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单没盖公章法人不签字公章有效吗签字只签了名字没有签姓,有没有法律效率?

巢湖市烔炀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食品工业园9号厂房)三套(双层)房屋租赁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巢湖市烔炀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食品工业园9号厂房)三套(双层)房屋租赁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89309:00始至20181030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联系人:颜会峰 联系电话:

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 3(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巢湖市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监督机构: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2)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3)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巢湖分所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巢湖分所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巢湖分所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巢湖分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 同 签 订 地 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房屋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整。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元),租金每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年131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1、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一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承租期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备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相关部门备案份。


公章是由公安局备案的,上面有公司的注册号。你要注意你所签的这份

盖章上有无一串数字。如果有,能够去公安局查看;如果无,那就是公司私刻的,是无备案的。但是不顾可否真假公章,你都能够向法院

该公章公司,即使是个人做法,其所持的有的公章足够让你认为合同签订者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力,形成表见

。如果公章是真实的,盖公章合同能够成立,不是必须要签字。公司的公章在工商注册的时候,都有在公安机关备案。能够去公安局治安科查看真伪。现在的公章都有防伪码查看真伪很方便。如果公章是假的,

,能够要求相互返还或赔偿,有犯错的能够要求赔偿。盖假公章涉嫌

,能够去公安机关报案。《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两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获到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无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犯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两方都有犯错的,应当各自承受相应的职责。

原标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开会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10月25日上午10时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五层A525室

4、会议登记办理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9时0分至9时45分

《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9月28日,即在2018年9月28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确定和公布监票人(包括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和从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中选举的两名监票人)、公布见证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姓名;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享有表决权的与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议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表决后立即对投票情况进行清点,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公证机关公证员发表公证词;

10、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1、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4、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5、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或其他机构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应按“七、授权”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或其他机构出席本次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还应按照本公告“七、授权”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除直接参会表决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三)授权方式”列明的方式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本次大会并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投资者也可在买入本基金的同时签署授权委托书,待买入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则授权无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出席本次大会并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行使权利,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为受托人。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增加受托人名单,并另行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授权,具体要求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书面方式授权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书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人个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代表该受托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受托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授权委托书原件上加盖委托人公章,并提供委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代表该受托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代表该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个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书面授权文件的送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可选择直接送交、邮寄等方式送交纸面授权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或机构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由代理人携带书面授权文件出席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授权文件递交安排具体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直接送交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层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邮寄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层(邮编:518048)

收件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张蕊

封面请注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联系电话:9(四)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后又到现场参加会议直接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授权意向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书面方式进行授权,授权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授权委托书的时间为准。

如果授权时间相同或无法确定最后一次授权时间,且授权多家个人或机构的,则视为无效授权。如果仅授权单一个人或机构的,但授权意见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意志行使表决权。

本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7:00。将纸面授权委托书邮寄或专人送达给基金管理人指定地址的,授权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

1、主持人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担任)共同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计票过程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九、会议召开与决议生效条件

1、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同等的投票权。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为:亲自出席会议者出具的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3、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条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大会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4、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表决意见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5、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大会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如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十一、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五层A525室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免长途话费)咨询。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于2018年9月28日当日起暂停申购业务。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则本基金将直接进入清算程序不再恢复申购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未通过《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则本基金申购业务恢复事宜,敬请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在2018年10月25日起停牌并暂停赎回业务。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则本基金将不再复牌和恢复赎回业务;如大会决议未获通过,本基金复牌、恢复赎回业务的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一: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附件三《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为实施本基金终止上市及终止《基金合同》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的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的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签署日期:201 年 月 日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持有人多次授权,授权时间相同或无法确定最后一次授权时间,且授权多家个人或机构的,则视为无效授权。如果仅授权单一个人或机构的,但授权意见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意志行使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1、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2年6月12日成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本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

2、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且《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

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具体规定详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财产清算(1)通过《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或停止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本基金将以决议生效日后的下一工作日为最后运作日。自决议生效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6)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保证金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4、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5、授权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办理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等业务。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合同》约定,终止《基金合同》需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权决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特别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后,决议即可生效。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本基金自决议生效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终止本基金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的方案和程序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的方案议案。

2、持有人集中赎回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关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及《关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在决议生效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8年10月8日

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6日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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