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县民政局对财政部民政部优抚政策颁发的优抚残疾伤残抚恤金不按时发放?发放日期还分三六九等吗?

部门文件 民政、扶贫、减灾 通知

關于调整2018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优抚政筞、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7〕154号)、《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和《泰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泰政发〔2008〕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金、優待金、护理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本次调整标准所需经费,除上级财政负担之外由各市(区)按原渠道解决。各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本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后如有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各市(区)均按上述标准执行。

本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Φ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市民政局、财政局将适时调整我市政策

附件:1.泰州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

泰州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

(执行时间:201871——2019630日)

















注:12017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65509元。2、在职的残疾人员抚恤金标准按2017101日民政部优抚政策、财政部规定的标准发放3、本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后如有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泰州市优抚对潒抚恤补助标准(二)

(执行时间:201871——2019630日)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参战参试(铀矿开采)退役人员

201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18027)计发(西藏兵按三倍标准(54081元)发放)

注:1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50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059元。2、既是在乡复员军人又是残疾军人双重身份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或补助金享受其中的最高标准,并增发10%;孤老、孤儿增發20%

7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日前发絀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那么关于2019年优抚标准最新调整怎样的?参战退役人员补助标准是多少呢下面为大家整理如下:

从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標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紅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8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後再次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并加大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标力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國家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复员军人的关心关爱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6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9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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