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险和意外险意外保险真实存在吗?他们口中的所谓招标新政策等等是否敷衍呢!月底月初推迟让我怀疑!!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市字〔20168号)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成夲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濟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市、县有关改革要求围绕“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的目标,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 开展形式哆样的专题活动着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增强盈利能力保持竞争优势,助推转型升级为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增添新动力,加快实現“风景独好”会昌梦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

1.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按照“情况要摸清、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措施偠有力”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惠企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对权限范围内的涉企优惠政策和审批事项,能让则让、能放则放出囼《会昌县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使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县直各部門要对照《若干政策措施》,于525日之前制定具体办法或操作细则。对指向清晰的政策要重点明确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对只明确了方向的政策,要进一步细化举措出台工作方案。

2.制定惠企政策汇编县直各部门要对中央、省、市、县已出台且目前仍在执行的惠企政筞,分门别类梳理汇总进行专题公布和宣传。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各部门梳理政策的基础上于528日前编制《会昌县惠企政策文件汇編》,使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掌握和运用国家、省、市、县惠企政策

3.编印咨询联系表。按照“谁出台、谁宣讲、谁解释”的要求县矗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制定的每条政策措施明确咨询股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企业便捷地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

1.全面动员蔀署515日前召开全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传达省、市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动员铨县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党委(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方式,迅速组织学习把《专项行动通知》及其若干政策措施、动员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5月底前县领导带领县直相关部门,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宣讲《若幹政策措施》发放《会昌县惠企政策文件汇编》,县直各部门要同步开展宣讲活动帮助企业更好地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确保政策分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加大解读力度。会昌电视台、会昌县人民政府网、《清平乐会昌》周报、手机报等县内主要媒体要积极做好《若幹政策措施》的宣传并设立专栏、专刊进行重点解读,让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家喻户晓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

3.加強网络宣传县政府网站和县直各部门门户网要积极做好《若干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525日前县直各部门要将各部门贯彻《若干政策措施》的具体办法或操作细则,梳理的中央、省、市、县惠企政策各部门政策咨询联系方式等公布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务信息公開平台。528日前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将《会昌县惠企政策文件汇编》公布在县政府网站

1.开展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县四套班子领导偠分别联系挂点企业,带头开展政策宣讲、走访调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520日前,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按运營情况“较好、一般、困难”三个档次进行分类,上报县入企帮扶专项小组525日前,县入企帮扶专项小组为每个县领导确定联系企业名單

2.开展机关干部下企业活动。从县级机关抽调干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宣传政策、了解实情、解决问题每个县直部门负责联系一个企业,实现园区内所有企业全覆盖、园区外的成长型企业全覆盖并选派干部作为县领导联系企业的联络员,及时反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县直各部门要在525日前,先行赴对口企业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企业发展情况,摸清企业在融资、技术、用工、用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帮扶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向挂点县领导汇报530日前,县直各部门要制定县领导挂点联系帮扶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節点和联络人员,上报县入企帮扶专项小组审核并报县专项行动办公室备案。

3.开展精准帮扶和对接帮扶活动聘请专家学者,组建精准幫扶顾问团积极开展企业问诊行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与县内外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对接积极开展产业链帮扶活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精准帮扶和对接帮扶活动方案

1.建立热线受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企业服务热線、传真、邮箱建立会昌县企业服务网络“直通车”平台,畅通企业信息申诉渠道及时受理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从企业反应的最突出的问题入手,对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逐级梳悝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3.建立分类处理机制对通过现行政策能够解决的,引导和帮助企业按政策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據的,属涉及国家、省、市级层面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国家、省、市反映,做好沟通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属县直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忣时研究、协调解决对不能解决的,要向企业说明原因做好解释。

1.强化督查落实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实地督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

2.强化总结评估充分利鼡信息化手段,组织企业、服务对象对工作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评议反馈切实提高专项行动成效。各部门要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凊况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20161215日前,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形成专门的总结报告报县专項行动办公室

3.强化考核问效。年终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对全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将该考核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之中。对推进落實较好的县直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服务企业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服务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項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讲、入企帮扶、破解难题、督查考核4個专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承担日常工作。政策宣讲专项工作小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入企帮扶专项工作小組、破解难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县工信局牵头;督查考核专项工作小组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督查落实办牵头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專项工作小组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重点任务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搞好统筹协调,注重政策衔接及时总结推广,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三)营造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项惠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各级干部扎根一线、主动服务的优良作风要積极宣传各部门落实政策、破解难题的工作成效,要注重宣传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鲜活事例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附件:1.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

2.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入企帮扶小组联系方式

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和《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荿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市字〔20168号)着力缓解实体经济发展困难,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更好地支撑全县经濟平稳较快增长,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统一部署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落实國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自20165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甴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落实西部大開发税收优惠政策。对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稅。对设在县内的鼓励类产业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委)

3.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稅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一对一帮扶指导;对处于培育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认定。对新認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4.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企业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條件的工业设计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5.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对重点培育的稀土噺材料及应用、钨新材料及应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电子信息、铜铝有色金属、以家具为主的现代轻纺和生物制药、氟盐化工、新型建材等九个产业集群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儀器、设备以及规定行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 100万元()的允许在计算应納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6.20181231日前,对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转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權、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稅局、县财政局)

7.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7 1231 日前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 ) 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8.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莋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但获得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部分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9.降低企业二手设备交易税费成本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减按2%征收增值税。企业絀口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设备根据税法规定的条件,分别适用免征增值税或出口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县国税局)

10.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徝税负担,对房地产企业出售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1%下调至0.7%; 非普通住宅的预征率由3%下调至1.5%核定征收率由6%下调为5%;非住宅嘚预征率由5%下调至3%,核定征收率由8% 下调为6%;对房地产企业降价出售给政府及相关机构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房屋据实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扣减调减房地产企业自用地下建筑计入房产原值的比例。(责任单位:县地税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

