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篇文章,文章中特别推崇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什么,认为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什么不会出现罢工现象,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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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一定是“duyao”吗?
文章来源:中国丙纶网 - 中国纤维网旗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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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库存?库存广泛存在于企业和物流渠道中,在这些不同的地点和节点或“管道”上,以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配套促销品和成品的形式出现。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一家企业特别是制造型企业,不能只看到自己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库存,还要注意到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库存,辅料的库存,一些搭配产品促销的物资库存。当然,对这些库存的关注,要分配不同比例的精力来进行管理。根据库存价值和库存物资的性质,辅以不一样的管理周期,进行循环监控。很多企业只关注到原料,成品和半成品库存,其实,一些备品备件形成的库存资金压力也不容小觑。而一些特殊的备品备件甚至无法让供应商再回收处理,要么大大贬值,要么只能报废。
&众所周知,库存给企业带来的是资金压力,库存是交易变现的资产,影响到的是企业财务报告上的流动比率,运营资本的效率。众多中国企业从过去对供应链管理的不重视对库存的不重视到现在开始重视供应链管理及库存管控,一些企业视库存为“duyao”,也就出现了“绞杀”一切库存的极端意识,为了降库存而“降库存”。单纯的为了降低库存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就可能让企业走入降低库存的“死胡同”。在极端降低库存的运动下,短期内财务报表变得好看,但长期来看,后续会逐渐出现严重的负面效果:
-成品供应开始经常“缺货”-原料开始变得频繁“缺料”-企业面临及时足额交付率的降低-客户在一段时间后逐渐放弃采购-员工在极端降库存的压力下“阴奉阳违”,采取极不规范的手段导致库存数据无法反映企业现实情况-初期,供应商在企业的“淫威”下,“配合”降库存,而后期发现无法“配合”,反而导致双方关系走向恶劣-企业内部的销售和运营团队合作关系变得更加不融洽-设备缺少须更换的关键零部件而无法及时恢复。。。。。。
当以上情况产生的负面效果,给企业带来实质性影响的时候,企业老板又可能开始动摇了,从而变成了对降低库存运动的态度软化,从而让降低库存的压力开始“回弹”,最终演变成“极端”-“回弹”-“混乱”-“极端”的恶性循环局面。原则上,库存越少越好。但当一家企业在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一些基本功都没有做好的情况下,鲁莽的降低库存运动,后期来看,只会让企业的利益损害更大。那么,究竟把库存降低到什么程度最好呢?不同企业有不同的情况。其实,也不需要做对标分析,只要弄清楚一个问题:企业对目前的库存合理性是否能够做出充分的解释?这些解释能否真实反映企业现有运营管控能力发挥到了其应该发挥的最佳水平?如果都是肯定的答案的话,那么企业要做的是运营管理变革,而不是为了降低库存而降低库存。这种变革,不是一个部门,几个人员就能完成的。而是需要重新审视供应链管理现状,重新设计供应链,发起供应链管理变革,从而带来库存管控能力的巨大提升。
想要彻底消灭库存,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假设即使成品能够做到零库存,但原材料的零库存却做不到,备品备件的零库存也做不到。目前网络电商平台的拼货,众筹等模式,也无法在承诺的前置期内保持成品零库存,因为严格按照MTO定义的策略模式,从原料购买,成品制造,到成品交付,不可能会在几天内就完成。一些原料还是海外购买,如何能够在几天内完成呢?所以,既要达到几天内快速交货的服务水平,又想达到“零库存”的目标,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至少,针对原材料的库存,企业多少需要持有一些数量,除非企业的所有原材料供应商都答应做寄售库存,包含辅料,备品备件,促销搭配品等,并转移这些库存资金压力给所有的供应商,但现实中有几家企业做得到呢?
从另一方面来看,库存也不一定就是“duyao”。库存的存在及其存在的多少跟这家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现状及其能力紧密相关。至少,在是否持有库存以及持有多少库存方面,企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不持有库存,是否能够达成设定的交付服务水平?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保持一定的库存数量,是为了满足客户订单的可得率。如果减少了这部分库存,在承诺的期限内或客户要求的日期,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从而失去订单。如果企业行业所在的客户普遍都是这样的要求,那么企业现有能力情况下,不保有一定库存量,在要求的期限内,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就会失去在这个市场的竞争力,从而失去市场份额。
第二,提前购买的物料库存资金及其持有成本是否低于后期溢价购买的成本支出?一些物料会随着经济形式或政策的变化而发生价格的波动,一些供应商会通知到客户,后期将会在什么时间,价格将会上扬。那么,企业就需要衡量,价格增加部分,以及后期需要的数量,这部分额外付出的成本是多少?如果提前购买这些数量,其带来的仓储成本和管理成本又是多少?两者相比较如何?除此之外,后期是否会因为供应面的产能紧张,而出现即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也不一定能够满足需求的供应局面发生?这些情况,企业需要进行仔细衡量,做出决策。一旦做出决策,提前合理的持有库存是企业经过仔细评估后的可承受的结果。
第三,企业运作的波动带来的销售商机损失是否在承受范围之内?企业运作总会在正常运作中出现波动,这些波动在短期内,企业暂时无法解决。那么,企业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减少这些波动对交付的影响,也需要持有一些库存来获取市场中客户的认可。因为你不为这些波动而准备库存的话,客户在尝试了几次无法交付的痛苦之后,就会转向能够满足其需求的供应商。各种情况带来的波动,会以持续时间的长短和影响的规模来衡量,对比现有客户的要求条件,从而折算出企业需要持有多少库存,才能达到双赢的结果。第四,可能突发的意外事件或预见到的事件,是否不会给企业造成致命性的打击?一些自然灾害或社会经济事件的发生,都会有一个提前的预示,初期发生以及进一步恶化的过程。企业需要对这些事件保持敏感,在警示阶段和初期发生阶段,就要做好准备。评估其给供应链带来的风险是如何的?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有多大?一些原材料是否需要提前大量准备?公司的产能是否需要紧急准备,并开始提前备货。比如某个地方地震预告,飓风预告,恶劣天气预告,罢工预告等,如果企业的供应链运作在这些事件发生的地区受到影响,都会给企业带来影响。企业就需要提前做出预判,从而做好提前备库存的准备。中国地区的重大国际性会议,常常会采取交通管制或限产停产措施,特别是针对危险品,所以,一些企业将会提前做好生产准备,从而准备好库存。
第五,小批量多频次的购买是否影响企业的批量生产带来的经济效益?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常常为了降低库存而要求供应商采取小批量多频次的送货。但这些在采购的价格成本构成中会有所体现。供应商失去了规模生产和交付的成本优势,就必然要转移这些成本给客户。企业作为客户,就需要衡量这些因素带来的溢价,是否值得去做,还是宁愿以供应商的批量采购要求执行,自己多备一些原料,从而避免额外在总体供应成本中的损失。供应商的批量供应,说不定和企业自身的批量生产能够很好的匹配,额外库存持有成本反而被因批量购买所带来的规模运作效益所抵消。
第六,一些企业的生产特性决定了必须持有库存。如果频繁的切换生产线及设备,这些变更带来的成本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企业宁愿持有批量生产带来的库存,而不愿意频繁换线导致生产过程中的较大隐性成本支出(笔者曾亲历过的某企业,一次停线换线的损失就是百万级以上)。这些成本的支出,以设备清洗,时间浪费,设备寿命周期缩短等各种形式体现。那么,企业在评估后,就会选择持有一些库存成本,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所以,总体来说,库存不一定是“duyao”。重要的是,库存的持有,企业是否做过客观理性的评估?而且在现有能力有效发挥的情况下,是企业当前不得不做出的一项最优选择。如果不做客观评估,一味无厘头的降低库存,只会让企业损失更大。在企业自身的供应链管控能力还没有得到理性的提升之前,企业必须客观认识到自身能力的局限性,而非为了降低库存采取盲目的降低库存措施,从而给企业后期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企业现有库存的存在,必定有其存在的深层次原因,这些原因还没有得到初级层面(假如你使用5why工具的话)的有效性的解决方案之前,盲目地降低库存只会让企业的供应链运作更加混乱,一些瓶颈性的领域,将会变得更加脆弱。当然,合理降低库存是企业供应链管理的重要内容和职责,只是在降低库存之前,企业需要客观地分析库存数据和影响库存水平的流程,架构,体系等,追溯这些库存产生的根本原因,针对这些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有些涉及到流程的再造,有些可能还涉及到供应链重新设计的较大变革。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那么如何才能知道企业的库存是否在现有能力下的合理性呢?又或者如何在解决初级层面的库存不合理问题之后,怎样开始供应链管理变革更大程度地降低库存从而带来运营资本的效率呢?我们摸索出一套现实的诊断方法,可能对怀疑自己的库存合理性并有改善空间的企业有用。视频-中国制造一出世?德国千家企业突然集体罢工,员工:没有工资了
&gt科技新知||||||||||||||
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之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征求独立专业意见。
WANLEADERINTERNATIONALLIMITED
万励达国际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以股份发售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发售股份数目
252,000,000股发售股份(视乎发售量调整权而定)
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25,2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配售股份数目
226,8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发售量
调整权而定)
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0.35港元及预期不低于每
股发售股份0.25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
费(须在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并可予退还)
每股股份0.01港元
独家保荐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兼联席牵头经办人
HuabangSecuritiesLimited
联席牵头经办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副本连同随附本招股章程附录五「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文件」一段所指定的文件,已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的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有意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有关本公司的投资决定前,应仔细考虑本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载列的全部资料,尤其应考虑及评估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一节讨论的事项。
除非另有公布,发售价将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0.35港元及预计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0.25港元。经本公司同意,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为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券有限公司及包销商)可于定价日或之前随时调低本招股章程所示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定价日预期为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星期四)或前后或本公司及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为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券有限公司及包销商)可能协定之其他日期。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在作出有关调低决定后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且不迟于定价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wanleader.com,刊登有关变动的通告。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及「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各节。最终发售价预期将由本公司及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为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券有限公司及包销商)于定价日签订的定价协议厘定。倘本公司及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为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券有限公司及包销商)因任何理由而未能于定价日前就发售价达成任何协议,则股份发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并立即失效。公开发售股份申请人须于申请时就每股发售股份支付最高发售价0.35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倘发售价低于每股发售股份0.35港元,则多缴股款可予退回。
