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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平台为何承担监管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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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消费者与经营者而言,两者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如果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存在问题,则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或违约或侵权或违约、侵权的责任竞合。一般而言,网络平台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外卖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发现安全问题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31条的规定,将要承担行政和民事双重责任。
原标题:外卖平台为何承担监管重责网络订餐火了,应运而生的外卖平台成为盈利不菲的热门网站,而与此相伴随的诸多问题也开始显现。当消费者权益在遭受损害时,时常会因为在网络平台订餐而陷入迷茫,不确定外卖平台是否应对此承担责任。外卖渐火问题不少小张在外卖平台上订了一份红油抄手,接餐后却发现油汤里漂浮着一只蟑螂。他当即在该外卖平台评分里上传了蟑螂图片,一周过去了没收到任何回复。小张找到店家才发现竟是一个路边摊,卫生条件极差,也没有营业执照,随处张贴着某外卖平台的广告。类似小张这样的经历并不少见,与外卖平台合作的商家中不少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常普遍,个别商家卫生状况极差。同时竞价排名导致了恶性竞争,商家通过支付技术服务费的方式提升排名,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度和点击率,但这种排名并不能反映产品质量、销量,严重影响着消费者的鉴别和选择。出售的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后,外卖平台和餐厅之间经常相互推诿,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外卖平台是否应对此承担责任呢?商家、外卖平台和消费者三者之间又是什么法律关系呢?平台、商家、消费者什么关系从表面上看,上网订个外卖,就是点击付钱、准备接餐这么简单,但如果发生纠纷,那就需要分析一下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具体来说,在外卖平台订餐的消费过程主要涉及三方主体:网络食品经营者即商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即外卖平台和消费者。外卖平台是连接商家销售行为和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中介”。就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而言,商家通过外卖平台销售食品,二者之间形成了合作模式的服务合同关系。在该合同关系中,作为商家,其享有的具体权利包括平台推广、收取经营收入等;当然也负有提供合法资质、依法经营及交纳平台推广费用的义务。作为外卖平台,其享有收取推广费用、审查资质和及时监督商家的权利,也负有推广商家和其食品的义务。商家将食品出售给消费者,两者之间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在该合同关系中,商家享有的是收取食品费用的权利,负有保证食品安全合格的义务;与上述商家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恰恰是消费者主要的义务、权利。消费者因为在外卖平台上点击选择而与外卖平台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就该合同的内容而言,主要是外卖平台为商家和消费者“牵线搭桥”的中介式服务。故外卖平台负有将合格、合法的商家引入平台,将消费者的订餐请求送达商家的义务。平台承担严苛法律责任一个经营面积近千平方米的火锅店,将闲置包间出租成为“小吃城”,这个包间卖烤猪蹄、那个包间卖披萨饼。而在外卖平台上,这些包间内的小餐馆借用火锅店的证照,配上几张像模像样的照片,就开始了外卖送餐服务。这是不久前,北京市朝阳区食药监局对该火锅店和相关外卖平台进行立案调查时发现的情形。如果外卖平台对入住商家疏于监管,不仅会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损,某种程度上亦会成为问题食品大肆销售的“帮凶”。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外卖平台必须履行法定义务。具体而言可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审查和监督义务,即食品安全法第62条第一款规定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由于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所以,对于外卖平台而言,保证其进入的商户真实、合法是基本前提,这也是保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必备条件,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则依赖于实名登记和经营许可证审查。一般而言,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本应是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为何法律赋予了一个民间盈利机构如此严苛的法律责任?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网络交易所具有的时空跨越性和技术性特点,由此导致外卖平台对于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管控能力时常要强于有关行政机关,故让其承担与其自身能力相适应的监管责任,无疑更加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第二是安全保障义务,即食品安全法第62条第二款规定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对于外卖平台而言,其不仅仅是供需双方的媒介,还充当着部分监管者的角色,对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履行制止和报告的义务,由相关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则需要立即停止网络交付服务,避免损害继续发生。找不到合作商家平台先担责消费者因为购买外卖平台上的食品而遭受损害时,其起诉的对象包括商家和外卖平台。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取决于其经营行为和提供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外卖平台是否担责则取决于其法定和约定的义务是否履行。就消费者与经营者而言,两者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如果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存在问题,则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或违约或侵权或违约、侵权的责任竞合。一般而言,网络平台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外卖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发现安全问题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31条的规定,将要承担行政和民事双重责任。就行政责任而言,外卖平台面临的处罚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就民事责任而言,如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此时外卖平台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其直接的责任承担方应当是经营者或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此时的消费者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然而实践中经常存在的情形是消费者准备起诉时,却发现食品经营者只是一个虚拟的店铺,缺乏真实的姓名,此时就需要借助外卖平台的实名登记功能。如果外卖平台对此登记有误或存在重大过失,无法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消费者的损失当由外卖平台承担赔偿责任。此规定一方面说明了作为第三方的外卖平台有义务向消费者告知入网经营者的信息;另一方面说明了当外卖平台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具体信息时,外卖平台应当履行先行赔付的义务。外卖平台在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
外卖平台应抽查监测合作店家不久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不仅规定了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而且还特别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进行抽查和监测。由此可见,作为餐饮外卖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唯有恪守法律,让更多具备资质并能够提供健康餐饮服务的企业入驻平台,才能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同时为网络平台发展铺设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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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送餐员!今日骑电动车送外卖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在一起!逆行车辆和人没事!顺行的外卖以及车辆人都有伤害受损!责任是谁付!
