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九十年代单位深圳西固戍集资建房房需要哪个部门审批,办哪些建房手续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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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单位、个人建房的积极性,鼓励职工个人加大住房建设的投入,缓解城镇职工的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并逐步与住房商品化接轨,必须加强对集资建房的组织与管理.现提出以下管理暂行办法:&&&&一、集资建房的原则&&&&(一)集资建房.是指我区城市各类行砍、企事业单位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经批准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筹资建设住房的一种形式&&&&(二)集资建房必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指导方针:&&&&(三)集资建房只搞公寓式住宅,各类住房建筑面积和装修标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我区城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自住为目的,均可参加集资建房。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和危房产应优先安排集资建房,并由集资建房单位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和组织资金筹集;&&&&(五)建有私房和已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原则上不能参加集资建房。但对原已购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经集资建房单位批准,也可以参加集资建房,但须向原产权单位以原价退出已购住房。&&&&(六)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区城市(包括建制镇和工矿区)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二、管理机构和审批程序&&&&(-)自治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集资建房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二)市、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建房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资格审查。&&&&(三)各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联合对各单位集资建房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四)集资建房的审批程序&&&&l、集资建房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职工的住房情况,提交申请集资建房报告送审查部门审批,申请报告包括如下内容:本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划、拟建住宅建筑面积、户型、套数;每户建筑面积、集资标准、金额;资金来源、建设用地来源、单位面积综合造价概算及各集资户的住房情况等。&&&&2、集资建房单位持审查部门批文到当地计划、城建、规划、土地筹有关部门办理立项,有关费用减免、施工等手续。&&&&(五)凡使用房改资金集资建房的单位,集资建房款必须全额存人该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户,全部用于集资住宅和相关工程设施建设。&&&&三、集资形式及有关费用减免&&&&(一)集资建房资金来源实行“政府扶持、单位支持、个人负担”的原则:&&&&l、政府扶持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减免有关费用的种类、费率。&&&&2、单位支持部分:&&&&(1)单位住房基金;&&&&(2)住房公积金贷款;&&&&(3)银行住房贷款;&&&&(4)其他可用于集资建房的资金。&&&&3、个人集资部分&&&&职工集资标准应根据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体现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集资建房可采用全额集资或部分集资形式、&&&&(1)全额集资指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在内的建房实际费用均由职工本人出资的集资方式。&&&&(2)部分集资指职工按建房:实际费用(含当地届时出售公有住房测定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不低于40%的部分出资,余下部分由单位出资的集资方式。&&&&(二)凡按本暂行办法规定组织的集资建房,计划部门应&&&&优先安排计划,并可免交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有关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零税率计征。&&&&(三)集资建房原则上不享受房改中出售原公有住房的各项折扣政策。&&&&四、产权与管理&&&&(一)职工按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在内的建房全部成本费用的全额集资,拥有全部产权,一般住用五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二)职工按建房费用不低于40%部分集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职工的产权比例按个人集资额占实际费用(含当地届时出售公有住房测定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的比重确定,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集资&&&&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售、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上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三)已建住房超过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面积和装修标准的费用均由职工个人承担,不计入产权比例计算。&&&&(四)集资建房获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集资建房单位应与集资职工签订集资合同;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1、拟建住房的建房面积和装修标准;&&&&2、建房集资额及交款方式和时间;&&&&3、集资建房竣工交付使用肘间;&&&&4、集资建房的分配、管理办法;&&&&5、产权比例(房屋竣工后按上述(一)、(二)条规定执行);&&&&6、违约责任;&&&&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五)集资建房竣工后.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集资建房单位持批准单位的批文及单位与职工签订的集资合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六)集资建房的维修管理,参照各地公有住房售后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七)末按本暂行办法办理批准手续擅自集资建房的单位,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改办有权责令停工补办手续;不符合集资建房条件的责令停建;已建成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八)不如实申报或擅自改变设计造成住房面积超过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标准的,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改办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九)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依据本暂行办法制定本市、县的实施细则。&&&&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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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的项目方案审批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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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单位的集资建房没有审批手续有什么后果_百度知道
单位的集资建房没有审批手续有什么后果
单位的集资建房没有审批手续有什么后果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只是暂时的那不要紧,但是一直无法办下来那就不合法了,也就是说你的房产证可能会办不下来......
