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P2P银行监管——浅析2017年p2p行業的监管现状的四大监管原则
对于P2P网贷监管规则和要求大家都了解吗?P2P网贷的兴起是应我国国情与经济发展规律所衍生出的一种金融體系。在缺乏上位法支持的情况下监管层面不得不出台相对应的监管条例。那么对于最新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悝暂行办法》很多出借人都不能准确的理解其中的监管原则,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
平台是否存在自融或变相自融、设立資金池、发放贷款、期限拆分、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行为,是否落实出借人及借款人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客觀、及时等。
借款金额是否以小额为主是否对借款人借款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借款用途是否主要满足于小微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等
是否以不正常高额回报诱导出借人出资,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定价的相关规定是否通过中间费用或隐形成本转移、加重借款人的负担,昰否存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宣传等行为
是否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是否从事债权转让、类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业务是否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是否参与高风险证券市场融资或股票市场场外配资活动等
虽说,监管部门这些原则是规范P2P市场监管P2P秩序而定制的,但是作为出借人可以以此为参照让自己找到更安全可靠的平台,则作为P2P平台可以以此来自省不断规范自己的平台,为规范健康的P2P市场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