要,签证可在不丹境内申请延期,最长可延长至6个月,签证延期费为510努(约合100人民币)。   (四)入境口岸。距不丹首都廷布55公里的帕罗国际机场是进出不丹的唯一航空港,不丹唯一的国家航空公司Druk Air开通了至新德里、加尔各答、达卡、仰光、加德满都和曼谷的航线。此外,不丹南部与印度接壤的边境小镇Phuentsoling有通往印度的陆路口岸,游客亦可由此进出不丹。   (五)旅行所需费用。为了防止外国游人对不丹自然环境、文化和当地人民生活方式带来负面影响,不丹政府实施低客流高效益的旅游政策,并通过制定最低消费水平的办法来控制游客的人数。不丹政府规定,只有政府授权的旅行社和旅馆才能接待外国游客。外国游客则必须由授权的旅行社代办签证、机票和安排食宿及旅行日程并接受旅行社提供的导游。目前,在不丹旅行的最低消费水平为每人每天200美元。   (六)不丹授权旅行社名单及电子信箱\网址   Bhutan Himalaya Tours&Travel email:tshomo@druknet.bt   Bhutan Kaze Tours&Treks email:wings@druknet.bt       Bhutan Travel&Tourism email:btt@druknet.bt       Discovery Bhutan email:discovery@druknet.bt       Dragon Trekkers&Tours email:dragon@druknet.bt       Eagle Tours&Treks email:eagle@druknet.bt       Exotic Destination Tours&Treks email:exotic@druknet.bt       Geo-Cultural Tours&Treks email:       Gems Tours&Travels email:gem@druknet.bt       Himalayan Kingdom Tours email:hktours@druknet.bt       Jeroma Tours&Travels www.bhutanguide.com       Karmic Tours&Treks www.karmictours.com       Snow White Treks&Tours www.snowwhitetours.com.bt       Sophun Tours&Treks www.sophuntoursbhutan.com       White Lake Adventures www.Jachungtravel.com
  什么是申根协定及申根签证?    一、申根协定及申根签证概念:   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SCHENGSN)签订申根协定。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申根协定还包含以下原则:   1.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万面,尤具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   2.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   3.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   4.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   5.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   6.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   7.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或者是该签证持有者进入的第一个申根国家;   8.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   9.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   10.日申根协定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七国开始实行申根签证;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签证;自起,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申根签证成员国至今已发展为15国,即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 从2008年1月起,又有9个欧洲国家将正式加入《申根协定》。欧盟在今年11月份举行的外长会议上正式通过了有关申根区扩大的文件,从明年1月起,捷克等9个国家将加入《申根协定》。届时,中国公民手持一张申根签证,能去游玩的欧盟国家将从现在的15个增加到24个,几乎囊括了欧洲大陆的所有重要旅游国家,特别是多了不少东欧国家。     二、申根签证的种类及申办办法:   1.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1)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只在该使用的国别签证;   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5天;   2.申根签证的京请颁发有以下几种:   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   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   4)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   5)途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国家有时也发本国签证,这种签证只能前往该国,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6)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   7)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8)&申根协定&对常驻外交、公务人员未作明确规定,由各国自行办理。   三、关于申根协定中正、灰和负名单   申根协定把申根成员国之外的国家分为正名单、灰名单和负名单三类:   1、正名单是指所有申根成员国和其他免办签证的发达国家,共30个国家;   2、灰名单是指一部分成员国要求,而另一部分成员国不要求签证的国家,共20个国家,对灰名单国家是否要求申办签证由各成员国自定;   3、负名单国家是指必须申办签证的国家,共130个;其中包括中国。
