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没有规定房子继承权2018年规定不能调换

2016房屋拆迁补偿: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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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房子买了没住,需要交物业费吗?有法律依据吗??推荐回答: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同时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业主买了房子尽管没有入住,但是不能以放弃此权利而不履行支付物业费义务。没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如果要交有什么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了此事?推荐回答:首先,在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的收取问题上,各省、市主管部门均有出台相应的规定。例如,《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买受人(即交房拿到钥匙之后)之日起按月收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其次,若你收房以后,即拿了钥匙、办理了签署业主公约、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的,但没有实际入住,则你的房屋应属空置房。根据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部分,空置物业也可以按照70%来分摊正常的费用。最后,若你拿到钥匙后房屋一直空关着,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则你可以积极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物业费缴纳问题,具体标准各地不一。但是,一般来看,一些物业公司面对难以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考虑空置房的实际情况,也只好妥协,私下和业主达成协议,以少交一定的比例收取物业费,来减少纠纷的产生。也就是说,没入住也要交物业费,具体以房屋交付(拿钥匙)时间为准,针对空置房物业费的缴纳办法,有些地方(如南京)明确规定按照70%缴纳,具体法律规章应查询你当地的规定。没住过的房子也要交物业费吗?有法律效力吗推荐回答: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他个人认为不能以业主拿到钥匙为界限,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1,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那么小区已竣工,但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表示已经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在验收完后、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2,则交20%的物业费,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以往的情况是。也就是说,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空置超过3个月的,不交物业费、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 实践中、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房屋的一切权利。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当然,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责任都归业主了,房屋已经开始装修。《办法》中对是否“入住”的标准确实没有明确规定,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4,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5,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所以按50%收取物业管理费更为合理,事实上就是入住了。3。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正在开始享受小区的部分配套服务了,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如果没有入住,物管费也是必须要全交的吗?有无相关的法律规定?问题详情:物管费只交一半,但是合同又写着全额支付,不知这是不是国家或者地级市的规定,该怎么办呢听朋友说,新房未入住的话推荐回答:您好,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服务合同。不论是否入住,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是确定的,只要享有物业就应当缴纳物业费。当然不论业主是否入住,物业公司都需要提供物业服务,收取服务费也是合理合法的。今天交房,但三年内不会去住。有什么法律条例规定,物业费不是全额交?请好心人提示。推荐回答:如收楼时的确存在质量问题,费用就自动开始收取了,不管你收不收房,简装后出租也可以啊,所以一般是在地产商发布收楼通告之后一个月楼上不了解别误导楼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来说,在收房的同时可去物业公司办理空置房手续,在你与地产商协商解决质量问题时,如果你不交就是地产商在交。物业费的收取。所以还是不建议你空置。但电梯费以及暖气费等则是要按全额交纳的,就是你的物业管理费可以按70%交纳,你如果确定你的房子三年不住的话,物业费也是要收取的交房后没有住物业费交60%有法律依据吗问题详情:交房后没有住物业费交60%有法律依据吗推荐回答:或是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订立的服务合同价向业主收费,已经算是便宜你了物业公司给你物业费打6折。物业公司按物价局核准的价格,就是法律依据,绝大多数都是全额缴费不打折的不住的房子是不是也得交物业费,山东的朋友,知道的帮帮忙,有没有法律规定推荐回答:其它费用全额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如果是住过的房子.比如电梯费,可与物业签订空置房协议,在签订空置房协议后第七个月物业费按70%交.,物业费按70%交.,你如果是新房不住的话新房子没入住也要交物业费,但是听说法律规定只交百分之70。我原来不知道,物业也没提醒我,没入住交的问题详情:没入住交的全款物业费。我现在还能要回来那百分之30吗新房子没入住也要交物业费,但是听说法律规定只交百分之70。我原来不知道,物业也没提醒我推荐回答:要不回来的,你住与不住都得交,如果都能按法律办事,中国早就好了展开全部下一篇:新装修好的房子,往往还没有入住人们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这大多是在装修过程中使用材料而遗留下来的气味。装修终于收工啦,业主可以长长的舒口气了,但是还没有入住就又发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即将搬入新房的喜悦随之冲淡,小编告诉业主们,如果装修开工前和买房是一件人生大事,但是在冬季买房的朋友大都会有一些疑问,就是新房买来之后不会马上入住,如果这时候房子供暖了,那么是否应该缴纳暖气费用呢?生活也可以很好玩,只是很多朋友不了解或者懒得布置,其实想让生活更加趣味,并不难!一起跟随福窝装修网小编来了解一下隔板置物架的奥秘吧!很多朋友都不知道什么是大修基金,甚至有的人都没有听说过,其实大修基金就是维修基金,那么,大修基金什么时候交呢?储物箱,用来放置物品的箱子,通常是带有密封盖以阻挡灰尘的,有的储物箱还配有能滚动的轮子,以便于移动;储物箱具备耐脏耐油污、本身没有任何气味且不少人朋友在收房的时候,都有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对于很多急着入住的朋友而言,延期交房就是噩耗,因为可能有的家里小孩要上学,急着办理房产新房交房时,还需要经过验房,确定了房屋没有任何问题,才妥善的交给业主,因此业主验房的过程中一定要了解自家房屋有没有问题,掌握主动权,如果等时新房装修好后,相信不少人都迫不及待等着入住了,当然如果没有甲醛等污染,是可以直接入住的,但是甲醛等污染总是陪伴着装修,严重的会影响我们的身体产权的设置起初是处于保护相关人员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的,但是根据具体的实施情况看来却也的确存在着不少问题,最为常见的就是关于产权到期所带来的麻合作伙伴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业主服务号设计师服务号热门标签今日律师风向标:
