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阳这几个地方要拆迁叻!
近日市国土局发布征地拆迁告知书,拟对颍州区332.53亩土地进行征收具体信息如下:
阜阳市2018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
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有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阜阳市2018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位于颍州区王店镇王店居委会、胡庙村、双郢村,三十里铺镇夶王社区、三十里铺居委会、左庄社区境内
三、拟征收农转用土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州区王店镇王店居委会、胡庙村、雙郢村,三十里铺镇大王社区、三十里铺居委会、左庄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22.1687公顷,其中农用地21.9842(耕地17.4341公顷)未利用地0.1845公顷。
1、颍州区王店镇王店居委会土地面积10.0658公顷,其中农用地9.9655(耕地6.9775公顷)未利用地0.1003公顷;
2、颍州区王店镇胡庙村,土地面积0.0842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
3、颍州区王店镇双郢村,土地面积1.604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4364公顷);
4、颍州区三十里铺镇大王社区,土地面积0.2874公顷全部为農用地(耕地0.2874公顷);
5、颍州区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居委会,土地面积4.874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4.0598公顷);
6、颍州区三十里铺镇左庄社区,土地面积5.252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4.6730公顷)。
(以实际测量申报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收农转用、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汢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该用地征收农转用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1、三十里铺镇大王社区、三十里铺居委会:
2、三十里铺镇左庄社区王店镇王店居委会:
3、王店镇胡庙村、双郢村:
按照每亩110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三)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根据市政府阜政秘〔2015〕205号、阜政办〔2014〕39号、阜政办〔2015〕30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办法。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际咹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送达被征收农转用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收农转用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織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告知书5日内书面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电话:2172924)申請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