  欧洲申根签证申请须知    总则:   申根国家签发的签证允许在申根区域内旅行,签证上特别声明限定的除外。   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 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马尔达、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挪威、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和瑞典。   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九十天。     大使馆和总领事馆   所去主要目的地的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是受理签证申请的主管机关。如果主要访问目的不能够明确,到停留时间最长的那个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如果访问各申根国家的时间相同,去第一个要到达的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签证申请   申请者持有官方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申请他们的签证由中国外交部来递交。普通护照持有者本人递交申请。个人旅游和商务签证必须前往大使馆面试和提前预约。     请勿提供假资料来获得签证,请按照自己真实的出行目的进行申根签证的申请。签证是否成功在于您个人资料是否良好和优秀的签证咨询机构的协助。正规签证公司都原意为您提供签证咨询,提供合理化建议,所以您需要选择好的服务机构来为您服务,以避免造成您不必要的麻烦。     无论您申请哪一个欧盟国家的申根签证,签证的必备资料:机票订单、酒店订单、邀请函、旅行计划书、资产证明、相关的认证、申根保险都必须提供。通常这些资料是缺一不可,然后根据申请不同的申根国家资料有所不同。     申根国家签证资料琐碎,工作严谨,随时可能需要补充资料。     申根签证的大部分申根国,在中国比较多的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如果相关申根国在中国有多个领事馆,需要在相关领事馆的申请区域不同进行申请,也就是说有领区限制。申请申根签证大部分时候需要提前预约,除了团队ADS签证外,个人申请旅游或者商务签证都必须面试,亲自递交资料   
  签证种类和作用    一、签证的作用: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   作用: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除必须拥有本人的有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否则,是不可能成行的。   二、签证的种类:   签证一般按出入境性质分为: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再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等六种类别。有的国家(地区)根据申请签证者的入境事由, 把颁发的签证分为: 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礼遇签证、旅游观光签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商务签证以及家属签证等。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官员)签证和普通签证。我国现行的签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等四种。   几种签证种类介绍     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     依据申请人的入境目的,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获得移民签证的,是指申请人取得了前往国的永久居留权,在居住一定时期后,可成为该国的合法公民。而非移民签证则可分为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医疗等几个种类。     反签证   是指由邀请方为来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再连同申请人的护照、申请表格等材料呈递该国驻华使领馆。驻华使领馆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护照上签证,无须请示国内相关部门。一般说来,获得反签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用等太长的时间。目前实行反签的国家大多在亚洲,如日本、韩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口岸签证   是指在前往国的入境口岸办理签证(又称落地签证)。一般说来,办理口岸签证,需要邀请人预先在本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将批准证明副本寄给出访人员。后者凭该证明出境,抵达前往国口岸时获得签证。   目前,对外国公民发放口岸签证的国家,主要是西亚、东南亚、中东及大洋洲的部分国家。     