发售股份的有意投资者于作出投资决定前应注意,倘若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任何时间发生本招股章程「包销」一节载列的任何事件,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为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券有限公司及包销商)可全权酌情终止包销商于包销协议的责任。倘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为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券有限公司及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条款终止包销商于包销协议的责任,则股份发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并立即失效。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GEM乃为较于联交所上市的其他公司带有更高投资风险的公司而设的市场。
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GEM的较高风险概况及其他特色表明GEM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经验丰富的投资者。
由于GEM上市公司的新兴性质使然,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承受较于主板买卖的证券为高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亦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将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在GEM发布资料的主要方法为在联交所运作的网站上进行刊登。上市公司一般毋须在宪报指定的报章刊登付款公布。因此,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彼等需浏览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方能取得有关于GEM上市公司的最新资料。
预期时间表
二零一八年(1)
透过指定网站www.hkeipo.hk根据网上白表服务完成
电子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2).......................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3)..............................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递交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
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4)..........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中午十二时正
透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付款转账完成
网上白表申请付款的截止时间....................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中午十二时正
截止办理申请登记(3)..............................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中午十二时正
预期定价日(5).....................................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星期四)在(a)本公司网站www.wanleader.com及(b)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公布最终发售价、配售的踊跃程度、公开发售的
申请水平及公开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星期二)
透过各种途径查询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
(连同成功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适用))........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星期二)于www.tricor.com.hk/ipo/result(附设「按身份证号码u商业登记号码搜索」功能)
查阅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自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星期二)起寄发u领取公开发售项下全部或
部分获接纳申请的股票(6)(7)..........................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星期二)
寄发u领取公开发售项下全部获接纳申请
(倘最终发售价低于申请时应付价格(如适用))
及全部或部分未获接纳申请的网上白表
电子自动退款指示u退款支票(7)(8)....................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星期二)
股份预期于GEM开始买卖 .............................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
预期时间表
所有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时间及日期。
阁下不得于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后透过指定网站www.hkeipo.hk递交申请。倘 阁下于上
午十一时三十分之前已经递交申请并从指定网站取得付款参考编号,则 阁下将获准继续办理申请手续
(须缴清申请股款),直至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中午十二时正截止办理申请登记为止。
倘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期间的任何时间香港悬挂「黑色」暴雨
警告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则当日将不会开始办理申请登记。有关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本招股
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
透过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6.透
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一节。
定价日订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星期四)(或本公司与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为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
证券有限公司及包销商)之间可能协定的较后日期)。倘联席牵头经办人(为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券
有限公司及包销商)与本公司未能于定价日或本公司与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为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
券有限公司及包销商)之间可能协定的较后日期或时间就发售价达成协议,则股份发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
且将告失效。
发售股份的股票预期将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星期二)或前后发出,惟仅会在股份发售于各方面成为无
条件及包销协议均无根据其条款遭终止的情况下,方会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成为有效的所有权证书。投
资者如于收到股票前或股票成为有效的所有权凭证前根据公开所得分配资料而买卖股份,则所有风险一概
由彼等自行承担。
申请人如以白色申请表格或透过网上白表服务申请公开发售项下1,000,000股或以上的公开发售股份,可
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身前往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领取
退款支票及股票(如适用)。合资格亲身领取的个人申请人,不得授权任何其他人士代为领取。合资格亲
身领取的公司申请人,必须由授权代表携同盖有公司印鉴的公司授权书领取。个人申请人与公司的授权代
表于领取时必须出示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接纳的身份证明及授权文件(如适用)。
申请人如以黄色申请表格申请公开发售项下1,000,000股或以上的公开发售股份,可亲身领取退款支票(如
相关),惟不得选择领取股票,有关股票将记存于彼等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或中央结算系
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如适用)。填写黄色申请表格的申请人领取退款支票的手续与填写白色申
请表格的申请人无异。
未经领取的股票(如适用)及退款支票(如适用)将会于寄发退款支票当日领取时限过后不久以平邮方式寄
出,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14.发送u领取股票
及退还股款」一节。
倘申请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及申请获接纳但最终发售价低于申请时就每股发售股份应付的价格,均会
获发电子自动退款指示u退款支票。 阁下提供的香港身份证号码u护照号码的部分资料(如属联名申
请人,则排名首位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u护照号码的部分资料)或会列印于 阁下的退款支票上(如
有)。有关资料亦可能转交第三方作退款用途。 阁下的银行于兑现退款支票前可能会要求核实 阁下的
香港身份证号码u护照号码。如 阁下的香港身份证号码u护照号码填写有误,或会导致延迟甚至无法
兑现 阁下的退款支票。
投资者可从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一节所载任何指定收款银行分行及独家保荐人的指定办事处,于一般办公时间内免费索取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本招股章程的电子版本(与招股章程印刷本相 同)可 在本公司网站www.wanleader.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中查阅及下载。
预期时间表
在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权区派发本招股章程可能受到法律限制。获得本招股章程的人士
(包括代理人、托管人、代名人及受托人)应自行了解并遵守任何有关限制。凡未能遵守有关限制均可能构成违反任何有关司法权区的证券法律。
有关股份发售的架构(包括股份发售的条件)及申请认购发售股份的程序的详情,请分
别参阅本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及「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章节。
倘股份发售不能成为无条件或已根据其条款遭终止,则股份发售将不会进行。在此情
况下,本公司随后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作出公布。
阁下应仅依赖本招股章程所载资料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独家保荐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包销商、我们u彼等各自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或代表或参与股份发售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各方并无授权任何人士向 阁下提供有别于本招股章程所载者的资料。对于并非载于或于本招股章程作出的任何资料或陈述, 阁下均不得视为已获本公司、独家保荐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包销商、我们u彼等各自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或代表或参与股份发售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各方授权而加以依赖。
GEM特色...........................................................
预期时间表..........................................................
目录................................................................
概要................................................................
释义................................................................
词汇................................................................
前瞻性陈述..........................................................
风险因素............................................................
有关本招股章程及股份发售的资料 ........................................
董事及参与股份发售的各方.............................................
公司资料............................................................
行业概览............................................................
监管概览............................................................
历史、重组及集团架构.................................................
业务................................................................
财务资料............................................................
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
股本................................................................
主要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
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
包销................................................................
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
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会计师报告...............................................
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
本公司组织章程及开曼群岛公司法概要.........................
法定及一般资料...........................................
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备查文件..............................
