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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79:圣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_圣达生物(603079)_公告正文
603079:圣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SHENGDABIO-PHARMCO.,LTD.)
(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8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8,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洪爱女士及直接或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间接持股的股东朱勇刚先生、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ZHUJING女士、ZHUJENNY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
YI-XUAN女士、圣达集团、杭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州鸿博、香港鸿博、万健投资、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昌明投资、徐建新先生、蔡显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先生、周斌先生、徐桂花女士、 (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庞晗先生、庞正查先生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洪爱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
女士、朱勇刚先生、徐建新先生、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蔡显理先生、周斌先生、徐桂花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女士、庞晗先生、庞正查先生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股东曹善民先生、银轮股份、景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林景麒、景林景途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股东朱国锭先生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除下述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0%。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公司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70%;
(3)公司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少于0.1元。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或者超过5,000万元。
3、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由董事会根据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1-1-3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并已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三、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女士及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股东朱勇刚先生、ZHUJING
女士、ZHUJENNYYI-XUAN女士、圣达集团、杭州鸿博、香港鸿博、万健投
资、昌明投资、徐建新先生、蔡显理先生、周斌先生、徐桂花女士、庞晗先生、庞正查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洪爱女士、朱勇刚先生、徐建新先生、蔡显理先生、周斌先生、徐桂花女士、庞晗先生、庞正查先生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曹善民先生、银轮股份、景林景麒、景林景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朱国锭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洪爱女士、朱勇刚先生、ZHU
JING女士、ZHUJENNYYI-XUAN女士、圣达集团、杭州鸿博、香港鸿博、万
健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本单位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单位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如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5、如果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人/本单位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本单位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五、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和停止
1、启动条件及程序
(1)启动条件:公司自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采取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一项或者多项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应当在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25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相关责任方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正式公告之日起至其实施完毕之日的期间内,如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而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程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如公司采取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应遵循下述原则: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
(3)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函,若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涉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措施的,则在实施完毕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的公司回购股份措施后,连续 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遵循下述规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一次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股东在该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最近一次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5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 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超过上述第(2)项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根据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若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措施的,则在实施完毕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的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措施后,连续 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应遵循下述原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 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超过上述第(2)项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当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时,公司还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股价稳定措施的豁免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实施完毕后的90个交易日内,如股
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的,公司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90 个交易日
后,启动条件再次成立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
尚未实施或者未履行完毕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因停止条件成立而停止实施的,则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停止实施后的90个交易日内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90 个交易日后,启动条件再次成立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
(四)限制条件
公司采取任何股价稳定措施均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其他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六、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5)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2)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相对上年每股收益的1-1-12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并就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2,000万股股票,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6,000 万股增至8,000万