另纸签证   另纸签证也是签证的一种形式,一般签证多为在护照内页上加盖签章或粘贴标签,而另纸签证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它和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     互免签证   免签证是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而发展起来的,是根据两国间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公民持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的国境,而不必办理签证。互免签证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之分。     过境签证   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径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   
  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是签证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世界上所有主权国家签发的签证基本上都标明有效期。也就是说,没有有效期的签证是不存在的。签证有效期,就是说签证在某一段时间内有效,超过了这段时间,签证也就无效了。所以,对于申请某国(地区)签证的申请人来讲,必须在获得签证后,牢记住该签证的有效期,并在该有效期内抵达目的地。     世界上各个国家表达签证有效期的方式各有不同。大多数国家的签证用“有效期至”方式表达。如“有效期至X年X月X日”(英文用“VALIDUNTIL”或“VALIDITY”,或“US EBY”等);也有的用“从……到……”,或“自……起,到……止”(英文用“FROM……TO… …”),“……”内填写年、月、日;也有的国家用“在X个月内有效”英文用“WITHIN……MONTH(S)”,“……”内填写阿拉伯数字。一般国家的签证基本上是在3个月内的任何一天抵达都有效;有的意思是指必须在这3个月之内入境并出境
  办理签证时,如何准备资金收入证明?留学签证资金证明。     资金证明的目的,是要向签证官证明你有钱。凡是没有获得全额奖学金的申请者,一律需要提供这个证明。这个证明的形式,一般都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信。   许多申请者的资金证明,都是昨天刚刚借了一笔钱放到银行里,资金证明上,还散发着油墨的清香。因为所有的人都能够拿出这种证明,所以在资金证明上做太多的文章是没有必要的。签证官主要还是根据感觉来决定是否给你签证。   然而资金证明是一个必须的文件。那么应该如何证明自己的资金证明是可靠的证明呢?   外国签证处对于资金证明并没有具体的规定。银行存款证明是一个合法的可以接受的证据,这是绝大多数申请者使用的有效的手段。大家尽可以继续这样做。   下面几个方式为你提供一个视角,你可以知道如何才能使自己的资金证明显得比别人的更加可靠。至于是否应该使用某种具体的方法,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可一概而论。   1、较长的银行记录。如果你的银行存款已经有好几年,显然这不可能是假的。因为你不可能在三年前就开始做一个假帐户,只是为了今天来申请签证——假如你真的是这样做了,你其实已经弄假成真,不真也真了。或者外国人冲着你的这个水滴石穿的精神,也会把签证给你。   国外银行在给你存折时,都有非常清楚的记录。国内的银行有些也有这样的记录。所以,这个记录本身就是可靠的资金证明。有些发达国家的签证和移民部门,就要求申请者提供至少六个月以上的银行存款记录。如果你能够拿出这样的记录,签证官就无法以资金问题来拒签你。   2、外汇汇款证明。以你作为收款人的银行汇票。加拿大使馆曾经要求学生签证申请者,提交这样的材料。其目的也是为了防止出现假银行存款证明的发生。银行汇票虽然也是可以用其他人的钱来做,但这样办比纯粹的银行证明信要复杂得多。同时,中国银行还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这对申请者是一个相当大的努力。银行汇票的出现,使得“你有钱”这个概念变得更加可以接受。能够进一步抵消签证官的怀疑。   3、旅行支票。如果需要担保的钱不是很多,比如一两千美元的话,不妨买旅行支票。虽然差这么一点钱,签证官不大会以资金理由拒签你,但如果买上一点旅行支票,以防万一,没有什么坏处。   4、境外存款。有人用境外存款来证明自己有钱,比如香港或欧美的银行。由于签证官比较了解和熟悉这些银行,所以,银行本身的可靠性应该没有什么可怀疑的。问题在于,你是如何把钱存入这家银行的?如果你或你的资金提供者曾经去过相应的地区工作过,那就不会有问题,否则你就必须提出美国签证官能够接受的解释。   关于探亲签证申请者的资金证明:留学生的奖学金能够支付配偶探亲费用的确实不多,许多探亲签证因为钱的问题被无情拒绝。这是申请者的一个特别的头痛。探亲者必须明白:不管是谁的钱,你的还是在美国的配偶的,都可以用来支持你的签证申请,都可以用来支付你在美国的花销。   人民币还是美元?这个问题是一个经常被问到的话题。不管是人民币还是美元,只要是钱,外国人都喜欢。问题不是人民币还是美元、欧元,问题是你“有钱”的感觉是否正宗。签证官不会问为什么没有美元。如果真的问起来,你应该给他一个绝对自信和了不起的回答:“人民币兑美元很可能要升值所以一直没有换美元。不过你今天给我签证了我明天就不得不去换美元”。   是开一年的资金证明还是开两年?自费留学的人都有这个担忧。因为一个典型的研究生项目是两年以上。对于这个问题,一般应该是开一年,但是签证官有时候确实也问自费申请者第二年的学费怎么办之类的问题。外国大学的奖学金,一般都是给你一年。等你到了学校之后,看你的表现第二年再延。虽然几乎没有中国学生因为表现不好而得不到第二年的奖学金,但作为规定,学校都是一年一年的给。基于这种情况,你当然可以只给他一年的资金证明。因为你自己花钱去学习,万一学下来你不喜欢外国怎么办?这确实是有发生过的事情。去了外国,不喜欢,再回来。所以,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一年。如果签证官问你第二年费用怎么办,你就告诉他如果你有的是钱,如果他要的话我马上就可以把第二年的证明开出来,然后继续把你有钱的事实再讲得具体一些。让签证官感到你确实有钱,有钱看得见。