本概要旨在向 阁下提供本招股章程所载资料的概要,故此未载有可能对 阁下而言属重要的全部资料。 阁下在决定投资发售股份前,应细阅整份招股章程。任何投资均涉及风险。有关投资发售股份的部分特定风险载于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一节。 阁下在决定投资发售股份前,应细阅该节。本节所用的多个词汇均于本招股章程「释义」及「词汇」章节内界定。
我们于香港向位于香港、台湾及中国而货物目的地涵盖美国、欧洲及其他地区的客户提供物流服务。我们透过四间主要营运附属公司(即亨达、东禅、富友及富城)经营业务。
我们的服务主要包括(a)提供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方法为透过向航空公司的总销售代理、海运公司及其他货运代理商购买货运舱位,其后向直接托运人或代表其托运人客户行事的各自货运代理商出售货运舱位,并最终将货物送抵目的地;及(b)提供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包括标签服务及封装服务)。有别于大型跨国营运商,我们于香港属于中型市场参与者类别。与我们规模相若的货运代理服务供应商通常选择专注于供应链中的某种特定职能,而非提供广泛的全方位物流服务。因此,本集团计划透过亨达向直接托运人提供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透过东禅向其他空运代理商提供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及透过富友提供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
经参考行业的性质,货运代理商就提供货运代理服务而言互相依赖,中介公司(如本集团)不大可能会出现脱媒现象。我们相信我们业务的增长动力包括(i)亨达与航空公司总销售代理及海运公司,以及透过东禅与其他货运代理商就稳定供应货运舱位建立紧密联系;(ii)亨达与直接托运人可靠的业务关系以维持稳定的货运舱位需求;(iii)我们的配套售后服务支援,特别是年中无休的客户服务及按时交付;(iv)提供广泛的全方位物流服务的能力,包括仓储、重新包装、货盘运输及供应链管理;及(v)我们为客户采纳灵活安排的能力。
我们透过与客户的紧密合作及业务关系维持市场竞争力,而货运代理服务及仓储服务有助我们扩大客户群及令本集团较其他本地服务供应商享有更大的竞争优势,尤其是相对于只能提供有限范畴的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的本地服务供应商。
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来自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业务的收益分别约为68.2百万港元、53.8百万港元及170.4百万港元,而来自仓储及相关增值业务的收益则分别约为8.0百万港元、25.5百万港元及27.5百万港元。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的纯利总额分别约为6.3百万港元、11.5百万港元及11.0百万港元。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业务重点并无重大变动。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香港物流行业高度分散且竞争激烈。一般而言,第一层物流市场参与者约有20至30名领先的物流集团,充分涵盖陆路、空运及海运运输。大部分第一层参与者的收益规模介乎约15亿港元至30亿港元。第二层参与者约有500至800名,一般为本地及区域参与者,网络覆盖若干重点物流地区或货物类别。彼等提供基本增值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该等市场参与者的收益规模介乎50百万港元至150百万港元。
于二零一七年,仓储及存储服务市场规模约为88亿港元。香港仓储市场高度分散,有超过1,500名仓储服务供应商,其中约500名为独立仓储及存储营运商。仓储服务供应商的平均市场份额低于0.1%。仓储服务大多由物流、货运代理及快递服务供应商提供,作为彼等供应链的组成部分之一。
于二零一七年按收益计,本集团在空运及海运货运代理行业中估计已取得整体市场份额0.16%,在香港仓储服务行业中估计已取得市场份额0.29%。有关我们经营所在市场及我们所面对竞争的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行业概览-香港货运及仓储市场的竞争格局」一节。
我们的服务
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
我们提供空运代理及海运代理服务,而我们出售的大部分货运舱位乃针对由香港出口到全球(主要是美国及欧洲)不同目的地的货物。
由于董事一直带领本集团与供应商维持和洽及稳定的关系,我们通过(a)向供应商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收购货运舱位(部分根据舱位安排进行);(b)就舱位进行拼箱;(c)与其他货运代理商集运;及(d)按成本加成基准向客户出售货运舱位,从而获利并维持毛利率。董事认为,倘我们越能善用可用的货运舱位,则最大化溢利的机会便越大。
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应占的毛利分别约为13.2百万港元、14.3百万港元及33.4百万港元,毛利率分别约为19.4%、26.6%及19.6%。
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
我们策略性地在位于香港葵涌的和黄物流中心仓库提供补足我们的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的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从而与其他市场参与者竞争及应付客户日益殷切的需求。我们提供的服务包括仓储、重新包装及标签、货盘运输、供应链管理及香港本地送递服务。我们将该等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整合至我们的核心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以提升竞争力及更能迎合客户需求。和黄物流中心仓库配备采用了防尘防静电物料的地板、24小时电子监控系统、24小时温湿度监控系统;且楼底相对较高,以为客户提供最为合适的解决方案。和黄物流中心仓库亦设有额外车位,以提升装载货物效率。董事相信,透过进一步扩充仓库的大小及设施,我们提供的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将有所改善。
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应占的毛利分别约为1.0百万港 元、8.0百万港元及9.2百万港元,毛利率分别约为12.7%、31.5%及33.6%。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业务─我们的服务」一节。
我们相信,以下竞争优势将继续推动我们于未来取得成功:
我们提供物流服务以应付客户的各种物流需要;
我们注重服务的质素及可靠性,并已在业内建立信誉;
我们的管理层及员工拥有丰富经验及深厚认识;
我们多元化的客户群;及
我们与供应商维持紧密及持续的业务关系。
客户及供应商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已与约223名客户维持业务关系。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各服务分部客户类别的分布如下: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
二零一七财政年度
二零一八财政年度
直接托运人客户
其他货运代理商
直接托运人客户
其他货运代理商
直接托运人客户
其他货运代理商
货运代理及
相关物流服务
73.417(附注1)
73.319(附注2)
44.3%68(附注3)
仓储及相关
6.315(附注1)
3.329(附注2)
37.1%22(附注3)
我们的一名客户委聘我们提供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以及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
我们的三名客户委聘我们提供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以及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
我们的八名客户委聘我们提供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以及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五大客户同时包括直接托运人客户及代表其托运人客户行事的其他货运代理商。自注册成立以来,我们已与五大客户维持平均约三年的业务关系,而我们与客户A(作为最大客户)亦维持三年的业务关系。
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最大客户应占提供服务的收益分别约为30.8百万港元、24.9百万港元及50.1百万港元,分别占本集团提供服务的总收益40.4%、31.3%及25.3%;而我们向五大客户提供服务应占的收益分别约为62.5百万港元、56.8百万港元及127.3百万港元,分别占本集团提供服务所得总收益的81.9%、71.5%及64.3%。
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向直接托运人客户提供服务应占的收益分别约为22.6百万港元、29.8百万港元及33.0百万港元,分别占我们各自年度总收益的29.7%、37.5%及16.7%。我们向其他货运代理商提供服务应占的收益分别约为53.7百万港元、49.5百万港元及164.9百万港元,分别占我们各自年度总收益的70.3%、62.5%及83.3%。
有关本集团客户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业务─客户」一节。
我们与我们的供应商维持紧密且持续的业务关系。于往绩记录期间,就服务成本而言,我们的五大供应商为航空公司的总销售代理、海运公司及其他货运代理商。我们与五大供应商已维持平均约四年的业务关系。
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最大供应商应占的采购额分别约为16.1百万港元、7.7百万港元及19.0百万港元,分别占本集团总服务成本的26.0%、13.5%及12.2%;而我们五大供应商应占的采购额分别约为40.1百万港元、25.2百万港元及61.0百万港元,分别占本集团总服务成本的64.7%、44.1%及39.3%。
有关五大供应商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业务─供应商」一节。
进一步发展我们现有由香港往美国、欧洲及其他地区的货运航线组合,以提升销
售表现及提高在物流行业的市场份额。
扩大我们现有的货运安排,并寻求与供应商订立正式协议。
扩大我们的仓库及升级资讯科技系统。
拥有自己的车队及相关支援人员,以提升我们的相关物流服务及长远而言减省我
们的营运成本。
加强我们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工作,以与客户维持稳健的业务关系。
挽留及招聘富经验、积极主动及训练有素的雇员。
本集团按照客户所要求服务的复杂程度向其提供报价。我们对客户的定价主要根据内部指引以成本加成基准收取费用。成本加成基准主要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劳工成本及材料成本、货运舱位的可用性、市场状况、运送目的地、舱位费、码头费、货车运输费、将或正运载的货柜数目、客户于业内的声誉以及与客户的过往关系及未来业务机会。
本集团已制定及实施内部指引以供相关团队及人员作指引及参考。有关价格须经董事不时就业内有关物流业务的相关价格及服务需求的任何变化或变动进行审阅。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业务-销售及市场推广-定价政策」一节。
主要营运及财务数据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主要营运及财务数据。有关该等主要营运及财务数据的详细分析,请参阅本招股章程「财务资料」一节。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
二零一七财政年度
二零一八财政年度
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
直接托运人
其他货运代理商
海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
直接托运人
其他货运代理商
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
直接托运人
其他货运代理商
服务成本明细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
二零一七财政年度
二零一八财政年度
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
海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
直接预订费用
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
雇员福利开支
合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节选资料
银行利息收入
行政及营运开支
除税前溢利
所得税开支
年内溢利及其他全面收益总额
下列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非控股权益
合并财务状况表的节选资料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净值
