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加入租房给传销有什么后果后果有多严重

打击传销的重点管控对象就是出,“曾经滨湖的经验说明,如果能将出租房管理好,传销的势头将被大大遏制。”合肥市昨天召开打击传销新闻发布会,合肥市打传办相关人士提醒,若为传销提供租房便利条件的房东,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罚款,目前全市已执行成功的最高罚款为5万元。相关部门建议,房管部门可设立出租房“黑名单”,屡教不改者可严禁再出租房屋。

【规定】租房给传销最高罚50万

市打传办透露,对于房屋的出租目前已有多重约束。“首先是房屋备案,市民出租房屋要到街道社区的房管部门备案;没有办理备案登记的,房管部门将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其次是出租房屋给,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位人士解释,后者的前提是为传销人员和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处罚。

“若发现出租房内有传销行为,首先是当场将传销人员驱散,然后通知业主当场领房、终止租赁合同。 ”蜀山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钮梅敏介绍,如果房东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上不配合将被处以罚款,该区一位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业主今年春节前缴纳了5万元的罚款,5万元也是目前合肥市开具的最高额度罚款。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公职人员跨区租房给传销要领罚

如果是公职人员,若发现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也将被追责;对拒不改正者,监察部门和纪委将给出通报批评、甚至党纪处分。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即便跨区租赁房屋给传销人员,一旦被发现将被“约谈”,据悉,接下来各县区都将采取一些新的打传措施。据庐阳区副区长洪书霞介绍,该区将在现有的出租房屋管理进行“升级”,“如果其他区域的公务人员将在庐阳区的房子租赁给传销人员,发现一次将约谈一次,如果不配合、无响应,将从重处理;不予理睬者,还将给予曝光。

房管部门可设租房“黑名单”

有部门会上建议房产管理部门可设立“黑名单”制度:如果屡次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被查的,该房屋将上黑名单、限制其在市场中的交易。

部分地区出租房备案率下降

“事实上,房屋备案率在下降。 ”昨天会上,包河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从去年5月1日以来,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中心共接到咨询10491户,成功备案3121户,解除合同的达3393户,“但相比备案管理规定刚出台,后来的备案率不如开始的高。 ”

“如果不备案,相关处罚执行起来存在难度,所以业主间口口相传:不备案问题似乎并不大。 ”这位人士如此解释下降的原因。此外,相关法律执行难也给传销人员可趁之机,钮梅敏介绍,传销案件的定罪标准中的“30人以上”,经常被传销人员利用。 “传销头目发展下线、组织传销活动的时候将人数控制在30人以下,给执法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此外,传销人员通过眼线在执法人员上楼之前毁灭犯罪证据,从楼上将传销书籍和资料扔下,导致执法人员抓不到物证,无法处罚。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转租不算是违法,只要房东同意他转租,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不会有部门来治理,但是你要举报他们的话可以通过一个方式,那就是举报这个“不法商贩”把房子转租给传销人员,我这里有北海市打传专业队的电话,你需要的话我发给你。

一看你的提问里面,说到什么“有损特区建设”,就明白了你是被传销份子忽悠来做商务运作这类的传销大业的,这才是真正的违法的,希望你能尽快醒悟,不要执迷不悟了。

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

日前,北海市公安分局联合工商部门,开出了北海打传以来第一张给房东的罚单:房东陈某被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150元。

记者从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了解到,两年前,广东女子陈某在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附近买了一套房。今年4月25日,陈某将房屋租给自称到北海做生意的彭某(山西籍)等人,并签订了《租房合同》。彭某等人在出租房内聚集人开会和宣讲“资本运作”等传销活动,引起了银海区打传队的注意。5月25日,打传队在检查时,发现彭某等人在房内从事传销活动,因此将该房产查封。据核查,陈某的房屋出租一个月,获取租金2150元。

案件被移交给北海市银海区工商局后,工商部门调查认为,作为房屋业主,陈某未依法将承租人信息向物业管理及当地派出所备案,未有效核实传销人员的身份,致使房屋被传销人员用于从事培训活动。工商部门依法对房主陈某罚款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150元。

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的反响,许多有房屋出租的市民都开始关注自家租房客的情况,“怕这些租客真是传销人员,损失就大了”。

据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北海打传行动已经常规化,从5月28日至6月11日,北海银海区警方共清查近20个小区,清查出租屋403户,查实并移交工商部门70户。

出租房内做传销 可依法查封重罚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来源丨南国早报 记者许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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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凤新_qz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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