  什么是旅游签证?       旅游签证是签证种类中的一种,有一些国家专门为旅游者颁发旅游签证,即:“tourist visa”。旅游签证的特点是停留期短,一般为30天,最长为90天,一般不能延期。   持旅游签证者不能在当地打工或从事与旅游无关的活动。团队旅游签证是旅游签证中的一种,其特点是签证不做在护照上,旅游者须随团集体出、入国境。
  办理探亲访友签证的注意事项    什么是探亲签证     申请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境外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申请人须前往国家的居住证明,无须提交经济保证证明。   一、邀请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正式邀请信;   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并带信封。(邀请信六个月有效)   二、居住证明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邀请人在申请人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   邀请人在申请人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邀请人在申请人前往国的在学、在职证明;   邀请人是公派人员,可由国内排除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申请人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等。   归侨、侨眷凭市、区(县)侨办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可免交国外亲友的邀请函和邀请人在申请人往国的居住证明。   三、军队干部因探亲、访友等事由出国(境)的,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须提交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印制的《军队干部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   四、69周岁以上公民可免交国外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申请人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五、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出国探亲访友,随父母(或监护人)同时申请护照的,在申请表备注栏内注明与XXX同时申请出国护照,免交境外材料。   六、非首次在公安局申请并持有因私护照者,应将旧护照交回。
  那些百分之十啊二十啊五十的税,是说超过5000元的东西才开始收是不是?
  作者:TY观光团到此一游 回复日期: 21:08:52        那些百分之十啊二十啊五十的税,是说超过5000元的东西才开始收是不是?    ==================    是的
      办理签证,怎样开单位证明?    开单位证明时主按如下格式:       XX大使馆签证处:   兹有我部职工XXX,女,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于XXXX年X月到我单位工作至今。任XX职务,月薪人民币XXXX元,包括奖金年薪XXXX元。护照号码为:GXXXX。   从2006年XX月XX日起,XXX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放年假赴XX旅游,预计2006年XX月XX日返回中国,2006年XX月XX日起返回单位上班,职位月薪不变。   特此证明。请予以批准!     XXXXXXX   联系电话:   (公 章)   
  如果你们都带贵重物品回国.. 怎么能显示出天朝的先进性.
  什么是商务签证?       商务签证主要指有关人员因公务或者个人原因去某国从事投资、贸易、会议、展览、劳务等方面事务所进行的实地考察或洽谈。这类人员进入某国需持商务访问签证。一般来说,去某国商务考察者在某国只能作短期逗留,考察人员应该在签证过顶的时间内按期回国或进入第三国。此外,某国移民局要求赴某国商务考察者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记录,对某国的国家安全不会构成威胁,并且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维持自己在某国逗留期间的各种开支。   商务签证是中国大陆居民去某国访问常用的一种签证。商务签证并非是某国移民法中的一种特殊的签证类别。它只是一种访问签证(Visitor Visa)在某国的法律中没有对商务签证作任何特殊的规定,只是某国驻北京使馆对中国大陆请某国访问签证的申请人分类的时候,对于商务的理由去某国访问的申请人,在行政上所作的管理上的分类。   某国商务签证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需要有做的商务理由,来证明他去某国访问是真实的,没有任何不良意图。签证官一般需要这类签证的申请人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去某国确实有商务的需要。因此,一封来自某国的邀请函,是最基本的一份文件。   虽然邀请函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的文件。如果没有邀请函,只要当事人能够提出足够的理由,也是可以获得签证的。在审批商务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非常重视邀请信的真实性,包括:商务签证的邀请信的美容是否真实,邀请单位是否有正当的商业活动,邀请单位和被邀请人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现成的、或将要发展的或者开发的商业关系。