问问棚户区改造的房票可不可以买卖,换200平以上的房子,是不是违法。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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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一个人名下有两套房子,法律上是否允许?换句话说,一个人是否可以一次购买两套房子。_百度知道
一个人名下有两套房子,法律上是否允许?换句话说,一个人是否可以一次购买两套房子。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只要当地不限购是可以的,而你又是符合购买条件的是可以的哦。1、不过由于不能同时按揭两套,所以你只能最多按揭一套,一套必须是一次性付清的契税会按照首套、二套情况分别收取。2、但是如果当地限购的,比如你是单身的,上海等城市是限购一套的,本地家庭限购二套,外地家庭限购一套,所以要结合当地政策来具体看,是否能实现这个操作可能。3、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第二套房子的首付40%,贷款利率是原来的1.1倍。如果你一次性付款,一个人名下无论购买几套,税费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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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没有法律规定公民只能买多少套房子。房子, 是财产。财产,原则上不限购。因此,一个人买两套房子,当然是可以的。第二,虽然法律并未禁止公民购买两套或者两套以上的房子,但是,房子除了财产属性,还有居住这一根本属性,具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功能,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鉴于近年来不少人炒房,把房子这一居住物当做赚钱的工具,奇货可居,导致房价失控,又导致很多人买不起房,不利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应的限购措施,有些地方就规定一个人不能再买第二套房,即在拥有一套房的基础上,在政策出台后不能再买第二套房。严格地讲,地方制定这样的限购政策,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你想起诉的话,却又是赢不了的。这就为什么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了。综上所述,对于是否可以购买两套房,这得看当地随时出台的政策。如果有政策说不可以,那就不可以。如果没有这样的限购政策,当然可以购买。实际上,都是可以购买的,只是能不能过户就得按政策了。
国务院颁布限房令,不可以,一人一套
不知道不要乱回答
2012年7月出来的,公民凭借户口本一人一套,为了全面宏观调控房价。稳定社会治安,所以一人一套
知道了,谢谢你的讯息。
13年有个房姐,因为房多,所以被纪检委处理了,其它房被查封,
喔,这么严重。
没办法,中央领导小组换人了,必须的。
可是我不是公务员耶,也限制吗?
有些人说只是限制公务员
任何公民都限制,中国户籍
嗯嗯,你没结婚前可以和男朋友分别买,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结婚后就不可以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允许,只要有钱,且来源干净
限购只是限制了贷款
国务院只是颁布了限购令,限房令要看你所在的城市有没有规定,例深圳有限房令,所以深圳就不可以
2012年7月出来的,公民凭借户口本一人一套,为了全面宏观调控房价。稳定社会治安,所以一人一套
这个又怎么说
内个不是国务院定的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并不是说所有的城市都要限制
用现金买,多少都可以,如果要房贷,那第二套几乎没多少款可以贷……
当然可以了。。。
你是公务员吗?
那就买它二千套吧!
国务院颁布限房令,不可以,一人一套
只准一人一套
那看你会不会删掉某些东西了!
什么东西删掉?
你可问问律师事务所!
有钱,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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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法全文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1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 (一)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三)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组织实施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需要;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5 第十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6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7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8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9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非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三)未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或者公告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补偿方案予以批准的; (五)作出的补偿决定违反补偿方案的; (六)违反法定条件强制搬迁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10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赔偿是如何计算?有什么具体的计算公式呢?本文主要为读者介绍了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以及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其他房屋拆迁计算费用和提供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读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房屋拆迁费用。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11 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去入手,解释拆迁协议。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需要注意的是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2 第八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进行论证。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应当将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但是,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日。 公告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情况及理由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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