非流动负债
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节选资料
扣除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
经营活动所得净现金
投资活动所用净现金
融资活动所得u(所用)的净现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减少)u增加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主要财务比率
于二零一六年
于二零一七年
于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毛利率(附注1)
纯利率(附注2)
流动比率(附注3)
资产回报率(附注4)
权益回报率(附注5)
资产负债比率(附注6)
毛利率按毛利除以各年内收益再乘以100%计算。
纯利率按年内溢利除以各年内收益再乘以100%计算。
流动比率按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
资产回报率按年内溢利及其他全面收益总额除以资产总值再乘以100%计算。
权益回报率按年内溢利及其他全面收益总额除以总权益再乘以100%计算。
资产负债比率为流动债务(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承担及应付董事款项)除以权益总额,再乘以100%。
贸易应收款项及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
贸易应收款项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附注)
贸易应付款项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附注)
附注: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贸易应收款项u贸易应付款项周转
天数乃按平均贸易应收款项u贸易应付款项除以年度的总收益u服务成本再乘以(i)365天(二零一
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计算。平均贸易应收款项u贸易应付款项乃
按各期间期初及期末的贸易应收款项u贸易应付款项结余的平均值计算。
有关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的财务表现的进一步论述,请参阅本招股章程「财务资料」一节。
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重大波动
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及二零一七财政年度,我们的收益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76.3百万港元增加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79.3百万港元,相当于增加约3.0百万港元或3.9%,其中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应占收益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8.0百万港元增加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25.5百万港元,相当于增加约17.5百万港元或218.8%。有关增加乃主要由于(i)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客户群大幅增加;及(ii)我们与主要客户客户E成功订立两年服务协议所致。
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应占收益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53.9百万港元减少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38.9百万港元,相当于减少约15.0百万港元或27.9%。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i)我们的最大客户之一客户A进行大规模重组,我们的若干联络点于其内部重组期间自该客户处撤出,我们自彼等蒙受业务亏损;及(ii)我们的主要客户之一客户B的主要产品类型个人电脑的市场需求下降,继而减少对我们航运服务的需求所致。
于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的收益由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79.3百万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约197.9百万港元,相当于增加约118.6百万港元或149.6%。其中,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应占收益由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38.9百万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约152.8百万港元,相当于增加约113.9百万港元或293.0%。该增加乃由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收购东禅所致,东禅为我们的附属公司,专注于向其他货运代理商提供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剔除东禅贡献的收益,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亨达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应占的收益约为54.5百万港元,较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增加约15.6百万港元或40.1%。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的海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应占的收益约为17.6百万港元,较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增加约2.7百万港元或18.1%。我们的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业务的有关增长乃主要由于下列原因所致:(i)来自现有客户的销量增加;(ii)货运航线目的地扩充;及(iii)由于我们加大销售及市场推广力度,客户数量增加。
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的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应占的收益约为27.5百万港元,较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增加约2.0百万港元或7.7%,乃由于我们向现任客户收取的价格上涨及我们现有仓库客户的销量增加所致。
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及二零一七财政年度,服务成本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62.0百万港元减少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57.0百万港元,相当于减少8.1%或约5.0百万港元,乃主要由于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产生的分包费用减少所致,部分受海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以及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预订费用增加所抵销。其中,提供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所产生的成本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7.0百万港元增加约10.5百万港元或150.0%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17.5百万港元。有关增加乃由于(i)租金增加;(ii)仓库设施增加;及(iii)X光收费及购买仓储材料增加所致。
于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的服务成本由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57.0百万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约155.3百万港元,相当于增加约98.3百万港元或172.5%。有关增加乃主要由于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产生的分包费用及提供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所产生的成本增加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及二零一七财政年度,我们的毛利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14.3百万港元增加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22.3百万港元,相当于增加约8.0百万港元或55.9%。我们的毛利率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18.7%增加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28.2%。有关增加乃主要由于(i)我们向空运代理客户收取的价格上升及(ii)仓储及相关增值业务的收益增加所致,部分受(iii)海运代理供应商收取的价格增加所抵销。
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的毛利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1.0百万港元增加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8.0百万港元,相当于增加约7.0百万港元或700.0%。除毛利增加外,毛利率由二零一六财政年度的约12.7%增加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31.5%。由于仓储业务的性质使然,成本并不直接与收益成比例,此乃由于若干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不论销售金额多少,租赁及公共设施成本大体上维持不变所致。因此,尽管成本结构无重大变动,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开展仓储业务以来,我们得以获得更多客户及充分利用仓储设施。特别是我们于二零一六三月与客户E签订两年期服务协议带来收益增长,因此,我们的毛利及毛利率均有所增加。
于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的毛利由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22.3百万港元增加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约42.7百万港元;有关增加乃主要由于(i)收购东R带来约98.3百万港元收益及(ii)本集团所有业务分部收益增加所致。而我们的毛利率由二零一七财政年度的约28.2%减少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约21.6%,主要由于(i)亨达启用的部分新货运航线利润率较我们先前的业务为低;及(ii)新收购附属公司东R(其毛利率低于本集团其他营运附属公司)的业务模式性质所致。
有关财务报表项目波动的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财务资料-经营业绩的期间比较」一节。
股份发售统计数据
发售价每股
发售价每股
0.25港元计算
0.35港元计算
股份市值(附注1)
210百万港元
294百万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未经审核备考
经调整每股合并有形资产净值(附注2)
股份市值乃按紧随股份发售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后已发行840,000,000股股份计算,并未计及因根据
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配发及发行的任何股份或根据本公司一般授权可能
发行或购回的任何股份。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每股合并有形资产净值乃经参考若干估计及调整编
制。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附录二。
本集团的营运涉及若干风险,其中许多超出本集团控制。我们面对的重大风险包括:
我们可能无法符合成本效益地取得货运舱位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维持我们的
盈利能力;而倘我们未能出售我们的货运舱位,则我们可能无法收回成本并将必
须承担损失。
就整体企业发展及业务策略以及实施业务计划而言,我们依赖我们的主要管理人
