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苗木死亡购进苗木进项税怎样抵扣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暫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苐三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六条所列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級农业产品,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芓[1995]52号】规定: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原木属于林业产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進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因此纳税人从林场购进原木所取得的普通发票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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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局《红河州国家税务局关於购进豆腐皮、豆腐丝等粮食复制品抵扣进项税问题的请示》(红国税流字[2001]3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業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和《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豆腐皮、豆腐丝属粮食复制品的征税范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豆腐皮、豆腐丝等粮食复制品可按13%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二、豆腐皮、豆腐丝属粮食复制品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豆腐皮、豆腐丝等粮食复制品只能凭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發票抵扣进项税额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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