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到“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吨叶酸技改项目”、“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因此,在公司业绩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综合考虑股本增加及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短期内尚不能充分体现等因素,在完成本次发行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会出现一定程度下降。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吨叶酸技
改项目”、“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浙江省
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主要产品的生产规模,有效解决公司发展中面临的产能瓶颈,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设立企业研究院,为产品创新改良与工艺升级提供技术源泉;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和“三、募集1-1-13
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叶酸及纳他霉素的技改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规模,有效解决公司发展中面临的产能瓶颈,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完成后,公司在已具备核心技术及生产许可的基础上,实施产品生产制造,新的产品将给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为公司在国内刚起步的聚赖氨酸细分市场上抢占先机。同时,公司通过建立企业研究院能够实现产业化生产、工艺革新、技术改造、应用拓展、新产品研发,提升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生物素、纳他霉素、乳酸链球菌素等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之一,具备完整的技术、研发、生产及管理人才;公司始终注重产学研合作,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目前已掌握对主要产品进行研发生产的核心技术;同时,公司深耕行业十余年,始终专注于生物素等产品市场,在业内积累的口碑及品牌优势已经为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护城河,这点可以从公司的产销率中得到体现。叶酸方面,随着环保要求趋严,部分厂商的生产受到影响,导致叶酸的供不应求和价格的大幅上涨,加上公司对叶酸产品在环保方面的持续投入,使得公司叶酸产品的销售收入在2015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市场份额得到较大提高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可能被摊薄。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坚持技术研发与工艺创新
公司坚持产学研一体化合作研发的原则,与高等院校、行业内专业研究机构、客户等建立多种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研发团队,进一步完善技术研发、工艺创新等软硬件设施,继续在新技术、新工艺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以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为突破口,提升公司在成本集约、环保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在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凭借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实现突围,持续提升公司价值。
2、加大市场开拓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主营产品和新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增强生产及供应能力,通过改善和优化现有的生产工艺,进一步降低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强化公司当前的市场主导地位;公司将持续加大对国际市场的销售投入,完善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体系,提高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制定的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同时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和管理,提升募集资金运用效率,尽快使募投项目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4、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既定投向运用募集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工艺水平和生产能力,巩固公司在既有领域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主营业务收入将有较大增长,从而持续推动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5、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建立全面的人力资源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薪酬、福利、长期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全球范围内选聘技术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公司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及提高回报能力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客观假设,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测算的依据和方法合理可靠;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展开,关联度较高,公司在人员、1-1-16
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充足;公司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九、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确认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法定条件。
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如因本所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
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物素、叶酸和生物保鲜剂,生物保鲜剂产品目前主要包括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产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价格波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月,公司主要产品生物素的平均售价分别为240.50万元/吨、319.31万元/吨、254.53万元/吨和227.85万元/吨;叶酸的平均售价分别为24.89万元/吨、111.03万元/吨、36.57万元/吨和23.63万元/吨;乳酸链球菌素的平均售价分别为24.78万元/吨、23.45万元/吨、23.10万元/吨和22.25万元/吨;纳他霉素的平均售价分别为51.38万元/吨、46.27万元/吨、43.08万元/吨和43.59万元/吨。
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包括市场供应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波1-1-18
动、下游需求变化、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本行业、技术进步等。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大环保投入、产能供给,以平滑市场供需矛盾带来的价格波动,同时公司将不断进行新产品研发以及新市场拓展,通过开辟新的市场领域避免同质化竞争,不断提升产品应用技术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巩固公司主要产品的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但是,如果未来上述系列措施达不到预期效果,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出现持续不利变动而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前述风险和竞争,将可能导致公司利润率水平有所降低。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物素及叶酸的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的价格受石油和经济周期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因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影响。尽管公司采取了根据市场预测调整采购计划、将产品售价与原材料采购价格挂钩、与重点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优化物流管理、实施最佳采购和储存批量、改进工艺路线以降低单位产品物料消耗水平等方式,有效地减少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由于行业周期波动、原材料供应格局变化、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不可预见因素而导致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未来仍可能给公司生产成本、盈利能力等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维生素(生物素和叶酸)和生物保鲜剂两个行业。在生物素行业,前五大生产企业产量达到全球产量的95%以上,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生物素生产、研发及销售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生物素产销商,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达30%左右。在叶酸行业,公司依靠领先工艺和有效市场定位,市场份额居于行业前列。在生物保鲜剂行业,发行人子公司新银象在技术水平、生产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尽管目前生物素、叶酸和生物保鲜剂行业的竞争格局相对稳定,公司依靠人才、市场、技术等各方面实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如果同行业竞争者扩大1-1-19