  什么是过境签证、另纸签证?    什么是过境签证?     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 叫过境签证。有的国家规定,旅客搭乘交通工具通过其国境时,停留不超过24小时或一定期限的, 均免办过境签证(一般都不允许出国际机场)。也有的国家规定, 不论停留时间长短或是否出机场, 一律须办过境签证。过境签证同入出境签证一样, 都有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的规定。       怎样申办过境签证?     申办过境签证,必须到途经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并须持有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护照,前往国家(地区)的有效签证、国际机票、本人照片等。申办者递交材料并按要求填写过境申请表后,一般三-五天即可获准,也有的国家立等可取。       什么是另纸签证?     另纸签证是签证的一种形式。它和一般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所不同的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       另纸签证可否与护照分开使用?     另纸签证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才能有效地达到入境、出境的目的。另纸签证上一般都贴有申请人的照片并写明与申请人护照中完全相同的内容和诸如必须同护照同时使用等注意事项。所以,把两者分开使用,是不可能的
  美国L1签证及移民     申请L1签证的好处       一、申请L1签证的好处   1)可多次入境:L-1 每次有效期為一年至三年,分為一次进出及多次进出两种。一般而言L-1比较容易获得多次入境许可,节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申请速度快: 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間短,第一次申请最快3个月可以获得签证。   3)可长期留美:L1签证者一般有效期是一年,期将满时,可申请延长,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L-1A经理及主管级人员最长可获准在美停留七年,L-1B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不可超过五年。   4)可全家赴美: L-1 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 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1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2002 年新的法律还允许L-1 的配偶L-2 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5)可多人申请:在美国设立分公司,中国总公司通常可以派2-3人过去,而这些人都可以為家人和孩子申请L2签证。可同时為多个家庭的家庭成员申请进入美国学习和生活,享受美国的各项福利。   6)可合法工作: L1的配偶L2可以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这样可以大大减轻L1持有人的经济压力。  7)可申请绿卡: 持有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与需要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雇用至少10名美国人相比,L-1持有人不仅得到的绿卡速度快,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8)可自由出入境: 持L1签证者,在申请绿卡期間,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做生意上的旅行。而其他很多种类型的绿卡申请者在申请期間如果没有“请假证”(Advance Parole)就不可以自由地出入境。 。   9)无国籍限制: L1签证适用於在任何国家设立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经理主管人员与特殊知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业务。   10)无规模限制:美国法律没有特别要求申请L1的跨国企业需做多大数额的投资,也没有规定特别数额的註册资本。   11)无生意限制:美国法律没有规定申请L1的跨国企业与其美国子公司間必须从事相同种类或相关形态的商业往来,只需保持正式的所有权从属关係即可。   12)无薪水要求:L-1签证的持有人可以不按照美国劳工市场的最低薪水标準获发薪水,美国分公司的员工薪水水準可以由母公司参照美国子公司当地的生活水準而自行决定。   13)无学位要求: L签证规定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L-1A) 或专业技术人员(L-1B),但没有最低学位及语言的要求。   14)无行业限制:美国法律没有对提出L1签证申请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做出必须从事某些类别行业的规定(医院、银行等特殊行业除外)。   15)无配额限制:目前,美国对L1签证没有提出配额限制。持有人在申请绿卡期间不必为漫长的配额排期焦虑或无尽地等待。   16)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上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二、L1签证申请绿卡的有利之处:   外国人持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除了以家庭团聚、投资(通常不少于50万美元)等类别申请绿卡外,对大部分人来讲,最常用的途径都是通过职业移民来申请永久居留。