您好!的划分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律师,您好,我的工作是送外卖的,在上班时间骑电动车出门送外卖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之前的所有医药费都由我一人承担,现在我已无力再支付,公司又不负责我该怎么办?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这种情况,受伤就可能是,但是最终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来判断。如果认定了属于工伤,而又有,那就找工伤保险机构,如果没有工伤保险,那就找单位索赔。如果属于工伤,既可以走索赔,也可以选择交通事故进行索赔;如果无法认定,那么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进行索赔。工伤处理流程: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广东-揭阳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有没有做过车辆类型鉴定,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各项有没有相关发票的?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我在美团外卖送外卖骑车摔骨折了公司给上的雇主责任险这个险没有误工费和后期取钢板的险我能找美团给我补偿吗
你好,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委员会申请。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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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藏至我的藏点多家网络外卖平台向商户收取“服务费”,是真是假? - 简书
多家网络外卖平台向商户收取“服务费”,是真是假?
中国互联网中心发布报告显示,网上外卖用户达1.5亿,用户规模较去年增长3610万,增长率为31.8%。网络订餐成为人们日益接受的一种生活方式,对于用户来讲,网络订餐方便了他们的生活;对于商家来说,网上订餐为他们的实体经营打开了销路;而另一方面,在几大外卖平台用钱补贴养成用户点外卖的习惯后,商家的日子并不好受。
据媒体报道,以饿了么、美团为主的网络外卖平台纷纷推出针对商家的“星火计划” 竞价排名,即星火计划:由商家自己配送的外卖缴纳营业额3000乘以5%,即150元;美团的竞价排名为:按不同区域,15名之前的在100元左右,每天下午三点准时竞价“附近区域”的首页浏览排名名次,排名将在24小时之内生效。美团外卖的平台技术费与饿了么如出一辙,即自配送商家抽取营业额佣金5%至12%,平台专送抽取15%-25%。此前曾有记者报道,南京、厦门等地的饿了么商家被饿了么平台强制要求支付费用,并声称平台的大方向是盈利,否则将被平台下架。记者在调查时商家纷纷表示:主要是收费太高了,成本本来就不低,如此一来,可能就相当于没钱赚,很不划算。
消费者也对此类征收服务费、竞价排名的公正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个平台要做好、想做的长远一点还是要真实点,不然拿到的东西没有看到的星级那么好,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不好的”。此外,商家也需提高危机意识,现在做外卖的那么多,肯定要有自己的竞争力才行,比如说餐品特色、口味,还有是否有自己不同于同行的独有的销售渠道,这些是很重要的。,是基于微信公众号产生。商家只需拥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即可建立微信店铺,对接饿了么、乐外卖微信点餐系统,增加微信这一层面的销售渠道,避免和平台同行恶意竞争,被外卖平台所牵制。
商家可以自主管理下过单的顾客,通过会员系统建立更多与顾客的联系,维护好新老客户。同时,可实时查看店铺经营情况、销售数据,自动生成外卖订单财务报表,供商家分析。通过大转盘抽奖、积分兑换礼品、派发优惠券等营销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下单。乐外卖正面向全国火爆招商中,详情关注微信公众号:乐外卖(lewaimai)访问乐外卖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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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717 由于格式问题,无法将文章直接粘贴在简书文档编辑器里,图片都无法展示,因此留个连接,有需要的可以在线查看: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竞品分析报告(有完整图文) 或者点击这个链接:http://www.pmcaff.com/article/index/20...
怎样在本地做一个像饿了么美团外卖一样的平台让本地的商家入驻进来? 谈到外卖不得不谈烧钱,2014年外卖烧钱大战尤其激烈,主要体现在中低端外卖市场,以美团外卖和饿了么表现最为突出,阿里的淘点点和百度外卖也携巨资杀入其中。烧钱是圈地战的常规又快速见效的打法,对土豪外卖平台来说,...
外卖大家都很熟悉,曾经受惠不少,现在被坑很多,被坑还点,因为没办法。作为火了三年的项目,没多少人真正关注过外卖的发展历程和背后的竞争逻辑,正如我们没关注太多习以为常的项目一样,不是我们盲视,是关注了也没用。我在四川大学校园搞着外卖,认为这三年的外卖竞争堪称教科书式的典范,一...
美团外卖涨价了! 同一家餐厅,同一份菜品,同样的数量,价格却越来越高。以何贤记(团结湖店)为例,平均每个菜品涨价4元,配送费增加0.5元,同样的订单比三个月前多花了14.5元。 菜品贵,配送费高,不只是春节期用工荒,商户休息的原因。春节前,在其他外卖App同期没有涨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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