产能或者行业外厂商进入本行业,致使市场供应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加剧,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可能加剧,公司产品最终用户的议价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现有行业内竞争者不断通过技术革新,取得产品和技术的领先优势,或者公司不能顺应市场需求变化,不能在产品前沿开发和产品应用领域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则有可能导致公司销售收入下降、经营效益下滑。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生物素和叶酸的市场增量需求主要依赖于下游饲料添加剂行业以及医药食品添加剂行业的需求;生物保鲜剂则依赖于下游食品加工制造行业的市场需求。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以融入全球饲料产业、医药产业、食品产业链为长期发展目标,并与全球大型饲料、食品饮料企业、维生素企业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2014年、2015年、2016年和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85%、38.33%、40.50%和38.56%,前五大客户的需求对公司的整体销售有较大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因其产品经营策略、存货管理策略或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将有可能调整或减少对公司产品订单的结构和规模,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如果主要客户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将可能使公司承担较大风险。
(五)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涉及维生素和生物保鲜剂两个细分产业。其中,生物素行业的上游产业为精细化工行业,下游产业主要为饲料添加剂行业以及医药食品添加剂行业;生物防腐剂的上游产业为发酵原料业,下游产业为食品加工制造行业。
维生素及生物保鲜剂行业的发展状况分别受到其上下游产业景气度的影响。
就上游产业而言,化工行业近些年来由于环保政策趋严导致生产受到较大影响,行业内受影响的企业未来能否如期完成整改恢复正常生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化工原材料的供给情况,这将对公司的生物素和叶酸的生产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就下游产业而言,生物素和叶酸下游的主要应用领域饲料行业的需求相对稳定,倘若发生全球或局部地区的动物养殖业发生禽流感、口蹄疫、猪高1-1-20
热症、疯牛病等疫情,饲料行业的需求下降将会连带影响公司产品的销量;生物保鲜剂主要用于食品防腐保鲜,下游食品行业的增长速度、人们对生物保鲜剂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生物保鲜剂在食品中应用技术的成熟度等都会对生物保鲜剂的需求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会因此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六)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经营生物素、叶酸及生物保鲜剂,生产工艺涉及化学合成和发酵工艺,存在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性排放物和噪声。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上述污染物排放进行了有效治理,使“三废”的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环保监管部门的环评批复。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
如果政府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本公司将有可能加大环保投入,增加环保费用的相应支出,或者可能发生整改、限产、停产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情形;此外,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本公司产品质量和环境治理均有严格要求,可能导致公司进一步增加环保治理的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七)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络化管理体系,制订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旨在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在员工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方面,公司制定了专门的培训管理制度以及应对安全事故的预案,并就安全生产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讲解岗位安全注意要点和应急处理方法;设备检测和维修方面,公司每年都会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改进,强化工程设计中防火、防爆、防腐、防毒要求;岗位操作规范方面,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安全监督、安全考核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并在生产经营中严格贯彻执行。同时,公司1-1-21
购买了相应的财产保险,以减轻意外事故的经济影响。但由于在生产中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如使用管理不当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若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也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所得税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企业开发中心国科火字z2015{31 号《关于浙
江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在2014年被继续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
度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
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科发高〔号《关于认定杭州罗
莱迪思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等535家企业为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行人子公司新银象2013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
惠政策;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科火字〔号《关于浙江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新银象在2016年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新银象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如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将按照新税法规定,自第二年开始适用2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对上述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一、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 2017年 1-9
月和2017年全年业绩预测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日。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2014
年12月31日、日、日及日的
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月的
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1-1-22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 [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依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主要供应商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均保持稳定,不存在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公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人员均保持稳定,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稳定,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月的营业收入为39,353.61万元至41,030.34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约3.27%至7.67%;预计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5,644.90万元至5,830.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4.09%至7.51%;预计
2017年 1-9月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860.32
万元至5,045.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5.42%至9.45%。
公司预计2017年的营业收入为49,453.89万元至51,833.92万元,较上年增
长约2.57%至7.51%;预计2017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81.91