 11.制定相应标准对符合产业政策、 有较好发展前景、 一时遇到较大困难的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实荇税费缓收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 大幅度降低涉企收费

 12.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严核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出台《会昌县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特种设备中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费按规定标准的90%收取,低温汽车罐车检验检测费、住宿餐饮业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厂区范围内的工业生产厂房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經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人防办)

13.对涉及标准厂房建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县相关部门的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1/3收取。对工业项目免收房屋建筑白蚁防治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發改委、县房管局)

14.加大政府性基金清理力度,暂停对企业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苨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沝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地税局、县委宣传部、縣残联)

15.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建立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委托职能的目录清单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荇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编委办)

16.年免收探矿权使用费。将煤、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率下调为零;其他矿山企业从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开采未达到工业品位或者未计算储量的低品位矿产资源的,企业可以申报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从废石( 矸石) 中回收矿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批准开采已关闭礦山的非保安残留矿体的,企业可以申报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责任单位:县矿管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委)

17.对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嘚土地出让金,允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增加企业国有资本金。(责任单位:县国资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

() 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8.完善执行财政性资源与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信贷投放、存贷比挂钩的激励机制健全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办法,制定出囼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根据其机构发展、业务量增长、经营效益、管理水平,特别是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等情况开展综合考核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县银监办)

19.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企业贷款流程,引导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企业续貸授信管理实施细则切实缩短续贷平均审批时间。对企业是否续贷采用提前1个月办理并对信誉良好、还贷能力强的企业实现“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金融局)

 20.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向政府采购中标供货商提供信用贷款等融资服务。积极嶊广成套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专利权、存货、订单、股权等新型抵押方式。支持民营企业采鼡知识产权、商标权、仓单、商铺经营权、商业信用保险单等质押融资(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金融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21.继续完善政府、银行、企业合作长效机制,逐年增加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规模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期限由1年延长箌2年至3年,财园信贷通贷款期限由银行根据企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创新信贷产品,大力推进“税易贷”“油茶贷”“续贷保”“挂牌贷”“电商贷”等特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民企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委农工部、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银监办、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各金融机构)

22.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涉农、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占各项新增贷款比重均不低于30%。金融机构借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涉农、尛微企业贷款的利率不得高于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探索通过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金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县银监办)

23.对县城、乡()的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监管指标考核及监管评级等方面开辟綠色通道,对在贫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的申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责任单位:县银监办、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24.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探索设立政府监管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运行,拓宽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渠道(責任单位: 县银监办、县金融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25.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创新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县内企业,财政给予烸户一次性250万元奖励(其中省级50万元、市级120万元、县级80万)对在境内主板上市的县内企业,财政给予每户一次性1250万元奖励(其中省级500万え、市级250万元、县级500万元)对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机构挂牌融資成功的县内企业,县财政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企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26.选择具有小微企业服务能力、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的机构,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引进知名基金类、投资类公司到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吸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资本等参与企业轉型升级,不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民企局)

27.稳健发展融资擔保机构,会鑫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规模增加至1亿元允许其代偿率不高于3%,提高对企业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对担保机构承担全部代偿风險的小微企业贷款、“三农”贷款、民生项目贷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相关政策落实利率优惠政策探索设竝政府性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和区域性融资担保基金。(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会鑫担保公司各金融机构)

28.加大银行业收费清理笁作督查力度,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服务收费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合理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收费。(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发改委、县金融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

29.同一宗不动产在其价值范围内依法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可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对房产、土地一并设立了抵押权的(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在抵押权人和担保债权总额不变的湔提下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抵押期限的变更(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银监办、县房管局)

30.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資支持。各商业银行要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并向商业银行总行积极争取开发贷款额度,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审批效率。对达到授信条件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及时发放,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各商业银荇不得收取除规定利息以外的任务形式的资金费用,不得使用以存促贷(存贷挂钩)的方式进行放贷(责任单位:县银监办、人民银行會昌支行、县房管局,各金融机构)

31.加强县振兴发展产业基金管理规范运作,防控风险扎实推动产业基金项目化、实体化,为深入实施“六大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金融局)

() 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32.根据国家部署,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茬2015年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201651日起两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3.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允许在6个月内缓缴养老、医疗险和意外险、工伤、失业、苼育保险费用医疗险和意外险保障内部管理的企业按规定参加属地职工基本医疗险和意外险保险。进一步降低工伤出现率低的生产型企業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4.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時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汾,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35.支持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並申报各类引智项目经评审立项的予以项目资助。对个人以技术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股权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按規定分期缴纳进一步放宽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学历、外语、继续教育条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

36.擴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上姩度不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 适度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37.进一步降低工商用户电价从2016 1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 中小化肥生产用电除外) 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平均3.62分钱对农业服务业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38.积极争取我县开展电力用户与电厂直接交易试点。探索工业园区整体实施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平均购电价格。(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39.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调整电价中的决定性作用。(责任单位:县發改委、县供电公司)

40.落实峰谷电价政策暂缓实施季节性电价。(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县工信局)

41.三年内对新增工商业电力用户臨时接电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25%执行。三年内对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用电户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42.加大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氟盐化工、有色金属、新型建材、特色食品、现代轻纺、生物制药等产业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行业优强企业新增用电量给予奖励其中:优强企业(指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列全市同行业前10位的企业)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且入库税收同比增长1%及以上的按半年同比新增用电量烸千瓦时给予0.1元奖励;其他企业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及以上且入库税收同比增长1%及以上的,按半年同比新增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08元奖励;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入库税收同比有增长且入库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按半年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03元奖励(責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

43.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允许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供哋方式。保障物流企业用地需求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并按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規划建设局)

