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各自经济事业部独立核算协议书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没有书面协议,双方均承认不行吗

签订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_婚前协议书的格式_婚前财产分割纠纷处理
签订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 婚前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婚前协议书范本
  兹因立约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举行公开仪式,在两人以上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 □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____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妻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采买日常用品 ②煮饭 ③洗碗 ④倒垃圾 ⑤清洁 ⑥整理家务 ⑦房屋之修缮 ⑧喂乳□换尿布 ⑨接送子女上下学
  ⑩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夫负担全部
  □妻负担全部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____% 妻负担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 □父姓 □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
  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十、特约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约人:
  男方:
  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协议应当是恋人之间在自愿的条件下签订的,只要婚前协议的内容没有违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婚前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二、 涉外婚前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又有什么效力?
  一、涉外婚前协议内容
  涉外婚前协议内容自由灵活,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涉外婚前协议中最重要的当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涉外婚前协议只要双方都接受,并且不违背法律规定和显示公平,都具备法律效力(在夫妻双方之间);但是切记要具体,不可含蓄。
  涉外婚前协议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产证所有权可以写共同所有,但其实际所有比率,婚前由其各自实际出资比率构成,婚后由共同基金出资还贷,该部分可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婚后越轨行为规范条款,一方出轨,将对另一方支付多少的赔偿损失;同时需要定义出轨的含义,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出轨。
  (三)婚后一般行为规范条款,男方和女方分别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做了就要向对方支付赔偿费用,比如在男方家里,女方要充分尊重男方,不与男方父母发生任何冲突,同时男方应该保障女方的哪些权益;反之男方到女方家里也是如此。有一方违反该规定的,将支付多少赔偿金融。
  (四)其他比如教育小孩等等,各种事情,以后都可以通过增加附加条款来规范双方的婚后行为,这对于提高婚姻质量和安全感是很有帮助的。
  女性手里的涉外婚前协议原件应该妥善保管,另外证明财产存在的财产凭证也应保管好,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折等。
  二、涉外婚前协议格式
  首先,在涉外婚前协议中,需要将婚前财产的罗列,也就是明确“婚前财产包括什么”和“什么属于谁”的问题。
  其次,涉外婚前协议中需要规定婚后财产的共有方式,双方约定对婚后财产的共有各占多大比例。
  最后,涉外婚前协议需要规定某些特定权益的归属,很多特定的权益如果发生转移,是当事人很难接受的。还有婚姻关系解体的原因,因为什么造成婚姻解体才适用婚前财产协议、或者适用其中的某些条款,这里面隐含着一个过错方界定的问题,比较复杂。
  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以上涉外婚前协议格式并不是死板的,有些条款可以省略或者灵活变化。人人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订立涉外婚前协议。建议就该涉外婚前协议办理公证或是见证,以此进一步确认该涉外婚前协议的真实性和效力。
  三、涉外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
  涉外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异国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等产生争议。
  我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国内结婚的涉外婚姻,必须遵循我国的婚姻法律法规,这其中就包括对婚前协议的规定。
  这给涉外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这能否作为个性化“婚前协议”的法律依据,夫妻双方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是有明确规定的。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他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三、 婚姻协议约定怎么写?
  《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可以自己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拥有对财产的处理权。同时,新《婚姻法》也规定,如果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外,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稳定与否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此。违约赔偿的“婚姻协议”,实际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婚姻协议具体格式如下:
  男方:
  女方:
  双方均属独立自然人,完全具备民事活动能力,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此合约没有违背公民基本权利下而订定的,本意唯对婚姻爱情的未来表明态度作出承诺,就关于《婚姻之同意婚姻登记的婚姻合同(marriage pact)公约》,双方的婚姻合同是以结婚前后财产共有规定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大类别。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和平共同协定,双方在婚姻登记前,共同研究达成此《婚姻合同约定》,是对保护结婚前后男女双方的切身问题,而做出了具体的[婚姻约定],女方享有特殊的自由地位(自权人),继续拥有婚前婚后所取得的一切财产。双方于日签定以结婚协定、青春损失赔偿协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协定三个分类为中心的[婚姻协定]。
  一.结婚协议
  1.婚前男方要准备好基础住房、基本的生活用品,并提供生活开支。
  2.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的人身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女方造成身、心、灵伤害,不得妨碍女方交朋结友及干预女方正常的工作,但女方不能[红杏出墙]。
  3.男方的工资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交付给女方支配,男方不得违约,否则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婚后财产]不分割,全部归女方所有。
  4.举行婚礼后双方都不准吸烟及暴饮酒。双方婚后要夫妻恩爱,互相理解、信任和尊重,永远不离不弃、谁也不准提离婚,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财产全部归对方所有。
  5.若女方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而造成产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擅自另结新欢弃女方于不顾。否则,男方将所有婚前婚后的财产财物全部归于女方所有,不得异议。
  6.若女方于男方前身故,而女方父母还在世,男方需代女方在其[有生之年]照顾双亲,并视同已亲,无愧于心善待女方的亲友,如视自己的亲友。
  7.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 婚后男方得要做到对女方尊从三从(听从,服从,随从),四得(就得,忍得,舍得,做得)。并且努力做到《八荣八耻》:以关心老婆为荣,以忽视老婆为耻!以伺候老婆为荣,以麻烦老婆为耻!以赞美老婆为荣,以批评老婆为耻!以抢做家务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下班回家为荣,以夜不归宿为耻!以诚实专一为荣,以沾花惹草为耻!以遵守家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上缴工资为荣,以窝藏奖金为耻!