万元至6,609.82万元,较上年增长约3.09%至8.47%;预计2017年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97.33万元至5,825.23万元,较上
年增长约4.68%至10.92%。
公司预计月及2017年全年的经营业绩不存在同比下降的情形
(月及2017年全年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第一节释义...... 29
第二节概览...... 32
一、发行人简介......3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简介......3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33
四、本次发行情况......35
五、募集资金用途......35
本次发行概况...... 3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39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40
风险因素...... 41
一、产品价格波动风险......41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41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42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42
五、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43
六、汇率波动风险......43
七、所得税税收优惠变化风险......43
八、出口退税率波动风险......44
九、环保政策风险......44
十、厂区搬迁停产风险......45
十一、产品质量风险......45
十二、安全生产风险......46
十三、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46
十四、技术创新面临的风险 ......47
十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47
十六、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48
十七、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48
十八、募投项目风险......48
十九、生物素产品外部采购依赖的风险......50
二十、营业外收入较高的风险......50
二十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50
二十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51
二十三、业绩波动的风险......51
发行人基本情况...... 5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52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52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4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67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67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71
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79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99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101
十、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109
业务与技术......111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11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15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38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145
五、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189
六、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93
七、特许经营权及资格认证情况......206
八、质量控制情况......207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11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211
二、同业竞争......212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216
四、关联交易......221
五、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规定......227
六、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22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30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23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23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3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23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23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24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承诺及履行情况......241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4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242
公司治理...... 244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4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8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51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52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54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255
七、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258
八、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259
九、关于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259
财务会计信息...... 260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26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70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70
四、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280
五、分部信息......282
六、非经常性损益表......283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其他企业情况......283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284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284
十、所有者权益......286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287
十二、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88
十三、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288
十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288
十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289
十六、发行人设立后历次验资情况......29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92
一、财务状况分析......292
二、盈利能力分析......327
三、现金流量分析......368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370
五、未来股利分配政策......371
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371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371
八、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相对上年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372
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月和2017年全年业绩预
测......376
业务发展目标...... 378
一、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发展计划......378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380
三、实施上述发展战略及目标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拟采用的措施......381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82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业务目标的作用......382
募集资金运用...... 383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8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38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387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401
股利分配政策...... 403
一、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403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403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404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404