员的领导能力及贡献。
我们依赖业务伙伴(包括航空公司的总销售代理、海运公司及其他货运代理商供
应货运舱位,以及送递服务供应商承包将我们所有仓库货物送递至该等业务伙伴
的工作),而业务伙伴的服务质量或会影响我们的声誉。
鉴于市场竞争激烈、全球及地方经济情况及市场需求波动,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毛
利率及纯利率。
阁下就发售股份作出投资决定前,应审慎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的风险因素。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一节。
诉讼及索偿
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可行日期,我们有(i)自一宗针对并无确切证据的定罪提出的上诉败诉及(ii)已偿付一宗雇员补偿申索,两宗事件均源自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在旧仓库发生的一宗致命意外。一名人士于大部分时间被视为受聘为仓库工人,负责旧仓库的物流营运,而该名工人被指派将货物装入货车,彼于期间从离地约1.2米的尾板平台失足堕地致死。
董事确认,本集团已就其因上述事故承担的责任投购保险,且于最后可行日期已通知保险公司有关事故。因此,董事认为上文所披露的有关申索对本集团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或业务并无重大不利影响。雇员补偿申索乃于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发生,对本集团业务并无造成干扰,对本集团为业务营运取得任何牌照或许可证方面亦无不利影响。
有关针对本集团的待决及潜在索偿之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业务-诉讼及索偿」一段。
就董事所知,于紧随资本化发行及股份发售(并无计及因发售量调整权及根据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的任何股份)完成后,吕克宜先生(透过豪达)及吕克满先生(透过友达)将分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0.16%及7.12%。就GEM上市规则而言,根据一致行动确认书,吕克宜先生、吕克满先生、豪达及友达为一组控股股东。董事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将于紧随资本化发行及股份发售(并无计及因发售量调整权及根据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的任何股份)完成后,在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有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具投票权已发行股份10%或以上的权益。
我们的控股股东、董事及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均并无在本集团业务以外拥有任何与本集团业务构成或可构成竞争并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1.04条作出披露的权益。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一节。
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亨达向个人股东宣派每股175港元(合共17,500,000港元)之股息。而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东禅向其股东宣派每股7.9港元(合共15,800,000港元)之 股息,其中,永城应占11,534,000港元,而非控股权益应占4,266,000港元。有关款项透过应东禅股东指示计入其与吕克满先生的往来账户结算。本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并无派付或宣派股息。
未来宣派及派付股息须经董事会决定及股东批准,并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我们目前并无预先厘定任何股息分派比率及股息政策。
所得款项用途
董事认为,股份于GEM上市将提升我们的企业形象,而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增强我们的财务状况,并将有助于我们实行本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实施计划」一节所载的业务计划。
根据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30港元计算,我们估计股份发售的所得款项总净额(经扣除包销费用及我们应付有关股份发售的估计费用)将约为50.9百万港元。我们目前拟按照以下方式动用有关所得款项净额:
董事目前拟动用上述所得款项净额如下:
估计所得款项总净额约33.8%或约17.2百万港元将用于扩充仓库;
估计所得款项总净额约36.9%或约18.8百万港元将用于吸引及挽留具才能及经验
(iii)估计所得款项总净额约20.0%或约10.2百万港元将用于壮大我们的车队;
估计所得款项总净额约6.1%或约3.1百万港元将用于进一步加强资讯科技系统;
估计所得款项总净额约3.2%或约1.6百万港元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
我们的上市开支总额预计将约为24.6百万港元,其中约8.3百万港元已于本集团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损益账内确认,以及5.5百万港元将于本集团二零一九财政年度的损益账内确认,而余下的估计上市开支约10.8百万港元将于上市后自权益扣除。故此,由于预期二零一九财政年度的纯利将大幅减少,本集团二零一九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预计将受到上市相关的估计开支所大幅影响。有关上市开支属现时估计,仅供参考,而将于本集团二零一九财政年度的损益账内扣除的最终金额及从本集团资本中扣除的金额可予变动。
上市的原因
董事相信,股份发售将提升我们的企业形象,并协助我们提高本集团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声誉,同时为本集团提供额外营运资金以便实施本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上市的原因」一节所载的业务策略。
我们持续专注于巩固我们于香港物流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就我们所知,我们的行业于往绩记录期间后维持相对稳定。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整体经济及市场状况并无出现已对或将对我们的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不利变动。
于往绩记录期间后及直至最后可行日期,我们持续专注于在香港发展我们的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以及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业务。
由于我们旧仓库的租赁协议均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届满,而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仓库的平均利用率为122.6%属已接近饱和,我们决定迁至更大的仓库以应付我们的业务扩张。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我们已就和黄物流中心仓库及和黄物流中心办公室订立为期三年的租约,月租为约517,000港元,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届满。和黄物流中心办公室及和黄物流中心仓库均位于香港葵涌,靠近葵涌货柜码头,建筑面积分别约为5,503及33,856平方铡U舛月阄颐堑奈蠢从艘约疤嵘笠敌蜗蠹肮芾肀曜级允粝嗟敝匾
由于我们大部分的设备为移动设备例如叉车及包装设备,该等设备相对易于搬运,故仅有少量设备需运输服务搬迁。我们可有效地控制自旧仓库及办公室物业搬迁至和黄物流中心仓库及和黄物流中心办公室的成本及时间,且不会中断仓储及增值业务的正常营运。此外,大部分最大客户及供应商已得悉我们的搬迁,并进一步确认有关搬迁计划将不会影响我们的持续业务关系。
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可行日期,董事一直与现有及潜在客户以及供应商物色新商机。其中,我们已分别与客户Au供应商H、客户H、客户J及现有供应商(供应商A,为一名香港货运代理商)就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签订四份意向书(不具法律约束力及未必会实现),并订有最低采购金额。与上述客户签订的意向书有效期为一年,自二零一八年二月起生效。根据上述意向书,建议于我们扩充仓库并拥有足够仓位后,该等客户将每日共同分派21个货柜的货运量供本集团处理(按名义价值计,相当于每月约5.3百万港元的可确认收益)。由于和黄物流中心仓库并无足够仓位处理此等数量庞大的货物,故此上述客户将不会把货物指派给我们,直至我们使用所得款项进一步扩充仓库为止。于最后可行日期,根据最新的上市时间表,我们预期于二零一九财政年度自该等意向书确认的收益将约为26.5百万港元。
除「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实施计划」一节所列的未来计划外,我们的成本结构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以来一直维持不变。此外,董事认为,本集团于二零一九财政年度的财务表现将极为受到上市开支增加所影响。一次性上市开支约8.3百万港元已于本集团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损益账内确认。上市后,一次性上市开支约5.5百万港元将于二零一九
财政年度的合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扣除,而其中约2.6百万港元将于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的合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扣除。于往绩记录期间后,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我们已取得总数约1.7百万港元的新银行融资,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新银行融资乃透过(i)吕克宜先生及吕克满先生的个人担保;及(ii)亨达的公司担保而取得。相关银行将于上市后解除上述担保,并以本公司提供的公司担保取代该等担保。
无重大不利变动
除上述上市开支总额外,董事确认,直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本集团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即编制本集团最新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之日)以来的财务或营运状况或前景并无重大不利变动,且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以来概无发生将会对本招股章程附录一载列的会计师报告所示资料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据我们所得悉,我们经营所在的物流行业的整体状况概无发生已经或将会对本集团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动。
于本招股章程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会计师报告」
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本集团于往绩记录期间的会
「一致行动人士」
具有收购守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一致行动确认书」
由吕克宜先生及吕克满先生所签立日期为二零一七
年十一月一日的确认契据(于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
日经修订及补充,并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被取
代),内容有关彼等确认存在若干一致行动安排。详
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与控股股东的关系-控股股
「申请表格」
与公开发售有关的白色申请表格、黄色申请表格及
绿色申请表格,或文义所指的其中任何一种表格
「细则」或「组织章程细则」
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有条件采纳及将于上市日
期生效的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有关
概要载于本招股章程附录三
「联系人」
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会」
「营业日」
香港持牌银行一般开门办理正常银行业务的日子
(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除外)
「英属处女群岛」
英属处女群岛
「资本化发行」
诚如本招股章程附录四「A.有关本集团的进一步资
料-4.股东书面决议案」一段所述,将本公司股份