  二.青春损失赔偿
  双方自由恋爱数年,男方早已知女方的健康状况,若女方由于自身的健康状况等种种原因而不能生儿育女或不如男方所愿育男育女,男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借腹生子、休妻且擅自另结新欢,或搞[婚外情],或[包二奶]等,否则愿意放弃一切,若由此而引起争议或最终离婚,男方的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作为对女方的青春损失赔偿,男方不得异议。
  三.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经过公证后产生法律效力。
  1.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女方婚前的所有财产与男方无关,但男方婚前所有财产、财物与女方共同享有;男方在婚前所签定的一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2.婚后财产:女方独立支配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男方所经营的,赚取的或共同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等均与女方共同享有,但男方在婚后单方面(没有双方共同签订的任何约定/合同/债务等)或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签下的一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备注:根据婚姻法的[第17条规定],以下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专利权、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备注:
  1.上面都是一般性规定,涉及到赠与和继承,又有例外。
  2.赠与: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夫妻结婚,如果是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按买房和结婚的时间先后不同,分两种情况处理。
  2.1如果是婚前父母为购置婚房出资的,出的钱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是个人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是共同财产。
  2.2如果父母是在婚后出钱给小夫妻买房的,这笔钱应当算作对夫妻两人的赠与,是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提出,只是送给自己的子女,那就算个人财产。
  3.继承:父母死亡,子女会继承遗产。如果夫妻中,一方父母特别富裕,子女就能继承到巨额财产。但不管这些被继承的财产数字有多庞大,如果没有特别声明,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如果父母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有关赠与的规定,在生前公证立下遗嘱,特别提到在自己死后,把财产遗赠给子女一人,这样的财产,则只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个人财产婚后仍是个人财产: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结婚时间超过了8年,两人各自拥有的财产就会合二为一,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证明这是个人财产,不管结婚多少年,就仍是个人财产。
  5.按揭婚后两人共付房屋按揭贷款,产权证上为女方姓名。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放弃一切,房屋产权归对方所有。
  财产公证书是个固定证据: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的,就需要公证。
  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传家宝之类的、电脑、家用电器、家具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均需要公证。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合同有效期为终身,是否续约要待来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约定受法律保护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公证机关:
四、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 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为什么要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并将其公证?
  过去人们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即使拥有一些个人财产数量也不多,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故而较少有人达成婚前财产协议。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拥有的婚前财产越来越多,同时整个社会的观念也更加理性,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就成为了新趋势。
  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不仅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由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了明确的约定从某种程度上是强化了婚姻的爱情基础。另外,由于现代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问题,与其到时双方为财产的所有权争执不休,不如未雨绸缪事先作出约定,这样一旦婚姻不幸走到了尽头,双方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纷争。
  从法律的角度讲,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方当事人对该协议的真实性等问题的质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又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同时法院也更倾向于接受经公证的法律文书,所以从增强协议公信力的角度讲,专业人士建议最好将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
五、 婚前财产分割纠纷怎么处理?
  用于筹备婚礼怎么约定
  婚前尽量别将大额账户交给对方。即使是为了筹备婚礼事宜,也最好签定协议。比如写清楚“这笔资金用于筹备婚礼”等以结婚为目的的条款。因为这些案子往往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判决结果难以预期。
  另外,建议男女双方在事前签订“同居协议”或“婚前财产协议”,在协议中列明双方的财产(不动产、动产等各种财产),并约定财产的归属,以避免日后的各种纠纷。
  股票:婚前投资婚后赚钱怎么分?