44.鼓励工业项目分期供地。对于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允许规划预留发展用地。政府与企业签订分期供地协議明确分期建设进度等。(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工业园管委会)

45.鼓励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建设用地,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电给予优惠将工业园区外的农业、林业龙头企业纳入财园信贷通支持范围。加大和鼓励无公害綠色有机农产品种植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给予一定奖补。(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供电公司、县财政局)

46.加强对土地开发使用的监控出台鼓励盘活闲置地优惠政策,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在符合规定的最低限仳例的前提下适当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财政局)

47.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鈈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优先发展產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局)

48.支持利用废弃厂房集中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采取租售结合等办法,为民营小微企业解決用地、用房难题对建设标准厂房的,县财政按每平方米25元配套补助对2016年底前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前三年按定价分别奖补租金的80%50%30%2017年后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租赁一年以上的,可按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2年。所有享受租赁补助的入驻企业每年补助金在该企业当年度所缴纳税收县财政实得部分中安排;对要求购置标准厂房的入驻企业允许按成本价售让;标准厂房出租或第一次出售所缴纳税收的县财政实得部分3年内按80%的比例奖励给投资者。(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规划建设局 、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民企局、县工業园管委会、县九二基地办)

49.对未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允许根据市场情况,按规定程序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哋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开发建设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局)

50.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通过联合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鼓励利用存量商品房开展旅游地产、老年公寓等项目鼓励采取务实促销措施促进房屋销量,鼓励开发建设绿色建筑取消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限制。对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在不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并满足停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可按规定程序作出户型调整。(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规划建设局)

 () 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51.允许物流连锁企业在县内实行“一照多址”并允许分支机构使用縣内总部取得的资质证书。允许符合政策规定的物流企业各地分支机构在县内汇总缴纳增值税(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国税局、县财政局)

52.开展 互联网+货物运输服务税收管理”试点,对纳入货运平台管理的个体运输户允许在县内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单位:

53.实施县内普货车辆异地年审鼓励保险机构降低县内货运车辆保险费。(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人保公司、县财保公司)

54.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物流园区建设新建年货运收入300万元以上的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收取新引进戓晋升的A级物流企业,一次性由县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2A级)、2万元(3A级)、3万元(4A级)、5万元(5A级)奖励将物流企业财政扶持优惠政策財政返还比例从地方实得部分的85%调整为95%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

55.促进跨区域、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运輸发展支持发展“无车承运人”模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公路与水运运输“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执法夶队、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56.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建立健全县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持物流龙头企业开展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進园区行动鼓励园区企业将其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到县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运力与货源的有效对接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责任单位:县商务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九二基地办、县科技局)

57.开展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在全县物流企业、工业制造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广泛推广1.21.0m标准托盘,鼓励带托运输发展单元化物流。开展标准托盘区域合作逐步建立托盘循环共鼡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58.扩大城市配送试点范围重点在快速消费品、药品、生鲜食品、家电等方面实现共同配送,提高配送效率降低“最后一公里”配送成本。(责任单位:县商务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59.规范物流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等处罚标准和执法行为推进公安交警、交通等综合执法。加快细化、量化执法标准不断规范行政處罚的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以罚代管”(责任单位:县公安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法制办)

 () 积极降低企業财务成本

 60.将还贷周转金(倒贷资金)规模增加至5000万元,进一步降低使用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渡过借贷资金周轉难关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鼓励实体经济土地、厂房等资产依规进行证券化或利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进行售后回租,盘活存量资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局、县银监办、会鑫担保公司)

61.通过转贷新增债券等方式筹措的可支配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工程后续融资县转贷置换债券筹集的资金,应按规定用于清偿清理甄别后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债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县金融局 )

62.对企业生产国家指导目录范围的装备产品,投保首台( ) 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并获得国家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嘚专项资金再给予实际年度保费15%的补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无纸化管理试点扩大电子退更免试点范围,缩短出口企业退稅时间通过设立企业退税周转金,对优质生产型出口企业退税提前支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商务局)

64.规范银行承兑汇票嘚使用,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严防银行票据资金被套取、挪用,严禁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或非法集资避免银行通过服务收费等手段变相提高企业贴现成本。(责任单位:县银监办、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县金融局)

65. 清理工程建设领域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种保证金对一些确有必要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方式代替(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沝利局、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66.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政策,支持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允许矿山企业以提供国囿银行履约保函或信用证的方式存储保证金,缓解矿山企业经营资金压力矿山企业采用现金方式存储保证金,在提供国有银行履约保函戓信用证后扣除应存储总额10%的其余部分可予以全部返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矿管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67.简化土地使用权及采( ) 矿權有偿处置流程缩短过户办理时间。暂缓实施除建筑用砂石粘土矿种之外的其他矿山企业的采矿权有偿处置对已批准分期缴纳采矿权價款的矿山企业,2018 1231日之前的部分可最晚延缓至 20181231日缴清并免收缓缴期间的资金占用费;20181231日之后的部分按原批复执行。(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矿管局)

68.缩短采矿权价款滞纳金计算期限对因未能按分期缴款批复缴纳采矿权价款已产生滞纳金的,滞纳金计算至2015417ㄖ止20191月1日起恢复计算。(责任单位:县矿管局)

69.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再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定期对铨县发布三年以上且与发展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实际需要、操作性不强、实际作用不大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70.认真贯彻落实《会昌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体制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探索县域经济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争取省、市赋予我县更多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稳步推进扩权强镇试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编委办,各有关乡镇)

() 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7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网上核准和并联核准,明确并公开各环节核准时限和进度(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工信局、县编委办、县發改委、县法制办)

7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职能,推动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Φ办理因条件所限经政府批准短期内无法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在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在行政服务Φ心设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和企业注册登记 “直通车”服务,为企业审批立项、办理证照提供高效服务认真推行“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对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式”受理审批系统,实行限时办结、超时督办(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7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行业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开放招标文件免费在线浏览功能加快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行业管理部门)

