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高价买入情人个人公司房产刚买入不满三年可以拍卖吗,这个钱我有权追回吗?

丈夫给情人买房,妻子有权追回吗_百度知道
丈夫给情人买房,妻子有权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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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依据中国《婚姻法》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任何一方的经营收益与产业,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在夫妻未明确各自财产所有权时,妻子有权追回丈夫给情人买的房产或其他物品。建议咨询并通过律师认定夫妻财产权利的界限,追寻夫妻共同所有权流失在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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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情人买的房子能要回吗
丈夫外遇生了孩子,给情人买了房子,妻子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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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1、妻子无权要回,2、如果老公动用了和妻子共有的钱,妻子可以向老公追偿。3、妻子是无权直接向情人要钱或者房子的。4,如果你老公想和你一起去要回,你就得看情况了:一般情况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如果你没有其他有利于你的证据,很难要回,除非你有证据能证明是你丈夫购买的.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如果是你老公的名字的话呢就可以拿回 如果不是的话呢估计就很难的了
如果是你老公名字的~那就是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要回,如果是小三名字的话就不行了
你好?请问那个房子,房产证上面是你们夫妻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要回来的。
要是写你老公的名字的话就可以要回来。写别人名的话就要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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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背着妻子给情人钱,妻子能全额要回吗
&10-20 18:10&&悬赏 30&&发布者:爱鑫宝儿61 &地区:天津-南开区 回答:(17)
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出轨,背着我给了对他纠缠已久的情人两万块钱,我事后才知道,我手里有那个女人的字据(字据的全部内容是:已接收到**自愿赠与的两万元整,条件为两人从此没有任何关系,不许出现在彼此生活中,如若违反,两万元自愿返还,同样**也不能出现在对方生活中,如若违反就实行法律程序。)我还有我老公通过转账形式给那个女人汇款的银行转账的凭条,请各位律师帮我看看,我能要回全部的概率有多大?最差是什么结果?谢谢大家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天津-河北区]
回复时间:日 08时38分
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法院撤销赠与合同,应该能要回全款。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您要不回来钱。您可以和您丈夫商量一下,如果您丈夫配合,比如他能证明当时是迫于无奈、被骗等将钱赠与对方的,要回钱的可能性还大一些。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天津-津南区]
回复时间:
只能要回一半
[天津-武清区]
回复时间:
机率比较大。
[天津-河西区]
回复时间:
“我还有我老公通过转账形式给那个女人汇款的银行转账的凭条”这句话是说当初你老公汇款的时候你知道是吗?如果是的话,你就要不回来了;如果不是的话,你也只能向你老公要一万元,个人赠与不能使用夫妻共同的财产。
[天津-和平区]
回复时间:
可以通过起诉索要
[天津-河北区]
回复时间:
可以要求一半
[天津-津南区]
回复时间:
夫妻共同财产你爱人无权单方赠与,可起诉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返还
[湖北-武汉]
317738积分
回复时间:
可以通过起诉索要
[天津-河东区]
回复时间:
至少可以要求返还一半
[天津-河西区]
回复时间:
两万元属于夫妻财产,男方未经你同意不得赠与他人,你可以要求第三者退还。
[天津-蓟县]
回复时间:
起诉,要求返还
[新疆-巴音郭楞]
回复时间: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2万元。
[天津-南开区]
233499积分
回复时间:
尊敬的网友,您好,
赠予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您可以证明您不知情,则有可能要回全款,建议您带相关证据到律所面谈。如果您有进一步需求可以拨打我们的法律咨询电话或来我所面谈。
[天津-东丽区]
回复时间:
可以通过起诉索要回一半
[天津-南开区]
回复时间:
可以通过起诉索要
[天津-和平区]
回复时间: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全款
[天津-河东区]
回复时间:
可以要回,建议您起诉对方维权。因为此类欠条都会涉嫌胁迫、逼迫对方违背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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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妻子有权追回丈夫为情人所购房屋
  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下简称《解释(三)》)正式实施,时至今日,虽已过去半个月,但由此引发的关注和争议却持续不断。
  昨日上午,就《解释(三)》本报专门开通新闻热线,短短两个半小时,近30人打进电话反映自己的问题,本报特邀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律师李露对读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婚前付清房款婚后对方无权分割
  董先生:早在多年前,父亲的单位分房子,他和父亲共同付完了所有的房款,房产证上也是父亲的名字。后来,父亲再婚,而房产证也是在父亲再婚后才发下来的,现在父亲的再婚配偶提出,房子应该有其一半,该怎么办?
  解答:首先,由于房产证上为董先生父亲的名字,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该房屋产权人为董先生的父亲。其次,虽然房产证是在其父婚后才办下来,但由于婚前该房屋的房款已全部付清,那么该房产在婚前已经可以确定取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应认定为董先生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其再婚配偶提出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房产证上加名属于意愿行为
  张女士:女儿和男朋友准备明年结婚,现在男方家已买好了婚房,房产证上写的也只有男方的名字。虽然女方没出钱,但婚后肯定会分担按揭,想问是不是要去给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给房产证上加名字与不加名字的区别是什么?
  解答:如果在男方愿意的情况下,能加上女方的名字当然是最好的,因为加上女方的名字后,该房产就是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不加的话,根据《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协议不成的,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而女方只能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得到一定的补偿。
  丈夫为小三买房妻子有权追回
  李女士:丈夫背着自己在外贷款给情人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和丈夫到了离婚的地步,想知道是否有权追回丈夫给其情人买的房子?
  解答:有权追回。婚姻关系存续期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李女士丈夫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李女士的财产权利,因此李女士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
  公婆用儿媳名义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
  孟先生:几年前,自己出钱给儿子买了房,首付和按揭全是自己出的,但房产证上写的却是儿媳妇的名字,前一段时间,儿子和儿媳妇还闹了矛盾,担心万一儿子和儿媳妇离婚了,这套房子是不是就要白白送给儿媳妇了?
  解答:如果有证据证明首付和按揭确为老人所付,虽然房产证上只写着儿媳妇名字,也应认定为儿子和儿媳妇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时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则为儿子的个人财产。根据《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这个问题中是登记在了儿媳的名下,因此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本报记者 李治燕
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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