五、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407
其他重要事项...... 410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 ......410
二、重要合同......410
三、对外担保......412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412
五、发行人赤城街道厂区搬迁事项......4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1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1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15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416
四、发行人会计师声明......417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18
六、验资机构声明......419
七、实收资本复核机构声明 ......420
备查文件...... 421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一、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股份公司、圣达指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圣达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圣达集团之控股股东
鸿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杭州鸿博之控股股东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126),公司股东
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天台昌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安徽圣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天台溢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关
安徽昌明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昌明之子公司,公司关联方
浙江天台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天台万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健投资之合伙人
天台万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健投资之合伙人
法国安迪苏、Adisseo指
世界三大营养添加剂生产厂商之一,是饲料添加剂产品领域最
全的生产商之一
荷兰帝斯曼集团
RoyalDSM,全球两大综合类维生素生产商之一
德国罗曼、Lohmann指
LohmannAnimalHealthGmbH,位居世界前列的家禽疫苗公司
以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生产企业
全球动物营养领域领先的大型国际性企业,业务领域涉及25
荷兰泰高国际集团
个国家和地区。其下属企业泰高营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
TROUW均为公司主要客户
美国自然之宝,国际领先的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品质营养
补充剂的综合性公司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95),
中国领先的动物保健品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385),产业涵盖饲料、动保、疫苗、种猪、生物饲料、种
业、植保等方向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311),主营水产饲料、畜禽饲料和水产饲料预混料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895),中国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之一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以生猪屠宰及冷鲜肉生产
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大型企业,中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之
娃哈哈集团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
大型食品饮料企业集团,中国最大的饮料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章程》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月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食品添加剂
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
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在
饲料添加剂
饲料中用量很少但作用显着,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
食品添加剂的一类,通常分为防腐剂和抗氧化剂两大领域
保鲜剂的一类,指从天然动植物、微生物中提取的或利用生物
生物保鲜剂
工程技术获得的具有抑制、杀灭微生物促进食物防腐和抑制、
消除、减缓氧化反应的抗氧化保鲜效果的食品添加剂
化学防腐剂
指通过化学合成方法生产的食物防腐剂
B族维生素之一,又称维生素H、B7,是合成维生素C的以及
脂肪和蛋白质正常代谢不可或缺的物质,是一种维持机体自然
生长、发育和正常机能健康必要的营养素
B族维生素之一,又称维生素B9,是机体细胞生长和繁殖所必
需的物质,有促进骨髓中幼细胞成熟的作用
维生素补充剂
针对维生素缺乏,通常以维生素片的形式作为医药和营养保健
乳酸链球菌产生的一种多肽物质,对革兰氏阳性细菌、孢杆菌
乳酸链球菌素、Nisin指
的孢子等有强烈的抑制作用,被广泛应用于肉制品、乳制品等
食品的防腐保鲜,是使用范围最为广泛的生物保鲜剂之一
由纳他链霉菌受控发酵制得一种无臭无味的结晶粉末,主要对
真菌具有抑制作用,广泛用于干酪、肉制品、果蔬汁等食品中,
是目前主要的生物保鲜剂之一
由某些链霉菌产生的一种由同类氨基酸组成的肽类,对革兰氏
ε-聚赖氨酸
阴性菌、革兰氏阳性菌和真菌等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目前在
日本、韩国等国家得到广泛使用
ε-聚赖氨酸盐酸盐
提取时通过盐酸与ε-聚赖氨酸成盐后提纯,其抑菌机理同ε-聚
生物素重要中间体,通过氢化脱苄及环合反应后,精制得到生
右旋氨基二醇,是传统工艺生产生物素的重要原材料
二羧酸,是生产生物素的重要原材料
三氨基嘧啶硫酸盐,生产叶酸的重要原材料
对氨基苯甲酰谷氨酸,生产叶酸的重要原材料
由丙酮氯化精馏制得,淡黄色液体,为生产叶酸的重要原材料
在化学反应或相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材料获
得的实际生产的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国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犹太洁食认证
伊斯兰清真食品认证
欧盟饲料添加剂认证
英国食品添加剂认证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SHENGDABIO-PHARM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89号
成立时间:日
整体变更日期: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爱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以前身浙江圣达药业有限公司截至 2013
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58,725,803.36元折股,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60,000,000.00元作为股本,其余198,725,803.36元计入
资本公积。日,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8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生物素、叶酸等维生素类产品和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等生物保鲜剂。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生物素和生物保鲜剂生产的企业之一,通过多年的经营1-1-32
积累和持续的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及应用领域的开发,公司已发展成为产品细分市场的龙头企业,在规模化生产能力、技术工艺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积累了广泛的高端客户资源,与法国安迪苏、荷兰泰高国际集团、荷兰帝斯曼集团、德国罗曼、美国NBTY等饲料、动物保健营养品领域的全球跨国集团,与中牧股份、大北农、海大集团等国内饲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与双汇发展、金锣集团等国内肉制品加工行业知名公司以及大型食品饮料企业娃哈哈集团等,均建立了稳固良好的合作关系。主导产品生物素的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生物保鲜剂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的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次发行前,圣达集团持有公司 38.58%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圣达集
团成立于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城关环城东路47号,
法定代表人为洪爱女士,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杭州鸿博和天台县赤城街道
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分别持有94%和6%的股权,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及管理业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洪爱女士,洪爱女士通过圣达集团、万健投资、杭州鸿博间接控制公司76.67%的股权。洪爱女士:1963年9月出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高中学历,身份证号码为 P8071**(*),住所为香港新界沙田峻景路 1号峻景园**座**楼**室。自公司成立以来,历任圣达有限董事、执行董事,现任圣达生物董事长。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号),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合并)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2,000万股