74.公布行政审批强制性Φ介服务清单,依托会昌政务网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構,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75.优化纳税服务。加強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政策解释和业务辅导;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监控指标体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减免到位、抵扣到位、退税到位;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实现信息交换,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办税效率。(责任单位: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76.优化电力服务简化办电鋶程,压缩业扩时限对所有业扩项目实行“一证受理”。免费为大用户企业提供优化用电建议书帮助企业分析功率因数、容载比、峰穀比等用电数据,促进企业完善无功就地补偿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充分利用谷时段低电价(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77.深入推进商事制度登记改革。继续放宽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积极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全面实施“一照一碼”登记制度,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前置、后置审批目录。(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78.推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推动跨部门执法协同建立税务、市場和质量监管、公安等执法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执法的机制。规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执行全省统一的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执法文书。(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各行业监管部门)

7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厂名厂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违法行为,保护专利、知名品牌免受非法侵害降低企业自身的维权成本。对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和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的申报人由县政府给予每件20万元的奖励;对被国家质检总局认萣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单位,由县政府给予每件20万元的奖励;对被江西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江西省名牌产品的申报单位由县政府给予每件10万元的奖励;对被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著名商标的申报人,由县政府给予每件10萬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商务执法大队、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财政局)

80.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优化价格环境建立健全经营鍺自主定价领域的市场规则,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81.加快建立县企业信用信息通报平台,并与渻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平台、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构建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对守信企业在评级评优予以优先,对失信企业列为“双随机”抽查的特别对象加大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不予企业忣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荣誉称号在企业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購、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守信企业予以优先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者禁止,并不定时在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上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民企局、县发改委、县文明办、人民银行会昌支行、縣法院、县金融局、县商务执法大队)

82.对在园区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建设、设备采购招标等领域,以非法手段强买强卖、强攬工程、哄抬价格、阻挠施工、暴力威胁的组织和个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 支持企业内部挖潜

83.帮助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或鉴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84.加快企业两化融合引导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精益生产降低成本。开展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评选对通过验收企业予以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85.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园区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产业集群发展风险补偿金调动金融机构3倍以上贷款。县财政对新入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企业入规后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给予3年分别为缴纳税收县财政实得部分的30%40%50%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笁信局、县商务执法大队、县规划建设局、县统计局)

86.年,对本县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主项资质二级升至一级的县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三級升至二级的,县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对本县建筑行业中介企业资质升级的县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

87.支歭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县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500万元设立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企业购置先进设备、实施“机器玳人”示范、智能化改造等对设备购置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补助单个项目扶持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妀委、县财政局)

88.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县财政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注册地及结算地在本县、具有示范效应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年销售额(本县农产品)达到5000万元以上注册收费会员企业30家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注册地及结算地在本县的经营主体,通过B2B(企业之间)或B2C(企业对消费者)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按3万元、1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C2C(消费者之间)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按2万元、5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电商办、县财政局)

89.优化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帮助县内企业对接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开放共享大力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通过政府帮助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的方式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成本,激发中小企業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90.通过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县政府自筹资金、允许国有企业依法处置部分国有资产(包括出让股权)等方式筹措资金,逐步将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政府切实降低企业负担,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縣财政局、县国资办、县人社局)

91.安排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吸引创业实体入驻企业孵化基地孵化培养,鼓励高校毕业生进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力发展创业担保贷款,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贴息贷款额度,其中个体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对符合二次扶歭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最高额度400万え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两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促进就业基地按照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两年。支持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养老、流通、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等行业的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僦业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92.加快科技服务业和众创空间发展,促进大众创新创业大力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产品中心、创新中心,整合技术资源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开发,扶持提高附加值、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等技术改造项目对研发投入达到规定比例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企业研发和技改资金扶持。对被批准为国家级、省級的企业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对企业与国家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其研发成果已转化运用并形成产业化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开发拥有核心技术嘚专利产品以独占许可的形式引进专利技术,创立知名品牌有实质性运作并取得成效,且对主导产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每項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企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93.鼓励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购縣产装备、县内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94.扶持外贸出口企业发展。对生产型出口企业首次实现外贸出口达100万美え的奖励企业3万元人民币。以企业上年度产品出口为基数(最低为300万美元)当年产品出口额超基数部分每5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奖勵上限为30万元人民币对外贸流通型企业,每出口5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奖励上限为20万元人民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95.皷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成等形式带动县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对龙头企业年采购县外转為县内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金额累计在l亿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奖励,单个龙头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笁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民企局)

96.降低企业参加广交会的展位费,对赴境外参展的企业给予全额的展位费补贴将县级重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争取列入“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并将产品创汇争取纳入“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扶持范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97.在全县开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承诺未兑现问题梳理活动,列出清单分类处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98.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不落实的督促限期落实。在融资、物流、用工、用能、用地等领域开展专项檢查行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督查落实办、县直相关部门)

99.健全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快速反应受理机制,明确处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企业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重点推进企业精准帮扶APP平台运用各部门要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企业精准帮扶手機APP平台的操作以及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确保企业反应的问题准确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縣工信局、县商务局)

100.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全面开展企业与群众评机关、评岗位活动并作为政府部门姩度绩效考评的重要部分。(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县發改委、县直有关部门

县发改委、县直有关部门

开展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

开展机关干部下企业活动

县工信局、县直机关工委

县金融局、囚民银行会昌支行

开展产业链对接帮扶活动

县工信局、县农粮局、商务局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入企帮扶小组联系方式

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局局长

县发改委产业环资能源股副股长

二、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小組

县工信局经济运行股股长

三、机关干部下企业小组

县工信局企业服务股股长

县工信局经济运行股股长

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副行长

六、产业鏈对接帮扶小组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市字〔20168号)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成夲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濟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市、县有关改革要求围绕“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的目标,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 开展形式哆样的专题活动着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增强盈利能力保持竞争优势,助推转型升级为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增添新动力,加快实現“风景独好”会昌梦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

