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购房可自行购房不办理房产证证,大家打算怎么办理

北京:7月1日起购房可自行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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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将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推出了多项便民举措,今后购房者可以避开房产开发商代办房产证这一环节,自行办理预售商品房的房产证。
原标题:北京:7月1日起购房可自行办理房产证昨天下午,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将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推出了多项便民举措,今后购房者可以避开房产开发商代办房产证这一环节,自行办理预售的房产证。住建委相关人士介绍,以往新建商品房由开发商先办理初始登记,也就是办理大产权,然后再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就是办理每户的房产证。由于办理登记需买卖双方共同申请,也就是开发商和购房人要一同办理,开发商往往会以“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手续繁琐等诸多理由,拖到最后期限才给业主办房产证。所以在开发商不配合的情况下,购房人无法单独申请办理自己的房产证。此次修订后的《规范》规定,开发商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后,应当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备案手续,并将其申请书、营业执照、委托书、购房人名单、房号清单等申请材料事先一次性提交给登记部门备案。购房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件、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即可随时自行办理房产证。如果房屋地址、面积和价款有变化,则应提交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今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经适房、限价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只要是新建并且进行预售的房屋,购房人都可以这样办理房产证。为增加公开透明,今后开发商在完成房屋的初始登记后,市住建委网站上还会公示该开发商的名称、房屋坐落、房屋用途、房屋面积以及登记时间。购房人看到公示后,就可自行前往办理房产证。>>其他新规◎房屋赠与不再需要公证过去,假如父亲想将名新下一套房屋赠与儿子,过户规前必须先去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而此次修订后的《规范》中,取消了赠与合同必须公证的要求。如果赠与方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则委托书必须公证,以保证委托行为的真实性,避免假冒产权人将房屋赠与他人;如果受赠方不能到场,因为其受赠属于获益的行为,则其委托书无需公证。按现行政策,受赠方须具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过户登记完成后,获赠房屋将计入受赠人家庭的房屋拥有套数内。但同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赠与房产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如父母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房屋总数没有增加,所以无需审核购房资格。◎办房产证不需维修资金收据根据新《规范》,购房人办理房产证时,不再需要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据。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足额收取,新的《规范》规定开发商在办理商品住宅的“大产权”时,不再区分是否是预售项目,全部都要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讫证明。◎房改房补证不用单位证明此次修订的新《规范》取消了房改房遗失补证需售房单位出证明的规定。“原来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原来的房改房售房单位经过多年变化,有的重组、改制,有的已经不存在甚至已破产,如果再找原单位开证明,确实非常困难,也没有必要,所以修订稿取消了这一规定。”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记者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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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 听说7月1号办理房产证的契税要增加到20%,是真的吗?
听说7月1号办理房产证的契税要增加到20%,是真的吗?
全部5个回答
不好说,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还是请教附近中介好些
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消息。契税只有1%,1.5%,3%三个收费点。
没有这项规定,契税就是3%。
这个不是的,您可以放心,都是谣言。
优质回答体现您的专业素养,更您好,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容易被用户关注
可以,但是不安全,最好亲自参与
需要的,你叫来不到那个人到公正处去做个公正就是。 相关内容是,委托木人代为办理xxxx事情等相关事宜。你跟公证处说明了,他知道怎么给你做,是来不到那个人自己去做公证哈
感谢您对星光·城市广场的关注,首套房百分之一点五,二套房百分之三。
城市要缴纳3%契税问题
现在的政策是看房产证是否满三年,而不是看契税是否满三年
没收楼的话主要还是看有没有网签了
网签以后是不可以更名的
