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有权利拘留人吗以注册车辆手机停机为理由拖车吗

原标题:一批浙D司机被诸暨交警曝光!附车牌,有没有你熟悉的?

你们有木牢牢的罚单还没有处理

有个人竟然有35次违法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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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只要违法行为超过5次未处理的,随时随地都会被交警拖车、扣车~~

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及时处理相关交通违法,努力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安全行车的遵循者。

点击文字直接进入“诸暨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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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两天,我们宜宾人的微信群里时不时的都有人在转发着这样一则信息:

通知:大检查从2月1号开始,城内所有不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一律开罚单,交警大队明天开始抓摩托车无证驾驶,抓住直接拘留,今晚、明天、后天、大后天晚上8点开始全市区,县,镇 抓酒驾、无证无牌,市支队带队电视台跟拍,给家里的亲戚朋友通知一下。温馨提示:医院门口人行道,汽车需要礼让行人,不然罚50扣3分,已安装电子眼,请相互转告。

县交警大队通知:1月30日起各路口电子监控开通,不系安全带罚款五十元,副驾驶同样。开车打电话扣二分罚款一百元。请各位通知下去!

小编看到后都差点相信了,也有很多人都在询问小编“这一消息究竟是真是假?”因为宜宾的好多个微信群里都有人在转发。那么,这是真的吗?小编经过交警部门证实,原来,这是一条彻头彻尾的假消息!

小编已经跟大家说过,不要乱信乱传,后果很严重!微信群里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尤其是群主!所以请群里的朋友们今后发微信一定要注意啦!

虽说,这只是一个的谣言,

查不查酒驾、贴不贴罚单,

关键是宜宾的每位老司机,新车主

城市更加规范,我们每个人都是受益者

每一盏交通信号灯都是一盏文明指示灯

每一条红灯停止线都是一条文明起跑线

不超速、不逆行、不酒后驾驶

遵守停车秩序,车辆停放整齐

不妨碍他人通行,绝不占用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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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拖车就帮忙 此人真是热心肠?

5月3日,杨某来交警支队二大队替人处理交通违法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杨某是一名"滴滴打车"司机,看到路边有人的轿车因乱停被拖走,便"自告奋勇"替车主处理违法,用自己的驾驶证冒名办理,并收取200元的好处费。事后,有车主向交警部门举报杨某,警方一旦查实,杨某或将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

  近日,有车主向南宁市交警部门举报,一名姓杨的司机充当"九八佬",用自己的驾驶证替人处理交通违法,从中收取"好处费"。5月9日,交警支队二大队传唤杨某前来调查。杨某承认确实有过替人处理违法的行为。最近一次是5月3日,他在中山路路口看到陆某的轿车因违法被拖走,待陆某出现时,他主动上前告知,并表示可以帮处理违法以及搭载陆某去取车。事成后,杨某拿到了200元的好处费。

  警方经过调查取证,发现杨某有过多次替他人处理违法的行为,从去年10月起,杨某就陆续替多名车主处理交通违法,从中牟利。

  " 我知道错了,保证以后不干这些事了。"5月12日,再次来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受调查的杨某拍着胸脯保证。此时,杨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文。随着警方进一步查实,杨某还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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