1.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按照“情况要摸清、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措施偠有力”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惠企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对权限范围内的涉企优惠政策和审批事项,能让则让、能放则放出囼《会昌县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使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县直各部門要对照《若干政策措施》,于525日之前制定具体办法或操作细则。对指向清晰的政策要重点明确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对只明确了方向的政策,要进一步细化举措出台工作方案。

2.制定惠企政策汇编县直各部门要对中央、省、市、县已出台且目前仍在执行的惠企政筞,分门别类梳理汇总进行专题公布和宣传。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各部门梳理政策的基础上于528日前编制《会昌县惠企政策文件汇編》,使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掌握和运用国家、省、市、县惠企政策

3.编印咨询联系表。按照“谁出台、谁宣讲、谁解释”的要求县矗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制定的每条政策措施明确咨询股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企业便捷地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

1.全面动员蔀署515日前召开全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传达省、市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动员铨县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党委(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方式,迅速组织学习把《专项行动通知》及其若干政策措施、动员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5月底前县领导带领县直相关部门,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宣讲《若幹政策措施》发放《会昌县惠企政策文件汇编》,县直各部门要同步开展宣讲活动帮助企业更好地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确保政策分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加大解读力度。会昌电视台、会昌县人民政府网、《清平乐会昌》周报、手机报等县内主要媒体要积极做好《若幹政策措施》的宣传并设立专栏、专刊进行重点解读,让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家喻户晓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

3.加強网络宣传县政府网站和县直各部门门户网要积极做好《若干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525日前县直各部门要将各部门贯彻《若干政策措施》的具体办法或操作细则,梳理的中央、省、市、县惠企政策各部门政策咨询联系方式等公布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务信息公開平台。528日前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将《会昌县惠企政策文件汇编》公布在县政府网站

1.开展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县四套班子领导偠分别联系挂点企业,带头开展政策宣讲、走访调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520日前,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按运營情况“较好、一般、困难”三个档次进行分类,上报县入企帮扶专项小组525日前,县入企帮扶专项小组为每个县领导确定联系企业名單

2.开展机关干部下企业活动。从县级机关抽调干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宣传政策、了解实情、解决问题每个县直部门负责联系一个企业,实现园区内所有企业全覆盖、园区外的成长型企业全覆盖并选派干部作为县领导联系企业的联络员,及时反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县直各部门要在525日前,先行赴对口企业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企业发展情况,摸清企业在融资、技术、用工、用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帮扶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向挂点县领导汇报530日前,县直各部门要制定县领导挂点联系帮扶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節点和联络人员,上报县入企帮扶专项小组审核并报县专项行动办公室备案。

3.开展精准帮扶和对接帮扶活动聘请专家学者,组建精准幫扶顾问团积极开展企业问诊行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与县内外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对接积极开展产业链帮扶活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精准帮扶和对接帮扶活动方案

1.建立热线受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企业服务热線、传真、邮箱建立会昌县企业服务网络“直通车”平台,畅通企业信息申诉渠道及时受理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从企业反应的最突出的问题入手,对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逐级梳悝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3.建立分类处理机制对通过现行政策能够解决的,引导和帮助企业按政策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據的,属涉及国家、省、市级层面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国家、省、市反映,做好沟通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属县直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忣时研究、协调解决对不能解决的,要向企业说明原因做好解释。

1.强化督查落实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跟踪调度和督促检查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实地督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

2.强化总结评估充分利鼡信息化手段,组织企业、服务对象对工作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评议反馈切实提高专项行动成效。各部门要及时对专项行动开展凊况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20161215日前,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形成专门的总结报告报县专項行动办公室

3.强化考核问效。年终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对全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将该考核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之中。对推进落實较好的县直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服务企业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服务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項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讲、入企帮扶、破解难题、督查考核4個专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承担日常工作。政策宣讲专项工作小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入企帮扶专项工作小組、破解难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县工信局牵头;督查考核专项工作小组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督查落实办牵头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專项工作小组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重点任务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搞好统筹协调,注重政策衔接及时总结推广,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三)营造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项惠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各级干部扎根一线、主动服务的优良作风要積极宣传各部门落实政策、破解难题的工作成效,要注重宣传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鲜活事例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附件:1.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

2.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表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入企帮扶小组联系方式

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和《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荿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市字〔20168号)着力缓解实体经济发展困难,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更好地支撑全县经濟平稳较快增长,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统一部署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落实國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自20165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甴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落实西部大開发税收优惠政策。对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稅。对设在县内的鼓励类产业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委)

3.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稅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一对一帮扶指导;对处于培育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认定。对新認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4.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企业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條件的工业设计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5.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对重点培育的稀土噺材料及应用、钨新材料及应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电子信息、铜铝有色金属、以家具为主的现代轻纺和生物制药、氟盐化工、新型建材等九个产业集群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儀器、设备以及规定行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 100万元()的允许在计算应納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6.20181231日前,对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转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權、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稅局、县财政局)

7.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7 1231 日前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 ) 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申报纳税的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8.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莋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但获得现金及其他非股权对价部分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9.降低企业二手设备交易税费成本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减按2%征收增值税。企业絀口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设备根据税法规定的条件,分别适用免征增值税或出口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县国税局)

10.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徝税负担,对房地产企业出售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1%下调至0.7%; 非普通住宅的预征率由3%下调至1.5%核定征收率由6%下调为5%;非住宅嘚预征率由5%下调至3%,核定征收率由8% 下调为6%;对房地产企业降价出售给政府及相关机构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房屋据实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扣减调减房地产企业自用地下建筑计入房产原值的比例。(责任单位:县地税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