溢价账的进账额5,879,900港元拨充资本时将发行
587,990,000股股份
「中央结算系统」
由香港结算设立及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
获准以直接结算参与者或全面结算参与者身份参与
中央结算系统的人士
「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
获准以托管商参与者身份参与中央结算系统的人士
「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
获准以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身份参与中央结算系统的
户口持有人」
人士,可为个人或联名个人或公司
「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
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
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
「企业管治守则」
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紧密联系人」
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公司法」
《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一九六一年第三号法
例,经综合及修订)
「公司条例」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 例》,经不时修订、补充
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
香港法例 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本公司」
万励达国际有限公司,一间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
根据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
司,并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根据公司条例第16部
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其所有
附属公司,或倘文义另有所指,就其成为该等附属
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前的期间而言,则为本公司现时
的附属公司
「关连人士」
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控股股东」
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就本公司于上
市前而言,控股股东指吕克宜先生及豪达。于上市
后及根据一致行动确认书,吕克宜先生、豪达、吕
克满先生及友达将成为本公司的一组控股股东。吕
克宜先生承诺履行GEM上市规则第13.16A条项下的
禁售规定,而吕克满先生自愿作出承诺履行GEM上
市规则第13.16A条项下的禁售规定
「核心关连人士」
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弥偿契据」
控股股东以本公 司(为其本身及作为我们各附属公
司的受托人)为 受益人所签立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八
月十四日的弥偿契据,据此,控股股东以本公司
(代表其本身及作为我们各附属公司的受托人)为受
益人作出若干税项及其他弥偿保证,进一步详情载
于本招股章程附录四「E.其他资料-1.税项及其他
弥偿」一段
「不竞争契据」
控股股东以本公 司(为其本身及作为我们不时的各
附属公司的受托 人)为 受益人所签立日期为二零一
八年八月十四日的不竞争契据,内容有关若干不竞
争承诺,更多详情载列于本招股章程「与 控股股东
的关系-不竞争契据」一节
本公司的董事
「DoubleRiver」
DoubleRiverLimited,一间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
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由独立第
三方关开宏先生全资拥有
「雇员补偿条例」
香港法例第282章《雇员补偿条例》(经不时修订、补
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永城国际有限公司,一间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
日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
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弗若斯特沙利文」
弗若斯特沙利文有限公司,一间独立市场研究机构
「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
我们委托弗若斯特沙利文编制的市场研究报告
富城物流有限公司,一间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根
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间
接全资附属公司
富友仓库物流有限公司,一间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
十一日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
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
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二零一七财政年度」
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二零一八财政年度」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二零一九财政年度」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联交所营运的GEM
「GEM上市规则」
GEM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
「绿色申请表格」
将由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填妥的申请表格
「本集团」或「我们」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如文义另有所指,就本公
司成为我们现有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前的期间而
言,为本公司的现有附属公司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 括香
港会计准则、修订及诠释)
「香港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
「香港结算」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代理人」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结算的全
资附属公司
豪达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为一间于二
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
公司,并由吕克宜先生全资拥有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
「独立第三方」
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的个人或公司
「联席账簿管理人」
华邦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金洋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牵头经办人」
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金洋证券有限公司、金猴
证券有限公司及讯汇证券有限公司
「最后可行日期」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即于本招股章程付印以供
刊发前就确定当中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可行日期
股份于GEM上市
「上市委员会」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
「上市日期」
股份于GEM首次开始买卖之日
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有条件采纳及将于上市日
期生效的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其概要载列于本招
股章程附录三内(经不时修订)
「吕克满先生」
吕克满先生为执行董事。根据一致行动确认书,吕
克满先生于上市及股份发售成为无条件后将成为控
股股东之一。本公司的股权详情载列于本招股章程
「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一节及附录四「C.有关董事及
主要股东的进一步资料-1.权益披露」一段。吕克
满先生将自愿作出承诺履行GEM上市规则第13.16A
条项下的禁售规定
「吕克宜先生」
吕克宜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之一
「发售价」
将根据公开发售认购发售股份的每股发售股份最终
港元价格(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
易征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有关价格不会高
于每股发售股份0.35港元亦不会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0.25港元,并将按照本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
条件-定价及分配」一节所述的方式厘定
「发售股份」
公开发售股份及配售股份
「发售量调整权」
预期将由本公司向配售包销商授出的选择期权,可
由华邦证券有限公司于二零一八年九月 三 日(星期
一)或之前根据配售包销协议全权酌情行使,以要
求本公司按发售价发行最多37,800,000股额外股份
(占最初发售股份数目的15.0%), 详情于本招股章
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载述
东禅物流有限公司,一间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根
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间
接全资附属公司
受本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所述的
条款及条件所限,由配售包销商代表本公司按发售
价有条件配售配售股份,连同根据行使发售量调整
权时可能发行的任何额外发售股份(如有关)以换取
「配售股份」
我们将根据配售按发售价初步提呈以供认购的
226,800,000股发售股份,可按本招股章程「股 份发
售的架构及条件」一 节 所述予以重新分配及视乎发
售量调整权行使与否而定
「配售包销商」
配售的包销商,预期将订立配售包销协议以包销配
「配售包销协议」
预期将由(其中包括)本公司与配售包销商于定价日
或前后就配售订立的有条件配售包销协议,详情于
本招股章程「包销」一节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招股章程而言及仅供地理参
考,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
DoubleRiver、PrimeView、Upperhand及帝恩的
「旧仓库」或「富友仓库」
由富友租赁位于(i)新界葵涌健康街15-23号泉基工业
大厦3楼;及(ii)新界葵涌健康街15-23号泉基工业大
厦5楼A及B室的旧仓库
「定价协议」
为厘定及记录发售价,将由本公司与华邦证券有限
公司(为 其 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券有限公司及
包销商)于定价日或前后订立的协议
「定价日」
通过订立定价协议厘定发售价的日期,预期为二零
一八年八月三十日(星期四)或前后,或本公司与华
邦证券有限公司(为 其本身以及代表中国金洋证券
有限公司及包销商)可能协定的其他日期
「PrimeView」
PrimeViewEnterprisesLimited,一间于二零一四
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塞舌尔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并由独立第三方叶伟龙先生全资拥有
「公开发售」
根据本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所述的条款及条件,按
发售价提呈发售发售股份以供香港公众认购,更多
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
及相关申请表格
「公开发售股份」
我们根据公开发售初步提呈发售以供认购的
25,200,000股发售股份,可按本招股章程「股份发售
的架构及条件」一节所述予以重新分配
「公开发售包销商」
名列于本招股章程「包 销-公开发售包销商」一节
的公开发售包销商
「公开发售包销协议」
