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还在建设中,业委会和物业的关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吗?

我们小区的物业不但收费高,办事效率还低,我们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那我们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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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们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因为双方会在买房协议上,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如下图被红色框圈起来的地方,就是更换物业公司的条款。合同条款示例图所以,当你们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果对原来的物业公司不满意,有权选聘其他物业公司。但需提醒购房者的是,一般购房者容易把物业和开发商混在一起。实际上,许多开发商会自己成立物业来管理物业小区,但他们是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购房者和他们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 答: 据了解,物业公司表示自来水公司已经把表号给到物业前台,业主需要提供产权材料和购水合同,现因地块的面积大,业主人数达到几万户,物业正在材料收集中,在走上报自来水公司的流程,...

  • 答: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

  • 答: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

  • 答: 这个看怎么协商的

  • 答: 达江小区整个小区都是五全的 哪有小区物业不好的 现在的小区都有租户 整体来说是不乱的

之前我们所讨论的更多的是小区里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其实在这三者矛盾的调和中,有一个角色也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居委会。居委会在业主进行罢免业委会成员、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等实践中,都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

物业服务企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物业公司,受全体业主的委托为全体业主管理全体业主的共有资产和履行物业合同约定中的其他相关义务。物业公司前期由开发商选择,当入住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后,可由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接受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是根据《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约定授权,履行业主赋予的职责,代表业主们行驶权利,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的义务。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委员会努力工作或滥用职权、腐败、不作为的后果。业主委员会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的关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但是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居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经居民会议选举产生并工作。在与业主、物业公司有关的事情上,有两类:

第一类是代表小区内的居民,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小区管理的建议和要求,但不是命令;代表小区内的居民,向物业公司提出小区管理的建议和要求,但不是命令。

这里面,居委会没有下达指令的权利,只能提意见,对于业主委员会,因为所有的费用出资方是业主,所以如何使用,权利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代表的全体业主。对于物业公司,也只能是提出意见,物业公司原则上按照与业主们签订的物业合同行事。

第二类是根据法律或政府的委托,对小区业主们的活动及物业公司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举个例子,就像是小区物业在中秋节搞个活动,或者弄个消防安全活动,都会邀请街道办、居委会等领导莅临指导。这里要强调的是,监督和指导,并不是领导和命令。监督是全面的知情权,指导是对于可能产生不好后果的提出建设性意见。

这样看来,居委会在业委会、业主、物业公司之间,并没有自己的权利,最多就是提出意见。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三者按照合同,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情,这三者之间是有法律规定的,事情可依据签订的合同执行。对于自身的权利的,想放弃是可以的,但是对于自身义务的,必须遵行,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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