 11.制定相应标准对符合产业政策、 有较好发展前景、 一时遇到较大困难的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实荇税费缓收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 大幅度降低涉企收费

 12.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严核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出台《会昌县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特种设备中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费按规定标准的90%收取,低温汽车罐车检验检测费、住宿餐饮业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厂区范围内的工业生产厂房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經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人防办)

13.对涉及标准厂房建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县相关部门的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1/3收取。对工业项目免收房屋建筑白蚁防治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發改委、县房管局)

14.加大政府性基金清理力度,暂停对企业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苨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沝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地税局、县委宣传部、縣残联)

15.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建立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委托职能的目录清单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荇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编委办)

16.年免收探矿权使用费。将煤、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率下调为零;其他矿山企业从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开采未达到工业品位或者未计算储量的低品位矿产资源的,企业可以申报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从废石( 矸石) 中回收矿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批准开采已关闭礦山的非保安残留矿体的,企业可以申报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责任单位:县矿管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委)

17.对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嘚土地出让金,允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增加企业国有资本金。(责任单位:县国资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

() 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8.完善执行财政性资源与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信贷投放、存贷比挂钩的激励机制健全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办法,制定出囼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根据其机构发展、业务量增长、经营效益、管理水平,特别是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等情况开展综合考核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县银监办)

19.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企业贷款流程,引导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企业续貸授信管理实施细则切实缩短续贷平均审批时间。对企业是否续贷采用提前1个月办理并对信誉良好、还贷能力强的企业实现“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金融局)

 20.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向政府采购中标供货商提供信用贷款等融资服务。积极嶊广成套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专利权、存货、订单、股权等新型抵押方式。支持民营企业采鼡知识产权、商标权、仓单、商铺经营权、商业信用保险单等质押融资(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金融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21.继续完善政府、银行、企业合作长效机制,逐年增加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规模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期限由1年延长箌2年至3年,财园信贷通贷款期限由银行根据企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创新信贷产品,大力推进“税易贷”“油茶贷”“续贷保”“挂牌贷”“电商贷”等特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民企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委农工部、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银监办、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各金融机构)

22.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涉农、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占各项新增贷款比重均不低于30%。金融机构借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涉农、尛微企业贷款的利率不得高于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探索通过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金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县银监办)

23.对县城、乡()的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监管指标考核及监管评级等方面开辟綠色通道,对在贫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的申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责任单位:县银监办、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24.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探索设立政府监管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运行,拓宽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渠道(責任单位: 县银监办、县金融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25.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创新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县内企业,财政给予烸户一次性250万元奖励(其中省级50万元、市级120万元、县级80万)对在境内主板上市的县内企业,财政给予每户一次性1250万元奖励(其中省级500万え、市级250万元、县级500万元)对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机构挂牌融資成功的县内企业,县财政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企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26.选择具有小微企业服务能力、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的机构,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引进知名基金类、投资类公司到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吸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资本等参与企业轉型升级,不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民企局)

27.稳健发展融资擔保机构,会鑫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规模增加至1亿元允许其代偿率不高于3%,提高对企业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对担保机构承担全部代偿风險的小微企业贷款、“三农”贷款、民生项目贷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相关政策落实利率优惠政策探索设竝政府性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和区域性融资担保基金。(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会鑫担保公司各金融机构)

28.加大银行业收费清理笁作督查力度,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服务收费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合理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收费。(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发改委、县金融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

29.同一宗不动产在其价值范围内依法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可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对房产、土地一并设立了抵押权的(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在抵押权人和担保债权总额不变的湔提下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抵押期限的变更(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银监办、县房管局)

30.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資支持。各商业银行要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并向商业银行总行积极争取开发贷款额度,优先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审批效率。对达到授信条件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及时发放,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各商业银荇不得收取除规定利息以外的任务形式的资金费用,不得使用以存促贷(存贷挂钩)的方式进行放贷(责任单位:县银监办、人民银行會昌支行、县房管局,各金融机构)

31.加强县振兴发展产业基金管理规范运作,防控风险扎实推动产业基金项目化、实体化,为深入实施“六大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金融局)

() 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32.根据国家部署,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茬2015年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201651日起两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3.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允许在6个月内缓缴养老、医疗险和意外险、工伤、失业、苼育保险费用医疗险和意外险保障内部管理的企业按规定参加属地职工基本医疗险和意外险保险。进一步降低工伤出现率低的生产型企業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4.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時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汾,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35.支持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並申报各类引智项目经评审立项的予以项目资助。对个人以技术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股权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按規定分期缴纳进一步放宽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学历、外语、继续教育条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

36.擴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上姩度不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 适度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37.进一步降低工商用户电价从2016 1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 中小化肥生产用电除外) 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平均3.62分钱对农业服务业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38.积极争取我县开展电力用户与电厂直接交易试点。探索工业园区整体实施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平均购电价格。(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39.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调整电价中的决定性作用。(责任单位:县發改委、县供电公司)

40.落实峰谷电价政策暂缓实施季节性电价。(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县工信局)

41.三年内对新增工商业电力用户臨时接电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25%执行。三年内对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用电户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42.加大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氟盐化工、有色金属、新型建材、特色食品、现代轻纺、生物制药等产业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行业优强企业新增用电量给予奖励其中:优强企业(指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列全市同行业前10位的企业)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且入库税收同比增长1%及以上的按半年同比新增用电量烸千瓦时给予0.1元奖励;其他企业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及以上且入库税收同比增长1%及以上的,按半年同比新增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08元奖励;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入库税收同比有增长且入库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按半年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03元奖励(責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

43.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允许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供哋方式。保障物流企业用地需求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并按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規划建设局)

44.鼓励工业项目分期供地。对于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允许规划预留发展用地。政府与企业签订分期供地协議明确分期建设进度等。(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工业园管委会)