由(其中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独家
保荐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公开
发售包销商就公开发售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八
月二十日的有条件公开发售包销协议,详情于本招
股章程「包销」一节概述
美国证券法S规例
本集团为筹备上市而进行的企业重组,详情载于本
招股章程「历史、重组及集团架构-重组」一节
「购回授权」
股东授予董事有关购回股份的一般无条件授权,进
一步资料载于本招股章程附录四「A.有关本集团的
进一步资料」一段
「塞舌尔」
塞舌尔共和国
「证监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
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本公司股本中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份发售」
公开发售及配售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有条件采纳的购股
权计划,其主要条款载于本招股章程附录四「D.购
股权计划」一段
股份持有人
「保荐人」及「独家保荐人」
华邦融资有限公司,为上市的独家保荐人,亦为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
见)受规管活动(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持牌法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主要股东」
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而就本招股章
程而言,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主要股东」一节所披露
的股东,或文义所指的其中任何一方
帝恩投资有限公司,一间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三日在
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由独立第三方丁海燕
女士全资拥有
「收购守则」
证监会颁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往绩记录期间」
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
「台币」或「新台币」
台湾法定货币新台币
「包销商」
公开发售包销商及配售包销商
「包销协议」
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及配售包销协议
亨达货运有限公司,一间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
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Upperhand」
UpperhandHoldingsLimited,一间于二零一一年五
月二十七日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并由独立第三方GregoryJosephenHANSEN先生全资
美利坚合众国
美国的法定货币美元
「美国证券法」
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及据此颁布的规则
「白色申请表格」
供要求有关香港发售股份以申请人本身名义发行的
公众人士申请发售股份所使用的表格
「黄色申请表格」
供要求将有关香港发售股份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
的公众人士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所使用的表格
友达有限公司,将于股份发售成为无条件后根据一
致行动确认书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为一间于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
限公司,并由吕克满先生全资拥有
本招股章程中的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经四舍五入调整。因此,若干表格所载总数数字未必相等于其上所列数字的算术总和。
本词汇载有本招股章程所使用与本集团及我们的业务有关的若干词汇解释。若干该
等词汇与标准行业定义未必相符。
「空运提单」
适用于以空运托运的不可转让的文件,作为托运人
与空运承运人之间的合约、承运人运货的收据及不
可转让的货物所有权文件,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之
间就于承运人的线路托运货物订有合约
适用于以海运托运的文件,作为托运人与海运承运
人之间的合约、承运人运货的收据及货物所有权文
件,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就于承运人的线路托
运货物订有合约
「舱位安排」
销售承运人向实际承运人购买舱位及以其本身的编
码出售舱位的安排,未售出的舱位可退回予实际承
运人,而毋须给予罚款
「复合年增长率」
复合年增长率
「载货清单」
列出装载于飞机或船舶上的所有项目作官方及行政
用途的文件
「承运人」
接送乘客或运送货物以赚取溢利的个人或组织
「立方米」
把来自多于一名托运人运去相同目的地的托运合并
在一个单元货载之内的惯例
「收货人」
收取托运的一方,即名列提单的人士或下单保证付
在公共承运人的协助下,把货物或财产由一个地方
的一名人士运送给另一个地方的另一名人士
把大量重量、体积及大小不同的托运货物拼装成一
件托运货物运送,以尽量利用飞机或船舶内的货运
舱位的过程
「货运代理商」
集合及拼箱运送以及进行或提供货物分拨及配送的
一方。货运代理商可作为委托人,通过向其代为进
行货物拼箱的个别托运人出具全程提单承担由收货
地点运送至送货地点的责任;或作为代理,受托运
人和收货人的委托,以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义处理
货物运输或有关事务
「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
「总销售代理」
航空公司委任的总销售代理,航空公司通常独家或
非独家授权相关总销售代理在其并无设立主要营业
地点或代表办事处的一个区域或地域,就航空公司
的特定业务分部(如空运货运舱位或乘客机票)代表
航空公司,而该词指相关代理进行的业务时,则指
总销售代理业务
「资讯科技」
「平方米」
「资产净值」
一种平坦的运输结构以作单元货载的结构性基础,
可提高装货及储存效率
「货盘运输」
把货物整合在货盘的过程,以提高使用机械处理堆
叠货物时的效率
「托运人」
名列装运文件的人士或公司(通常为卖方),为负责
向名列装运文件的收货人(通常为买方)发送货物的
「单元货载」
将位于货运货柜的独立货件合并为一个货物单元
「集装设备」
拥有标准大小及尺寸的货柜,可将大量货物合并在
一个单一的标准集装箱再装载上飞机
前瞻性陈述
本招股章程载有前瞻性陈述,因其性质使然,有关陈述受重大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影响。该等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下列各项的陈述:
我们的业务策略;
我们的营运计划及业务前景;
我们的资本支出计划;
我们的业务营运及财务前景,包括业务发展计划及未来现金流量;
我们的股息政策及其他股息分派计划;
本集团营运所在行业及市场的监管环境及整体前景的变动;
我们行业的整体监管环境;
本集团降低成本的能力;
我们行业的未来发展;
全球及本地经济;
本集团聘用及挽留有才能雇员的能力;
竞争对手的行动及发展,以及本集团于该等行动及发展下的竞争能力;
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一节所识别的风险;
资本市场的发展;及
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因素。
「旨在」、「预计」、「相信」、「或可」、「估计」、「预期」、「有意」、「可能」、「计划」、「寻求」、「将会」、「应会」及类似用词如与本集团有关,乃旨在识别多项该等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反映我们现时对未来事件的看法,并非未来表现的保证,并受若干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假设(包括本招股章程所述的风险因素)影响。一项或多项该等风险或不确定因素或会实现,或相关假设可能被证实为不正确。
在GEM上市规则的规定所规限下,无论是否因出现新资料、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我们均无意公开更新或以其他方式修订本招股章程的前瞻性陈述。由于该等风险及其他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假设,本招股章程所论述的前瞻性事件及情况未必会按我们预期的方式发生,甚至不会发生。因此, 阁下不应过份依赖任何前瞻性资料。本警告声明适用于本招股章程的所有前瞻性陈述。
有意投资者就股份发售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审慎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所有资料,尤其应顾及下列有关投资于本公司的风险及特别考虑因素。发生任何下列风险或会对本集团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未来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现时尚未得悉或视为微不足道之其他风险亦可能危害我们并影响 阁下之投资。
本招股章程载有若干牵涉风险及不明朗因素,且关于我们计划、目标、期望及意向的前瞻性陈述。本集团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招股章程讨论者大相迳庭。可能引致或促使出现有关差别的因素包括下文讨论者以及本招股章程其他章节所讨论的因素。基于任何此等风险,发售股份的成交价可能会下跌,而 阁下或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有关我们业务的风险
我们可能无法取得确切数量的货运舱位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分别透过与航空公司的总销售代理订立舱位安排及直接向海运公司及其他货运代理商预订来取得货运舱位。就舱位安排而言,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自航空公司的总销售代理购买货运舱位应占成本分别约为45.2百万港元、27.6百万港元及124.9百万港元,分别占我们总销售成本的73.0%、48.4%及80.4%。就直接预订而言,于二零一六财政年度、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及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我们自海运公司及其他货运代理商购买货运舱位应占成本分别约为9.7百万港元、11.9百万港元及12.1百万港元,分别占我们总销售成本的15.7%、20.9%及7.8%。
根据该等舱位安排及直接预订,我们可按固定价格预订若干货运舱位。倘我们有意增加预订货运舱位,有关货运舱位将视乎最新市场价格而定,其或会高于或低于先前所协定的固定价格,并且概不保证我们将能获发更多有关货运舱位。由于我们毋须根据有关安排作出任何承诺购买,故倘我们的实际购买量较预订为少,则我们或会自该等航空公司的总销售代理接获口头警告。另外,倘我们获得的空运舱位的现行市价跌至低于舱位安排项下的预定费率,则我们可能须以低于预定费率的价格向客户提供货运舱位,否则客户可能转而光顾能够以更低价格提供货运舱位的其他货运代理商。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将购买成本的增幅转嫁至客户。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曾以低于相关成本的费率向客户提供货运舱位。在此情况下,我们录得亏损约0.7百万港元。因此,我们无法最大限度地提高溢利,甚或蒙受损失,从而对我们的财务表现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由于我们的供应商提供的绝大部分货运舱位为先到先得,且无正式协议保证从供应商取得货运舱位(不包括根据舱位安排购买的货运舱位),故概不保证我们将能够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于客户的预期时限内获得货运舱位。我们无法保证日后将不会发生此类事件,而倘我们无法自供应商获得足够的货运舱位以满足客户需求(特别是于旺季),则我们的业内信誉可能受损。
我们依赖主要管理人员
我们的成功有赖于我们主要管理人员的领导及贡献,而彼等共同负责本集团的整体企业发展及业务策略以及实施业务计划及推动发展。因此,我们管理层的经验及贡献对本集团的成功及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于上市后,董事会将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吕克宜先生、吕克满先生及劳永生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伍鉴津先生、胡家慈博士及周浩云博士。董事会负责并拥有一般权力管理及进行本集团业务。吕克宜先生及吕克满先生均于物流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并于该行业销售及营运管理及程序的整体发展方面拥有宝贵知识。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倘任何我们的离职员工或主要管理人员加入我们的竞争对手或成立与我们竞争的公司,我们可能损失我们的客户及专业知识。倘我们未能挽留彼等继续服务本公司及未能以及时可行的方式及按合理条款寻找合适的替代人选,则可能会对经营业绩及业务表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赖业务伙伴(包括航空公司的总销售代理、海运公司、其他货运代理商及本地送递服务供应商)
