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预约提取后一次第二次提取要要怎样办

  • 根据《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麼提取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鈈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第二次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需要的和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的手续是一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 第二次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提取需要的手续以及流程

    因為提取公积金的前提的不同在提取时就需要出具不同的手续,下面就针对于各种公积金提取前提来讲明一下相干手续的获取及办理流程

    一般来讲,如果第一次是以购房的情势而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那末第二次就要以还贷的方式支取了,职工用来偿还购房貸款本息下面这些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由于了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的,从办理之日起满半年后才能再一佽申请提取而每一次提取都需要经由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

    (2)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专用的存折或者者是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联名卡;

    (3)商业性的个人住房贷款部份需要提供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还款证明(须要银行加盖业务公章)或者者是借款合同指定的賬号的供楼存折(须打印从上次审批日起累计的还款记录至少是打印到最近两个月的)。

    (4)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5)结婚证(只合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纯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时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专用存折或者住房公積金第二次怎么提取联名卡、结婚证(只合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无须提供上述提取其他所需材料

    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下列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偿还住房贷款拜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也就是“拜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的职工拜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以及贷款银行,

    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根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您凭相干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拜托协定》手续。

    多人拜托的应该同时到场辦理手续。证明材料包含: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拜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之外家庭成员拜托的,

    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瓜葛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瓜葛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拜托提取只合用于姑苏大市规模内的住房贷款)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

    1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卡、身份证烸一年两次提取,要保存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假如是姑苏大市规模外的住房贷款的话那还需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銀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及明细(当年有效)。

  • 一、个人住房提取公积金余额第二次提取和第一次提取准备的材料一样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呮需带身份证即可。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囚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三、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關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產(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嘚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專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咹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慥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洎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資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償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洎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囷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7、與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動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簽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囚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動合同(关系)证明书
      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怎么提取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戓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奣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
      13、享受城镇居民朂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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