定价方式:直接定价
发行方式: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价格:15.09元/股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 股股票账户的符合
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募集资金到位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下列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项目备案情况
年产200吨生物素中
池经信技术
间体烯酮和300吨叶
[2015]34号
酸技改项目
年产100吨纳他霉素
天经技备案
天环建许字[2015]62号
和80吨ε-聚赖氨酸
[2015]55号
台环建[2010]56号
盐酸盐技改项目
天经技备案
台环建函[2015]8号
[2015]56号
浙江省圣达生物企
天经技备案
天环建许字[2015]61号
业研究院项目
[2015]58号
拟投入募集
项目备案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发行价格
22.99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本次发行前一会
发行市盈率
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8.03元(按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9.22元(按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64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
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账户的符合条
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募集资金总额
30,18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5,607.45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2,800.00万元
1,016.98万元
342.45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400.94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发行费用合计
4,572.55万元(不含增值税)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89号
法定代表人:洪爱
联系电话:1
联系人:徐建新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蒋潇、李一睿
项目协办人:杨美玲
项目经办人:胡海平、陈菁菁、黄建飞、王书言、王站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楼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20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焦福刚、黄任重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负责人:王国海
经办会计师:向晓三、王建甫
联系电话:8
(五)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A座欧美中心C区1105室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经办人:吕跃明、柴铭闽
联系电话:1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
传真:021-
(七)承销商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7304381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日
2、申购日期:日
4、缴款日期:日
5、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物素、叶酸和生物保鲜剂,生物保鲜剂产品目前主要包括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产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价格波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月,公司主要产品生物素的平均售价分别为240.50万元/吨、319.31万元/吨、254.53万元/吨和227.85万元/吨;叶酸的平均售价分别为24.89万元/吨、111.03万元/吨、36.57万元/吨和23.63万元/吨;乳酸链球菌素的平均售价分别为24.78万元/吨、23.45万元/吨、23.10万元/吨和22.25万元/吨;纳他霉素的平均售价分别为51.38万元/吨、46.27万元/吨、43.08万元/吨和43.59万元/吨。
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包括市场供应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需求变化、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本行业、技术进步等。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大环保投入、产能供给,以平滑市场供需矛盾带来的价格波动,同时公司将不断进行新产品研发以及新市场拓展,通过开辟新的市场领域避免同质化竞争,不断提升产品应用技术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巩固公司主要产品的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但是,如果未来上述系列措施达不到预期效果,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出现持续不利变动而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前述风险和竞争,将可能导致公司利润率水平有所降低。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物素及叶酸的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的价格受石油和经济周期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因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影响。尽管公司采取了根据市场预测调整采购计划、将产品售价与原材料采购价格挂钩、与重点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优化物流管理、实施最佳采购和储存批量、改进工艺路线以降低单位产品物料消耗水平等方式,有效地减少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由于行业周期波动、原材料供应格局1-1-41
变化、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不可预见因素而导致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未来仍可能给公司生产成本、盈利能力等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维生素(生物素和叶酸)和生物保鲜剂两个行业。在生物素行业,前五大生产企业产量达到全球产量的95%以上,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生物素生产、研发及销售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生物素产销商,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达30%左右。在叶酸行业,公司依靠领先工艺和有效市场定位,市场份额居于行业前列。在生物保鲜剂行业,发行人子公司新银象在技术水平、生产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尽管目前生物素、叶酸和生物保鲜剂行业的竞争格局相对稳定,公司依靠人才、市场、技术等各方面实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如果同行业竞争者扩大产能或者行业外厂商进入本行业,致使市场供应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加剧,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可能加剧,公司产品最终用户的议价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现有行业内竞争者不断通过技术革新,取得产品和技术的领先优势,或者公司不能顺应市场需求变化,不能在产品前沿开发和产品应用领域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则有可能导致公司销售收入下降、经营效益下滑。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生物素和叶酸的市场增量需求主要依赖于下游饲料添加剂行业以及医药食品添加剂行业的需求;生物保鲜剂则依赖于下游食品加工制造行业的市场需求。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以融入全球饲料产业、医药产业、食品产业链为长期发展目标,并与全球大型饲料、食品饮料企业、维生素企业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2014年、2015年、2016年和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85%、38.33%、40.50%和38.56%,前五大客户的需求对公司的整体销售有较大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因其产品经营策略、存货管理策略或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将有可能调整或减少对1-1-42
公司产品订单的结构和规模,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如果主要客户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将可能使公司承担较大风险。
五、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涉及维生素和生物保鲜剂两个细分产业。其中,生物素行业的上游产业为精细化工行业,下游产业主要为饲料添加剂行业以及医药食品添加剂行业;生物防腐剂的上游产业为发酵原料业,下游产业为食品加工制造行业。
维生素及生物保鲜剂行业的发展状况分别受到其上下游产业景气度的影响。
