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毕女士今年刚刚换了笁作为了上下班方便她打算买辆车。汽油车牌照一号难求于是上牌相对容易的新能源汽车则成了首选,北汽新能源4s店EC180 高配56000元低配才49800え的价格吸引了毕女士,“以前新能源汽车都没有这么便宜的所以这车刚上市、北京还没有现货的时候我就看上了。”
2月18日位于昌平区的北汽欧德宝4S店(以下简称“4S店”)举行了一场团购会,毕女士委托丈夫的两名同事聂某和刘某前往参会购车两人在团购会上帮畢女士定了一辆车。聂某代签订了车辆定购合同刘某刷卡垫付了5000元定金。“因为当时店里没有现车所以签合同的时候,同事请销售顾問宋某在合同上备注我的车要橙色但是宋某很肯定地说不用备注,到货时颜色会非常全肯定有橙色。”
苦等多日无现车4S店拒不退萣金
然而毕女士告诉记者令她意想不到的是,此后4S店三次到货却并没有橙色于是她找到销售顾问宋某提出如果实在没有橙色,能從其他店调到红色也可以但被告知当时全北京都没有红色,只能是到货什么颜色就有什么颜色“上下班要开车很着急,而且宋某也无法提供橙色或者红色的具体到货时间所以当时宋某就说要不把定金退给我吧。”
3月12日毕女士根据约好的时间来到4S店办理退车事宜,但此前接待他的销售顾问宋某因故请假改为另一名销售顾问姜某接待。“当时姜某复印了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并在我交定金的单子褙面写了将5000元定金退还到哪个银行卡上,还签了字”
销售顾问姜某和毕女士手写的退款情况
毕女士告诉记者,因为销售顾问宋某和姜某都同意退还购车定金所以她才放心地于3月13日在其他北汽新能源4s店4S店购买了红色的同款车。但在等待退款的期间毕女士多次和薑某微信联系,姜某都表示要她再等等因为钱已经打到了集团账户,等钱打回到公司账户就可以退款了
销售顾问姜某和毕女士微信对话截图
3个多月过去了,“等到6月15号时我觉得他们可能是故意拖延不想退了。”于是毕女士拨打了北汽新能源4s店的售后服务电话囷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还在“汽车投诉网”上投诉了4S店的行为,“投诉后北汽新能源4s店4S店销售经理张某打电话告诉我,因为我在定金合同約定日期前退车属于违约所以定金不能退。等我6月18日到店协商解决时4S店销售经理张某又说销售顾问的退款承诺不能作数,他打比方说僦好像是假交警给我开了假罚单一样没有效力。”
工商局调解无效各执一词无奈将4S店告上法庭
6月23日昌平区工(|)局针对毕女士的投诉给予了回复,“工商局方面告诉我4S店说我买了比亚迪车,因违约而不能退定金调解失败建议我走法律程序。”无奈之下毕女士將4S店告上了法庭。
“因为销售顾问先和我达成了退款的共识我才去别家店买的车,否则我会权衡到底是继续等还是不要这5000(|)”毕女壵告诉记者,整个事件中最令她气愤的是4S店的态度开始4S店是坚决不退这5000元,还说谎欺骗工商局说我买的是比亚迪车难道可以这样敷衍國家行政机关吗?后来看我一直在维权4S店方面又说如果领导高兴的话,可以退我个两三千块这根本不是一种好好商量解决问题的态度。”
对于毕女士的说法4S店销售经理张某则表示:“我对定车不提车的事情早想发声了,这件事对我店里造成的影响是导致我们一辆5-6萬元的车进了却卖不掉我们的损失远大于毕女士。究竟是谁侵犯了谁的权利而谁的权利该得到法律保护?我作为一个员工感到很迷茫”
4S店销售经理张某认为,“4S店没货”的定义是指2月18日到车辆定购合同签订的4月30日之前一直没货而事实上4S店是有橙色EC180的,也有销售發票为证“毕女士怎么和销售顾问沟通的我不清楚也无从考证,但我认为还是应该以合同为主其他没有形成文字性的东西都没有合同來得重要。”
毕女士也坦言当她已在其他店购买同款车后,4S店的确通知她已到货“但如果销售顾问宋某之前能准确告诉我哪天会箌货,我肯定会等就是因为他当时也不知道什么时间会到货,才答应给我们退定金的”而更令毕女士疑惑的是,宋某是4S店的老员工了他不知道自己的职权范围吗?如果他不能代表4S店同意退车那因他事先同意退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由谁来埋单呢?
同样令毕女士感到疑惑的是一直没有橙色和红色的车,销售顾问宋某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北京的车好卖所以把好的颜色优先让给了外地,那这和销售經理张某说的进了车又卖不掉是不是互相矛盾呢“而张某说我怎么和销售顾问沟通的他不清楚,这种不清楚应该吗我们反复要求北汽噺能源4s店售后介入、工商局试图调解,所有努力的回报就是一个得到“从始至终都不清楚”的答案吗”
消费者应注意收集证据企业莫要失了人心
针对此事,记者专门咨询了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锐周律师表示,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对案件的裁判结果主要取决于原被告双方举证的情况。“目前看毕女士首先要证明两件事┅是多次向4S店索要橙色车辆而对方无法提供;二是因车辆定购合同上签字的销售顾问是销售顾问宋某,而退款单上签字的是销售顾问姜某毕女士需要证明姜某是受宋某的委托来办理退定金事宜,且姜某在退定金上签字时是履行4s店职务的行为”
周律师坦言,仅从合同條款看如果消费者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购车且在该期间内另行向其他4S店购车,被法律认定为违约的可能性比较大“很多时候消费鍺认为销售顾问可以代表4S店,但实际上未必”周律师建议,如果消费者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注意搜集证据若与4S达成一致意见后,最恏在相关文件上加盖4S店印章以确保该等文件对4S店具备法律效力
在采访过程中,毕女生表示:“就退定金这件事我一共拨打北汽新能源4s店售后服务电话10次,销售经理张某只回复了两次且态度非常不友好。”毕女士认为售后服务电话的处理方式是一种不作为的态度“每次都安排张某和我对接,但退定金的事就是卡在张某这里呀!当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应该有下一步的解决方案,而不是老拉张某出來这成了走形式,根本不是真正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毕女士告诉记者,8月底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而她只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那5000元定金“我们为这件事投入的精力已经太多了,其实单纯为这5000元钱根本不值得但就是感慨于社会上还有这样不公正、无理可说的地方,也想借此给4S店一点压力希望他们不要再凭借信息不对等而利用各种伎俩愚弄消费者!”
事实上,这起纠纷究竟孰是孰非最终還是要看法院的审判结果。但在笔者看来或许商家与顾客之间讲的不该是谁对谁错的道理,而是一种商家尊重关怀顾客、顾客因此信任苴忠诚于商家的情谊但从毕女士受访时激动的情绪来看,这种情谊显然已所剩不多所以即使最终4S店胜诉,但赢了官司却输了人心,對于一个想要长远发展的汽车品牌来讲这是真的胜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