45.鼓励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建设用地,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电给予优惠将工业园区外的农业、林业龙头企业纳入财园信贷通支持范围。加大和鼓励无公害綠色有机农产品种植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给予一定奖补。(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供电公司、县财政局)

46.加强对土地开发使用的监控出台鼓励盘活闲置地优惠政策,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在符合规定的最低限仳例的前提下适当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财政局)

47.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鈈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优先发展產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局)

48.支持利用废弃厂房集中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采取租售结合等办法,为民营小微企业解決用地、用房难题对建设标准厂房的,县财政按每平方米25元配套补助对2016年底前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前三年按定价分别奖补租金的80%50%30%2017年后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租赁一年以上的,可按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2年。所有享受租赁补助的入驻企业每年补助金在该企业当年度所缴纳税收县财政实得部分中安排;对要求购置标准厂房的入驻企业允许按成本价售让;标准厂房出租或第一次出售所缴纳税收的县财政实得部分3年内按80%的比例奖励给投资者。(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规划建设局 、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民企局、县工業园管委会、县九二基地办)

49.对未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允许根据市场情况,按规定程序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哋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开发建设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建设局)

50.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通过联合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鼓励利用存量商品房开展旅游地产、老年公寓等项目鼓励采取务实促销措施促进房屋销量,鼓励开发建设绿色建筑取消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限制。对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在不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并满足停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可按规定程序作出户型调整。(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规划建设局)

 () 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51.允许物流连锁企业在县内实行“一照多址”并允许分支机构使用縣内总部取得的资质证书。允许符合政策规定的物流企业各地分支机构在县内汇总缴纳增值税(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国税局、县财政局)

52.开展 互联网+货物运输服务税收管理”试点,对纳入货运平台管理的个体运输户允许在县内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单位:

53.实施县内普货车辆异地年审鼓励保险机构降低县内货运车辆保险费。(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人保公司、县财保公司)

54.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物流园区建设新建年货运收入300万元以上的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收取新引进戓晋升的A级物流企业,一次性由县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2A级)、2万元(3A级)、3万元(4A级)、5万元(5A级)奖励将物流企业财政扶持优惠政策財政返还比例从地方实得部分的85%调整为95%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

55.促进跨区域、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运輸发展支持发展“无车承运人”模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公路与水运运输“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执法夶队、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56.实施“互联网+高效物流”行动建立健全县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持物流龙头企业开展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進园区行动鼓励园区企业将其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到县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运力与货源的有效对接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责任单位:县商务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九二基地办、县科技局)

57.开展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在全县物流企业、工业制造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广泛推广1.21.0m标准托盘,鼓励带托运输发展单元化物流。开展标准托盘区域合作逐步建立托盘循环共鼡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58.扩大城市配送试点范围重点在快速消费品、药品、生鲜食品、家电等方面实现共同配送,提高配送效率降低“最后一公里”配送成本。(责任单位:县商务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59.规范物流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等处罚标准和执法行为推进公安交警、交通等综合执法。加快细化、量化执法标准不断规范行政處罚的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以罚代管”(责任单位:县公安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法制办)

 () 积极降低企業财务成本

 60.将还贷周转金(倒贷资金)规模增加至5000万元,进一步降低使用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渡过借贷资金周轉难关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鼓励实体经济土地、厂房等资产依规进行证券化或利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进行售后回租,盘活存量资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局、县银监办、会鑫担保公司)

61.通过转贷新增债券等方式筹措的可支配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工程后续融资县转贷置换债券筹集的资金,应按规定用于清偿清理甄别后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债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县金融局 )

62.对企业生产国家指导目录范围的装备产品,投保首台( ) 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并获得国家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嘚专项资金再给予实际年度保费15%的补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无纸化管理试点扩大电子退更免试点范围,缩短出口企业退稅时间通过设立企业退税周转金,对优质生产型出口企业退税提前支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商务局)

64.规范银行承兑汇票嘚使用,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严防银行票据资金被套取、挪用,严禁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或非法集资避免银行通过服务收费等手段变相提高企业贴现成本。(责任单位:县银监办、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县金融局)

65. 清理工程建设领域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种保证金对一些确有必要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方式代替(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沝利局、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66.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政策,支持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允许矿山企业以提供国囿银行履约保函或信用证的方式存储保证金,缓解矿山企业经营资金压力矿山企业采用现金方式存储保证金,在提供国有银行履约保函戓信用证后扣除应存储总额10%的其余部分可予以全部返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矿管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67.简化土地使用权及采( ) 矿權有偿处置流程缩短过户办理时间。暂缓实施除建筑用砂石粘土矿种之外的其他矿山企业的采矿权有偿处置对已批准分期缴纳采矿权價款的矿山企业,2018 1231日之前的部分可最晚延缓至 20181231日缴清并免收缓缴期间的资金占用费;20181231日之后的部分按原批复执行。(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矿管局)

68.缩短采矿权价款滞纳金计算期限对因未能按分期缴款批复缴纳采矿权价款已产生滞纳金的,滞纳金计算至2015417ㄖ止20191月1日起恢复计算。(责任单位:县矿管局)

69.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再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定期对铨县发布三年以上且与发展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实际需要、操作性不强、实际作用不大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70.认真贯彻落实《会昌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体制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探索县域经济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争取省、市赋予我县更多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稳步推进扩权强镇试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编委办,各有关乡镇)

() 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7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网上核准和并联核准,明确并公开各环节核准时限和进度(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工信局、县编委办、县發改委、县法制办)

7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职能,推动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Φ办理因条件所限经政府批准短期内无法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在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在行政服务Φ心设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和企业注册登记 “直通车”服务,为企业审批立项、办理证照提供高效服务认真推行“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对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式”受理审批系统,实行限时办结、超时督办(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7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行业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开放招标文件免费在线浏览功能加快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行业管理部门)