证满两年是指契税有没有满两年
证满两年个人所得税可以按全额缴纳3% 证未满两年个人所得就要走差额20%
待解决问题
Copyright&&&&www.anjuke.com&All Rights Reserved&&&合肥房产新政:卖房可不经配偶同意 只认房产证上名字
  央广网合肥6月28日消息(合肥台记者宋扬)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肥市房产部门发出关于改进房屋登记有关审查方式的通知,7月1日号起,房屋买卖、抵押时,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也无需经配偶同意。
  合肥市房产部门发布的关于改进房屋登记有关审计方法的通知,我们来举个例子,设定张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夫妻。根据新规,从7月1号起,因为新建房屋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安置等方式受让房屋的,夫妻共有房屋的是属于双方共同申请登记。经登记为房屋登记簿中的权利人,再次办理房屋转移、抵押或者是各类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要询问与登记簿上一致时,才能办理。也就是说张先生和李女士共同买的房子,如果是协定的共有房屋,如果在7月1日以后要申请登记办证,最好房产证上面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如果按照以前的政策,如果市民卖房、抵押,房产部门会查验其配偶,也就是隐性共有产权人的权益。如果确认是婚内买的房产,则卖房、抵押需要经过夫妻两人的同意。而新规实施后,房产部门将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到时候如果房子要出售、抵押,房产部门将只看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无须经过配偶同意。
  7月1号起,房屋的买卖、抵押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即使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无须经过配偶的同意。但这个通知也同时明确了,新规有一年的过渡期,今年7月1号之前,完成登记的且在明年7月1号之前出售或者抵押的还是按照老的政策。这也就是说号前已经完成房屋登记并且记载着权益人的在2016年的7月1号之前申请办理这个各项业务,房屋登记的机构还是要对他的婚姻状况进行查验的,属于夫妻婚姻内续存的房屋,需要通过申请。但是号起就一年过渡期结束之后,房屋登记在继续申请时,要对房屋的供有人进行查询。如果查询的结果,跟这个登记簿上不一样,申请人应该补充材料,并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手续。
  举个例子,如果张先生和李女士已经买过房,办理了房屋房产证,但房产证上只有李女士一个人的名字。在明年7月1号前李女士买卖房子,房产部门还是要通过查验婚姻关系的,而且要经过张先生的同意才行。但是如果张先生和李女士的房子是在明年7月1号之后办理房产登记,房屋登记部门将充分尊重购买人的意愿,在房产登记本中直接将申请购买人的房屋登记为房屋所有人,不再申请查验这个婚姻关系。此外房产部门也是表示,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子,市民可以申请加名而且可以实施共同登记。夫妻双方加名的不需要手续费,只要带齐结婚证、户口本、登记证等,即可在房屋登记中心办理。
编辑:任芳
关键词:合肥;房产新政;卖房;配偶
<div class="r part2" share-pic="" share-title="合肥房产新政:卖房可不经配偶同意 只认房产证上名字" share-summary="肥市房产部门发出关于改进房屋登记有关审查方式的通知,7月1日号起,房屋买卖、抵押时,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也无需经配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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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其他新规  ◎房屋赠与不再需要公证  过去,假如父亲想将名新下一套房屋赠与儿子,过户规前必须先去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而此次修订后的《规范》中,取消了赠与合同必须公证的要求。  如果赠与方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则委托书必须公证,以保证委托行为的真实性,避免假冒产权人将房屋赠与他人;如果受赠方不能到场,因为其受赠属于获益的行为,则其委托书无需公证。  按现行限购政策,受赠方须具有购房资格才能接受赠与。过户登记完成后,获赠房屋将计入受赠人家庭的房屋拥有套数内。但同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赠与房产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如父母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房屋总数没有增加,所以无需审核购房资格。  ◎办房产证不需维修资金收据  根据新《规范》,购房人办理房产证时,不再需要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据。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足额收取,新的《规范》规定开发商在办理商品住宅的“大产权”时,不再区分是否是预售项目,全部都要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讫证明。  ◎房改房补证不用单位证明  此次修订的新《规范》取消了房改房遗失补证需售房单位出证明的规定。  “原来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原来的房改房售房单位经过多年变化,有的重组、改制,有的已经不存在甚至已破产,如果再找原单位开证明,确实非常困难,也没有必要,所以修订稿取消了这一规定。”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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