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拒不支付劳动者标准工资

关于劳动仲裁成功后企业拒不支付劳动者标准补偿问题

你好我与前东家进行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在2015年6月24日已经出了结果但到目前为止该企业仍然没通知我或者把钱汇箌我工资卡上。我打电话过去企业一直处于没人接听的状态但事实上他们只是不听我的电话而已。现在想咨询一下从6月24号到现在都已经1個月了已经过了15天申诉期和5天执行期。我现在能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因为5天执行期也已经过去,我可以根据这个: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哃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样算不算逾期支付?能不能在强制执行时候申请加付赔偿金 另外如果申请强制执行我应该要到哪里?带上什么东西申请执行要多少费用? 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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