采纳率:66%
停工。。。
最终后果是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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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正在初始化报价器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最近有什么新动向吗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是怎么样的,最近有什么新的规定政策出台吗5个回答在人上人海中静静等你商品房(全产权)的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70年,到期自动续期。这个政策没有变化。
你说的集资房,一般来说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变不成全产权房,没法上市交易。这和经适房是不一样的,经适房国家有明文规定,5年以后可以上市交易。经适房是政府建的,不是单位建。但是有些单位集资建房后有办法搞到土地使用证,所以这个问题具体你要问你老妈的单位。可以判断的是,如果之前的集资房都没办到,那现在建的更办不到土地证了,也就谈不上过户的问题,只有使用权。
集资房价格很便宜,用于自住或者出租还是很划算的。
相信楼主已经明白了。
趁未老_6376单位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缴纳建房款,再委托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由于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缴纳的配套税费及利润,所以国家也一直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福利分房这种制度体制中。也就是说,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资格购买房改房,你就没有权利再集资建房,反之亦然。由于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故建设部发文,自自日起,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但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集资建房政策没有取消,但审查已严格控制。
天津人说快板现在还有集资房吗?你是哪里的啊?这个不知道政府这方便有没有保障啊?多留意吧。最好买产权房吧。
llxiao_0072011民聚合作建房联盟将全面实施个人合作建房项目,遍及全国省市县各个城市。目前网上报名人员资金迅速猛增,中国百姓将不再买房,为此房价将整体下滑,势不可挡。传统开发商将无路可走,最终只能走与民聚合作建房之路! ! !2011‘民聚个人合作建房’全面启动隆重上线,该站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的也是唯一的百姓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平台,网站一经上线得到了全国各地区广大网友的热情支持,报名十分踊跃,目前已突破数亿元。该举措是对中国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新探索、新尝试,新主张,将全面开拓中国住房建设的新局面!民聚个人建房联盟将由北京民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携手国内众多房地产开发商、土地供应商、各大银行、施工队伍、建筑设计、材料供应、法律咨询、财务监管、物业管理等多个行业单位组成,针对全国集资建房点多、面广、需求量大等特点强力实施全方位的基础保障。将热切期待业内专家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加入加盟合作,积极探讨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尊重传统开发商谋求多方位多渠道合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社会力量,扎实有效的将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完成好,为百姓的幸福生活添砖加瓦、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努力奋斗!
gq1977你自己对照一下符不符合条件------《宝鸡市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根据《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房管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凡在市区(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建设、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均应遵守《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按规定取得《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向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第五条 凡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直接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属企业及驻宝部队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需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经市房管局审批后,方可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必须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售,不得向社会销售。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市区城市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人);
(二)家庭年收入在市政府确定的年收入标准线以下;
(三)无房户(婚后无房或迁入无房,借房居住者等);
(四)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五)市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第七条 人均建筑面积的确认,人口以户籍常住人口为准,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市房屋测绘机构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下列情况不予计算人均建筑面积:
(一)空挂户口;
(二)临时或短期迁入,与户主无法定赡养和抚养关系的;
(三)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口。
第八条 购房标准:二人以下的家庭允许购买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不超过70平方米;三人以上的家庭允许购买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由于套型面积超过购买标准的,超标部分由购买人按商品价格购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时注明按商品房购买的建筑面积。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楼房销售之前审定并公布销售价格。
第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签定统一的《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
第十一条 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凡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购人,持家庭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现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出具的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区房改办提出申请,由区房改办进行初审。
(二)对初审合格者,由区房改办发给《宝鸡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三)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工作的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是否同意购买的详细理由和意见。
(四)申购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交回所在区房改办审查。区房改办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并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五)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区房改办的申报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购对象资格的核查和审批,经市房管局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六)对公示合格的申购对象,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发给《宝鸡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证》,并明确限购的户型和面积。
(七)对取得《住房资格认定证》的申购人,由市住房保障中心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或指标到区、公开评定的办法,确定认购对象,发给《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证》。
(八)申购人凭《认购证》在市住房保障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选房并与售房单位签定《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办理买房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审批同意进行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的,也要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由专人统一领取《宝鸡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在单位驻地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人,凭市住房保障中心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批手续,以及《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等资料,办理交易过户和产权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
第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者,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追回已购住房另行分配,或由购房人按商品房价补足购房款,退回购房补贴款。并由出具相关证明的单位追究其责任,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房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日起施行。此前已经购买和签定买卖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有规定执行。
其他回答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查看更多21222324252627282930相关问答6个回答天堂狗1235个人按政府优惠后的房屋建设成本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特开发的一种产...1个回答广州百姓装修不属于共同财产。1个回答小锋0014不属于共同财产。1个回答知之为知之958不属于共同财产。3个回答jan757集资房付款一般是全部付完,看每个地方的政策。有些集资房可以贷款分期。需要去当地部分咨询
2个回答byxt集资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不过您需要取得单位同意。
1个回答jacky_gou521集资建房是指单位内部职工集资. 合作建房可以在全社会的法人、 自然人参与。二者的产权没有区别1个回答零点装饰595集资建房是指单位内部职工集资. 合作建房可以在全社会的法人、 自然人参与。二者的产权没有区别1个回答黎约践踏QD您好,相比较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很多人对于集资房可能会比较陌生。什么是集资房呢?商品房有产权,那么集资房产权有吗?了解了房改房是什么意思,接下来了解下什么是集资房吧。下面小编来为你...4个回答出人头地_qq集资房无产权.属于集体产权.不可交易.一般情况都是拿来出租的.不要贪图集资房便宜钱买.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到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大家都在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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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贷款需要哪些手续?(来自重庆公安局集资建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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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资建房由单位集中办理,集资建房单位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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