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天吐血整理关于私募基金的41个问题,投资人必看
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
称《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2.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
权、基金份额以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如红酒、艺术品等其他投资标的。
3.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答: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
登记备案简明流:/smjjdjbaxt/(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35. 中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中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重在自律。即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不设前置审批,仅采取事后
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统计监测,主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和功能,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出台自律规则和行业标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并建立全行业诚信体系,引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是底线监管。即明确私募基金行业规范运作的“三条底线”,依法查处违
反“三条底线”的行为,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
三是促进发展。在适度监管的同时,通过加强服务和推动完善相关政策,促
进各类私募基金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又快又好发展。
36. 《办法》从什么时候起生效,对于生效前的“基金”如何处理?
答:《办法》自2014年8月21日公布并施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办法》实施前已运作的私募基金业务依照原有基金合同执行;《办法》实施后新募集设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已设立私募基金在《办法》实施后新开展的有关业务活动,应当依照《办法》规定执行。
37. 私募基金行业规范运作的“三条底线”是什么?
答:私募基金行业规范运作必须遵守三条底线:
一是要坚持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底线;
二是要坚守“私募”的原则,不得变相进行公募;
三是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38.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开始前的私募基金产品如何规范?
答:对于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开始前的私募基金产品,原则上其募集不
适用《办法》的规定,但仍需要及时到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而在《办法》实施后发生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办法》的规定查处。
39.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能否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答: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一是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二是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三是受让现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
40.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
答:除应当符合持有基金管理公司 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以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三)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体可参见《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
理办法》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
41.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特殊条件是什么?
答:除需要符合《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
第五条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二)最近 3 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
(文章来源:网络。作者辛勤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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