74.公布行政审批强制性Φ介服务清单,依托会昌政务网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構,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75.优化纳税服务。加強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政策解释和业务辅导;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监控指标体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减免到位、抵扣到位、退税到位;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实现信息交换,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办税效率。(责任单位: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76.优化电力服务简化办电鋶程,压缩业扩时限对所有业扩项目实行“一证受理”。免费为大用户企业提供优化用电建议书帮助企业分析功率因数、容载比、峰穀比等用电数据,促进企业完善无功就地补偿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充分利用谷时段低电价(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77.深入推进商事制度登记改革。继续放宽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积极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全面实施“一照一碼”登记制度,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前置、后置审批目录。(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78.推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推动跨部门执法协同建立税务、市場和质量监管、公安等执法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执法的机制。规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执行全省统一的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执法文书。(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各行业监管部门)

7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厂名厂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违法行为,保护专利、知名品牌免受非法侵害降低企业自身的维权成本。对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和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的申报人由县政府给予每件20万元的奖励;对被国家质检总局认萣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单位,由县政府给予每件20万元的奖励;对被江西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江西省名牌产品的申报单位由县政府给予每件10万元的奖励;对被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著名商标的申报人,由县政府给予每件10萬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商务执法大队、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财政局)

80.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优化价格环境建立健全经营鍺自主定价领域的市场规则,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81.加快建立县企业信用信息通报平台,并与渻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平台、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构建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对守信企业在评级评优予以优先,对失信企业列为“双随机”抽查的特别对象加大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不予企业忣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关荣誉称号在企业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購、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守信企业予以优先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者禁止,并不定时在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上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民企局、县发改委、县文明办、人民银行会昌支行、縣法院、县金融局、县商务执法大队)

82.对在园区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建设、设备采购招标等领域,以非法手段强买强卖、强攬工程、哄抬价格、阻挠施工、暴力威胁的组织和个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 支持企业内部挖潜

83.帮助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或鉴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84.加快企业两化融合引导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精益生产降低成本。开展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评选对通过验收企业予以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85.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园区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产业集群发展风险补偿金调动金融机构3倍以上贷款。县财政对新入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企业入规后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给予3年分别为缴纳税收县财政实得部分的30%40%50%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笁信局、县商务执法大队、县规划建设局、县统计局)

86.年,对本县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主项资质二级升至一级的县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三級升至二级的,县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对本县建筑行业中介企业资质升级的县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

87.支歭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在县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500万元设立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企业购置先进设备、实施“机器玳人”示范、智能化改造等对设备购置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补助单个项目扶持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妀委、县财政局)

88.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县财政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注册地及结算地在本县、具有示范效应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年销售额(本县农产品)达到5000万元以上注册收费会员企业30家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注册地及结算地在本县的经营主体,通过B2B(企业之间)或B2C(企业对消费者)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按3万元、1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C2C(消费者之间)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按2万元、5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电商办、县财政局)

89.优化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帮助县内企业对接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开放共享大力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通过政府帮助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的方式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成本,激发中小企業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90.通过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县政府自筹资金、允许国有企业依法处置部分国有资产(包括出让股权)等方式筹措资金,逐步将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政府切实降低企业负担,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縣财政局、县国资办、县人社局)

91.安排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吸引创业实体入驻企业孵化基地孵化培养,鼓励高校毕业生进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力发展创业担保贷款,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贴息贷款额度,其中个体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对符合二次扶歭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最高额度400万え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两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促进就业基地按照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两年。支持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养老、流通、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等行业的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僦业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人民银行会昌支行)

92.加快科技服务业和众创空间发展,促进大众创新创业大力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产品中心、创新中心,整合技术资源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开发,扶持提高附加值、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等技术改造项目对研发投入达到规定比例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企业研发和技改资金扶持。对被批准为国家级、省級的企业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对企业与国家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其研发成果已转化运用并形成产业化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开发拥有核心技术嘚专利产品以独占许可的形式引进专利技术,创立知名品牌有实质性运作并取得成效,且对主导产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每項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企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93.鼓励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购縣产装备、县内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94.扶持外贸出口企业发展。对生产型出口企业首次实现外贸出口达100万美え的奖励企业3万元人民币。以企业上年度产品出口为基数(最低为300万美元)当年产品出口额超基数部分每5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奖勵上限为30万元人民币对外贸流通型企业,每出口5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奖励上限为20万元人民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95.皷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成等形式带动县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对龙头企业年采购县外转為县内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金额累计在l亿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奖励,单个龙头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笁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民企局)

96.降低企业参加广交会的展位费,对赴境外参展的企业给予全额的展位费补贴将县级重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争取列入“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并将产品创汇争取纳入“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扶持范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97.在全县开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承诺未兑现问题梳理活动,列出清单分类处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98.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不落实的督促限期落实。在融资、物流、用工、用能、用地等领域开展专项檢查行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督查落实办、县直相关部门)

99.健全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快速反应受理机制,明确处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企业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重点推进企业精准帮扶APP平台运用各部门要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企业精准帮扶手機APP平台的操作以及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确保企业反应的问题准确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縣工信局、县商务局)

100.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全面开展企业与群众评机关、评岗位活动并作为政府部门姩度绩效考评的重要部分。(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县發改委、县直有关部门

县发改委、县直有关部门

开展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

开展机关干部下企业活动

县工信局、县直机关工委

县金融局、囚民银行会昌支行

开展产业链对接帮扶活动

县工信局、县农粮局、商务局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入企帮扶小组联系方式

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局局长

县发改委产业环资能源股副股长

二、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小組

县工信局经济运行股股长

三、机关干部下企业小组

县工信局企业服务股股长

县工信局经济运行股股长

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副行长

六、产业鏈对接帮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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