而美国的职业移民政策从宏观上来看,以吸收各国优秀人才和保护本国劳工市场为宗旨。可身居第一优先类的人為数不多,他们申请绿卡也无须获劳工部批准,而大多数人都只能进入第三优先类。第一优先类的配额一般用不完,而第三优先类的配额常年不够用。持L1签证身份的跨国公司经理人被视為第一优先类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移民政策是把促进美国商业活动的国际化同吸收外国优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可以说,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L1签证是唯一得到特殊对待的。     非移民签证实质上是对在美国从事临时活动的临时签证,而不是在美国永久居留的移民签证。因此,申请非移民签证的先决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不得怀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即通常称為“移民倾向”。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只有L1和H1B这两种不把“移民倾向”作为审核条件。也就是说,L1申请者在境外申请签证或在境内申请转换身份时,可以合法地怀有双重企图,即先取得有限期的临时居留,再根据情况和需要取得无限期的永久居留。从申请实践上来看, L1申请也几乎没有因为“移民倾向”而受到拒签的。     同其他签证相比,以L1身份申请永久居留,在申请程式上较為简单,也无须提供各种复杂的材料。也就是说,只要L1身份持有人在进入美国该公司工作后,其所任职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隶属关係不变并保持运营,一年后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即不用通过申请永久劳工证的复杂程式,也无须提交额外的个人材料。按照这一程式可以说以L1身份申请绿卡是一个自然进程。     最后,取得绿卡的等候时间短也是L1身份的一大优势。在美国,除了美国公民的配偶、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之美国公民的父母申请绿卡不受配额限制外,其他所有移民申请,从家庭团聚到难民,均受配额限制。这种配额从一千名到几万名不等。申请人在申请获准后根据不同的类别,其实际获得绿卡的等候期可以从不用等候到等候十年以上。等候期的长短取决于该类别获得的配额之数量以及申请人的多少而定。     根据1990年的移民法,在家属移民配额中,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婚子女类名额最大,每年為114,200名,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规定的因抗拒强迫性人口政策申请庇护类名额最少,每年1,000名,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每年40,000名。家庭移民类配额虽然最大,但因符合条件者多,还有国家和地区的限制,因此在亚洲地区等候期最长者可超过十年。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虽然名额不是最多,但因符合条件者少,因此几乎历年来名额用不完。作為被归入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的L1,如果永久居留获得批准,一般不用等候即可获得绿卡。   由此可见,从申请到签证,从签证到永久居留获得绿卡,L1类别可以说是集所有非移民签证之有利处於一身的唯一签证。正是这些有益之处,L1签证近年来成為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签证。   
  赴美国旅游签证新规出炉 申请人仍需要一一面签      领队可进入签证处协助面签     根据中美两国签署的相关协议,今年6月17日起中国公民即可以通过团队方式赴美旅游。记者了解到,美国使馆6月1日起开始接受签证申请,6月26日可以组织面签。       6月17日之后,将有大批中国游客以团队方式赴美旅游,为了应对这一趋势,记者了解到,美使馆签证处特别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开辟新的特别约签通道,旅游团队领队也可以进入签证处协助成员进行面签。       但是,申请团签的游客只能是来自北京、天津、湖北、河北、湖南、上海、浙江、江苏、广东九地,持其它城市签发护照的申请人,则不可使用此团签通道。另外,使用团签通道的旅游团队,团队成员不能少于六人。       美使馆团签只接受邮件预约       根据协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有资质组团赴美旅游的中国的旅行社方可以使用团体约签通道。但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美使馆签证处只接收邮件预约,并且至少在出行前的前六周开始预约。另外,每家旅行社都需提供一位联系人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作为出现问题时的第一联系人。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中国和美国的旅行社可以刊登赴美旅游广告。       赴美申请人仍需一一面签       ·每个人都需要面签、需要留指纹的要求和签证费用不变。       ·如果申请通过,申请者将获得一年内多次往返的商务和旅游签证,一年内可以多次往返。通过旅行社团签申请到赴美签证的游客,如果有随团回国的记录后再出现滞留美国时,则与旅行社无关。“如果该旅行社多次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也会考虑该旅行社的诚信度。”签证官Jennifer表示。       ·申请人仍需努力证明自己在中国有牢固的约束力,能迫使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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