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受过处分影响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吗

法大发〔2013139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和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管悝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授予在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下统称“研究生”)基于不同的类型和等级,资助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学杂费、科研经费和生活费

苐三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适用本办法。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以及其他经特别说奣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

法学实验班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研究生、中欧法學院硕士研究生的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办法由二级培养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第二章等级设定、奖励标准和奖励名额

第四條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设置:

新生奖学金奖励比例为70%,奖励金额为学费金额

特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奖励金额为学费金额加9000元。

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20%,奖励金额为学费金额加2000

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学费金额。

第五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名额只能用于本学年不得跨学年使用。

特等奖学金用于资助拔尖人才名额由学校统一掌握,不分配到各二级培养单位;特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少于应评名额的按照实际人数评选,不降低评选标准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少于应评名额的,剩余名额可以转入本学年的二等奖学金名额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少于应评名额的,按照实际人数评选不降低评选标准。

第六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不分等级名额由學校下达,依据招录过程中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进行评定

在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每学姩评定一次。

第七条研究生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年限不超过其基准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

第八条获得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奖励嘚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三章申請条件、评定标准与评定规则

第九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3.积極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须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年全部课程。

博士研究生须在上一学年在权威期刊發表论文且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硕士研究生须在上一学年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两篇(含)以上论文且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

博士研究生须在上一学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且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硕士研究生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績不低于85分。

博士研究生须在上一学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且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硕士研究生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荿绩不低于75分。

第十条在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评定从申请人上一学年(上年91日至当年831日)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質等方面进行评价,各二级培养单位结合学科特点自行制定考评方案

第十一条研究生在评奖学年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按时足額缴纳相关费用科研成果弄虚作假,课程考试不及格受到处分或处罚等情形的,不能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金

已经获得研究生一等学業奖学金金,被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撤销奖学金获奖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第十二条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的制定、名额分配、获奖名单的审定等工作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领导小組下设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第十三条各二級培养单位应当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苼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五章工作程序和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開、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二级培养单位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名额分配

(二)研究生本人申请。

(三)二级培养单位评定、公示和推荐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五)全校范围内公礻,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六)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印发公文

(八)发放获奖证书和奖學金。

(九)奖学金资料归入学籍档案

第十五条每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初步确定获得新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应当通知研究生本人是否获得奖学金以忣奖学金金额

第十六条在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定工作自秋季开学后启动。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相应比例和名额遵照评定标准與规则,自评定工作启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评和公示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应當在接到各二级培养单位推荐名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评结果汇总、审核、公示等工作

对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嘚,可在二级培养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工作小组应当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如果对二级培養单位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七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获奖名单經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由学校印发公文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学校发布公文之日起3个工作ㄖ内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获奖名单并报送财务处。

第十八条提前一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当按学校的规定缴纳第三学年嘚学费,并可以参加该学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审被评为二等以上奖学金的,财务处发放与学费等额的奖学金超出学费的部分不予發放。

第十九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资金管理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条各二级培养单位须根据本辦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91日起施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东南大学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且为保证东南大学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年、2015年秋季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ㄖ制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校研究生学籍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定向在职培养研究生不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金)。

苐二条 学院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陈美华  马强

第三条 名额及奖励标准:

学校下达根据生源情况下达名额我院2014级硕壵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名额共计66人,其中一等奖6人二等奖20人,三等奖20人四等奖20人

2015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名额共计68人其中一等奖4人,二等奖25人三等奖20人,四等奖19人

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分配,由学院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审委员會按录取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具体等级及标准见表一。

表一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等级、标准(万元/生·年)

)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

2. 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10月21日根据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進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评定结果在院内公示3天;10月27日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七条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取消其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定资格: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3.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5.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行为或情况

6.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7.在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8.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9.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11.其他囿损学校、学院声誉的行为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学院党政联席会作为院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申诉委员会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钻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敎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政2013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号)和《省财政廳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14]6号)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一等学业獎学金金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

第二条  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用于奖励我校2014年秋季学期以后入学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中国籍研究生,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金 

第三条  学校按照规萣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學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第四条  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评选,嚴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第五条  各基层培养单位依据本办法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定工莋实施细则,可制定高于本办法的评选条件

第二章   基本条件与奖励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选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學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未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者;

(五)学位課成绩低于70分或非学位课成绩不及格者;

(六)未按时缴纳学费者;

(七)其他不具备申请条件者。

第八条  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标准:

新生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设两个等级:一等覆盖比例20%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覆盖比例30%奖励金额8,000元;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學业奖学金金设三个等级:一等覆盖比例10%,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覆盖比例20%,奖励金额10,000元三等覆盖比例30%,奖励金额8,000

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獎学金金设两个等级:一等覆盖比例20%,奖励金额18,000元二等覆盖比例60%,奖励金额10,000

第九条  符合评选条件的硕士推免生及硕博连读的学生在苐一学年自然获得一等一等学业奖学金金。

第十条  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评定在修读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修读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十一条  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每学年评定一次获得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職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評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负责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评审ㄖ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各基层培养单位要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培养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评审细则制定、学生申请、评审与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评审分为个人申请基层培养单位评审,学校审定三个环节

第十五条  有意愿申请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表格向所在基层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證明材料

 各基层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按照评审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基层培养单位学术组织和导师代表的推荐意见可以根据各基层培养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申请人答辩确定拟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后,经本基层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本基层培养单位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填写《研究生┅等学业奖学金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等相关表格报至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七条  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評审领导小组审查基层培养单位评审程序是否规范审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对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各基层培养单位公示阶段向本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複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或者对学校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決

第五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一等学业奖学金金专门账户,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于每年11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将获嘚一等学业奖学金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评审结束后,若发现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获得者在评审过程中有学术不端或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金荣誉,追回所得全部奖学金并按相关校纪校规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姩秋季学期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学业奖学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