就上游产业而言,化工行业近些年来由于环保政策趋严导致生产受到较大影响,行业内受影响的企业未来能否如期完成整改恢复正常生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化工原材料的供给情况,这将对公司的生物素和叶酸的生产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就下游产业而言,生物素和叶酸下游的主要应用领域饲料行业的需求相对稳定,倘若发生全球或局部地区的动物养殖业发生禽流感、口蹄疫、猪高热症、疯牛病等疫情,饲料行业的需求下降将会连带影响公司产品的销量;生物保鲜剂主要用于食品防腐保鲜,下游食品行业的增长速度、人们对生物保鲜剂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生物保鲜剂在食品中应用技术的成熟度等都会对生物保鲜剂的需求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会因此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六、汇率波动风险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月,公司自营出口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57%、64.49%、56.67%和60.36%,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业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截至日,本公司共持有外汇货币主要为1,002.75万美元,以外币结算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57.91万美元。尽管公司采取了远期结汇等方式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但如果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将直接影响到公司外币资产价值,并给公司出口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带来负面影响,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七、所得税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企业开发中心国科火字z2015{31号《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在2014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科发高〔号《关于认定杭州罗莱迪思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等535家企业为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发行人子公司新银象2013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科火字〔号《关于浙江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新银象在2016年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新银象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如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将按照新税法规定,自第二年开始适用2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对上述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八、出口退税率波动风险
公司向境外销售维生素、生物保鲜剂享受国家关于出口货物的增值税
“免、抵、退”优惠政策。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为5%、13%、15%和17%四类。如果未来国家对出口产品的退税率进行调整,出现调低公司主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经营生物素、叶酸及生物保鲜剂,生产工艺涉及化学合成和发酵工艺,存在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性排放物和噪声。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上述污染物排放进行了有效治理,使“三废”的排放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环保监管部门的环评批复。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
如果政府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本公司将有可能加大环保投入,增加环保费用的相应支出,或者可能发生整改、限产、停产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情形;此外,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本公司产品质量和环境治理均有严格要求,可能导致公司进一步增加环保治理的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十、厂区搬迁停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生物素的生产目前主要在赤城街道厂区进行,赤城街道厂区不存在地方政府要求限期搬迁的情形。公司赤城街道厂区的生产经营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的要求,厂区门口设有实时空气监测显示屏,厂区污水净化排放口设有环保局远程监控设施,环保设施运行良好。
全资子公司安徽圣达的生物素中间体一期项目设备已经安装完毕,预计随着上市募投项目在安徽圣达的全面建成投产,未来赤城街道厂区将规划为主要从事制剂和高端生物产品的加工生产,进一步实现绿色环保、可持续和谐发展。未来赤城街道厂区的转型升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地方政府对公司赤城街道厂区所在工业区进行用地规划调整并强制要求搬迁,则公司赤城街道厂区将面临搬迁停产风险。
十一、产品质量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行业为饲料、食品加工行业,因此公司的下游客户对于公司的生物素、叶酸和食品保鲜剂的品质要求较高。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立了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得到贯彻执行。公司生产质量控制制度涵盖了原料采购、生产、物料、设备设施、检验、包装标签、质量保证等各个环节,有效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安全,自设立以来未发生任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水平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如果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不能适应经营规模持续1-1-45
增长的变化以及各国日益严格的食品、饮料、药品及饲料等法规要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引起索赔、停产等风险,会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十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络化管理体系,制订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旨在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在员工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方面,公司制定了专门的培训管理制度以及应对安全事故的预案,并就安全生产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讲解岗位安全注意要点和应急处理方法;设备检测和维修方面,公司每年都会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改进,强化工程设计中防火、防爆、防腐、防毒要求;岗位操作规范方面,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安全监督、安全考核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并在生产经营中严格贯彻执行。同时,公司购买了相应的财产保险,以减轻意外事故的经济影响。但由于在生产中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如使用管理不当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若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也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生物素及生物保鲜剂核心技术的获得需要经过长期、大量的投入和积累,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对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的工艺技术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该类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因而该类技术的研发和保护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通过采取加强专利申请、严格执行技术保密制度、核心工艺技术分解后由多人分别掌握等措施加以保护,降低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但如果其他厂商采取不合法的方式获取和使用公司的技术,将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扩散,从而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通过项目负责制和技术开发、完善保障机制和1-1-46
激励机制的设置,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技术人员队伍,掌握了多项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这是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的重要基础。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已签订了《保密协议》,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用人机制等措施,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或核心技术人员不外流。如果出现技术外泄或者核心技术人员外流情况,将对本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十四、技术创新面临的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的发展道路,注重对核心技术的培育。公司目前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公司建有院士工作站,由“国家千人计划”人员领衔研发团队,所有项目都是通过先立项后实施,均具有创新性,在行业内保持领先水平。尽管公司一直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机构等保持紧密的合作研发关系,并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利用专业科研机构与院校的研发优势进行合作研发,保持公司技术创新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但如果未来公司在产品开发的前沿研究和后期的应用领域研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或公司无法取得行业内的技术创新优势,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长远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476.31万元、6,581.34万元、7,377.74万元和10,396.9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89%、22.13%、19.09%和28.44%。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99%。