我们与航空公司的总销售代理、海运公司及其他货运代理商维持业务关系。此外,我们亦按需要委聘分包商提供香港本地及海外送递服务,原因是此安排较具成本效益。概不保证我们的业务伙伴及其他服务供应商将可在任何时候以令人满意的水平履行工作。标注货物目的地的标签掉落的情况,以及航空公司或海运公司误送货物到其他目的地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样地,倘因各种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天气状况、航空交通管制及人为疏忽)出现任何错误或延迟,货物或不能于预期时间及状况内送往指定目的地。
我们无法保证我们业务合作伙伴的服务质量将一直符合我们或我们客户的标准或要求。可能出现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无法按时交付货品的情况,或货品可能在运送时受损的情况。倘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无法达致客户的标准及要求,而我们无法及时寻求合适的替代方案,则我们于业内的信誉,以致我们的业务、销售表现及经营业绩或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收益、毛利率及纯利率的整体增长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收益自二零一六财政年度至二零一七财政年度增长约3.9%,自二零一七财政年度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增长149.6%。本集团于往绩记录期间录得毛利率约18.7%、28.2%及21.6%;以及纯利率约为8.3%、14.5%及5.6%。空运货运代理及相关服务分别占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总收入70.8%、49.0%及77.2%。该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竞争、全球及地方经济状况、市场对我们服务的需求、燃料价格及其他销售成本等因素影响。鉴于物流行业对此等因素极为敏感,倘全球经济遭受不利影响,我们可能因营业额及u或毛利减少而蒙受纯利率降低甚至负纯利率的损失。因此,概不保证我们日后将可产生盈利或能够维持正毛利率或正纯利率。
我们的扩张已经并将继续对我们的管理、财务、运营及其他资源构成压力。我们或需要提升财务、风险及运营管控并聘用及培训更多员工以与扩张保持同步及实行进一步的计划扩张。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管理我们未来的扩张,并因此有效地保持我们收益及纯利的整体增长。倘我们无法有效地管理我们不断扩大的经营及不断增加的成本,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极为依赖资讯科技
于我们的业务营运过程中,我们依靠资讯科技维护我们的电子系统及数据库。我们供应商及客户的资料、航班及船期以及我们仓库的客户货物资料乃以电子形式记录于我们的系统中。倘我们无法于我们的系统及数据库出现故障时及时作出修复,我们的声誉、业务及营运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计划扩充仓库并升级我们的资讯科技系统,包括防盗防火以及业务营运系统。有关我们的资讯科技系统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业务」一节。维持有效资讯管理的能力部分取决于能否在成功更换新系统后为支撑我们营运平台的技术作出及时且具成本效益的改进及提升,并引进满足客户需求的新技术产品及服务。概不保证我们将能够成功紧贴技术改进,以满足客户需要,或其他人士开发的技术将不会削弱我们服务的竞争力或吸引力。此外,有关资讯科技系统的硬件或软件故障或会显著中断客户的工作流程及造成经济损失,而我们或须就此负责,这或会损害我们的声誉。我们的资讯科技系统亦可能会遭受入侵或其他攻击。
概不保证我们可成功拦截及防止所有入侵或其他攻击。因此,倘未能满足客户对资讯科技的需求或防止我们营运受到技术性干扰,则或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客户并无承诺向我们购买货运舱位,且我们未必能够维持稳定的收益来源
我们的客户一般按需要向我们预订货运舱位。除与一名主要客户就提供物流服务的两年期服务协议外,我们与客户并无任何长期合约承诺购买货运舱位。因此我们的收益受客户对货运舱位需求的波动所影响,而有关需求可能受地区及u或全球政治及经济状况影响。我们必须依赖客户持续向我们购买货运舱位来维持稳定的收益来源。在并无长期协议的情况下,客户于不同时期所作出的预订数量或会因季节性因素而有所不同。我们无法保证客户作出的实际预订数量将与我们的预测一致,而此可能导致我们不时的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及潜在波动。
倘客户需求与我们可用的货运舱位有差异,我们自其他货运代理商按优惠价格获得特定航线的货运舱位,或我们转售我们未能充分使用的货运舱位。尽管我们就我们自供应商采购的货运舱位进行拼箱,以尽量提升我们的利润,但我们概不保证我们一直能够将我们每次采购的所有多余货运舱位进行拼箱。于往绩记录期间及于最后可行日期,并无我们无法充分使用我们自供应商取得货运舱位的情况。然而,我们概不保证并无出现例如由于(a)飞机或船
舶的出发时间表;(b)航线的受欢迎程度;或(c)季节性因素,导致我们无法充分将我们自供应商采购的所有多余货运舱位进行拼箱的情况。倘出现该等情况,我们可能须承担我们采购的所有多余货运舱位的成本,而我们的业务及经营业绩或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向客户提供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以作为物流服务的一部分。旧仓库的租赁协议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届满后,我们已搬迁至同样位于香港葵涌的和黄物流中心仓库,其总建筑面积约为33,856平方铡<谑谐⌒枨螅颐悄庥谏鲜泻蠼徊嚼┏洳挚猓柚酶晟频淖恃犊萍枷低场S泄亟徊较昵椋氩卧谋菊泄烧鲁獭敢滴瘢滴癫呗约拔蠢醇苹辜啊肝蠢醇苹八每钕钣猛荆凳┘苹拐陆凇L囟ㄐ幸档木米纯霰涠拔颐强突е罩够虿辉僦匦浜显嫉娜魏尉龆赡艿贾虏治还!L任颐俏茨苁褂没虺鍪凼滞返墓2治唬蚩赡芑岵魉穑饣蚧岫砸滴瘛⒉莆褡纯黾熬导ㄔ斐芍卮蟛焕跋臁
我们的盈利能力或会因燃料价格上升或燃料供应短缺而下跌
我们拟以股份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取得自有车队及聘请自有的货车司机。由于我们的服务届时将涉及使用自有的车队运载货物至客户指定的不同地点,故燃料价格上升可能会使我们的直接成本增加。倘我们无法相应增加我们的价格,则我们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燃料成本可大幅波动,并受多项超出我们控制范围的经济及政治因素影响,在缺乏燃料价格波动对冲系统的情况下,倘燃料价格上升或燃料供应短缺,我们的收入来源及盈利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识别载有属危险或违禁性质的货物的转介货运
海外货运代理商可能向我们转介业务或分包彼等部分的本地货运,而我们对该等业务或货运并无控制权,对客户性质或彼等运送的货物(于相关报关表格中所申报者除外)亦毫不知情。即使我们对新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并会就任何无人认领及u或可疑的货物向警察报案,且我们根据法定要求进行随机抽检及X光检查,亦概不保证实行有关措施将可成功避免运送任何违法或危险货物。倘此等转介货运载有属违禁或危险性质的货物而我们未能识别此等货物的性质,则该等货物最终可能会被海关扣押或引致任何突发意外,而我们可能因违反本地法律而遭调查及遭有关机关罚款。在此情况下,我们的声誉、业务及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营运所处行业面临劳工成本日益上涨及劳工短缺
于最后可行日期,我们共有41名雇员。我们拟于上市后聘请24名货车司机以经营自有车队。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对物流行业来说,劳动力短缺驱使参与者以较高薪金聘请熟练工人,从而维持该等公司于市场上的实力。由于我们于劳工密集型行业营运,且概不保证就我们的服务将不会经历任何劳动力短缺或劳工成本将不会于日后持续增长,倘我们无法挽留现有劳工及u或按预期费率及时招聘足够员工,我们可能因客户的议价能力或竞争对手之间的价格竞争压力而无法将该等额外成本转嫁予客户。因此,日益上涨的劳工成本及劳动力短缺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扩充计划、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我们面临被卷入不受保的法律诉讼的风险
我们的业务带有意外的固有风险,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故此,我们不能排除被卷入法律诉讼的风险。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有一宗针对并无确切证据的定罪提出的已决
上诉及已决雇员补偿申索,均源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在旧仓库发生的致命事故。就有关并无确切证据的定罪施加的罚金20,000港元及约0.9百万港元的雇员补偿已获我们的保险全数弥偿。
倘我们被卷入其他诉讼且在任何法律诉讼中抗辩失败,或无法按合理的商业条款解决任何法律诉讼,而且我们就该等法律诉讼所招致的损害赔偿超出有关保单所承保的范围,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的管理层可能需要从我们业务经营中抽出时间以提出及抗辩涉及我们的法律诉讼,从而影响我们的业务。
我们的业务容易因我们的货运舱位供应商业务活动中断而受到影响
我们依靠供应商为直接托运人及货运代理商客户提供货运舱位。供应商业务活动受干扰可能对我们的业务造成负面影响。该等干扰包括:(a)因技术故障及极端天气状况而暂停或取消空运航线(尤其是当我们就特定目的地依赖一家航空公司供应商时);(b)因工人与管理层意见分歧而引致罢工;(c)于交通枢纽或目的地港口出现大量政治及工业行动;(d)战争及恐怖袭击;(e)供应商于业务营运过程中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及(f)供应商以优惠价提供货运舱位的意愿。倘出现上述情况,我们可能须于紧迫时限内为客户安排向另一供应商取得替代的货运舱位供应。
我们经参考托运货物的类型及价值、货运费率、未来商机及预订的货运舱位量等因素后按成本加成基准为我们的服务定价。倘未能将货运成本的任何巨额增幅转嫁予客户,则或会因此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倘我们未能为客户取得替代航线的货运舱位,客户可能转向我们的竞争对手。此外,倘我们与主要供应商的业务关系出现任何不利变动,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收益受市场趋势影响
一年间并无具体及明显的季节性因素。然而,诸如节庆及潮流物品以及折扣宣传活动对出口商品需求的影响等因素,可能影响物流行业业务,从而可能导致年内某些期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提高。倘我们无法紧贴有关市场需求转变及灵活地向供应商安排货运舱位,我们或无法满足该等客户的需求。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表现及经营业绩或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已投购的保单一直能够弥补我们于业务营运过程中遭受的所有损失
我们已为货物损失或损耗索偿、因货运延迟及方向错误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投购符合市场惯例的保单。我们亦已按法律规定就业务过程中办公室文件及仓库的损失或损坏、业务中断及公共责任投购办公室全面保单及其他保单。然而由于不可能一直准确预测及量化我们将遭遇的潜在索偿,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已投购的保单一直能够弥补我们于业
务经营过程中遭受的所有损失。倘出现未获承保损失或损失超出承保限额(包括该等由自然灾害及其他超出我们控制范围的事件所导致的损失),我们或须透过本身资金支付损失、损害赔偿及负债。倘我们已投购的保单可能不足以覆盖我们所面临来自其他方的法律索偿,则我们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就业务营运出租多项物业,我们面临与不可预计及不断上升的租赁成本有关的风险
于最后可行日期,我们就于香港的业务营运与第三方业主就四项物业订立租赁协议。此外,因搬迁至和黄物流中心仓库,本集团产生较高租赁成本。伴随香港租金普遍呈上升趋势,我们的业主可能于重续租约时增加租金或施加更苛刻的付款条款,继而对我们的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倘我们认为租约的建议重续条款并不可接受,则将会考虑将仓库或办工室迁往其他地点,而我们将产生搬迁成本并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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