  合作炒股属于共同财产
  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如房产、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
  而股票,由于存在技术操作等因素,如果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且婚后自行操作使之增值,那么股票及其增值部分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增值部分凝结了夫妻的共同劳动,就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了。
  律师支招:婚前炒股最好分开账户
  为避免争议,男女双方婚前炒股,最好各自开立股票账户、独立操作。如果选择合作炒股,就要把各自投资的份额以书面形式写明。这样,日后无论收益还是亏损,都按照事前约定的份额来计算。
  婚房:婚前买房产权该归谁?
  案例回顾:深圳的刘先生与女友已经同居多年。筹备结婚时,刘先生用多年积蓄买下一套房屋。为表示亲密,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人的名字,并写明双方各有50%的产权。不久后两人分手,但谁都不想离开新房。于是,刘先生将女友告上法院。他认为,房款是他给的,女友只是名义上的50%产权人。然而他的请求被法院驳回了,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房子还是应该一人一半。
  法官点评:房产证有名就有份
  刘先生与女友的婚房以两人的共同名义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了房地产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登记行为是合法的。根据行政行为效力先定原则,刘先生没有通过法定程序推翻上述登记之前,否认女友拥有50%产权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律师支招:联名登记房产要慎重
  婚前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房产证可以写上两人的名字,还可根据出资的比例写清楚各占产权的份额。如果由一方在婚前独力付清房款的,房产证应该只写自己的名字,这样,该房产婚后仍将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家具、汽车等物品,在法律上都属于共同共有财产,除非能证明自己的出资份额,否则就各占一半。想要证明自己的出资份额,可在购买物品后的发票上署上自己的名字并保管好,或是保存好银行帐户的划款记录。
六、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一、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签订合法婚前财产协议具备的要件:
  1、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
  形成书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
  三、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
  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若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了,则该协议会因生效条件未具备而自动归于无效。
  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中对于相关财产权利的取得既能够以履行一定义务为对价,也可以设定一个对价条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权。
  3、协议的载体唯一性。《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定财产制确定婚后财产的归属。
  四、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保障:
  1、意思表述要明确
  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议都要求的,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也是一样。而且,婚前财产协议,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其意思的明确表面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婚前财产范围明确。无可否认,婚前财产协议中并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标注清楚,而只需把需要特别提出的,或以供婚后分享的财产列明即可。更何况,由于财产具有流通性的特质,很容易产生婚前财产协议不明确的争执。为此,若只是列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应在协议中明确有其他财产的意思表示为宜。
  二是,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确。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千万不能欲说还休,并且认为对方应该知道自己的意思。
  三是,财产描述要明确。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这就是一个有问题的描述。首先,某某小区这一称谓,往往只是开发商出于宣传需要定的楼盘名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以及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的地理位置确认,都不会出现该楼盘的名称,可以说,这个小区名称并不是法律称谓。正确的名称应该××市××区×街道×号×单元×号。其次,一个城市当中可能会出现多个同名小区,因而会造成处所描述不确定。第三,该房屋的购买者可能在同一个小区有几处房产,而其实只是约定共同居住的一处归双方共同,这就容易产生究竟是一套还是几套共有的争议。第四,假如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还没办理,从法律上来说,就不拥有产权,这使得对方在发生夫妻矛盾时,可以提前转让。因此,正确的描述应该是“某买卖合同项下的财产权利由双方共有”。
  2、条件设定清楚
  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伴侣在签订协议时都会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对于婚前财产协议来说,明显的是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签署的约定,也即应以结婚登记为有效要件。其二,有的伴侣在约定婚前财产归婚后共有时,会作出这样的约定,“若双方不离婚,则此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财产约定,实际等于没有约定。从财产协议的最终效果来说,为离婚财产分割提供了便利。此类约定,对于非财产所有者一方来说,显然是不利的。
  3、体例规范明了
  意思的表述清楚,层次分明,不致发生歧义。作为协议来说,还是要遵从一定的范例格式。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
七、 夫妻婚前协议范本及其效力
  夫妻婚前协议范本
  协议人(甲方):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财产有:(略)
  二、乙方的共同财产有:(略)
  三、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四、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五、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六、其它(略)。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协议人(甲方):_______(签名)
  协议人(乙方):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夫妻婚前协议的效力
  1、夫妻财产约定对内的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夫妻双方都必须依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夫妻财产利益的分配也必须按照有效约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夫妻任何一方违反财产约定,都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夫妻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财产约定,不得随意变更、撤销。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样以书面的形式,且如原约定经过公证机构公证,亦要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才能变更、撤销。
  2、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根据新婚姻第19条第三款,我国立法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原则通过。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有约定而不承担该债务。夫妻中未借债一方只要不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均得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行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夫妻中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偿。
刘琬琳律师
您好!女方有过错吗?无过错就不用担心。起诉离婚要注意,现在是否都在户籍地?有没有共同财产?有没有孩子,孩子多大?
曹艳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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