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是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国内外客户,收款记录较
长,信誉度高。公司通过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催收等控制措施强化了客户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针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尽管如此,如果主要客户经营状况等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仍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若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者坏账准备1-1-47
提取不足,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44%、35.63%、11.18%和7.36%。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达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可能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十七、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公司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给公司建立适应高速成长的管理体系带来压力。尽管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经营有序运行,但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及产品定位,没有同步建立起适应未来发展并符合更高要求的管理体系,形成更加完善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提升有一定的影响,或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将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十八、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重大影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进度、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技术实力较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有较好的技术基础,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经过缜密分析和科学设计,但在1-1-48
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同时,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销售渠道、营销策略是否得当等因素也会对项目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等产生影响。
(二)募投项目达产后,产能扩张导致的销售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主要用于现有产品,新增产能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高度相关,可实现市场、品牌、服务、生产条件等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产品间的协同效应,预计将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尽管公司产能扩张是建立在对市场、技术、公司销售能力等进行了谨慎地可行性研究分析的基础之上,但仍可能出现产能扩张后,由于市场需求不可预测的变化、竞争对手能力增强、经销商和终端客户认可需要时间等原因,导致生产线开工不足或产品积压,客观上存在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
(三)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约27,619.10万元,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约为2,814.86万元。根据项目效益预测,公司募投项目达产后,在保持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情况下,公司完全能消化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但是,由于设备磨合、市场开发等因素,可能会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的完全达产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其新增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可能会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投项目达产后的年均销售收入、年均新增净利
润、项目内部收益率、项目投资回收期等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以上预测信息是基于对募投项目达产后的产品价格、产销率、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进行假设而得出,在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产销率未达到100%、人工成1-1-49
本上升等情形出现时,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不及预测的水平。
十九、生物素产品外部采购依赖的风险
公司自2015年以来,由于受环保因素及上游原材料供给不稳定的影响,生
物素产品的自有产量难以满足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因而公司在2015年及2016
年存在向竞争对手新和成采购生物素粗品精制加工为纯品后对外销售的情形。
随着子公司安徽圣达募投项目“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吨叶酸技改
项目”的全面建成,公司生物素产能将增加90吨。如果公司新增产能不能如期
投产,且客户的订单需求依然持续超过公司自有产量时,则可能造成公司部分生物素产品需要继续向竞争对手采购,如采购价格过高或无法及时满足公司采购需求,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营业外收入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71.07万元、485.48万元、1,260.16万元
和923.04万元,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5,057.91万元、10,983.85万元、6,345.28
万元和 4,005.6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5.42%、4.49%、17.27%和18.73%,营业外收入在报告期内逐年增长,如未来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将会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二十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女士在本次发行前通过圣达集团、万健投资、杭州鸿博间接控制公司76.67%的股权,若按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计算,发行后洪爱女士间接控股比例仍将达到57.51%,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并不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从事相关活动,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1-1-50
动,将会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十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股票供需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状况、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料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股票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风险较高,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除关注本公司情况外,还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的各种因素和股票市场的风险,以规避风险和减少损失,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十三、业绩波动的风险
如本招股说明书所述公司产品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因行业周期波动、供应格局变化、通货膨胀等因素而导致的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其他诸如市场竞争、汇率波动、环保政策变化等风险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存在同比下滑的情形,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受上述风险因素的影响,公司业绩水平存在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SHENGDABIO-PHARMCO.,LTD.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爱
成立日期:日
整体变更日期: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89号
邮政编码:317200
联系电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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