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申请贷款时担保人的征信有问题,那个人做担保人,现在那个人和我都还不上贷款,我应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还款能力及收入的认定。按《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借款人的月还款额按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收入的50%核定。配偶有固定工作且有稳定收入的,可提供最近12个月工资收入流水作为证明材料,以实际收入计算。2、事业单位工资收入以发应发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在身份不同差别对待的问题。3、《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规定:借款申请人贷款时,在收入不足以偿还贷款时,其家庭有稳定收入的主要成员(指父母、子女)或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同事均可作为连带保证人共同偿还贷款(所有保证人都须具有良好的信用,以委托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您的父母有门面收入,提供产权证明和收入证明,信用良好,可以作为担保人。以上答复未尽之意,请致电:0859—311513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 凡本州行政区域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在一年内未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当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和《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三条“担保人是指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信用的自然人,担保人和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约定,当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并承担责任。”按照以上政策规定,如果您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在收入不够的情况下,是必须要找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信用的单位人员作贷款担保的。       

对以上答案仍不满意?您可以向我们的专家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请问贷款还不上,担保人征信黑了之后还能申请洗白吗?要怎么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帮别人,用没用你的信息

用了,因为是亲戚,所以就想着帮忙,结果他现在是他还不了,30万贷的全给他,结果他现在说是我们的,然后现在我想知道我可以用法律程序解决这件事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申请贷款时担保人的征信有问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